《颜氏家藏尺牍》中的李渔自列《书目》*

2014-01-23 16:27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尺牍李渔书目

黄 强

350多年来,李渔著述文献学研究逐渐深入,但依然存在很多疑点。例如:除了目前知晓者以外,李渔有没有其他著述?目前已经知晓的李渔撰著中有没有误入之书?一些疑似的李渔之作有没有判定的可能?李渔刻印行世的传奇究竟有多少种,其自云“前后八种”与“前后四种”是什么关系?《无声戏》小说一案对其影响有多大?继《尺牍初徵》后《尺牍二徵》有没有编刻行世?诸如此类的问题之所以长期以来成为悬案,或仅有分析推测之词,盖因李渔撰著种类众多,以往未见作者自己有目的地一一罗列,故后出各家书目无从完全著录。在《颜氏家藏尺牍》中发现的一份李渔自列《书目》,蕴含着李渔著述的丰富信息,而且因其出于李渔本人,故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结合其他一些资料,足以澄清上述李渔著述文献学研究中的诸多疑点,故亟宜考辨之。

李渔自列《书目》的时间

《颜氏家藏尺牍》乃清人颜光敏未信堂所藏友人尺牍手迹。光敏(1640—1686),字修来,一字逊甫,号乐圃,曲阜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除国史院中书舍人,官至吏部考功司郎中,为“辇下十子”之一。兄光猷,字秩宗,康熙十二年癸丑科进士。二人俱有诗名,并称“二颜”。光敏善接纳,知交遍海内,尺牍往还,宜其收藏之富。《颜氏家藏尺牍》共计收有尺牍700多通,出自200余位友人之手。此书辗转传世,有《海山仙馆丛书》本、《丛书集成初编》排印本。原墨入藏上海图书馆,花笺墨宝,弥足珍贵,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年据以影印出版。

《颜氏家藏尺牍》中收有李渔4札,系迄今为止难得一见的李渔手迹,而且书写在其精心设计印行的芥子园笺谱上,其真实性无可怀疑。此4札不见于所有版本中的李渔书信集,1991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李渔全集》第18卷《补遗》部分亦未辑入。4札的主旨一以贯之,即恳求颜光敏自己购买或转请他人购买芥子园名笺和李渔本人所出之书。其中第4札后附有一份李渔自列的《书目》,字迹与书札完全一致,不存在他人代拟的可能性,故尤有价值。书云:

渔行装已束,刻日南归。所余拙刻尚多,道路难行,不能携载,请以贸之同人,或自阅,或赠人,无所不可。价较书肆更廉,不论每部几何,但以本计,每本只取纹价五分,有套者每套又加壹钱。南方书本最厚,较之坊间所售者,一本可抵二三本,即装订之材料工拙,亦绝不相同也。不用则已,用则别示一单,以便分送。书到之时,即授以值,不误行期,至感至感。渔具。

书目:

《资治新书》初集,每部八本。《资治新书》二集,每部十二本。

《四六初徵》,每部十六本。《尺牍初徵》,每部六本。

《闲情偶寄》,每部八本。《一家言》,每部六本。

《古今史略》,每部六本。《论古》,每部四本。

《广字汇》,每部十二本。《传奇前四种》,每部八本。

《传奇后四种》,每部八本。《传奇内二种》,每部四本。

《十二楼》,每部六本。《连城璧》,每部六本。

以上各一部。①上海图书馆编:《颜氏家藏尺牍》第5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本,2006年,第250—259页。

李渔此4札先后相连。首札有云:“昆季联翩而起,又同仕庙堂,不分内外者,自昆山三太史而外,指不数屈,澹园、修来两先生,其匹休者也。野老入都,闻此等盛事,不可无一语纪之。谨撰一联,以疥尊壁,未审有当否也。”②上海图书馆编:《颜氏家藏尺牍》第5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本,2006年,第250—259页。故第4札首句又云:“渔行装已束,刻日南归。”③上海图书馆编:《颜氏家藏尺牍》第5册,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影印本,2006年,第25—259页。所谓“野老入都”及“南归”云云,是指康熙十二年夏,李渔第2次入都,同年年底或康熙十三年年初拟离京师返金陵。查《笠翁文集》,卷4有《赠徐健庵、彦和、立斋三太史》一联,小序云:“健庵登庚戌榜第三,彦和登癸丑榜第三,立斋为己亥状头。一门三鼎甲,又属同胞,前此未之有也。”④李渔:《赠徐健庵、彦和、立斋三太史》,《李渔全集》第1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54,254页。联语云:“二目注千秋,创见同胞三鼎甲;一门膺百禄,不知前代几阴功!”⑤李渔:《赠徐健庵、彦和、立斋三太史》,《李渔全集》第1卷,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99年 254254页。又有《赠颜澹园太史、修来仪部二昆仲》一联云:“大陆、小陆结驷而行,并为天下无双士;元方、季方易一不可,始信人间有二难。”⑥李渔:《赠颜澹园太史、修来仪部二昆仲》,《李渔全集》第1卷,第255页。上引首札所云“谨撰一联,以疥尊壁”者即为此联。显而易见,因为徐乾学之弟秉义(彦和)和颜光敏之兄光猷皆于康熙十二年癸丑科进士及第,此年在京的李渔撰此二联分别贺“昆山三太史”与“曲阜二颜”两家之盛事,由此可证,李渔此4札写于康熙十二年癸丑其入京后至次年年初⑦李渔楚游后于康熙十二年癸丑春返金陵,同年夏挂帆北上,第二次入都。因困窘无奈,李渔本拟同年年底离京,后得保和殿大学士索额图挽留,于都门卒岁,次年春离京。其有七律《南归道中生儿自贺二首》,小序云:“昨岁北上时,家姬于舟中怀孕,此时南归策蹇,忽于陆路免身。”此可证。故此4札均写于这10个月之间,第4札至迟写于康熙十三年甲寅春。。

确定李渔此4札写于康熙十二年癸丑夏其入京后至康熙十三年甲寅年初,重要意义在于为其自列之《书目》的考察提供了准确的时间坐标。

李渔自列《书目》的目的

李渔向颜光敏提供这份《书目》,自然是为了便于售书,但问题并不如此简单。这是一份李渔自列《书目》,其中出现者皆为李渔所刻自著之书,而且是康熙十二年以前其所刻自著之书的总目或清单。可以肯定,此年李渔在京师不光是向颜光敏一人提供过这份《书目》,只是未留下痕迹而已。

既云“拙刻”,毫无疑问,是指李渔所刻自著之书,而不是指李渔所刻他人所著之书。这一点,可以在李渔其他许多信件中得到证实。《与赵声伯文学》书云:“弟之移家秣陵也,只因拙刻作祟,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复胡彦远》书云:“二拙刻如命送上,但须有以教我,且直示之。勿谨作皮里春秋,令弟于褒中索贬可也。”①李渔:《与赵声伯文学》、《复胡彦远》,《李渔全集》第1卷,第167、181页。二例可见一斑。因此,李渔这份《书目》中所列者无一不是李渔自己撰著之书,进而言之,是其康熙十二年以前的撰著。

现在的问题是,这份《书目》是否囊括了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除了其不想披露者以及难以寻觅者以外的全部“拙刻”的目录?答案是肯定的。

李渔一生的主要事业是著书、刻书与售书,但作为翼圣堂——芥子园书坊主人,他又竭力划清自己与一般“坊人”或“坊贾”的界限,一再表明自己的书坊与众不同。所刻之书“不同于坊刻”,根本原因就在于李渔具有绝大多数书坊主人所不具备的可以称之为“职业作家”的素质。他首先是“作者”,其次才是书坊主人,因此李渔主持的翼圣堂——芥子园书坊刻印的主要是他自己的撰著。但是在李渔生活的时代,这位“职业作家”仅靠出售自刻所著之书,维持50口之家并不俭省的生计,谈何容易!于是,李渔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官场交游强调自己非同一般的著述才能,丰富的著述成果,窘迫的生活境遇,以博取比售书收入多得多而且来得快的赞助。《与魏贞庵相国》书云“拙刻如林”,《与刘使君》书云“弟从前拙刻,车载斗量”,皆属此类。一直到李渔逝世前两年,其在呼吁京城故交施以援手的《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中,仍然这样说道:“众擎易取,但求一二有心人,顺风一呼,各助以力,则湖上笠翁尚不即死。俾从前已著之书,赎出梨枣,仍为己有。其已脱稿而梓之未竟,与未成书而腹稿尚存者,乘其有手,急使编摩,则尚有一二种可阅之书,新人耳目。”已著之书,正在付印之书,腹稿可望酝酿成熟之书,皆在计算之内,精确到一二种,其言可叹,其情可悯。此无他,对于笠翁而言,增加一种著述,就增加了一层向都门故人求赞助的砝码。“即有可卖之文,然今日买文之家,有能奉金百斤,以买《长门》一赋,如陈皇后之于司马相如者乎?子必曰无之。然则卖文之钱,亦可指屈而数计矣!”②李渔:《与魏贞庵相国》、《与刘使君》、《上都门故人述旧状书》,《李渔全集》,第1卷,第171、215、226、224页。世情既然如此,李渔卖文也就只能以多求胜了。

如果李渔另有谋取赞助的途径,情况或许尚不至如此。然而李渔此番入京,又正处于其一生由盛而衰的转折期:其年已63岁,家班女乐因顶梁柱乔、王二姬先后亡故而风流云散,携家乐游走于各地公卿大夫间获取缠头之费的景象不复再现。在这种情况下,李渔能够博取京城达官贵人青睐者,也就只剩下一贯标榜的著书刻书的业绩了。为此,李渔入京前作了充分准备,与关键人物如龚鼎孳、陈敱永、纪映锺事先书信联系,为自己的著述之才大造舆论。《与陈学山少宰》书云:“李子一生著书千卷,苟非妒妇之口,无不嗜以为痂……渔自解觅梨枣以来,谬以作者自许。鸿文大篇,非吾敢道,若诗歌词曲以及稗官野史,则实有微长。不效美妇一颦,不拾名流一唾,当世耳目,为我一新。使数十年来,无一湖上笠翁,不知为世人减几许谈锋,增多少瞌睡?以谈笑功臣,编摩志士,而使饥不得食,寒无可衣,是笠翁之才可悯也。”③李渔:《与陈学山少宰》,《李渔全集》第1卷,第164—165页。既然“以作者自许”,自称“谈笑功臣”、“编摩志士”,著述实绩是最重要的。因此,李渔此番入京,重在以文会友,以文增加身价,故穿梭于各级官宦间,交游甚广。他一方面迫切希望出售自己康熙十二年以前刻行的全部撰著,不可能留下一种不出售;另一方面则力图以自己的著述实绩打动朝野上下的旧交新知们,尤其是这次入京刚结识的“昆山三太史”与“曲阜二颜”之流,以求得到售书以外的更多的照拂,诚如他对龚鼎孳所言:“然所望于故人者,绝不在‘绨袍’二字”④李渔:《与龚芝麓大宗伯》,《李渔全集》第1卷,第163页。。正因为如此,李渔向颜光敏提供自己已经行世的撰著之目录,意在向颜光敏并通过其向其他人推介展销,必定是多多益善,不可能遗漏任何一种。

李渔毕生重视保存自己各种撰著的印板,极少例外,因此可以随时将多年前的撰著付印,以供需要。其《粤游家报》之一云:“离家后记起一事,靠东一带墙垣,单薄之甚,此穿窬捷径也……不若以生平所著之书之印板,连架移入其地,使之贴墙,可抵一层夹壁。贼遇此物,无不远之若浼。”①李渔:《粤游家报》之一,《李渔全集》第1卷,第186页。李渔于康熙三四年间游粤,其时刚由杭州移家金陵一二年②参黄强:《李渔移家金陵考》,《文学遗产》1989年第2期;《李渔交游再考辨》“彭孙遹”条,《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1期。单锦珩先生《李渔年谱》(《李渔全集》本)考证康熙七年戊申(1668)李渔游粤,实误。,则此处所言“生平所著之书之印板”当主要指其早年居杭州期间所著小说、戏曲作品之印板,移家金陵后随同带来。随着李渔成为金陵翼圣堂——芥子园书坊主人,其撰著之印板所积益夥。《闲情偶寄·器玩部·笺简》中有云:“金陵书铺廊坊间有‘芥子园名笺’五字者,即其处也。”“售笺之地即售书之地,凡予生平著作,皆萃于此。有嗜痂之癖者,贸此以去,如偕笠翁而归。千里神交,全赖乎此。只今知己遍天下,岂尽谋面之人哉?”③李渔:《闲情偶寄》,《李渔全集》第3卷,第229,229页。既云“凡予生平著作,皆萃于此”,说明芥子园书坊随时印刷、专门出售主人李渔的生平著作,可谓中国340多年前唯一的一家“职业作家”书籍的“专卖店”。《闲情偶寄》写成于康熙十年(1671)左右,书中这样说,那么康熙十二年李渔迫切想提供而且完全能够提供生平全部著作入京“展销”,也就毫不奇怪了。

此番入京,李渔不仅以“拙刻”自炫,而且以琳琅满目、精美诱人的“芥子园名笺”自豪。入京以前,他就在写给纪映锺的信中说:“笺柬之制,日来愈繁……弟入都门,则将载此为贽,凡我素交,皆不妨预制佳篇,以俟挥洒。”④李渔:《与纪伯紫》,《李渔全集》第1卷,第167页。“载此为贽”是门面上的客气话,其实得到者是要破费的。李渔此4札之第3札有云:“来单一纸,即求专役代传。其求售之故及价值多寡,悉在其中,可省一番挥翰之劳,但择可与言者几何人。”所谓“来单一纸”,即附在此札后的芥子园名笺笺目,内容如下:

笺目:

韵事笺,每束四十;制锦笺,每束四十;每束计价壹钱贰分。书卷启、代折启、衣带启,以上每束一十,计价三分。

鱼封、雁封、什袭封、衣带封、竹封,以上每束二十,计价肆分。⑤《笺目》与《书目》应分属于李渔此4札的第3札与第4札之后,观两札的内容可知,但《颜氏家藏尺牍》中二目皆附于第4札末尾,位置失当。又,《书目》仅见于原本和影印本,故鲜有人知。

将以上笺目与《闲情偶寄·器玩部·笺简》中所列芥子园名笺的种类对照⑥李渔:《闲情偶寄》,《李渔全集》第3卷,第229,229页。,前者包括后者而且更齐全,还有各种与韵事笺、制(织)锦笺配套的鱼封、雁封、什袭封、衣带封、竹封等等。由此可见,李渔此次入京携带了种类齐全的芥子园名笺,《笺目》中无一遗漏。用于书写的笺谱目录尚且如此齐全,彰显李渔著述之才的《书目》更不可能有遗漏。芥子园主人李渔第2次入京既要出售全部自刻之书、自制之笺,更要展示作为“谈笑功臣”、“编摩志士”在文艺方面的聪明才智,就必然会倾其所有。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性:即李渔携入京师的“拙刻”是齐全的,但在为颜光敏提供这份《书目》以前已经售出若干种,以至《书目》所列者不再是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问世的全部撰著。这种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所余拙刻尚多”云云,似乎还是售出过几部书,但所售其实有限,否则笠翁根本不必一而再、再而三地恳求颜光敏自购或代售了。例如此4札首札有云:“前以贸书鄙事奉托,想荷留神,行期日迫一日,幸早图之。”次札有云:“前以贸书琐事渎闻,想为留意,兹行期已届,乞示德音。即购者寥寥,亦求自用一二十部,轻我行装,为惠多矣。立候回示,不尽。”第3札有云:“悉发尊刺,烦贵役面索所用书单,则此事半日可了,至查各书分送,亦易为力。多去一部,少受一部之累,早去一日,少担一日之忧,皆知己之赐也。贵役自当劳之,即日遣行是祷。”如果不是卖得艰难,用得着如此喋喋不休、叮咛嘱咐吗?况且如果售出者多,则首先售出的应是李渔的好书,留下的应是次一等的书,但《书目》中李渔的好书如《闲情偶寄》、《一家言》、《十二楼》、《连城璧》以及传奇的3种版本皆在列,这说明李渔带来的书中没有一种是被买完了的。《书目》结尾注曰:“以上各一部。”这也表明李渔意在展示其康熙十二年以前问世除情况特殊者以外的每一部撰著。

情况特殊因而未列入《书目》中的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问世的撰著有两部:《龆龄集》与《肉蒲团》。《笠翁诗集》卷1五言古第一首《续刻梧桐诗》小序云:“此予总角时作。向有《龆龄》一刻,皆儿时所为,灾于兵火,百无一存。兹记忆数篇,列于简首,以示编年之义。”①李渔:《笠翁一家言诗词集》,《李渔全集》第2卷,第5页。因为原刻问世时间很早②李渔有七言古诗《活虎行》,载《笠翁一家言初集·诗集》卷2,故宫博物院编:《故宫珍本丛刊》第587册,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年,第80页。其小友王安节评云:“此先生三十年前诗也,向于《龆龄集》中见之。”《笠翁一家言初集》问世于康熙十二年前后,安节作评无疑在此前,则《龆龄集》的刊刻甚至可能在崇祯年间。,已灾于兵火,不仅无印板可印,连原书都难以寻觅,而且其中尚存记忆的数篇诗作已纳入后来的李渔诗集,故《书目》中未列入此书。《肉蒲团》为李渔所著,只要熟悉李渔小说的文体特征,一定会认同这个结论③黄强:《〈肉蒲团〉为李渔所作内证》,《李渔研究》,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356—370页。韩南先生云:“他的小说‘烙印’是如此与众不同,以致即使《肉蒲团》事实上从未被证实是李渔所作,但只要将它与李渔其他短篇小说相比较,就能感受到作品的真正归属。”(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81页。)所云极是。笔者曾细读笠翁诸书,原拟论证《肉蒲团》非其所作,对读后却不得不转而论证此书作者非李渔莫属。。此书作年虽多异说,但没有一种说法推定至康熙十二年以后。笔者较为赞同韩南先生的研究结果: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文库所藏《肉蒲团》抄本,可能抄自李渔的最早版本,其封面日期为“丁酉”,即顺治十四年(1657)④韩南:《论〈肉蒲团〉的原刊本》,商伟译:《书目季刊》第28卷,1994年第2期,第3—8页。。尽管如此,此书内容的特殊性决定了李渔在原书出版时就使用了假名,10多年后更不可能将其列入自己的《书目》。

事实上,这份《书目》罗列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拙刻”之齐全,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除了《龆龄集》与《肉蒲团》以外,迄今为止可以确定为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问世的撰著皆见于其中。这些撰著分别问世于从顺治间至康熙十二年以前的20多年间;有小说、戏曲,也有书信、骈文、案牍;有至今流传的精品,也有当时就不起眼的大路货;这些更充分表明,这份《书目》既不是有心筛选,也没有无意遗漏,而是取决于上文所述李渔特有的目的。

《书目》是判定李渔撰著真伪的主要依据

既然这份《书目》提供了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除了《龆龄集》与《肉蒲团》以外已经问世的全部撰著目录,那么,了解其生平全部撰著的目录也就容易了。

康熙十三年以后至李渔去世以前的6年间,其事迹大都可考,问世的“拙刻”则皆有案可稽:《一家言二集》,见李渔《与孙宇台、毛稚黄二好友》书、丁澎《一家言(二集)序》;《笠翁诗韵》,见李渔自序;《名词选胜》,见李渔自序及尤侗序;《词韵》,见李渔为此书所作的《例言》;《耐歌词》,见李渔自序;《千古奇闻》,单锦珩撰《李渔年谱》称该书由“渔女淑昭、淑慧较(校)阅,外孙女沈姒音钞”⑤李渔:《李渔全集》第19卷,第125页。。以上6种,除《名词选胜》以外,皆有存世之书,但《名词选胜》曾刻印行世亦属无疑。至此,如果说李渔生前所刻自著之书由三部分组成,大致不差。这三部分是:《书目》中所列11种(《资治新书初集》与《二集》合算1种,《传奇前四种》、《后四种》、《内二种》三者合算1种);《龆龄集》与《肉蒲团》2种;上文罗列的李渔康熙十三年以后的撰著6种。三部分合计共19种。是否属于这19种之列,便成为判定李渔撰著真伪的重要依据,如果能够确定疑似李渔撰著者只可能撰于康熙十二年以前,则《书目》便成为判定其真伪的主要依据。

包括《补天记》、《双瑞记》、《四元记》在内的《笠翁新传奇三种》,包括《万全记》、《十醋记》、《偷甲记》、《双锤记》、《鱼篮记》在内的《续刻笠翁传奇五种》以及《合锦回文传》、《李笠翁批阅三国志》、《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并非李渔撰著,多年以来,不少学者已有较为详尽的考辨①黄强:《〈绣刻传奇八种〉非李渔所作考》、《〈合锦回文传〉非李渔所作考》,《李渔研究》,第331—343、383—395页;黄强:《〈李笠翁批阅三国志〉质疑》,《晋阳学刊》1993年第5期;王汝梅:《李渔评改〈金瓶梅〉考辨:兼谈崇祯本系统的某些版本特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2年第5期。。其中有的是合情合理、满有把握的分析结果,有的则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上的肯定结论。现在李渔自列《书目》的出现,无疑为这些问题的彻底解决增添了最有说服力的第一手资料。

如果说这些书是李渔的撰著,那么它们不可能撰成并刻印于康熙十三年以后,崇祯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固然以确凿的版本信息显示出这一点,故无须再论。而其他4部书也是如此,原因有三:

首先,这4部书如果像《一家言二集》、《耐歌词》等书一样,系李渔撰成并刻印于康熙十三年以后,就应当有翔实的文献记载和版本信息。

其次,李渔在康熙十三年以后至去世以前的6年间,不可能既撰成并刻印《一家言二集》、《耐歌词》等6部书,又撰成并刻印这4部书。晚年的这6年间,李渔由金陵移家杭州定居,并费尽心力在吴山建层园,老迈之躯,奔波之人,劳心之事,最终导致一病经年,直至去世。有鉴于此,李渔怎么可能在已知的6部书以外,复推出8个传奇剧本,一部长篇小说,再评点《三国志通俗演义》这部大书呢?

再次,这是由李渔一生撰书刻书的阶段性所决定的。李渔一生撰书刻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顺治年间以创作小说、戏曲为中心的第一阶段,故这一阶段李渔往往以小说、戏曲作家著称。顺治十六年(已亥,1659),吴梅村《赠武林李笠翁》七律的小序中云其“能为唐人小说,兼以金元词曲知名”②程穆衡原笺,杨学沆补注:《吴梅村诗集笺注》卷10,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653页。。二是顺治末至康熙十年以前,以汇编尺牍、案牍、四六等为中心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是伴随着李渔在官场中的交游越来越多而来到的。李渔虽以擅长小说、戏曲创作自豪,但在文人专门从事小说、戏曲创作会被轻视的清初,他也不甘寂寞,转而从事编辑所谓有经世致用之效的书籍,如《资治新书》之类。王曰高论《资治新书》云:“翁曩昔著书固甚富,业已脍炙文苑,无品不妙,但微有俳谐不恭之意。有如是之崇论闳议,婆论棒喝,而不亟出以济世,岂情也哉!”③王曰高:《资治新书·叙言》,《资治新书(初集)》卷首,《李渔全集》第16卷。此后可以说小说、戏曲逐渐淡出李渔的创作视野。三是康熙十年以后,以整理自己一生所作诗、词、文为中心的第三阶段。《笠翁一家言初集》卷首翼圣堂主人题识云:“先生之书,充满六合,皆属零星杂刻,非其著述本来。”④故宫博物院编:《笠翁一家言初集》,《故宫珍本丛刊》第587册,第1页。言外之意,最后问世的笠翁诗文集才是其著述的正宗。尤侗《名词选胜序》中叙述了笠翁撰著的前两个阶段后又云:“试与之言诗,笠翁当更进矣。”⑤尤侗:《名词选胜序》,《西堂全集》本《西堂杂俎三集》卷3,清康熙刻本。皆可见一斑。以上三个阶段的划分只是相对的,第一阶段的戏曲创作延续到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诗文别集的整理肇始于第二阶段。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第三阶段,李渔不会再创作小说、戏曲。康熙十三年以后直至李渔去世,这6年统属于第三阶段,其间已知李渔撰著,除了1部只是鉴定陈百峰所辑《女史》以供女儿辈阅读的《千古奇闻》以外,其余5部书皆与诗词有关。笠翁在生命的晚年强烈感受到编定自己诗文别集的重要性与迫切性。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足可断定《合锦回文传》等4部书不可能撰成并刻印于康熙十三年以后。但它们又完全不见于康熙十二年李渔自列之《书目》,那么只有一种结论:它们根本就不是李渔的撰著。至于《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虽系崇祯间评改本,但众所周知,此书内容较为特殊,即使出于李渔之手,与《肉蒲团》一样,不见得就会列入《书目》。然而,研究者不过因为首都图书馆藏本《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卷首图像的末页上有署名“回道人”的题词,而李渔的《十二楼·归正楼》第4回中有“晓得‘回道人’三字,是吕纯阳的别号”云云,便谓李渔确实用过“回道人”的化名,进而认为此书出于李渔之手①刘辉:《论〈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文学遗产》1987年第3期。。殊不知吕祖以“回道人”的别号出现在唐以后的典籍中比比皆是,类似于《十二楼·归正楼》第4回中的情节和表述,小说中亦很常见②冯梦龙《醒世恒言》第21卷即有云:“后府人于凤翔府天庆观壁上,见诗一首,字如龙蛇之形,诗后大书回道人三字。详之,知为纯阳祖师也。”不备举。,岂能据此认为“回道人”就是李渔的化名?李渔在《肉蒲团》第1回中说:“元末世风诡异,凡是读书人不喜称名道姓,但以别号相呼……大约少年者称生,中年者称子,老年者称道人。”这其实是明末清初的士风,李渔自号“笠道人”、“觉道人”,就是在50岁左右。因此崇祯十七年(1644),李渔亦才34岁,此前不会以“回道人”为别号。考辨至此,可以肯定,《新刻绣像批评金瓶梅》不是因为内容特殊而未列入《书目》,而是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李渔评改之作。

或曰:李渔或许早已撰成《合锦回文传》等4部书,只是康熙十二年以前未付刻而已,因此《书目》中不见它们的踪影。如果是一般的撰著,或许会如此,但《合锦回文传》等4部书包含1部长篇小说,8个传奇剧本,1部评点大书,一贯急于以著述之才自见的李渔不可能长时间将之一律束之高阁,不予付刻。退一万步说,即使这4部书在李渔生前只是撰而未刻,其身后阿倩沈心友作为妇翁的得力传人,也会尽力整理妇翁遗著出版。沈心友在妇翁逝后,先以芥子园甥馆主人的身份参与芥子园新主人的刻书事务,后又在武林、金陵两地独立经营抱青阁书坊,惟恨妇翁遗留书稿不多,曾刻印署为“湖上笠翁李渔纂辑”的《芥子园图章会纂》③沈心友《画传合集·例言》后所列书目中有此书,《芥子园画传·兰谱》,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12年,第9页。,署为“湖上李笠翁先生纂辑”的《古今尺牍大全》④上海图书馆藏康熙二十七年刻本,卷首有抱青阁主人沈心友题识,李渔《启白》一则。。《合锦回文传》题“笠翁先生原本,铁华山人重辑”,迄今所见最早版本为嘉庆三年(1798)宝砚斋刊本。如果笠翁确有此书原本,首先能够见到并整理出版的应该是沈心友,何至于100多年后由铁华山人重辑而梓行?《笠翁新传奇三种》等三书皆当作如是观。

笠翁生前死后声名甚大,撰刻之书涉及的领域又广,故作书伪托其名者众多。吴晓铃先生藏《怡情集》和《怅性集》,系将中医药方编成的歌谣集;题“湖上笠翁原著,渔隐重整”的《湖上嘉话》,系拟话本小说集;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古今联薮》,国家图书馆藏本《笠翁对联》,戴不凡先生在《李笠翁事略》一文中提及的《芥子园杂联》,系联语集锦;皆假托为李渔纂辑之书。辨其为伪托,除了其自身的种种破绽以外,上述考辨原则皆适用之,而是否见于李渔自列之《书目》,同样是主要依据。

《书目》提供了已知李渔撰著的丰富信息

这份《书目》尽管十分简略,有的甚至不是正式书名的全称,但因其乃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一份李渔自列《书目》,故仔细观察研究,在许多细节方面,甚至是书名的排列顺序,仍可以检索出李渔撰著的丰富信息。

因为李渔主要是向颜光敏这样的官员提供自刻己著之书的《书目》,故为了投其所好,汇集案牍的《资治新书》等实用类书籍排在了前列,而戏曲、小说反而居于末尾。本文的考辨则不宜循此顺序,而是按照这些书目所提供的信息的价值大小为序。根据需要,或一部单论;或以类相从,几部并论;须长则长,宜短则短,务期有所得,否则置之不论。

(一)《广字汇》

该书已不存。李渔曾有此部大字典问世,不见于任何著录,但既见于其自列《书目》,只此一证,可为定谳也。

《字汇》,明万历间梅膺祚所编,是《康熙字典》问世以前通行的字书。此书依据楷体笔划分部,归并简化《说文解字》、《玉篇》的部首为214部,以地支为序分为12集,每集1卷,共收33179字。注音先列反切,后注直音,或注音近字。释义力求通俗易懂。其分部、注音、释义的体例对后来的字书包括《康熙字典》影响很大。后有题为陈淏子撰的《玉堂字汇》,系《字汇》的节本。李渔既名己书曰“广字汇”,当是对《字汇》一书作增补,估计延续了原书分部、注音、释义的体例。既曰“每部十二本”,应该沿用了原书以地支为序分为12集的旧制。但李渔一生行事偏喜标新立异,即便是“广字汇”,亦必有不同寻常之处,惜乎书已不见,不便妄加猜测。《闲情偶寄》中尚可见李渔对《字汇》等书的评议。李渔强调学歌唱曲之首务在“调熟字音”,而慢曲中切字之法须仔细分辨字头、字尾及余音。他说:“要知此等字头、字尾及余音,乃天造地设,自然而然,非后人扭捏而成者也,但观切字之法,即知之矣。《篇海》、《字汇》等书,逐字载有注脚,以两字切成一字。其两字者,上一字即为字头,出口者也;下一字即为字尾,收音者也;但不及余音之一字耳。”①李渔:《闲情偶寄·演习部·授曲第三》,《李渔全集》第3卷,第93页。在《广字汇》中,李渔肯定会涉及这一话题。观其论传奇宾白,主张“声务铿锵”、“字分南北”、“少用方言”;论授曲学歌,主张“调熟字音”、“字忌模糊”等等,编撰这部字书或亦以此为准耶?

此书既然康熙十二年仍在出售,则今日尚存于世间亦未可知。

(二)《传奇前四种》、《传奇后四种》、《传奇内二种》

原书名应该分别是《笠翁传奇前四种》、《笠翁传奇后四种》、《笠翁传奇内二种》。虽仅列书名,但足以澄清李渔传奇版本研究中的若干疑点。

李渔在《闲情偶寄·词曲部》中自谓所撰传奇有“已经刊行之前后八种及已填未刻之内外八种”。郭传芳在《慎鸾交序》中亦云:“此笠翁所以按剑当世而为‘前后八种’之不足,再为‘内外八种’以矫之。”据此,甚至有论者谓李渔所作传奇剧本有前、后、内、外各8种,共32种②平步青:《小栖霞说稗》,《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9册,北京:中国戏曲出版社,1959年,第218页。。韩南先生则猜测李渔有一部“题为《前后八种》的选集”③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第一章以及注[72],第23页。。然而,郭传芳评《慎鸾交》第10出《待旦》又云:“笠翁曰:‘从前九折犹与前后四种无异,自此以往,竿头遽进。’”韩南先生认为这“大概是一个尚未被注意的遗漏”④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第一章以及注[72],第23页。然则李渔既称“前后八种”,又称“前后四种”,两者究竟是什么关系?《慎鸾交》是否属于“内外八种”?笔者曾认为:李渔第一次移家杭州,后来又迁居金陵,“‘前后八种’是指《慎鸾交》问世之前,李渔在杭州与金陵所撰传奇的总数。之所以又对郭传芳称‘前后四种’,或许是李渔曾将八种中的‘前四种’与‘后四种’分别汇刻行世,与‘前后八种’的实际含义是一致的。”“在‘前后八种’问世之后,(李渔)只将‘内外八种’中的《慎鸾交》《巧团圆》整理付梓,其他六种则已填而未刻。”⑤黄强:《李渔曲目的“前后八种”与“内外八种”》,《文学遗产》1987年第1期。严格说来,这其中还包含着相当多的推测成分。令笔者欣慰的是,现在在李渔《书目》提供的这3部传奇选本的书名面前,所有这些推测都得到了证实。《笠翁传奇前四种》包含《怜香伴》、《风筝误》、《意中缘》、《蜃中楼》4个剧本,《笠翁传奇后四种》包含《玉搔头》、《奈何天》、《比目鱼》、《凰求凤》4个剧本,《笠翁传奇内二种》则是《慎鸾交》、《巧团圆》2个剧本的合编本。康熙十二年,李渔出售的依然是3部传奇选本,这一点提示我们:首先,此前《闲情偶寄·词曲部·宾白第四》中提到的“十种曲”,只是他合计自己已经行世的传奇的总数,直至康熙十二年,尚未有一部汇刻本《笠翁传奇十种》问世。现藏国家图书馆善本书库的所谓翼圣堂刻本《笠翁传奇十种》卷首已有少量残缺,并无原刻书坊堂名和刻印年代标志,经鉴定为康熙翼圣堂刻本,但不知道这一鉴定结论的依据是什么①李渔著,杜书瀛校注:《怜香伴》,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3页。。即使此本为康熙翼圣堂刻本,也不能就认为是李渔及身编定的,因为此本没有统驭全书的总序,现存李渔各书中没有这种先例②韩南先生已经提出这个问题:“即使是最早的翼圣堂本,亦没有总序,只有之前出版单部剧本时的序文。这看似奇怪,因为李渔居然会让一部没有总序的文集出版。”但他又认为此书“显然是在李渔生前出版的”,因为“黄周星《制曲枝语》提到《十种曲》,《制曲枝语》是黄氏的剧本《人天乐》的序言,《人天乐》的第二篇序作于1678年,参见《古本戏曲丛刊》第三辑。”(见韩南:《创造李渔》第一章注[74],第23页)其实黄周星《制曲枝语》中所云“近日如李笠翁十种”,同样只是合计笠翁已经行世的传奇的总数,并非确指《笠翁传奇十种》或《笠翁十种曲》。,而李渔身后的翼圣堂将其各种单行著述杂凑为所谓的《笠翁一家言全集》,却是有先例的③参见黄强:《〈笠翁一家言初集〉考述》,《文献》2006年第4期。按:据笔者所知,此书原藏上海图书馆古籍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李渔全集》编集时曾利用此书,但原书系“十年浩劫”中抄没之书,现已发还原有者。为避免研究者再去上海图书馆查阅此书,无功而返,特予说明。。其次,直至该年,李渔刻印行世的传奇依然只有“前四种”、“后四种”以及“内二种”,合计“十种曲”。可以肯定,所谓的《笠翁新传奇三种》、《续刻笠翁传奇五种》,不过是为了附会“内外八种”的提法而伪托的,因为“内外八种”中既然已经有《慎鸾交》、《巧团圆》可以确定,只剩下6种无法确定,更何来8种?再次,《内二种》问世后,该年以前,李渔不再有新的传奇作品刻印行世。其《答顾赤方》一书作于康熙十一年(1672),书中有云:“新剧较之他刻,虽曰竿头稍进,然岂遂如台翰所云乎?敬谢不敏!”④李渔:《答顾赤方》,《李渔全集》第1卷,第210页。韩南先生据此认为:“至少到乔姬过世时,李渔还在继续写新戏,不过其中没有一部存留。”⑤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第一章注[68],第22页。其实,此处所言“新剧”,是指已刻的《内二种》,连“竿头稍进”云云,都和郭传芳评《慎鸾交》第10出《待旦》所引笠翁自述大同小异。甚至李渔写于康熙十四年(1675)的《复朱其恭》书中“惟以新剧二种,奉太夫人展阅,以助承欢”云云,“新剧二种”仍是指《内二种》。古代新书问世后,传播的速度缓慢,康熙十二年出售的《笠翁传奇内二种》,两年后在异地仍然是新剧。《内二种》问世后,“内外八种”中的另外6种始终“已填而未刻”,李渔自刻行世的传奇就是“十种曲”。

至于李渔这“已填而未刻”的六种传奇,亦偶有蛛丝马迹可寻。《渔家乐》传奇历来被学人视为“苏州派”主要作家朱佐朝的代表作,范尔梅的《雪庵文集·语录》中却披露了此剧的作者其实是大名鼎鼎的李笠翁。孤证自不足以立论,但笔者颇疑心《渔家乐》为李渔传奇“已填未刻之内外六种”中的一种⑥黄强:《李渔交游再考辨》“范尔梅”条,《明清小说研究》2009年第1期。。

(三)《十二楼》、《连城璧》

由于顺治十七年发生的“《无声戏》案”,导致李渔拟话本小说集存在复杂的版本问题⑦萧欣桥:《李渔〈无声戏〉、〈连城璧〉版本嬗变考索》,《文献》1987年第1期。本节文字中凡涉及此二书的版本问题,皆参见萧文,不另注。,《书目》中仅出现这2部拟话本小说集以及其书名、排序,提供了李渔本人对“《无声戏》案”反应的第一手资料。康熙十二年距“《无声戏》案”的发生已经13年,由顺治朝进入康熙朝,然而李渔依然心有余悸,最醒目的标志是《无声戏》这一书名在其《书目》中彻底消失。这一点提醒我们应当重新考虑某些问题:张缙彦官浙江时编刊的是《无声戏一集》与《无声戏二集》,还是仅为《无声戏二集》?《无声戏合集》刊刻于“《无声戏》案”发生之前还是之后?萧欣桥先生在这两个问题上均取后者,即“《无声戏》案”与《无声戏一集》无关;“李渔移家南京后,在杜濬的支持下,刻行了《无声戏合集》”,其时在“《无声戏》案”发生之后。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李渔就没有因此案而成惊弓之鸟,没有必要将《无声戏》改题为《连城璧》(包括正编12集外编6卷)重刻行世,今天我们在《书目》中见到的书名就很可能是《无声戏》,包含《无声戏合集》和《无声戏外集》。事实上,此案涉及《无声戏一集》与《无声戏二集》,连刊行于此案发生之前的《无声戏合集》亦难逃干系,李渔为避免后患,不得不与“无声戏”这一书名作彻底的了断。

这两部拟话本小说集的书名和排序出于李渔本人之手,也证实了以往的某些推测:第一,《连城璧》是李渔自己定名、自己刻行的。第二,《连城璧》刻行于《十二楼》之后。第三,《十二楼》不是《无声戏二集》。限于篇幅,不再展开考辨。

(四)《一家言》、《论古》

新版《李渔全集》第1卷《本卷点校说明》云:“李渔于康熙九年(1670)大体上编成了他的诗文集《一家言》的‘初集’,出版后‘大噪海内’,遂于康熙十二年(1673)秋间又编成了《一家言》的‘二集’。”①李渔:《李渔全集》第1卷,第2,167页。按照这种说法,《书目》中所出这部《一家言》是《一家言二集》,但《一家言二集》中应包括作为《别集》的《论古》,而《书目》中《一家言》与《论古》单列,这部《一家言》显然不是《一家言二集》,《点校说明》所云有误。事实上,这部《一家言》还只是《一家言初集》,康熙十二年,李渔没有编《一家言二集》的打算。即使是这部《一家言初集》刻本也并非完帙。李渔《与纪伯紫》作于康熙十二年春,书云:“前恳《一家言》序,芝翁欲得全本一观,然后属草。以弟种种著作,皆经寓目,惟诗文未经多睹耳。兹因他作前后付梓,惟近体诗及绝句尚未灾木,先录二册寄上。乞宾主二人细细校阅……文亦录数纸呈上。笠翁丑态,尽于此矣!塞玄晏之门,而使不果践诺者,其是物乎?”②李渔:《李渔全集》第1卷,第2,167页。由此可知,此时的《一家言初集》分册付梓,尚非完帙,而该年夏天李渔即须携著述入京。《一家言初集》共12卷,前4卷为文集,后8卷为诗集,诗集8卷中,第3至第8卷为近体诗及绝句、诗余,占全书总篇幅的一半。这样的篇幅,加之还要等待龚鼎孳之序入刻,不是短时间内所能完成的。其实,李渔撰著分册刊行,再集各册而成一编的情况并不罕见。

(五)《古今史略》

韩南先生在《创造李渔》中云:“一部藏于内阁文库、题为‘古今史略’的编年史被认为是李渔的作品,使用的是他最常用的笔名。这是一部枯燥乏味、愚蠢可笑的编年史,书中很少作注,没有李渔作品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特质,明显为假冒之作。”③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第一章注[103],第31页。但今见《书目》出此书,可谓一锤定音。《颜氏家藏尺牍》又有颜光敏叔父颜伯珣一札云:“笠翁《史略》,云门索之屡矣,但有便,留神查寄。”④颜光敏辑:《颜氏家藏尺牍》第8册,第108页。此札作年不明,所云不知是否系颜光敏代为李渔推销书籍的结果,但为《古今史略》系笠翁撰著更添一证。

韩南先生的指摘未尝没有道理,但同一作家所有的书不能一概而论,鲜明的特质也有例外,况且此书李渔自序颇可见其纵横挥洒的议论风采。韩南先生又以同样的感受衡量署为“湖上李笠翁先生纂辑”的《古今尺牍大全》,他说:“除了已经提到的《古今史略》外,尚有好几部伪书冒充李渔所作,一是《古今尺牍大全》(参见藏于北京大学图书馆的1688年版本)中所谓的李渔的声明,丝毫没有李渔的思想与风格特征。”⑤韩南著,杨光辉译:《创造李渔》第一章注[120],第36页。这个结论同样值得推敲。此书除了李渔的启白以外,更有沈心友祖父沈正春(泽民)之序,署“西泠年姻家弟沈正春迟庵氏题于抱青阁”,序云:“笠翁著述之余,取古今尺牍有裨名教者,汇为一帙,实获我心,不禁狂喜。”此书康熙二十七年(1688)刻本就是原刻本,沈心友不可能冒充已经过世的妇翁作此书,尤其不可能冒充已经过世的祖父为此书作序。

(六)《尺牍初徵》

《书目》仅列此书而不列《尺牍二徵》,李渔自己提供的资料证实了直至康熙十二年《二徵》并未成书⑥黄强:《李渔〈古今史略〉、〈尺牍初徵〉、〈一家言〉述考》,《文献》1988年第2期。。因为如果有《二徵》,《书目》中不可能不列出,正像《资治新书》初集与《二集》一样。《古今尺牍大全》封面题识云:“先生《尺牍初徵》行世已久,《二徵》旦夕告成。”⑦见李渔纂辑之《古今尺牍大全》卷首抱青阁主人题识,上海图书馆藏康熙二十七年刻本。现在我们知道,康熙二十七年抱青阁主人沈心友又思辑成《二徵》,进而更证明此书在李渔生前始终未成。

《书目》除了提供以上诸多信息以外,还提供了康熙十二年以前李渔著述除了《龆龄集》与《肉蒲团》以外已经问世的全部撰著的册数。我们可以依据这一点,再结合书中其他信息,确定有哪些原刊本尚存于世间。南京图书馆藏《尺牍初徵》一书,凡6册,12卷。卷首有吴梅村序,题“顺治庚子中秋前五日梅村道人题于金阊舟次”。查《书目》,《尺牍初徵》正是“每部六本”,南图此本为原刊本无疑。现存好几部金陵翼圣堂刻本《闲情偶寄》,每部8册,16卷,查《书目》,此书正是“每部八本”,也就是说,《闲情偶寄》原刊本尚在。核查后可以看到,除了《尺牍初徵》与《闲情偶寄》,李渔康熙十二年以前著述的原刊本皆已不存。

新材料的发现,往往是文献研究取得进展的前提。20世纪30年代,孙楷第先生撰写《李笠翁与〈十二楼〉》长文,费心梳理笠翁撰著时,他绝对不会想到,笠翁尚有一纸自列《书目》存留于世间。可以预见,日后重编《李渔全集》时,李渔亲手书写的这份自著书目,其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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