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税为何迟迟不改?

2015-09-10 07:22
经济 2015年5期
关键词:报税个税所得税

如果说地区差异的税制设计过于复杂,暂时难以给出科学的设计思路,只能以提高免征额的方式尽量化解矛盾。那么,在同一地区,个税的制度设计就完全不存在公平性问题了吗?

张三月薪10000元,除了工资薪金外别无收入,他需要缴纳322.7元的个人所得税;李四稿酬10000元,除此之外别无收入,按照规定,在减除2000元(20%)后,对剩余部分征收14%的个人所得税,也即1120元;王五月薪4000元、稿酬800元、劳务报酬800元、炒股所得4400元,由于炒股所得暂免征收个税,而其他各项收入又都在免征额之内,无需缴纳个税……

收入相同,税负迥异,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

还有,即便收入相同、纳税相同,有人“一人挣钱,全家花钱”,也有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在这种情况下,缴纳相同的所得税,反而有失公平。

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早已明晰,受访的财税专家、劳动经济学家和税法学家,不约而同地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必须尽快从“分类所得税制”走向“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这也是早在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确定下来的改革思路。遗憾的是,直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旧事重提,10年过去仍未见改革大动作。

既然分项税问题重重,为什么我国最初会确立这样的制度?又为什么12年过去迟迟没有纠正?

图方便,孰料隐患重重

所谓分类所得税制(亦称“分项税”),是对同一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按其所得的不同来源,分为不同类别的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并对各类所得按其各自的税率计算所得税的制度。与之相对应的,将纳税人的各种应税所得综合征收(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自行申报)的办法即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综合所得税制。

在改革开放号角刚刚吹响的上世纪80年代,为了吸引外资,全国人大于1980年和1981年匆忙确立了《个人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已废止)。同时,为了最大程度简化立法,1980年的个人所得税制设计并没有采取世界各国通行的“综合所得税制”,而是列出了几种收入来源,分类对其征收所得税。

其中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每月收入减除800元,对超过800元的部分纳税。但当时我国的居民月平均工资还不足80元,“所得”更是寥寥。实际上,这部税法设立初期的课税对象,是在华工作的外籍人员。80年代后期,才开始向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到1993年个税改革,上述两税与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这才形成了今天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框架。

“最开始立法的时候,别的国家都是综合税制,但我们觉得综合税制太复杂,而中国人的收入又很少,只是象征性地收一下,没有特别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翟继光说。

当时如何想象得到:时至今日,个税立法35年,增删修改6次,分类所得税制还是显得左支右绌、弊端丛生;与之相比,综合所得税制却已然在世界多数国家落地生根、沿用百年了。

改革存观念和技术问题

实际上,个税走向混合所得税制的准备工作早已启动: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具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翟继光看来,这一要求是在帮助中国的纳税人形成报税习惯。“从根本上讲,混合所得税制仍然是以综合所得税制为基础的,每一个纳税人都要把自己的全年收入加总,做纳税申报。但如果突然推行,大家都没有报税的习惯,这个制度难以落地。所以我们当时选择了一些比较富裕的人,让他们先形成报税的习惯,也是在为将来的个税改革打基础。”

而2011年个税改革前夕,全国人大也曾召集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和业内专家,讨论一步到位改成混合所得税制的可行性。“但是,税务局不知道谁和谁是夫妻关系,也不知道谁和谁是父母子女关系。”翟继光了解到:掌握前一项信息的民政局,自身信息化建设尚不到位,还有大量手写资料没有录入;掌握后一项信息的公安局则出于保密的考虑,不愿意与税务部门共享信息。可以说,个税改革进程缓慢,与这两大技术问题不无关系。

不过,技术问题真的是核心问题吗?要知道,早在1799年的英国,首相毕第为筹措战争经费,就临时开办了个人所得税这个税种;到1842年,首相皮尔为弥补关税与消费税的不足,创收经常性质的所得税。100多年前,计算机还未被发明出来,外国也能解决技术问题,我国怎么反倒因此而裹足不前了呢?

“我想,最主要的因素还是,个税不是中国的主要税种。”翟继光指出,想做大的变革,必然要花很多成本,政府一定会考虑投入哪种改革更加划算。与此同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我国税收总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6%-7%,最高也未达到10%,所以并未得到国家的足够重视。“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就一直这么修修补补过来了。今天的制度和1980年代相比,基本没有大变化。也难怪有的专家评论,我国的个税制度是‘犯了一个错误,但我们没有纠正它,反而一直延续下来’。”

个税改革是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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