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的盈余管理问题及其治理研究

2016-05-20 08:16龚舒妮
2016年13期
关键词:股权激励盈余管理管理层

龚舒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的盈余管理问题及其治理研究

龚舒妮

摘要:国内外相关理论和实践表明,股权激励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委托代理成本和增加企业价值有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数量增加,由其引发的盈余管理问题也备受关注。因此,本文从股权激励的角度出发,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股权激励计划、规避盈余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股权激励;盈余管理;管理层

现代企业两权分离后,管理层与股东的信息不对称会引发委托代理问题。作为一种有效解决机制,股权激励应运而生。股权激励通过授予管理层股权将管理层与股东利益协调统一,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企业和股东价值最大化。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成为上市公司争相追逐的潮流。

一、概念界定

股权激励是一种能够使管理层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并且共担利益与风险的激励行为,它以股票为标的物,激励管理层通过增加公司价值的方式获取自身财富。盈余管理的概念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狭义的盈余管理认为管理层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在其存在经济后果的情况下,他们会选择有利于增加自身效用或企业市场价值的会计政策;广义的盈余管理认为这是一种“披露管理”,即管理层利用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达到改变财务报告的目的,从而诱导利益相关者依据“处理”过的财务报告对公司业绩的做出错误的判断。

二、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盈余管理问题

(一)宣告时进行向下的盈余管理

1、做低股票价格。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第一个关键时点是行权价格的确定。较低的行权价格有利于降低管理者为获得股票期权而付出的成本。基于这个动机,管理层往往会通过向下的盈余管理来降低股权激励计划宣告日前的股票价格,以此获得较低的期权认购费用。

2、降低基期会计指标数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般规定:企业每个会计年度都要进行业绩考核,并以考核数据来判断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股票期权的行权标准或者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上市公司通常把某一项或某几项会计指标的增长率作为业绩考核的衡量标准,并以该指标固定的基期数据作为考核基础。因此,股权激励公告日前一年度的相关会计指标越低,行权(解锁)条件就越容易满足。这使得在公告日前管理层具有强烈的自利性动机进行向下的盈余调节,降低基期的会计指标,以达到顺利行权(解锁)的目的。

(二)行权时存在向上的盈余管理问题

1、做高股票价格。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股票出售时市价的确定是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第二个关键时点。股票期权行权时,股票价格越高,管理层出售股票获得的增值收益越高。因此,管理层有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来提高行权日的股票价格以获得较高的股票出售价格。

2、提高考核期会计指标数据。参考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发现,采用股票期权模式的上市公司需要考核管理层的个人与公司业绩,检验管理层是否达到约定的授予条件;采用限制性股票模式的上市公司也会以该业绩作为参考判断是否授予被激励对象股票标的。实际上,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对被激励的管理层造成了压力。为了达到约定的行权指标,管理层具有强烈的动机进行向上的盈余管理,提高考核期的会计指标数据以达到顺利行权(解锁)的目的。

三、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中存在盈余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

1、激励指标不合理。我国缺少统一量化的标准,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绩效考核指标时存在随意性。指标过于宽松时,激励对象付出很小的努力便得到激励,以至于激励效果不佳;当指标过于苛刻时,激励对象很难达到标准,便会影响激励效果。

2、绩效考核体系不全面。股权激励计划中包含行权考核条件。我国上市公司采用的绩效考核指标主要是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然而上述指标不能完全体现出管理层的贡献。此外,过分强调业绩指标易引发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盈余管理问题,这从侧面反映出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存在缺陷。由于两权分离,公司实际运营权利掌握在管理层的手中,管理层可能利用不对称的信息操纵股价损害股东利益,也可能为到达业绩考核指标而实施高风险项目。

(三)外部资本市场不完善

有效的资本市场是上市公司成功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发达,股市存在泡沫和投机分子,股价容易在短期内大幅波动。因此,股价不能充分反映上市公司实际的经营业绩水平,使得证券市场的评判作用失效,最终导致股票期权失去了其激励作用,甚至会诱发管理层通过操纵股价来谋利。

四、治理对策

(一)设计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1、激励对象的选择。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大多局限于管理层,但是核心技术人员才是管理层决策的具体执行者。只有他们尽职尽责,企业才能发展。因此,股权激励对象的范围应该扩大,并且应该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为尺度准确把握。

2、确定合理的激励期限。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太短,业绩偶然性程度会增高;有效期太长,激励效果会下降。然而,实证研究表明,激励计划行权时长太短,管理层容易在考核后阶段实施盈余管理;行权时长太长,管理层在考核后阶段实施盈余管理难度会增大。加长考核期能够增加管理层对应计项目和实际活动的管理,从而加大盈余管理困难度。因此,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要权衡激励效果和盈余管理空间,设计出最有效的计划。

3、确定合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为了全面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业绩水平,增加管理层实施盈余管理的难度,应该在传统的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加入难以调整的项目。结合我国上市公司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大多数企业采用的考核指标仅为财务指标,而忽略非财务指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结合可以降低盈余管理风险,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

(二)建立适合股权激励方案发挥作用的内外部环境

1、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许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都是为了满足上市条件而设置的,并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必须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并且其监督和建议作用应该贯彻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始终。

2、完善公司薪酬委员会制度。我国薪酬委员会建设的指导原则:真正的独立和拥有制定、监督薪酬的权利。因此,在防止股权激励失效方面,薪酬委员会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独立董事应该担任薪酬委员会成员,全权负责管理层的薪酬事务,主导决定管理层的所有薪酬包括股权激励计划。

3、建立规范的资本市场。股权激励制度中激励绩效的提高依赖于资本市场信息制造传递过程的完善和市场整体运行效率的提高等一系列措施。中国证监会应该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证券市场公开、透明;应该更加重视资本市场的信息反馈功能,严格限制利润操纵、内部交易等行为。(作者单位: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陆正飞,魏涛.配股后业绩下降:盈余管理后果与真实业绩滑坡[J].会计研究,2006(8):52-97.

[2]顾斌,周立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7(2):79-92.

作者简介:龚舒妮(1992-),女,汉族,江苏省南通市人,硕士研究生在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研究方向: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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