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艺文志校注》前言

2017-03-28 17:29曹晓宏陈圣争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鹤庆鹤庆县子目

曹晓宏,陈圣争

(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鹤庆艺文志校注》前言

曹晓宏,陈圣争

(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鹤庆自明清以来即为云南一文化名城,在新中国建立前曾数次大修邑志,现犹存者有康熙《鹤庆府志》、光绪《鹤庆州志》、民国《鹤庆县志》,这些邑志的“艺文志”保存了大量的地方文学、文化信息。是以不揣谫陋,在方志的基础上,广泛调查各种资料,辑校《鹤庆艺文志》一书;为便于理解和交流,又对此书作了相应的诗文注释和作者小传,尚祈教正于方家。

鹤庆;方志;艺文志;校注;文化

鹤庆,又称鹤、鹤邑、鹤郡、鹤拓、鹤州等,古为滇西剧邑,在夏、殷为总部,汉隶哀牢,汉后置诏、置路等。鹤庆南北部所属各异(南、北分属叶榆、遂久二县),至唐时有“谋统”之称,历宋至元,或郡、或府、或路,名目不一,所属、所辖亦异。历时虽久,“然多与中土隔绝,文化未大开”。[1](卷十二,P35)至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鹤庆府,辖有剑川、顺州等六州,洪武二十四年(1391)又置鹤庆卫,洪武三十年(1397)擢升为鹤庆军民府,除鹤庆外,另外主要辖有剑川、顺州两地,由当地土知府管理。至明英宗正统八年(1443)后,鹤庆军民府才由土官改为流官治理。

这是鹤庆历史上第一次重要的变化,在行政上,正式确立了其行政区划,且区划日益明晰,鹤庆不再分为南、北而异属他邑,而是作为一个完整的行政区划。最初,鹤庆军民府还另辖有其他六州,后虽逐渐缩小为另辖剑川、顺州两州,但至少意味着鹤庆开始是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划,而不再附属于其他郡、州、府、县。自正统八年鹤庆军民府由土官改为流官(从知府到推官、儒学教谕官等)后,政治上固然是加强了与中央的联系;在文化上,此后也成为鹤庆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流官们为了推行教化,创建文庙,兴办书院,培育士子,逐渐打破了当地主要尊崇佛教的民俗和民间习性,为当地的文化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兼之不少贬官和流寓人员的涌入,在加强了不同文化间交流的同时,亦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鹤庆当地的文化发展。此外,鹤庆籍士子亦逐渐在科举考试中获取功名,或出仕为官,或教化本土,一洗鹤庆曩日鄙塞旧态,本土的文学、文化日益兴盛。

至清朝,初时沿用明制,仍设为鹤庆军民府,剑川、顺州仍归其所辖,其间略有变化,如康熙八年(1669)时,将顺州全境并入,康熙三十八年(1699)则又将顺州划归永北直隶厅。在雍正五年(1727年),将原属丽江军民府所辖之中甸厅、维西厅划给鹤庆军民府跨境管辖,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则又将中甸、维西两厅划还丽江军民府管辖。乾隆中期,经历征缅战争后,在征缅战役经略、大学士傅恒的建议下,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鹤庆的行政区划又出现了第二次变化,即将鹤庆军民府改为鹤庆州,且将原属鹤庆军民府管辖的剑川州亦划归丽江军民府所辖。这一次的主要变化是基本上确立了现今鹤庆县的行政区划,此后鹤庆与其他州府地位同等地发展,一直延续到清朝的覆亡。

至民国二年(1913),全国通令取消三级行政制,裁撤府、州、厅,而改置县,于是鹤庆州又改为鹤庆县,与全国其他诸县同等地位,此为鹤庆行政区划上的第三次变化。至新中国成立,在鹤庆地区成立鹤庆县人民政府,是为第四次变化。从1949年至今,其所辖乡镇虽微有变化,然大致以原州、县所辖之地为主。鹤庆现属云南大理州下辖一县,辖有九个乡镇,地处大理北端,东临永胜,西距剑川,南交宾川,北接丽江,仍为连接大理与丽江的要道。

自鹤庆文明开化之后,尤为重视当地文化建设,其中修志是一要务,目的是为了保存文献,以求文献可征。在鹤庆文化发展史上,曾出现过五部旧体例的方志:明代两部、清代两部、民国一部。第一部鹤庆方志始于明嘉靖年间,由知府马卿纂成《鹤庆府志》二卷,仅是草稿,然已不存,甚至连马卿纂《志》之事都仅存于一些零星的文献记载当中。第二部《鹤庆府志》修于明崇祯年间,由当地乡贤张启贤(字懋敬,号蓼怀)、史秉信(号实斋)等人增修,有“煌煌乎乃成一邑之信史”[1](卷十二,P35)之誉,然历经鼎革,至康熙间其书多已阙略(今不存),而板亦为“忌者阴毁”,[1](卷十二,P35)是故明代的两部《鹤庆府志》皆以汩没,难闻其详。

至康熙五十三年(1714),鹤庆军民府通判佟镇有慨于旧志阙略不完,且“万历以后事无处采访”,[2](卷首,P425)故捐其俸并自任总裁主持重修府志,招集府儒学教授邹启孟、邑人李倬云等重修《鹤庆府志》,成书26卷,分为星野、图考、疆域、沿革、建置、山川、城池、户口、赋役、禋祀、风俗、物产、秩官、兵防、学校、选举、名宦、人物、忠义、孝行、节烈、隐逸、古迹、仙释、灾祥、艺文等二十六门,且不少门类中又有一些小目类附列。康熙《鹤庆府志》可谓现存的第一部集大成的鹤庆方志,凡有关鹤庆的天文地理、沿革建置、风俗人物及习俗文化等皆网罗其中,可谓体例严谨,门类大备。然而,以后世眼光来看,一是涉于迷信或稍嫌不确,如“星野”一门,光绪间杨金铠即认为“操管窥天,久惟为识者所哂”,[3](卷首·凡例,P301)故在其主修的光绪《鹤庆州志》曾提出批评意见;二是收录内容过于宽泛,有滥入之嫌。由于此时为鹤庆军民府,剑川、顺州等邻邑时为所辖,如“艺文志”一门而言,有些文字涉于剑川等地者;且还上搜唐宋,下逮康熙帝御制诗文,此与鹤庆似更无关涉。

此后,鹤庆境内几遭兵燹,同治年间的动乱更是历时十余年,州内文献几毁殆尽。至同治十年(1871),安徽程梁生任鹤庆知州时,遍访州内,已很少人知道康熙《鹤庆府志》的存在,他便悬赏以求,才有乡野之人执残书以献。光绪十八年(1892),邑人杨金铠告休回乡,欲一睹府志,遍求之藏书家而不得,后勉强从州署借得残本,览后慨叹沧海桑田之变,以邑乘失修为缺典,便毅然以修志为己任。便于从光绪十九年(1893)夏起,集合其兄杨金鉴及同邑同人赵鹤龄、杨金和等人再次重修《鹤庆州志》,至次年(1894)十月告成,时距康熙五十三年修志之举已隔180年之久。《州志》共成书32卷,分为“天文志”(星野、祥异)、“地理志”(疆域、山川、风俗、古迹)、“学校志”(庙学、学舍)、“建置志”(沿革、城池、官署)、“沟洫志”(水利)、“祠祀志”(典祀)、“食货志”(物产、经费)、“赋役志”(田赋、户口)、“武备志”(兵制、戎事)、“职官志”(秩官、名宦)、“选举志”(选举)、“人物志”(乡贤、孝友、忠义、宦绩、文学、隐逸、仙释)、“列女志”(列女)、“艺文志”(艺文)、“杂著志”(杂俎)十四大志类,志内又含三十二大门类,此外还有不少小目类附于相应的门类中。相比于《府志》而言,合并了不少《府志》中的门类,而又详细了不少《府志》中没有的门类,故志目更显清晰;在具体内容上,又有增删之处,删除了与鹤庆州无关或关联不甚大者,如“艺文志”中没有滥入明代以前的诗文,且删除了康熙帝的御制诗文,所增之处,因“历世愈远,搜剔愈难”,越往上则越少,自然以咸丰、同治为详,“咸、同间者十之七,嘉、道间者十之二,雍、乾间者十之一,或并一而无之”。[4](跋,P595)然而,此志亦非尽善尽美,当时学臣姚文倬就提出过几点意见,主要有:一是认为“乡贤人物及忠孝节烈各门”[5](序,P293)中有事迹突出者,应详访家谱、行状等以为其立传,而不是罗列一些人的名字而已;二则应仿《汉书·艺文志》例,详访本州人物的著述目录,并以经史子集分类标注,而不是仅仅零星地搜罗一些残篇只字。

至民国八年(1919)年,邑人李锡桐在视学回乡之际,约同劝学所长杨懋勋等人再次邀请杨金铠主修《鹤庆县志》。因为在李锡桐看来,这次修县志,虽然距《鹤庆州志》时隔不到三十年,但入民国后,政体发生了变化,鹤庆也由州改为县,其间自是有不少新变,“岁不同,势不宜再蹈前,旷日持久,致令一切故实残毁湮没,遗将来憾”。[1](卷十二,P37)二则在民国改元后,当时各省纷纷开展修省通志、统志的工作,县志是省志的基础,云南省当时已下令要纂修《云南通志》,他作为省观学之官更应该积极响应,以应承省部的要求。而杨金铠也一直以此前所修《州志》在体例上未能惬善,时时想着重新修订,因此纂修《县志》之议一拍即合。于是就在这一年十月动工,四年后,于民国十二年(1923)书稿修成,共成书十二卷,分为十二纲目,每一卷为一纲目,分为“地理志”(子目十一)、“建置志”(子目十四)、“学校志”(子目十三)、“赋役志”(子目六)、“祠祀志”(子目四)、“武备志”(子目三)、“官师志”(子目十)、“选举志”(子目十九)、“人物志”(子目十八)、“列女志”(子目九)、“杂纪志”(子目四)、“序例志”(子目九),子目一百二十类,附列于相应的纲目之下。较于前两志而言,《县志》在纲目上新增“序例志”而将“艺文志”删除,“艺文志”的诗文内容分列于相关的人物本传或物类本事之下。在具体内容上,则是新增了大量的新生事物,分成子目列于纲目之下,所有记载的标准是“一以关于鹤庆为主,苟非是,虽甚重要,亦从割爱”。[6](卷十二,P40)

在方志中,“艺文志”可谓一方文化的精粹所在,大则一省,小则一县、一州、一府之志,一方文化、文学之所系,率由“艺文”以承载。方志“艺文”所撰,或仿班固《汉书·艺文志》例,载以乡贤著述,以觇文献之大略;或参以别集体例,分诗文以详篇目或著述,以悉当地文化、文学之盛。或详或略,全凭修纂人的剪裁。后世因之以述故事、思前贤、辑文献、纪掌故,考镜文史,游目风景,探究风俗,赏鉴文学。

鹤庆虽然地处滇西,边方下邑,文化上或许“难与三江人材渊薮比”,但明清以来曾五修志书,据现存志书来看,其地亦不乏人文荟萃。康熙《鹤庆府志》、光绪《鹤庆州志》中更是专录“艺文志”一门,民国《鹤庆县志》中相应之处亦录有大量诗文资料。这些诗文乃是纪录鹤庆地方风物景致、风俗人情及地方变迁的重要瑰宝,既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又有相当的艺术价值和人文特色,在如今加强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建设的进程中,它还极具地方文献价值和文化价值。

本次《鹤庆艺文志》的整理,即以光绪《鹤庆州志》(简称“州志”,在校点中称“光绪本”)“艺文志”为主要文献来源,主要出于两点考虑:一是较之康熙《鹤庆府志》(简称“府志”,校点中称“康熙本”),此本“艺文志”中所收录的诗文范围基本上以鹤庆一地的为主;较之民国《鹤庆县志》(简称“县志”),其专列“艺文志”,所收之诗文则相对集中。二是《州志》“艺文志”所收录的时间范围较广,从明代而至光绪间;《府志》虽然偶及唐宋,但所录之诗文与鹤庆关涉不大;且其下限亦至于康熙五十三年之前,其后一百八十年间的诗文文献自是阙如。另据《府志》以补唐宋诗文、康熙帝御制诗文及《州志》“艺文志”中其他所漏收者,其中唐宋诗文、康熙帝御制诗文虽与今之鹤庆不太相关,但一则它们已收入《府志》中,本着更为全面地反映鹤庆一地的历史演变和艺文面貌,故一并收入;二则像康熙帝御制诗文,据《府志》言,其所录者皆是当时以碑文形式刻在鹤庆学庙,以供士子诵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历史风貌和教育情况,本着尊重历史的态度,亦一并收入。

此外,另据前人撰辑文献和今人所辑资料,最大限度地参校和辑补凡与鹤庆相关的诗文及鹤庆籍人所撰之诗文以辑补。前人文献如《丽郡文征》、《滇南诗略》、《滇南文略》、《滇诗嗣音集》、《滇诗拾遗》、《滇诗拾遗补》、《滇诗重光集》、民国《鹤庆县志》、《新纂云南通志》等;今人辑录资料类,如《大理丛书》、《西南文献丛书》、《鹤庆文史资料》、《白族社会历史调查》、《白族教育史稿》等。对于已成之专书,如《鹤庆碑刻辑录》、《鹤庆象眠山墓地》、《鹤庆龙华十八寺碑刻辑录》等书,虽录有大量的碑刻文字,然不敢掠人之美,且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之意,故舍之。明清以来,鹤庆人文日盛,撰著之士层出,虽经燹火,或有余光,尤其是清末民国人物的著述,多未收入鹤庆志书当中,或限于馆藏,或遗落民间,或存于后人,多秘而宝之,由于时间仓促且精力有限,难以一一细访,校注者仅能尽最大限度搜罗已见的文献。挂一漏万,在所难免,尚祈见谅。

《鹤庆艺文志》固然是以事关鹤庆者为主,故杨金铠在两次纂修鹤庆方志(《州志》、《县志》)时,一再严苛地强调其所辑之事与文必是与鹤庆相关者,凡事与文关涉邻县或他邑者皆去之,甚至对于鹤庆本邑人物所撰作之诗文,若非纪录鹤庆本邑者,亦皆删之,“旧志所载,率皆于县渺不相涉,又其甚者,如李倬云之北上道中十八首,至王锡祜之南中咏怀古迹二十六首,直不啻为其人刊行全集。循是以往,将牛为汗而栋为充矣。”[6](卷十二,P43)杨金铠坚持必须要与鹤庆(鹤庆州或鹤庆县)相关的诗文方才收录,主要可能是出于志书体例的考虑:一是志书为史书的一种,信史方能传,因此修志的过程中需要讲究史料的剪裁,而不能仅是堆积材料而已。二是志书多分门类而辑,不同门类、不同卷书之间在篇幅上亦须大略相等;是以若全收邑中人物所有著述,则不免有的卷帙繁富而致全书失去平衡,甚至还存在是否出于某种目的而为某人刊行全集之嫌。

然而,校注者认为“鹤庆艺文志”当取其宽泛义:一是指关涉鹤庆之诗文,一是鹤庆人所撰著之诗文。所谓关涉鹤庆的诗文,则凡与鹤庆相关之文字,无论本地人或外地人(或为官、或流寓、或邻邑者)所作,皆予以收录。而对于鹤庆本邑人所作诗文,亦尽力搜罗,主要出于三大方面的考虑:一是最大限度地保存地方文献。鹤庆地方文学文化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本身就难以相匹,且曾经多次兵燹变故,烬火之余,乡邦文献或尽毁,或难得完帙。如段克莹(字纯夫),嘉庆十年(1805)进士,其著述甚多,在《州志》、《县志》中都载有著述目录,然而这些著述都已毁于兵火,甚至在二《志》书及各类文献中都没有留下一首作品。这种情形还很多,不少邑人的著述都残存无几,不少人的作品都基本上靠一些地方诗文选本方才得以保留,或今人四处搜集才得以显露冰山一角。是以出于更好地保存地方文献的目的,尽最大限度地辑录鹤庆籍人物的诗文撰述。二是为了更广泛、更全面地了解鹤庆的文化、文学状况,或者说尽可能更大范围地了解鹤庆地方先贤的人物事迹或文学水准。数量上的多寡固然不能如实地反映质量的高下,但至少可视为一地文化程度或某人文学造诣的评判指标。某人若存有一卷或多个集子或不同文体的作品,与只存有一诗或一文相较,至少更为切实或广泛地反映了他的事迹、思想或艺术水准等。一县一地所存文献的多寡亦类似。是以最大限度地搜罗鹤庆本邑人作品,无论是否关涉鹤庆,除了文献价值外,还有它的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三是为了更好地反映鹤庆的人文面貌。明清以来,鹤庆教化大兴,人文蔚起,士子们通过参加科举正途或制科(如贡生、荐举等)等方式,或北上应试,或外出游历,或为宦异乡,或入幕他方,所经所行之处不必皆限于鹤庆一隅,然其籍贯所属、乡邦所系,仍为鹤庆。是以此类人物凡所形诸吟咏,或纪异乡风物,或记录行程和心路历程,或记述交游,或咏叹古迹等,看似并非关系鹤庆,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鹤庆人与外面世界的一种文化交流或者是鹤庆对外的文化辐射作用,甚者还能为鹤庆文化增色不少,是以一并辑录以求更为全面地反映其人文面貌。

本次《鹤庆艺文志》的辑录,仅限于传统意义上的“艺文”,即诗词文赋等,对于小说、戏曲、楹联、山歌、民歌、民间故事或传说等则没有加以搜罗。一则是出于传统文体的考虑,古人“艺文”或文集之辑,多未涉及这些类别的俗文学或民间文学。二则是鹤庆三大《志》书“艺文志”中亦为辑录这些类别的文字,间或有些关于民间传闻的文字,或杂于其他各“志”当中,或列于“杂著志”(光绪《鹤庆州志》)、或列于“杂纪志”(民国《鹤庆县志》)当中,依《志》体例,已不属于“艺文志”。而且据鹤庆旧《志》所辑鹤庆著述目录,亦基本上没有关于这些类别的记载,谅是邑人物对于小说、戏曲或亦少有涉足者,是以此类文字姑且不辑录于“艺文志”中。三则有些类别的文字,或已成专书,或难辨今古,如楹联,其虽有一定的文学艺术特色,然已涉民俗或民间文学性质,且寓目者已有《鹤庆楹联选》一书,另在《鹤庆文史资料》中亦见有不少,况且其中不少楹联或已佚名,或难定撰者生平,综合考虑之下,只能割爱而舍。

本书所辑录的诗文之作的时间下限为1949年建国之前。主要原因在于“艺文志”依据的材料为鹤庆现存的三种旧志,1991年时曾出版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鹤庆县志》,其体例上与旧志已全然不同,此书所录部分艺文也多是取材于此前的旧志。其次,“艺文志”本是旧志所分门类,其所包容者亦多是传统意义上的诗词文赋;今者多用“文学作品”以区别,这些文学作品多属于新文学,新文学虽极为繁荣,然已非“艺文志”所能涵盖;即有地方文联或诗、词社人员作有传统诗词,亦有相关专集,本着专书、专著、专集不录的准则,惟有割舍之。第三则在于本书总体上属于古籍整理范畴,是为了保存地方文献,而古籍一般亦以民国(1912―1949)为限,是以这也是本书所辑录之诗文的时间下限。

本书的整理,在校点之外,另加有作者小传和诗文注释。在作者小传部分,若旧志中有相关人物传记者,多参考其传记加以改写而成;若没有小传者,而今人已有相关研究者,则依据相关研究或介绍,节其大致生平以介绍。小传撰写依据的准则是能考订其生平者,尽量详述其生平事迹或生平大事及其著述情况;若难以详究其生平者,则依零星记载或旧志所录其诗文次序,大致推定其时代,事迹惟有从略。至于诗文注释,或详或略,或有或无,难以一概而定。诗注多以注释其所用之古典为主,或注其出处,或注其来源,或注其引用、化用情况。在事关鹤庆某山川地理、某风土人情、某寺庙景观者,则参稽诸书,尽量注出其相关的方位所在或相关事宜。以祈阅者一览,既悉相关人物之生平,亦略知其学问所自,还能在纸上一览鹤庆古貌。

在体例编排上,一仿鹤庆旧《志》“艺文志”所列编目,首分诗文,次则诗以体而分,文以类而属,以期次序清晰,一目了然。另据康熙《鹤庆府志》辑补康熙帝“御制诗文”,单列一目,乃是准依《府志》纂修者佟镇在“艺文志”中的次序排列。此外,又单列光绪间鹤庆邑人“李光诗词”一目,因为此目中所辑补之“李光诗词”皆出自《李和斋先生诗稿》(一卷),理应依编排体例以诗体而分入各体之中;然而,一则其中杂有词作,分入各体则又须列一“词”目,二则为保持其《诗稿》原貌,拆分后则读者难悉本来面目,综合考虑,故以单列。

在校点中,一些常见的形似之字,如“已”、“己”、“巳”,“戊”、“戌”、“戍”等,根据诗文之意直接改为相应的字,不另出校记;或异体字,如“窻”、“牕”、“窓”,“墻”、“牆”,“艷”、“艶”等,皆改成对应的简化字“窗”、“墙”、“艳”,不另出校记;或一繁体字对应多个简化字者,如“閒”,“闲”、“间”皆可,根据具体语境改成相应之字,不另出校记;避讳字,如“玄”字,多作“元”字;年号“弘治”,常作“宏治”等,皆直接改回本字,又如繁体“萬暦”,亦常作“萬歷”、“萬厯”等,亦径改成简体“万历”,不另出校记。此外,在旧《志》“艺文志”中,原诗题作“前题”,则据其前面诗题改回具体诗题;原作者作“前人”者,亦据其前诗之作者改成作者的具体姓氏,亦不再另出校记。

本书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鹤庆委员会与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院校合作”——“鹤庆县历史文化与非物质文化丛书”项目的子课题成果之一,在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院长曹晓宏教授的悉心指导、指授擘划下,由曹晓宏教授、陈圣争博士(副教授)共同校注而成。由于地处僻壤,图书馆所藏资料有限,在本书的校注过程中,幸蒙复旦大学史地所博士后朱家英博士、复旦大学中文系管华博士、《楚雄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朱和双博士(副研究员)、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钱万民副教授、鲁国贵主任、陈轶老师等人热忱襄助,或冒着奇寒冻雨帮忙拍照民国《鹤庆县志》一书,或慷慨以助大套文献电子资料,或割爱以赠所访私珍古籍照片,或指点迷津,或帮忙复印资料,切磋交流,获益匪浅,非常感谢!此外,在辑补当中,借鉴、参考了不少今人著述,在本书相应之处都已明确标出,以示不掠人之美之意,在此一并致谢!

本书辑补,由于时间仓促和视野、精力有限,虽已尽力搜集,依然无法穷尽搜访与鹤庆相关的文献,遗憾自是在所难免。本书校注,由于校注者的学识谫陋,未能请益多方,疏漏或错误亦应难免,尚祈阅者教正!

[1]李锡桐.续修县志宣言书[A].(民国)鹤庆县志[Z].大理: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影印本,1983.

[2]佟镇.鹤庆府志·例言[A].(康熙)鹤庆府志[M].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

[3]杨金铠.鹤庆州志·凡例[A].(光绪)鹤庆州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4]丁泰.鹤庆州志·跋[A].(光绪)鹤庆州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5]姚文倬.论邑志体例书[A].(光绪)鹤庆州志[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9.

[6]杨金铠.鹤庆州志·例言[A].(民国)鹤庆县志[Z].大理:大理白族自治州图书馆影印本,1983.

(责任编辑 徐芸华)

Foreword toCollationandAnnotationofHeqingYiWenZhi

CAO Xiaohong & CHEN Shenzheng

(SchoolofHumanities,ChuxiongNormalUniversity,Chuxiong, 675000,YunnanProvince)

Heqing is a famous cultural city in Yunnan province Sinc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It had compiled recording books many times befor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such as“(Kangxi) local annals of Heqing”, “(Guangxu) local annals of Heqing”, “local annals of Heqing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Those local annals has conserved many data about literature and culture. Therefore we have made a collation and annotation including the annotation of peoms and author biographies about Heqing’s Yiwenzhi, which is on the basis of local records and other information. We sincerely hope criticism and suggestion.

HE Qing; local chronicles; Yiwenzhi; Collation and Annotation; culture

2017 - 01 - 12

曹晓宏(1964―),男,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院长、二级教授,研究方向:汉语修辞学、中国诗学与西南地方文化。陈圣争(1985―),男,文学博士,楚雄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文学批评史。

K297.44

A

1671 - 7406(2017)01 - 0025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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