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四项举措规范法律文书公开

2018-01-09 20:06
方圆 2017年23期
关键词:案管承办人法律文书

为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升法律文书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检察院四项措施规范法律文书公开,效果明显。今年以来,共公开法律文书93份,公开率达100%,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及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规范意识。案管办专门从事信息公开的干警在认真学习文书屏蔽标准和技术处理规定、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案件信息公开培训,从文书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常见问题及文书技术处理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确保每个承办人知晓规范公开法律文书的标准。

二是建立公开台账,定期核对排查。案管办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建立了法律文书公开台账,将收到的法院裁判文书登记到账,并作出生效日期预估评判,定期核对,逐案排查。对上诉未生效的及不属公开范围的做好记录,对已生效属公开范围的法律文书而承办人未及时公开的,“有的放矢”地进行提示预警,确保文书公开无遗漏。

三是加快复核进度, 严格内容审查。对于业务部门报送的法律文书,案管办加快文書复核进度,确保文书不存积。严格做好内容审查、保密处理和质量把关工作,尤其是对需要进行技术屏蔽的内容,如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事项重点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文书规范、严谨。对于屏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电话、口头等方式向业务部门提出,督促业务部门及时修改、再次报送。

四是强化业务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推动文书公开工作中,案管办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做好裁判文书的收发流转、案卡填录工作;业务部门在文书发送复核之前内部严格把关,文书质量不断提升。对于在文书技术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案管办与业务部门共同协商解决,产生的争议问题,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确保法律文书公开规范。(文/王燕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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