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水体植物景观调查与营造策略浅议

2020-01-06 00:53李瑞雪  魏万亮
人物画报 2020年6期

李瑞雪  魏万亮

摘 要:调查分析湘潭水体景观现状,发现水面有缩减趋势,水生植物的种植设计缺乏科学性,未从植物、水生动物、微生物、水体植物组成的生态系统的角度设计植物景观,群落的植物应用意识不强;分析总结出相关应对措施,以期为水体植物景观营造提供理论与实践依据。

关键词:水体植物;景观调查;营造策略

水体植物景观是城市园林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城市化运动的影响污染严重[1]。本文调研了白石公园、沿江风光带、雨湖公园中的水体植物景观情况。发现水体有缩减的趋势,水面上缺乏生态浮岛,植物材料单一,植物景观显单调,水质污染较为严重,急需增加净化水体植物,丰富水体植物景观层次。本文调查分析湘潭水体景观现状,旨在呼吁市民通过自身的实际行动来保护已日渐衰弱的水资源,并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维护好湘潭的水体植物景观,进一步加强湘潭湘潭水生植物的应用,以期为水体植物景观营造提供实践依据。

一.湘潭水体植物景观调查

近年来,湘潭市因工农业与城镇风的兴起,一些水塘被围垦成耕地或被填埋建成建筑,使得水面有缩减趋势,同时水体也不同层度的被污染。水体主要面源污染有农业化肥、工业废水,生活垃圾也随地表径流侵入水体也极易造成水体严重污染[2]。这些污染源导致乡土水生植物的生长受限。此外人工硬质护岸、亲水平台、游船码头的施工也对水生植造成影响。调查还发现水生植物多样性不够、设计手法单调。水生植物的种植设计十分随意,缺乏科学性,没有从水体、植物、水生动物生态系统的角度设计植物景观,群落的植物应用意识不强,后期的养护管理不精细,水体景观效果不佳。此外,近年来引入外来水生植物,应用不当破坏了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如空心莲子草等。

二.湘潭水体植物景观营造策略

园林设计规划者应全面了解水生植物的生态习性、功能、应用特性、配置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水生植物群落[3]。遵循科学设计、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传统营造出符合当地特色的水体景观。水生植物品种应用,需根据不同地域环境来进行不同植物品种的选择,且在园林景观配置中应以乡土水生植物品种应用为主,引进外来植物品种为辅。为了彰显湘潭的莲城文化,较多地种植不同的莲花品种即莲花专类园。若是针对外来的新品种,则应当在景观配置前先确定其生长表现或者是参考该种在类似环境中的生长表现,并对其生长情况做一个长期的预测,避免因盲目引入,造成外来物种的大量入侵。建议增加野生水生植物的应用,不仅繁殖能力强、成本较低且成活率高,同时可让游人体验自然生态之感。应根据水生植物适宜生长的水深范围选择植物种类。一方面,植物种植后的平均水深应控制在植株的第一级分枝。另一方面,在水质透明度较低的条件下,特别要考虑幼枝新叶生长的出水时间不得多于4天。当然,非原产地生长环境的水生植物对水位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要通过反复实践才能确定合适的水深要求。一般认为0.2-0.3m的水域中适合沼生、湿生植物,0.3-1.0m的水深范围多为挺水、浮水植物,1-1.5m的水中多數为高等水生植物;应根据对水深不同要求,安装不同高度的种植槽。如水位为0.3-1.0m时常配置水生植物香蒲(Typha orientalis)、水葱(Scirpus validus)等。水位低于0.1m可种植的石菖蒲(Acorus tatarinowii)、燕子花(Iris laevigata)、花菖蒲(Iris ensata)等[4]。水生植物的配置应注重季相设计。常绿与落叶植物混合配置可增加水体景观的层次感,体现季相变化。设计师应当充分了解与把握所配置植物的生长旺季与休眠情况,这样可以避免诸如植株生长未恢复或植物因越冬困难所出现难以正常越冬的问题[5]。水景的营造可对不同植物花色、叶色的组合效果进行配置设计,尤其要师法自然,大量应用本地主要水生植物群落模式。同时在混合配植时应注重主次分明,还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与融合性。此外,应向经典学习,营造植物主题景观。众所周知,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常常应用水生植物造景,甚至营造水生植物主题园,著名案例有“曲水荷香”、“曲院风荷”、“萍香伴”、“菱荷深处”、“柳浪闻莺”“苏堤春晓”、“和风四面亭”等,都是用水生植物命名的,且因其水生植物形、神进行营造。此外,应注重生态功能的动态景观的应用,比如若在比较开阔的水面上布置浮床、浮岛,并在岛上栽培各种水生植物,打破了水体单调的空间,丰富了构图与风景空间层次,形成“水上花园”,能营造出“水中岛,岛中湖,湖中景”的集生境、画境、意境的三境统一水上植物景观。

湘潭市城市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等相关部门作为监督者、执法者、管理者应充分发挥这三重身份的职责与义务。高兴的看到,2019年湘潭市通过立法的形成颁布了《湘潭市绿化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了专项地方法规、执法有依据,规范了执法程序、划分职责、理清了管理主体单位,避免了城管局、林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重复管理、交叉管理或者缺位管理;环保局应加强排污管理,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排污行为。建议应对水源区进行详细划分,在已确定河长、湖长等基础上,在所划分的各水源区内进行详细标示或者宣传公示,如设置告示牌等,科学合理地改善与强化植物景观设计与施工及后期维护管理工作。与此同时,针对性地设置水质监测站,应适当增加监测点的数量,提高监测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层次;按期监测公示评比并统计分析监测数据,加强监控执法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科学准确的水质报告,完善建立水质通报制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统一规范重点污染企业COD自动在线监测仪的安装及自我检测,并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联网,对污染企业的排污情况实施全天候监控。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广大市民水面植物景观的直接受益者,在合理规范自身生活污水排放的同时,应对政府水面绿化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意见,监督企业的排污行,共同维护好湘潭水面植物景观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谢洪民. 环太湖地区河道和湖泊沿岸带水生植物多样性现状调查[J].湖泊科学,2020,32(03):57-63

[2] 沈琳. 我国水资源污染的现状、原因及对策[J].生态经济,2009,04:182-185+193.

[3] 李静. 湘潭城区园林绿地植物造景分析[J].中国园艺文摘,2011,01:100-102.

[4] 黄珂,吴铁明,吴哲.水生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现状初探[J].林业调查规划,2005,05:94-97.

[5] 张振忠.水生花卉及其在园林造景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6:172

作者简介:

李瑞雪(1981.8—),女,汉族,籍贯:安徽界首人,湖南华森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博士学位,专业:风景园林,研究方向:园林设计与植物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