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分析

2020-04-09 04:38侯寒黎周勇郑乐怡金佳佳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质量分析消费品进出口

侯寒黎 周勇 郑乐怡 金佳佳

摘 要:在对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萧山辖区的质量状况进行描述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婴幼儿纸尿裤、儿童食品接触产品、儿童安全座椅监督抽查情况和儿童软毛牙刷、背提包、防雾霾口罩等风险监测情况,指出了跨境电商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和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尽快出台统一的监管制度、建设统一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高度重视疫病疫情传入风险等五方面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的建议。

关键词: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F752;TS10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2-0118-02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状况

(一)监督抽查情况及分析

近年来,辖区完成国家监管部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监督抽查2次,产品累计11批次。经检测发现,其中,5批产品不符合我国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品质不合格2批次、标识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批次占抽查总批次的41.67%。具体情况如下。

1.婴幼儿纸尿裤

共抽检进口婴幼儿纸尿裤5批次,5批次样品均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15979-2002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有外观整洁,产品标识、异常气味和异物;皮肤刺激试验、阴道粘膜刺激试验、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经检测发现,上述5批次毒理、微生物检测结果皆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4批次儿童纸尿裤均存在中文标识不符合的现象。已责令电商平台对该产品实施暂时下架进行技术处理,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上架销售。

2.儿童食品接触产品

共抽检进口奶嘴2批次、奶瓶3批次,5批次样品依据材质以及产品分类,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4806.2-2015、GB4806.5-2016以及GB4806.7-2016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有外观、浸泡液、总迁移、高锰酸钾、重金属、锌、挥发性物质、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释放量等。经检测发现,上述5批次检测结果皆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儿童安全座椅

共抽检进口儿童安全座椅1批次,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887-2011进行检测,检测项目有动态试验、标识、说明书。经检测发现,该产品无简体中文警告标识以及中文说明书,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已责令电商平台对该产品实施暂时下架进行技术处理,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上架销售。

(二)风险监测情况及分析

近年来,辖区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风险监测15批次,其中,7批产品不符合我国的强制性标准要求,1批产品不符合我国的推荐性标准要求,皆为品质不合格,不合格批次占抽查监测批次的53.33%。具体情况如下。

1.儿童软毛牙刷

共抽查跨境電商进口儿童软毛牙刷7批次,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30002-2013《儿童牙刷》、GB30003-2013《磨尖丝牙刷》,送具有第三方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该7款产品的品质远远低于我国国家标准《儿童牙刷》GB30002-2013中“儿童牙刷刷毛的异形毛型合格率≥50%”的要求。辖区监管机构主动约谈了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发挥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作用,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项目的产品,责令要求其第一时间实施下架处理并进行退运。

2.背提包

共抽查跨境电商进口手提包3批次,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QB/T 1333-2010《背提包》,送具有第三方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手拿包的耐湿摩擦色牢度(沾色)为1-2级,不符合标准QB/T 1333-2010第4.5.3 条款要求(耐湿摩擦色牢度(沾色)≥3级);缝合强度为62N,不符合标准QB/T 1333-2010第4.5.3 条款要求(缝合强度/N≥196);振荡冲击性能带袢经10次冲击断裂,不符合标准QB/T 1333-2010第4.5.2 条款要求(在规定负重条件下进行振荡冲击试验,分别检验背带、提把、侧提带,振荡冲击次数为:双背带、双提把各400)。已将监测结果告知跨境电商平台以及跨境电商企业。建议其对该产品实施下架处理。

3.防雾霾口罩

共抽查跨境电商进口防雾霾口罩3批次,依据国家推荐性标准GB/T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送具有第三方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上述3批次检测结果皆符合相关国家推荐性标准要求。

4.卫生巾

共抽查跨境电商进口卫生巾2批次,针对“挥发性有机化学物质(VOC)”送具有第三方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上述2批次检测结果皆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跨境电商消费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主要进口消费品均是跟消费者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包含婴幼儿的服装、纸尿裤以及食品接触产品等高风险敏感商品。对于这类商品,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尚未出台跨境电商相关具体产品的监管措施,在检验监管实践过程中,跨境电子商务由于货物批次多、数量小的实际情况,存在部分货物无法完全满足按一般贸易要求对商品实施抽样检测要求的情况,只能根据风险研判,针对安全健康风险系数较大的检测项目进行抽样检测,因此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

(二)跨境电商消费品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督抽查以及风险监测信息结果应用不及时。一是没有阶段性公布抽查信息。只有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确的抽查信息,才能引起公众和跨境电商经营者的注意,起到引导和管理的作用。二是监测信息没有及时共享。各地监管机构基本都对跨境电商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然而监测信息却只运用于所管辖的园区或邻近园区,使风险监测缺少了一定的针对性。三是不合格处置不及时。跨境电商产品通常在较短的时间段经营某些商品,如果对缺陷信息不及时进行处置,就会给后续追溯带来困难。

三、跨境电商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建议

(一)建议尽快出台统一的监管制度

目前,国家监管部门层面出台的执法依据和规范性文件在一定程度上还不到位,特别用于指导一线、具有统一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非常欠缺。虽然各直属监管机构制定了各自的规范性文件或指导性文件,但各直属监管机构间存在着工作模式、检验监管方式、执法尺度不统一、不一致等问题,影响检验执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进而加大了监管风险。建议国家监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更有针对性且符合跨境电商业务特点的指导性意见和检验监管细则等执法依据,指导各直属监管机构开展跨境电商检验监管工作,以统一全国工作模式和执法尺度,确保检验监管的一致性,促进检验监管效能的提高。同时,针对跨境电商网上交易、跨境交易、质量安全追溯难的特点,建立和完善跨境电商企业诚信管理和违法追责机制,树立企业信用,提升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跨境电商企业的责任追究,增强企业责任意识,共同保障跨境电商商品质量安全和国门安全。

(二)建议建设统一的信息化监管系统

虽然国家监管部门建立了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系统,并运用信息化系统实现对跨境电商业务的监管和商品质量的追溯,还建立了相关的风险信息数据库,但仍然存在着各综试区数据无法互联互通,无法真正实现“一地备案,全国共享”的局面,未能充分发挥风险数据对监管和追溯工作的指导作用。建议在统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国家监管部门加快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和业务监管系统,对外便利企业统一办理业务,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服务便利化水平;对内统一业务程序,统一监管标准,并充分利用全国跨境电商监管的风险数据提高跨境电商质量宏观管理效能,充分发挥信息数据对于跨境电商监管的基础支撑作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

(三)建议更科学地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开展监督抽查工作是了解跨境电商商品质量状况、风险监测和研判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管手段,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难题和问题。一是抽样范围及数量需统一协调分配。目前,各检验检疫机构开展线上和线下抽查都存在商品抽查对象和区域范围集中甚至重复的现象,从而导致执法资源的浪费,且影响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网上抽查样品不规范和数量不足,影响抽查进行。因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特点,商品不属统一生产批,存在同一类样品来源于不同的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库存数量不足而无法满足抽样需求,给抽样带来不小的难度。三是购买样品支付难。在抽查中购买跨境电商务商品后,因跨境电商平台多在境外注册,无法提供境内发票,而且多数电商平台无法提供信用卡支付服务,较大程度上限制了抽查工作,客观上影响了抽查的代表性。建议国家监管部门综合考虑地理片区、电商网络平台、抽查商品对象种类等因素,对各直属局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多次抽查同一类或一模一样的商品的情况。给予各直属监管部门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地方业务特点及风险信息对进口产品实施抽查。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查中不合格情况的后续处理程序,确保风险可控和后续处理的一致性。对购买样品费用报销进行必要的协调和安排,以适应跨境电商产品抽查工作的需求。结合全国质量抽查的情况,及时统一向相关网络平台反馈不合格信息,探索向社会公布抽查信息的机制;同时向工商、邮政等部门进行通报,通过信息互换、执法互助,形成监管合力。

(四)建议高度重视疫病疫情传入风险

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国际邮快件数量的几何式增长,但也成为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及核生化因子传入的主要途径,疫情传入的风险也由此增大。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以快件邮件途径或其它方式进入国内,许多游离在检验检疫监管之外,国门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国门安全无小事。检验检疫部门作为一线行政执法部门,须高度重视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及核生化因子的传入风险,通过與海关、邮政、快件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合作,获取邮件包裹信息,并进行核查;同时,探索建立全申报机制,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及核生化因子的传入。

(五)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商产品国家标准库

跨境电商产品由于并非针对中国市场生产,所以其遵循的生产标准各异。在整个质量监控过程中,由于境内外标准不一,导致在判定上存在难度。部分指标在我国是列入质量安全标准的,而由于国外在该项上的科技水平高于我国,进一步细分了检测指标,从而导致我方检测指标说服力不足;此外,由于境外标准的缺乏,致使我们在样品检测中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存在困难。建议加大该方面的投入,并联系标准主管部门,增加该方面的培训,从而建立整个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库,并就部分检测指标进行专项性研究,增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判定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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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刘莹.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快速消费品市场营销渠道研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9,(9):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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