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思考

2020-07-04 03:20方卿
出版科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出版学

方卿

[摘 要] 出版学的学科性质,是出版学学科基础理论中的重要问题。科学定义出版学的学科性质,对出版学学科建设意义重大。在简述学科分类标准与分类体系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和评价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从“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学科内部结构”“方法论”等视角界定出版学的学科性质,提出出版学是狭义社会科学的观点。

[关键词] 出版学 学科性质 学科属性 出版理论 出版研究

[中图分类号] G23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5853 (2020) 03-0005-08

[Abstract]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publishing science is an important issue in the basic theory of publishing science.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publishing science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publishing science. Based on the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and system of the discipline,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combs and evaluates the representative achievements of the research on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publishing science, defines the discipline attribute of publishing science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research object”,“research objective”,“internal structure of discipline” and “methodology”, and puts forward the view that publishing science is a narrow sense social science.

[Key words] Publishing science Discipline nature Discipline attribute Publishing theoryPublishing research

学科性质,也称学科属性,是指一门学科在整个科学体系中的定位。研究一门学科的学科性质,就是找准其在整个科学体系中的准确定位,其目的是为规制学科发展的价值取向,规范学科研究的范式与方法,评价学科研究的成果与绩效。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研究,是出版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基本内容,对出版学的发展和出版学的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科性质定位的失准,则可能导致其价值取向失偏、研究范式与方法失范、学科建制失策、研究成果失效等不良后果。现行出版学研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或不足,或多或少都与其学科性质定位失当存在着实质性关联。加强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研究,是出版学健康发展的需要。

1 学科的分类标准与分类体系

对任何科学分类体系而言,其核心问题就是学科分类的标准问题。只有依据一定的分类标准,才能划分出科學合理的学科分类体系。

一般地讲,学科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种:其一,按照科学研究的对象进行分类。学科的研究对象,是科学研究认识的客体,它决定着学科的研究内容。研究对象不同,学科性质也就各异。也就是说,以客观世界中某种或某类事物为研究对象的各门学科,在性质上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学科的研究对象也就成为学科分类的重要依据。按照这一标准,科学被划分为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大类,每一大类之下,又可分为许多具体的小类。其二,按照科学研究的目的进行分类。科学研究的目的不同,最终产生的科研成果也就不同,学科性质也就各异。按照这—标准,科学界通常将科学研究活动区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发展研究三种基本类型。不同目的的研究活动产生不同性质的学科。相应地,人们将整个科学划分为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三大门类。这一标准主要用于自然和技术科学学科属性的界定,在人文社会科学中应用较少。其三,按照学科的内部结构进行科学分类。按照这一标准,通常将科学划分为综合性学科、边缘学科、横断学科、交叉学科、分支学科等多种学科门类。这一标准主要是从学科之间的关系定义学科性质的。

基于以上三种不同的分类标准,分别建立起了三种全然不同的学科分类体系。其中,以“研究对象”作为标准的分类体系具有普适性,且最为常用;“研究目的”标准主要用于自然和技术科学领域,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科性质界定的意义相对有限;“学科内部结构”标准更多地应用于界定学科融合背景下发展起来的新兴学科的学科性质,对成熟学科或传统学科的适用性不足。界定一门学科的学科性质,可以从中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当然也可以选择多种。选择其中的一个体系,就意味着是基于这一分类体系的划分标准来确定其学科性质的。三类标准分别确定的学科性质,彼此并不矛盾。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仅用单一标准判定一门学科的学科性质的情况较为普遍。

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界定,原则上应该基于这三个标准或曰三种体系展开。脱离该标准或体系的研究,往往难以获得学术界的接受或认同。

2 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成果述评

出版学的学科性质问题,是出版学基础理论研究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拟在文献调研基础上,对相关代表性成果作一个简要的梳理或回顾,进而对其作一个简要评价。

2.1 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成果综述

文献调研发现,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代表性“学说”或观点大致有“社会科学说”“综合性学科说”和“交叉学科说”三种。

其一,“社会科学说”。此种观点认为,出版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其代表人物是林穗芳先生、罗紫初教授和魏玉山研究员。林穗芳先生在不同场合多次声明他的这一观点。例如,他曾撰文指出,“考虑到出版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涉及许多领域,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包含多种成分,每种成分的结构又极其复杂,需要运用各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综合研究。笔者倾向于把狭义的出版学(以书刊为主体,不包括报纸)看作思想、科学、文化传播领域的自成体系的综合性社会科学”[1]。再如,他曾在第六届国际出版研讨会上指出,“社会传播是出版的本质。依愚见,出版学是研究读者(视听人)、出版物和出版业及其相互关系以揭示出版的规律和社会作用的综合性社会科学”[2]。罗紫初教授在多年的出版学教学和科研活动中始终坚持,“出版学应该是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3]的观点。魏玉山研究员曾主持过“出版学学科体系(与教材建设)研究”课题。在课题成果中,他指出,出版学是“一门具有应用性、交叉性的社会科学”,“出版学的学科归属于社会科学的大类之下是没有疑义的,这种分类反映了学界对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内容、方法等问题上的主流观点”[4]。尽管三位各自的表述并不完全相同,但在出版学的“社会科学”属性上终归是一致的。考虑到此处的社会科学是一个广义范畴,包含了人文科学,因此,我们就将出版学属于人文科学的观点略去,拟在后面另行阐述。如田建平教授等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5]。

其二,“综合性学科说”。持此种观点者认为,出版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其代表人物是彭建炎和中岛健藏先生。彭建炎在其著作《出版学概论》中指出,“出版学是一门既属于社会科学范围,又属于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范围的学科,是社会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整体结合而成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6]。此外,日本学者中岛健藏先生关于出版学学科属性的判断,与彭建炎的观点较为接近。他认为,“出版学是某种应称之为混合学科的东西,它不像精确科学中的一门界线分明的学科”[7] 。中岛健藏所指的“混合学科”,虽然并非一个常见的科学概念,但意涵还是比较清楚的,大抵相当于我们通常所讲的“综合性学科”。因此,我们将这一观点归入“综合性学科说”。

其三,“交叉学科说”。 持此种观点者认为,出版学是一门具有交叉学科性质,是一门“交叉学科”,其代表人物是叶再生、张涵和吴赟等。叶再生先生在其著作《编辑出版学概论》中指出,“编辑出版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交叉科学”[8]。张涵和苗遂奇,同样持有此类观点。他们认为,“现代出版活动既是一种物质活动,更是一种精神活动;既是一种经济活动,更是一种文化活动;既是一种科学活动,更是一种审美活动。它融合了文化学、传播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等学科的特征和属性,从而使自身建立在由众多学科共筑的学术大基础上”,因此,“现代出版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9]。吴赟和闫薇认为,“因为出版具有复杂的向度,出版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交叉、结合,跨学科的视野能够使出版学获得更加多角度的洞察与观照,获得理论与方法内在逻辑上的支持”,出版学是处于 “跨学科的连接处”[10]。日本岳寿文章先生同样认为,出版学具有“跨学科”[11]性质。由于交叉学科和跨学科是同一含义,所以,将其归入同一类。

当然,相关研究成果远不止这些。有影响的观点还有不少,如王振铎先生等的“耦合性学科说”[12]、蔡翔教授等的“偏應用型学科说”[13]等。限于文章篇幅,就不在此一一介绍。但其中的有些观点,将会在后面的研究中有所涉及。

以上是学界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的代表性成果。从实践上看,出版学的学科性质也有全然不同的定位。从我国出版学学科建制中的高校出版学专业设置情况看,不同高校出版学专业的学科归属各不相同,分别归属于不同学科性质的学科门类,如新闻传播学、文学、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学等。尽管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及其归属并不仅仅考虑学科性质问题,但客观地讲,它也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相关高校对出版学学科性质的认知差异。

2.2 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成果的评析

上述对出版学学科性质定位的不同看法,从出版学的学科发展阶段来看,有其合理性。出版学,尚处于库恩定义的“前科学时期”,其基础理论问题存在争议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上述观点都是科学的、正确的。事实上,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版学的学科性质应该具有其客观的规定性,而不是可以被随意定义的。如果以判断学科性质的一般规律来衡量,上述一些观点或看法有不少是站不住脚的,对出版学的发展和出版学科建设也是有害的。上述相关研究,其结论之所以大相径庭、差之甚远,根本的原因还是对出版学研究对象认知的偏差以及对界定学科性质的标准把握不准、运用不当所致。

首先,对出版学研究对象的认知偏差是导致对其学科性质认定出现不同结果的根本原因。如前述,判定学科性质的首要标准就是学科的研究对象。因为当前在出版学研究对象的定位问题上,出版学术共同体尚未达成基本的共识,所以造成对学科性质认定上的差异。例如,出版学学科性质的 “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争,正是与出版学研究对象的认知差异直接关联的。学界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社会科学说”以及高等教育实践中将出版学归入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学等学科门类的做法等,就是与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现象”密切相关的。而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人文学科说”[14]以及另外一些高校将出版学专业归入“新闻传播学”和“文学”的做法,则是与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人文现象”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认为,只有清晰界定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才能真正解决其学科性质问题。如果不能清晰地界定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其学科性质的争论就难以平复。对于出版学的研究对象到底是“社会现象”,还是“人文现象”的问题,笔者将在后文予以阐述。

其次,对界定学科性质的标准把握不准、运用失当则是造成出版学学科性质认知差异的关键因素。前述学界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综合性学科说”“交叉学科说”“耦合性学科说”“跨学科说”之争,均是对认定学科性质的“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科学内部的结构”这三个标准的把握和使用失当使然。其中,彭建炎先生的“综合性学科说”,立论的依据是“出版学是一门既属于社会科学范围,又属于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范围的学科,是社会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相互渗透、相互交叉、整体结合而成的” [15]一门学科。中岛健藏先生“混合学科说”立论的依据则是,出版学“不像精确科学中的一门界线分明的学科”[16]。两者都是混淆了判断学科性质中“研究对象”和“科学内部的结构”这两个标准所致。“综合性学科”(包括“混合学科”),不是基于研究对象区分的,而是基于“科学内部的结构”划分的。研究对象再复杂,也不会导致产生“综合性学科”,它只能将学科区隔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综合性学科”,则是按“科学内部的结构”区分出的一种学科形态,主要是因为方法论体系的复杂性,而不是因为研究对象的模糊性所区隔出的一个学科类型。相关研究明确指出,综合性学科是“采用多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进行研究的学科”,“具有很强的跨学科性,一般来说,它们都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汇流、交织、融合的产物”,是“既能够同时囊括多种学科的科学认识和科学方法,又能够同时容纳各类技术和多种技术的综合体”[17]。从这个意义上看,将出版学定义为“综合性学科”(包括“混合学科”)的观点虽然不一定是错误的,但是,他们立论的依据显然是不可靠的,相当于是“用尺子去量体重”。“交叉学科说”、“跨学科说”以及“耦合性学科说”,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实际上含义并没有根本区别。“交叉学科”和 “跨学科”原本就是同一个概念的两种不同表述。在英文中,“交叉学科”和“跨学科”同译为interdisciplinary,所以交叉学科又称跨学科[18]。“耦合性学科”大致与其同义。应该说,这三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出版学学科属性的某些特质,即研究方法的多元属性,但是,它们却有一个本质上的缺陷或不足,即未能明确产生学科交叉的主体学科,也就是说,没有解决出版学是由哪些学科交叉而成的。一般而言,所谓交叉学科均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学科交叉结合而成。例如,自然科学领域,化学与物理学的交叉形成了物理化学和化学物理学,化学与生物学的交叉形成了生物化学和化学生物学,物理学与生物学交叉形成了生物物理学等;社会科学领域,教育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形成了教育心理学,法学与社会学的交叉形成法律社会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环境科学与法学的交叉形成环境法学等。也就是说,要将出版学定义为“交叉学科”或“跨学科”,就必须找到形成出版学的交叉主体学科。找不到其中的主体学科,这种观点就站不住脚。在我们看来,出版学的确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特质,其研究的确需要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在当今学科融合发展背景下,面向问题的跨学科研究渐成热点。出版学也不能固步自封,采用跨学科研究值得提倡和鼓励。但从本质上讲,出版学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交叉学科”或 “跨学科”。因此,我们认为,此类观点并不严谨,值得商榷。

然后,在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研究中,还存在两个明显的不足。一是,对 “研究目的”这一标准或视角的研究关注和重视不够,更多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视角。尽管有少数研究涉及这方面的问题,但都是附带的,不是作为主要问题展开专门研究的。如罗紫初教授提出的“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19],魏玉山研究员的“应用性、交叉性的社会科学”[20]等,虽然都点出了出版学的“应用性”属性问题,这些观点十分难能可贵,但可惜研究不够深入,只是点到为止。事实上,这是探讨出版学学科性质一个非常重要的视角,它对出版学研究和出版学学科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方面的研究应该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出版学的学科性质缺乏整体性把握,常常陷入一些无端的争议。事实上,学科性质是一个需要多维度探讨的学术问题,不同维度的研究结果彼此具有兼容性,各自都有其应有的学术价值,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门学科,既可以是社会科学,也可以是应用科学,还可以是交叉学科,三者完全可以兼容。当然,基于同一标准划分出来的不同学科,是不能兼容的。如,一门学科是社会科学,就不能同时也是自然科学。因此,我鼓励对出版学的学科性质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系统研究,以便更加清晰地认清出版学的本质属性。

3 出版学学科性质的界定

界定出版学的学科性质,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如何确立认定其学科性质的标准。原则上讲,前述“研究对象”“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三大标准均可采用,但考虑这些标准的适用性以及出版学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的特征,拟选择三个不同的视角展开研究,一是选择“研究对象”标准来审视出版学的学科性质;二是基于“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两个标准简要分析出版学的学科性质;三是选择方法论视角对出版学的学科性质进行尝试性探索。

3.1 基于“研究对象”视角的分析

如前述,按“研究对象”,一般可将学科分为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大类。其中,研究对象为“社会现象”的学科便是社会科学。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的所谓社会科学,实际上是一个广义的范畴,或者说是广义的社会科学。广义的社会科学,通常又可细分为人文科学和狭义的社会科学。狭义的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相对应,通常直接简称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分属两类性质不同的学科类型,其研究对象、研究范式与方法都存在显著的差异。从研究对象看,“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分别以人文现象和狭义的社会现象作为研究对象”,而人文现象与社会现象是有一定区别的,其中,人文现象强调“人的个性、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特殊方面”,社会现象强调“人的社會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无论在关注的重点和所侧重的方面也都有所不同”[21]。可见,仅以广义的社会科学层次来定义一门学科的性质,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以更细的次级分类标准来定义学科的性质,则能够更加精确地认知学科的属性。这种以研究对象作为标准对科学进行多层次分类的方法,在现代科学分类中较为常见,它对于人们科学地认识各学科的性质有着重大意义。

首先,基于“研究对象”的首次分类。我们认为,出版学具有社会科学属性,是一门广义的社会科学。出版学的研究对象是“出版现象”。出版现象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它是出版活动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出版活动的产生和发展而形成并逐步发展起来的。按照科学研究对象决定学科性质的理论,出版学就应该是—门广义的社会科学。关于出版学学科性质的这一定位,出版学学术共同体业已形成共识。正如魏玉山研究员所指出的,“出版学的学科归属于社会科学的大类之下是没有疑义的”[22]。对此,我们也就无需赘述了。

然后,基于“研究对象”的二次分类。在明确出版学属于广义的社会科学后,还面临着一个对其继续进行二次定位的问题,即它是属于广义社会科学中的人文科学,还是狭义社会科学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出版学界则是存在争议的。正如前述,林穗芳先生、罗紫初教授和魏玉山研究员等均将出版学定义为社会科学。尽管他们都没有明确说明其社会科学到底是广义的社会科学,还是狭义的社会科学,但是,从他们各自的立论依据分析,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的所指均应为狭义的社会科学。与他们不同,田建平教授等则认为,出版学属于人文科学范畴,而不属于社会科学范畴。他曾明确指出,“出版学的研究,从当今学术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三分法来看,应属于人文科学” [23]。也就是说,以广义社会科学的次级分类标准来衡量,出版学的学科性质问题,即是人文科学还是狭义社会科学的问题,出版学术共同体是没有共识的,而是存在明确争议的。

对于出版学是人文科学,还是狭义社会科学的争议,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其研究对象“出版现象”到底应该被定义为“人文现象”,还是“社会现象”之上。

科学哲学的著名学者欧阳康教授,曾对这两类现象进行过很有启发性的区分。他指出,人文现象强调“人的个性、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特殊方面”,社会现象强调“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24]。我们曾经梳理和回顾了出版学研究对象的五种学说,即“规律说”“矛盾说”“文化现象说”“出版要素及其关系说”“出版活动说”。我们认为,这些观点或学说,更多地是将出版理解为一种“社会现象”。无论是“规律说”中的“出版工作”[25]和“出版过程”[26] [27],“矛盾说”中的“出版物的生产和流通”[28]、“出版发行活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29]或“出版物商品供求”[30] “出版要素及其关系说”中的出版三“要素”[31] 或两“因子”[32],还是“出版活动说”中的“生产和流通”[33]等,都完全符合欧阳康教授强调的“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的特征,应该被看作是“社会现象”,而不是“人文现象”。

但是,关于出版学研究对象五种学说中的“文化现象说”[34],到底该如何定位的确值得探讨。应该说,文化现象具有典型的双重属性,既可以属人文范畴,也可以归入社会现象范畴。那到底该如何认定呢?我们不妨从欧阳康教授所说的它们各自“关注的重点和所侧重的方面”[35]来考察。我们认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出版,它强调的显然不是“人的个性、主观、心理、文化、生活等特殊方面”,而是“人的社会性、关系性、组织性、协作性等共性方面”,是出版“文化现象”的社会共性,而不像文学、美学等人文学科那样关注个人的主观感受。因此,我们认为,出版这种“文化现象”,应该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人文现象”;出版学是狭义社会科学,而不是人文科学。

综上,从研究对象的次级分类标准来看,出版学并不是人文科学,而是狭义的社会科学,属社会科学范畴。

3.2 基于“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视角的分析

“研究对象”只是定义学科性质的维度之一,以“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这两个标准对学科性质展开多维度分析,对科学界定出版学的学科性质显然是必要的,也是有意义的。

如前述,按照科学的“研究目标”,通常将科学划分为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三大学科门类。但这一学科分类体系,主要应用于自然和技术科学领域,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适用性明显不足。就出版学而言,虽然我们完全可以排除其“基础学科”和“工程技术学科”的学科属性,但它是否具有“应用学科”的性质却有待作进一步探讨。

目前,出版学界有不少声音,认为出版学是一门应用学科,蔡翔教授等就曾对此进行过系统梳理和归纳。他指出,“对于编辑出版学的学科性质这一问题, 学界还存在很大争议。代表性观点有‘纯理论学科说、‘纯应用学科说、‘理论加应用学科说、‘理论为主,应用为辅学科说、‘三结合学科说、‘边缘科学说等”。但他本人“更倾向于认为编辑出版学是一门兼容性极强的偏应用型学科”[36]。那么,这种观点是否站得住脚呢?判断一门学科是否是应用学科,应该考察两个关键点。一是学科的研究是不是有实实在在的应用性目标,它要解决的是哪一个领域或行业中的应用性问题;二是学科是否是基于某一“基础学科”开展应用性研究的,这一基础学科是什么。从这两个关键点来考察,我们认为,出版学仅符合其中之一,即解决出版“领域或行业中的应用性问题”。因为我们在出版学研究中找不到这样一个“基础学科”。事实上,前述各种所谓“学说”在其立论时,大多也都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传播学貌似有成为出版学基础学科的某种可能,但传播学不仅难以从基本理论体系,而且也难以从研究范式和方法上,为出版学提供全方位的实质性的研究规范。因此,笔者不倾向于将出版学定义为应用性学科。

按“学科内部结构”,通常将科学划分为综合性学科、边缘学科、横断学科、交叉学科、分支学科等多种学科门类。在出版学界,也有不少学者利用这一标准来界定出版学的学科性质。其结论主要有两个:其一,出版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如彭建炎先生的“综合性学科说”[37]、林穗芳先生“综合性社会科学说”[38]以及中岛健藏先生的“混合学科说”[39]等。其二,出版学是一门“交叉学科”(含“跨学科”),如叶再生先生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相互结合的“交叉学科说”、张涵先生等的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40] 以及吴赟博士等的“跨学科的连接处”[41]等。上述观点,立论的依据也都不充分。因为无论是综合性学科,还是交叉学科,均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既有“常规学科”基于某一研究对象“综合”或“交叉”重构而成。如果找不到基于“出版現象”实现“综合”或“交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既有“常规学科”的话,那就难以将出版学认定为“综合性学科”和“交叉学科”。上述各种观点仅仅只是基于出版学研究需要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而未能从学理上阐明出版学到底是由哪些“常规学科”综合或交叉而成。解释不了这个问题,其结论的可靠性就将受到质疑。因此,我们无法认同,出版学具有综合性学科和交叉学科性质的观点。也就是说,出版学既不是综合性学科,也不是交叉学科。

综上所述,通过基于“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视角的考察,我们不能认定出版学具有“应用学科”“综合性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属性。

3.3 基于方法论视角的分析

科学学和科学哲学,虽然没有基于研究方法界定学科性质的成熟理论,但却不乏基于研究方法探讨学科建设和发展方面的研究成果。如,黑格尔就曾指出,从人类文明史和学术史上看, 理论和方法是同时产生的, 并且从来就是相互联系的, 就学术理论而言 “方法并不是外在的形式, 而是内容的灵魂和概念”[42]。刘大椿教授等甚至认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区别主要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而不是实体意义上的,基本对象上的趋同远远超过它们之间的区别”[43]。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中,就有不少基于学科的研究方法探讨其学科性质的做法。

基于这一认知,不妨也尝试从方法论视角来考察一下出版学的学科属性问题。

客观地讲,出版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尚处在形成过程之中,其研究方法体系仍不完备。在出版学研究过程中,不同的研究方向、不同的研究目的、不同的研究者,采用的研究方法各不相同,甚至是五花八门。如果一定要将研究方法区隔为人文学科研究方法和社会学科研究方法的话,那么,在出版学研究活动中,这两类方法都在被广泛使用。在出版史、编辑学、阅读研究等领域的研究中,人文学科研究方法大行其道;而在出版业务、经营管理、出版技术等领域,社会学科研究方法则使用得更为普遍。但很难量化,哪一种研究方法使用得更为普遍,通过哪一种研究方法获得的成果更加逼近“出版现象”的真相和本质。

出版学界,对这两类研究方法到底哪一种更契合出版学研究的需求同样有着不同的看法。一些学者认为,出版学应该使用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而不是社会学科的研究方法。如田建平教授等认为,“出版学研究的理论主要应是人文主义的理论,出版学研究的方法,也主要就是人文主义的方法”,“出版学研究可以运用一切人文科学的方法,诸如哲学的方法、史学的方法、文化分析的方法、经济学的方法等” [44]。相反,另外一些学者则认为,出版学应该使用社会学科研究方法,而不是人文学科研究方法。一些青年学者,如吴赟、刘永红等就表达了这方面的看法。如吴赟博士曾指出,目前在出版学研究的某些领域是“侧重于思辨方法”的,但“出版学研究仅仅依靠思辨方法是不够的, 要对实践进行科学指导, 必须大量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出版学研究中“应处理好实证研究与思辨研究的关系”[45]。刘永红认为,我国“出版学研究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特征明显”,研究方法存在“重思辨推理轻实证研究”的缺陷[46]。也就是说,这些青年学者对现行出版学研究中过多地使用人文学科研究方法表达了忧虑或不满,主张出版学研究应该更多地采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由于出版学研究对象“出版现象”的复杂性,人文学科研究方法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出版学研究中都可以有所作为。两者对科学认知“出版现象”有着彼此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文学科研究方法,有助于揭示“出版现象”的人文属性与价值追求,建构出版学研究的价值认知体系。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则有助于揭示“出版现象”的经营与管理规律,建构出版学研究的社会认知体系。这就是说,从方法论视角,似乎难以认定出版学的学科归属。

事实上,真相并非如此。这是误读学科性质与研究方法之间关系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科学学和科学哲学,关注研究方法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和意义,从本质上,是要解决科学研究中正确使用方法和方法论的问题,而不是意图通过研究方法来界定学科性质。科学哲学强调,在学科性质与研究方法的关系中,“学科性质决定研究方法”[47]。也就是说,在学科范畴内,学科性质与研究方法的关系虽然密不可分,甚至相互成就,但两者之间仍然是主从关系。学科性质是主,研究方法为从。学科性质决定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服务于学科性质。在明确两者的关系后,就不应再去纠结基于研究方法认定学科性质的问题,学科性质应该交由研究对象而不是研究方法去决定。基于这一认知,我们认为,出版学研究同时需要人文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但是,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同时使用,并不能改变出版学属于狭义社会科学范畴的事实。

4 结 语

出版学的学科性质,事关出版学研究的价值取向、研究范式与方法、绩效与成果评价的选择与运用,是出版学基础理论中的关键性研究范畴。当前,学界对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研究。

现行出版学学科性质研究的代表性观点或学说,在立论和方法上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符合科学学和科学哲学对此问题研究的规范或要求,学界或学术共同体的接受度和认同度都不高。因此,今后的研究不仅要重视出版行业或领域的诉求以及出版学科的自主性需求,而且也必须遵从科学学和科学哲学的相关研究规范或要求。

出版学的学科性质,是一个需要进行多维度全方位研讨的学科基础理论范畴。我们的研究表明:从研究对象维度看,出版学可以被界定为狭义的社会科学,具有社会科学属性;从研究目标和学科内部结构看,我们难以认同出版学具有应用学科、综合性学科和交叉学科(含跨学科)性质的观点;从方法论视角看,出版学研究表现出多元化的方法依赖特质,但多元化的研究方法并不能影响其内在的学科性质。

注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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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林穗芳.明确基本概念是出版科学研究的重要课题[M]//中国编辑学會.第六届国际出版学研讨会论文集  (1993中英文对照).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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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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