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通用机场保障服务价格体系的实务分析

2020-12-02 15:18珠海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郭发文
民航管理 2020年7期
关键词:民用机场规章定价

□ 珠海通用机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郭发文/文

为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通用航空行业发展现状和市场运行的实际情况,综合机场运行保障成本、业务类型、执飞机型、合作周期及业务总量等特点,以促进通用航空行业发展为目的,以合作各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坚持稳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处理措施,构建通用机场运行保障服务价格体系和执行机制,本文以通用机场运行保障服务价格体系构建和实施为主线,分析、总结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期能为业内通航单位提供参考和指导,为完善通用航空规章提供实践素材。

价格形成机制

(一)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有关规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定义价格形成和定价机制:

1.价格属性。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通用机场运行保障服务应该属于服务价格。

2.定价方式。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依据《价格法》,除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及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3.定价依据。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应当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二)民航规章

《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8号)规定:通用航空使用机场设施和机场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收费由民航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另行规定。《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未明确通用机场收费相关规定。《关于印发通用航空民用机场收费标准的通知》(民航发〔2010〕85号)于2017年已废止。结合近年来相关民航规章,从以下几方面总结通用机场定价和收费相关内容。

1.定价方式。《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8〕98号)及《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33号)规定:通用航空活动使用通用机场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应向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2.定价原则。《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民航发》(民航发〔2017〕18号)规定,民用机场收费标准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国内机场的成本变动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成本回收、公开透明、非歧视性、用户协商"的原则,调整机场收费标准,不断完善机场收费形成机制。

3.定价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8〕98号)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及通用机场运营人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基本依据是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4.收费项目。参照《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通用机场应该属于三类机场,结合通用机场实际服务内容,机场收费项目主要分为:(1)航空性业务收费,主要包括:起降费、停场费、旅客服务费及安检费;(2)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主要包括:办公室出租、地面服务收费;(3)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由机场管理机构或服务提供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5.执行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通用机场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8〕98号)、《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民航发〔2019〕33号)规定:(1)通用航空非经营性医疗救护、紧急救援救灾、城市消防等飞行活动,执行军事任务免收航空性业务收费;(2)机场管理机构及通用机场运营人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及时向通用航空企业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在公布的收费之外加收费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公布的费用,应尊重通用航空企业对服务的选择权,不得将提供的服务作为默认选项,不得强制服务;(3)人工降水、渔业飞行、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科学实验等飞行当日每起降5架次(含不足5架次),起降费按1架次计收。

服务价格体系

(一)通用航空业务类型

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9〕30号)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通用航空经营业务主要包括:(1)旅客运输类,如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短途运输;(2)工农林渔业等作业类,如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人工降水、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电力作业、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航空护林及航空喷洒(撒);(3)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护类,如医疗救护、城市消防、空中巡查;(4)飞行员培训类,如商用、私用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飞行训练及补时飞行;(5)其他飞行业务类,如空中游览、航空器代管、跳伞飞行服务、空中拍照、空中广告、个人娱乐飞行等。

由此可知,通用航空具有业务种类多、执飞机型多、服务范围广、飞行总量小等特点,在构建机场保障服务收费价格体系时,应综合考虑飞行业务的特点和机场运行的现状,采取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简化手续、降低工作量及可行可控的思路,并与机场驻场单位充分协商的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简化、可行的收费价格体系,保证通用航空业务高效开展。

(二)服务内容和收费机制

1.航空性业务收费

(1)起降费:为保障航空器安全起降,机场为航空器提供跑道、滑行道、助航灯光、飞行区安全保障(围栏、保安、应急救援、消防和防汛)、驱鸟及除草,航空器活动区道面维护及保障(含跑道、机坪的清扫及除胶等)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按照民航局收费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通过市场调节、用户协商的方式,参照《关于印发民用机场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民航发〔2007〕159号)三类机场的收费标准,依据不同机型和业务类型,给予相应的减免,结合通用航空的主要业务类型,实际运行中多数业务类型收费标准都低于规章的标准。

(2)停场费:机场为航空器提供停放机位及安全警卫、监护、泊位引导系统等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机场在实际运行中停场费基本都参照民航规章执行,单项费用较低。

(3)旅客服务费:机场为旅客提供航站楼内综合设施及服务、航站楼前道路保障等相关设施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包括航班信息显示系统、电视监控系统、电梯、楼内保洁绿化、问讯、失物招领、旅客服务费、航班进离港动态信息显示、电视显示、广播、照明、空调、冷暖气、供水系统;电子钟及其控制、消防设施、紧急出口等设备设施;饮水等设施及服务。

机场在实际运行中停场费基本都参照民航规章执行,特别是开通通用航空包机、短途运输、飞行体验及低空旅游的通用机场,旅客服务工作量较大。

(4)安检费:机场为旅客与行李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以及机场管理机构或航空公司为货物和邮件安全检查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机场在实际运行中安检费基本都参照民航规章执行,结合通用航空主要业务类型,即使对通用航空包机、短途运输等业务,也仅收取旅客安检费,没有收取行李安检费,单项费用较低。

综上所述,在客流量较低的现状下,通用机场航空性业务收费不仅参照民航规章规定和要求,还结合市场协商定价的机制,所收取的保障服务费用总量确实很少。同时,在保障服务内容方面,机场还提供塔台管制、通信、导航、气象等服务,在民航规章中是没有明确体现的,在机场保障服务中基本没有收取该类费用。

2.非航空性业务重要收费

(1)办公室出租:机场向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出租办公室,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使用所收取的费用。

按照民航局收费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及相关标准,通过市场调节、用户协商的方式,结合地方物价水平、办公场地条件等因素,实际价格都低于三类机场的标准。

(2)值机柜台出租:机场管理机构向航空公司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出租值机柜台,用于办理旅客交运行李、换取登机牌等登机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该项费用一般在开通通用航空包机、短途运输的机场才可能发生,但目前包机、短途运输业务由于执飞成本较高,机票收入难以覆盖成本,绝大多数机场应该没有收取该项费用。同时,机场不仅提供值机柜台、值机设备,同时还提供值机服务人员,与运输机场相比较,不仅不收场地租金,还无偿提供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

(2)地面服务收费:机场或地面服务提供方向航空公司提供包括一般代理服务、配载和通信、集装设备管理、旅客与行李服务、货物和邮件服务、客梯、装卸和地面运输服务、飞机服务、维修服务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鉴于通用航空业务的特点,机场在实际运行中基本都没有收取地面服务费。

3.非航空性业务其他收费,由机场或服务提供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按照民航规章规定,该类收费原则上以市场调节价为主;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按照定价目录来管理。实际运行保障中该类收费项目也比较少,主要包括宿舍、临时会议室使用等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总额相对较少。

面临的困难和对策

按照国务院及民航局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要求,为促进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机场作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参与到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队伍中,在保障服务费定价中,实施鼓励飞行的定价机制,飞行量越大费用越优惠的原则。结合机场运行保障实际情况,目前仍面临着以下困难和不足:

(一)业务和机型繁多,收费标准需综合考虑

根据民航规章要求的成本回收原则,按照机场或服务提供方提供设施及服务的合理成本,充分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在实际经营工作中,对于每家首次驻场或首次在机场起降、停场的通航公司,机场都会结合执飞机型、业务类型、飞行量及市场调研等因素进行报价,再按照用户协商的方式与合作单位确定保障服务费标准。驻场单位之间也会相互沟通,了解各自的收费情况,这在保证收费透明化和非歧视性的同时,也对定价标准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给机场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对策:建议各省通用航空协会应定期开展市场调研或会员交流等方式,定期收集通用航空行业飞行量、成本费用等数据,定期发布相应的数据信息,逐渐形成行业和地区的数据库,为机场和通航公司协商提供参考,有利于规范通用航空市场收费行为。

(二)人员兼岗现象普遍,知识技能储备不足

由于现阶段通用航空业务总量小,没有保障业务的规模化基础,难以实现保障人员专业化配置。绝大多数机场或通用航空公司属于中小企业,人员数量少,没有形成人才梯队,内部“传帮带”机制难以实施。通用机场运行中普遍存在兼岗现象,虽然工作量未达到饱和,但由于涉及的专业领域较多,工作人员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并增加了出错率。

对策:建议机场或通用航空公司在委派相关工作任务时,若不具备应有的业务技能,应提供必要的内部或外部培训,保障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业务技能。另外,有条件的单位应该加强公司标准、流程化建设,形成程序规范、内容简明的工作文件模板,让兼岗人员容易熟悉,从而提高效率、减少错误。

(三)机场收费数据积累不足,备案收费标准不健全

按照国务院及民航局相关规定,建立协商机制原则,收费标准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提高机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和公平性。由于通用航空业务类型多、执飞机型多及业务稳定性低等特点,机场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收费标准时,难以周全考虑到各类业务的收费标准,在遇到与备案收费标准不一致时,会增加双方的协商时间,甚至影响业务顺利开展。

对策:在收费价格标准协商的实践中,一方面应严格按照民航局关于收费项目的有关规定,充分列出可收费的项目。另一方面在备案前应充分调研运行时间较长、运行较规范的通用机场,尽量充分考虑到未来机场保障的各类型业务、执飞机型及飞行业务量等因素,提供较为完善的价格备案信息。

猜你喜欢
民用机场规章定价
30万元的MPV搅局者来了!传祺M8宗师系列为什么定价贵?
民用机场不停航施工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措施研究
过度限制地方政府规章重复立法之思考
过度限制地方政府规章重复立法之思考
民用机场全面预算管理问题分析与优化思考
利用Fabozzi定价模型对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定价的实证分析
基于分层Copula的CDS定价研究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统一招投标法规——谈法律与规章的修改
杭州出台国内首部规范网络交易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