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阳光里,看到尘土

2021-07-20 08:54柳向阳
牡丹 2021年11期
关键词:咳嗽声尘土暴力

柳向阳

阳光里的尘土

南野这首名为《事物之动静》的短诗一共七行,全诗如下:

“我在阳光里,看到尘土”

房间的另一侧传来咳嗽声,一种秋天的呛咳

秋天,原野与天穹一直明亮,岩石和森林一直静默

河流和牲畜们呆在草场上——这在我们看来理想的情状

——然而更具体的事物一直叫喊着,由于成熟

由于对细微的体察,它们

让我們一个都不能沉睡

在阳光里看到尘土,这是许多人都有过的小小的生命经验;它通常与一个安静的场景相联系,与我们童年中某些漫长难捱的时刻相联系,比如一个人在家,比如病中。但在这首诗中,“我在阳光里,看到尘土”,这句话本身就加了引号,于是“看到”变成了“说出”,安静的“看”变成了有声音的“说”;而声音的出现,正是对于这一安静场景的打破。这样,——套用诗的标题的说法——“我在阳光里,看到尘土”这一行诗就包含了动和静两个层次的存在:安静和对安静的打破,即一种存在和对这种存在自身的打破。从主体的角度看,这种“说出”的意义在于:它是对于事物存在秘密(细节)的一种发现!必然地表现为一种惊喜,一种发现的惊喜。

不言而喻的是,这里看到的其实是非常细微、稀少的尘土(如果是尘土飞扬,是无需阳光就能看到的)。这种细微的事物,只是由于借助于一缕偶然的阳光,才得以现身于我们的视线之中,发生在我们人类认知的世界。如果说第一行是初步发现的惊喜,那么第二行则进入到这种细微存在的意义,即与人的关系这一层面;同时它也对第一行构成了某种程度的冲销:似乎是我们偶然地看到尘土,“发现”了尘土,但实际上尘土这种细微的物质早已存在,并且与我们深切相关,将我们的存在扰动,并一路加深,由此形成了一个链条:发现尘土——传来咳嗽声。

从“房间的另一侧传来咳嗽声”,到“一种秋天的呛咳”,表明那些偶然而稀薄的微粒对于我们生命的侵扰越来越剧烈,生命的反应越来越嘶哑、尖利;当初发现的惊喜逐渐黯淡,变为生命的呛咳。至此,“阳光里的尘土”由对事物存在秘密的一次发现,转换为生命存在的一道阴影;它本身是对生命的肯定,但孕育着否定生命的因素。换句话说,“阳光里的尘土”这一意象是双重内涵的,是意味悠长的。套用符号学的术语,这里出现的是尘土这个能指的所指问题:“由于诗歌往往说的是一件事,指的却是另一件事,故诠释的目的在于阐明后者,即诠释诗歌深层的或‘真正的含义”。

南野曾在接受采访时所说:“开始对我写诗影响最大的是艾略特与瓦雷里的诗,前者的《荒原》,后者的《海滨墓园》。这个影响一直存在。”虽然他也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早年阅读中的鲁迅、李贽等,后来主要在人格上给我打下烙印。在思想上,却是后来的读书造成,开始是康德,以后是萨特、加缪、爱伦坡、海明威。”这种诗歌与思想的渊源提醒我们去寻找“尘土”的西方文化的内涵。或者说,去寻找另一个与它相联系的文本,正如罗伯特·司格勒在论及诗歌符号学研究的前提时所说:“一首诗是同其他本文相联系的一个本文,对它的解释,需要有一个掌握技巧的读者的积极参与。”

在西方文化中,赋予尘土以最明确的内涵的,无疑是《圣经·创世纪》:“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人,名叫亚当”。上帝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里之后,吩咐他:“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但后来亚当和夏娃受到蛇的引诱,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对亚当(宣判)说:“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并将他们逐出伊甸园。这就是人类的原罪,也就是人类获得知识的代价。很明显,这里的尘土是人的来源和本质,它表明了人的必死性,因此又是时间暴力的象征。在西方诗歌中,尘土的这种内涵是清晰的。如博尔赫斯的诗《里科莱塔》的开头:

这么多昂贵的证据,尘土

使我们相信难免一死,

我们放慢脚步,压低嗓音

走过一列列缓慢的墓碑

它们阴影与大理石的修辞学

允诺或预示了那备受向往的

成为死者的光荣。

在中国现当代诗歌中,也不乏此类用法。如现代诗人穆旦的“都去掉吧:那些喧嚣,愤怒,血汗/ 人间的尘土!我的身体多么洁净”,当代诗人北岛的“醉汉如雄性蕊在风中摇晃/ 抖落了尘土的咒语/ 越过伏儿塔瓦河上时间的/ 桥,进入耀眼的白天”,西川的“天空的大火业已熄灭,地上的尘土是多少条性命?”。在南野的《事物之动静》中,一方面,“尘土—咳嗽—呛咳”这一链条所表明的,是我们身体所遭遇的侵扰,也就是我们作为人所具有的尘土本性,也就是尘土这一元素的《圣经》内涵。另一方面,如前面所述,既然发现尘土可以看作是发现事物存在之秘密的隐喻,而咳嗽声(呛咳)表明人被侵扰,因而成为疾病的暗示,那么,“发现尘土—传来咳嗽声”这一模式实际上就是《圣经·创世纪》中“获得知识—遭遇有死性”模式的翻版,或者说,这就是“阳光里的尘土”的深层结构,就是它的深层的或“真正的”含义。这样一来,“阳光里的尘土”的本质便确定无疑;在发现的惊喜之后,看到的是生命所包含的死亡的阴影。于是诗歌就具备了诗人所希望的力量和高度:“超越社会性生存,直抵存在。”至此,声音打破了那个平静的空间,于是事物的平静表面的大厦一瞬间倒塌了,一时间尘土飞扬。

时间的暴力

随着房间里的安静被破坏和咳嗽的加剧(“一种秋天的呛咳”),室内曾经的安静、惊喜与祥和摇摇欲坠,难以维持,于是诗歌将视线望向外面的世界——想想这些熟悉的文字吧:“生活在别处”(昆德拉),“唯有远方花枝绚烂”(西川),人们先入为主地将理想状态的存在赋予了外面的世界——如此轻易地,一副秋日的风景画在我们眼前展开了:一直明亮的原野与天穹,一直静默的岩石和森林,还有呆在草场上的河流和牲畜。这无疑是一副美丽的风景画,是符合“我们”的预期的“理想的情状”。但在存在的高度上,人的存在首先是个体“我”而不是集体“我们”,正如作者所说“诗人现在不是振臂高呼者,而是自言自语者、形式的构筑者、词语的爱好者、沉思默想的人”,对于这样的诗人而言,这样的“理想的情状”必然是让人怀疑的。这种一瞥之下的画面,这种静态而粗糙的观察,无疑是对世界和生命的一目十行的阅读,它无法反映出生命的细微和真实,必然是不为诗人所取的。于是诗人开始了对于细微的观察,对于生命的体察,而其结果是令人震惊的:

——然而更具体的事物一直叫喊着,由于成熟

由于对细微的体察,它们

让我们一个都不能沉睡

在这里,具体的存在露出了它们作为存在的本真情形:“更具体的事物一直叫喊着。”所谓“成熟”,作为事物存在的高峰,其实就是事物存在的向下转折点,也就是生命开始投下阴影的时刻;而只有细微的体察,才能发现生命阴影的又一次的迫近!(这里,“成熟”和“对细微的体察”是缺一不可的。)甚至不妨说,所谓成熟,作为光彩流溢的生命的高峰,本身就隐含着丝丝衰亡的气息,而在阳光之下,则投下了更为浓重的阴影,变得更为彰显而已。这样,将“成熟”与死亡的阴影联系在一起,我们就发现,这首诗所写的,是生命的阴影如何显现行迹,也即是时间暴力的揭示与遮掩的问题。南野自己也认为他九十年代末的诗歌主题,主要是“在生存的图像上,更多体察时间等哲学因素”。实际上,这本诗选《在时间的前方》是以书中一首同名短诗来命名的,这一书名本身即暗示了时间主题在这一诗选中的主要地位。

时间与万物相伴而生。在西方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研究客观的时间,他将时间定义成“运动的计数”,认为“时间消蚀着事物,一切都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衰老,都由于时间的变迁而被淡忘”,认为“就其本性而言,时间更是一种毁灭性原因”,它代表的只是毁灭的方面。时间对于万事万物的毁灭,是以暴力为工具的:自从亚当夏娃离开伊甸园,再没有生命能逃脱时间的镰刀,逃脱最终成为尘土的命运。即便在《在时间的前方》这部诗集中,时间的暴力也并不少见;如《花朵的暴力》一诗写道:

没有什么比花朵的时间

更具有暴力,短促的美,盛放,和凋萎的瞬间到来

击伤他者生命更悠缓的感受器官,使之粉碎

这首仅仅只有三行的诗作,所揭示的同样是时间的暴力:花朵作为美之象征,在物理时间里转瞬间凋零、粉碎。

但更多时候,时间的暴力并不是像镰刀一样闪闪飞舞,而是一分一秒的无形的运作,是水滴石穿的磨蚀。对生命主体而言,它具有相当的隐蔽性,正如日常生活里的尘土,必须借了一缕偶然的阳光,才能发现它的行迹。在这首诗中,时间的暴力同样是处于一种既揭示又遮掩的状态之中。首先是“阳光里的尘土”所带来的发现的惊喜,遮掩了它所包含的暴力因素,直到“房间的另一侧传来咳嗽声”,我们才有所感觉,直到听清楚那是“一种秋天的呛咳”,才确实无疑地引向对于人类自身的尘土性的怀疑。但接下来的一副秋天的风景画,一种“在我们看来理想的情状”,又一次遮掩了时间暴力的真实面孔,直到最后,“由于对细微的体察”,时间的暴力的面孔才终于无法隐藏,“让我们一个都不能沉睡”。从诗行来看,前两行中既有遮掩又有揭示,第三四行以遮掩为主,第五六七行则是一连串揭示;但如果我们更细微地分析,则远远不是这么简单,而是充满了更多的冲突和纠缠。第一行作为一种童年经验的再发现,显然应该充满了发现的惊喜(遮掩),但这发现本身,就提醒了一种揭示,这样一来,第一行就同时包含了遮掩与揭示两种作用,第二行是“尘土”在人的身体内的发作,是揭示。这样,前两行遮掩与揭示平衡,但整体上应视为揭示。第三四行与第一二行对立,完全是遮掩:不仅遮掩了时间的暴力,而且将前两行中微弱的揭示也遮掩了;这样,就前四行作为整体而言,仍然是遮掩。于是后三行以一连串的揭示,聚集起足够的力量,揭示出真实。

生命的敏感

“阳光里的尘土”是时间暴力的隐喻,但同时具有揭示和遮掩时间暴力的双重作用;这种遮掩自己是时间暴力的运行方式,表明的是时间暴力的隐蔽性,而对于时间暴力的揭示,所依赖的则是生命的敏感。

《事物之动静》以一句引语开头,表达了一种发现的惊喜:在一个偶然的所在,看到阳光里尘土飘浮。这种发现固然是令人惊喜的,但它依赖于一缕细细的阳光,一束实实在在的看得见的阳光,所以它无法揭示出时间的暴力,因此,它还只是视觉所捕捉的现象,而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命的敏感。直到“房间的另一侧传来咳嗽声”,生命的敏感伸出了触觉,辨别出那是“一种秋天的呛咳”,从而引向对于生命自身的审视和怀疑。生命的敏感在这里的运作,即对于咳嗽声的发现,在于摒弃了“看”,即摒弃了实在的阳光之后,才得以成功的。表面上看,我们可以说这是对于“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颠倒,更深一层看,则是对于人们习以为常的认识观念的质疑。人们通常认为:阳光是大而纯的存在,尘土是杂质,杂质又正是在纯净中见到的。但这里生命的敏感告诉我们的,却正好相反。阳光固然带来了发现的契机,但阳光更多的时候是带来盲目和视而不见,对于生命的发现,只能依赖于生命的敏感。接下来的一副秋天的风景画,再次验证了阳光所带来的盲目:“秋天,原野与天穹一直明亮,岩石和森林一直静默/河流和牲畜们呆在草场上——这在我们看来理想的情状”,又一次遮掩了时间暴力的真实面孔。直到最后,“由于成熟/ 由于对细微的体察”,才发现“更具体的事物一直叫喊着”,终于揭示出时间的暴力的面孔。

它们为什么“叫喊”?是什么样的“叫喊”,居然“让我们一个都不能沉睡”?“叫喊”在西方诗歌中并不少见,如美国女诗人希尔维亚·普拉斯在《晨歌》一诗中写道:“爱发动你,像个胖乎乎的金表。/ 助产士拍打你的脚心,你无头发的叫喊/ 在世界万物中占定一席之地。”在华莱士·斯蒂文斯的《黑色统治》一诗中则充满了“孔雀的叫喊”。它们所诉说的,都是生命对于存在的表达。实际上这一叫喊有其更深刻的来源。基督教神学大师奥古斯丁《忏悔录》中写道:“天地存在着,天地高呼说它们是受造的,因为它们在变化。”在这里,天地同万物一样,都是上帝的造物,即“受造”物;它们诉说“它们在变化”,即是说它们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都要变动和转化,都要受制于时间暴力。因此,叫喊就是受造物对于存在的表达,也就是生命的敏感对于时间暴力的体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更具体的事物一直叫喊着,由于成熟/ 由于对细微的体察”,同样是生命存在对时间暴力的表达。而所谓“对细微的体察”,其实就是生命的敏感,即对于生命存在的必死性的见微知著的发现能力,或者说是一种感受能力。所以,这种叫喊是与生俱来的,是生命无法逃避的,因此,“让我们一个都不能沉睡”;而所谓“不能沉睡”,从主体的角度看,也就是保持这种生命的敏感。

让我们回想一下诗人在另一处的话吧:“对于生命存在与时间的思考,是我常常难以摆脱的诗歌主题。”诗人说他“不直接使用死亡一词”,这样一种既说出来又有所规避的方式,显然和“阳光里的尘土”的表达方式是一致的,而阅读的角度看,显然需要生命敏感的参与。实际上,生命的敏感既是诗歌运行的动力,也是诗歌阅读不可或缺的条件;它不是有形的工具,而更接近生命的直覺。如在当代诗人戈麦的《呐喊》一诗的开头三行写道:

午夜时分我上街排队

在美国有一位老人他还没有死

衰老不是一种勇气

午夜时分的排队,它所隐喻的漫长等待,是生命近乎停止的无聊状态,对于敏感的生命而言,这种存在方式虽生犹死,因此,“在美国有一位老人他还没有死”,其实还是对于午夜时分排队的对象化的审视。与《事物之动静》一样,它们都是关于生命与存在的诗,都是关于时间的诗,它们作为诗歌的展开,都依赖于生命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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