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2022-06-09 01:54湾江龙
消防界 2022年9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探索思考

湾江龙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乡镇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公共服务和生活设施逐步齐全,用火用电用气逐渐增加,农村火灾呈爆发态势。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基本在市县两区,距离乡镇农村路程遥远,救援力量往往鞭长莫及,时常出现小火酿成大灾的窘境。笔者结合新疆南疆地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现状,客观分析依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建设好、规范好和发展好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想法。

关键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探索;思考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职能进一步拓展,承担的各类救援任务日益繁重,由于短时间内整体增编困难,基层人员严重缺乏,救援力量不足已成为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积极探索加强乡镇政府专职队伍建设的有效路径,深度挖掘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职能,有效弥补乡镇灭火救援“空白区”,是解决消防力量不足、区域分布不均、推进消防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当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在乡镇农村灭火救援方面发挥了“救早救小救初期”的重要作用,有效预防了小火变大灾,小火致亡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鄉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积极推动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各项配套机制。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诸多不利于队伍建设的矛盾长期存在,造成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始终在低层次循环。

(一)区域经济差距较为明显,队伍建设相对滞后

虽然《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从政策制度上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队标准、选址、人员和装备配备、执勤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尚未形成统一、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政策上的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滞后,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发展差异大以及地方财政紧缩不断加大的客观实际,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预期目标差距甚远。甚至个别乡镇政府仅仅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建队任务,人员兼职凑数,装备东拼西借,车辆采用洒水车改装而成,没有固定的营房及执勤备勤制度,部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即使建立了各项执勤战备管理制度,但仅仅“停留在制度上、悬挂在墙上”,缺乏“准军事化”管理模式。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工程摆上突出位置。

(二)队伍建设体制不规范,管理归属职责不明

部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归口管理”不清晰,武装部、综治办、民兵连均有分管负责,导致队伍缺乏明确、规范的管理指挥体系,队伍成分多元,骨干人员缺乏,队员多是乡镇政府的公职人员、民兵或者联防队员兼任,协助完成岗位职责以外的专职消防队工作,队员真正人岗相符的很少。日常管理中,管理层大多未经过规范化、系统化培训,管理经验、组训经验、实战经验十分匮乏,加之部分专职消防队还要承担繁重的执勤巡逻、卡点巡检等维稳处突任务,日常训练时间根本无法保证,致使日常工作秩序不正规,人员管理难度大,业务技能素质不高,面对火灾发生时处置经验匮乏,形不成基本的战斗力,不能有效满足现实应急救援任务的需求。

(三)教育训练标准不严格,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常态化开展灭火救援理论知识和安全教育、基础业务训练,是强化队伍战斗力标准,全面提升实战打赢能力的重要保证。但实际上,南疆区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大多无独立营区,缺乏训练场地及训练设施,人员集不齐、岗位不区分、制度落不实,组织训练更无从谈起。有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长期处于管理模糊状态,管建设不管业务,管队伍不管训练,外行领导内行普遍存在,当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虽定期安排专人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开展灭火救援技能、消防宣传等培训,但经常性执勤训练工作还需靠专职队自身规范。

(四)综合保障政策不配套,职业吸引力不强

虽然《消防法》《关于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意见》等对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实际落实资金保障、用工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工资福利、评残评烈、立功受奖、退出机制等方面尚未形成全面、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按纲抓建缺乏政策支撑。受身份属性不明确、同工不同酬、保障不到位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加之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自然条件艰苦,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在工资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差异较大,队员“招不来、留不住、难管理、能力弱”“流失频繁、屡招屡走、频进频出”的现象依然突出,队伍稳定性得不到有效保证。

二、依托派出所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现实意义

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是当地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机构设置延伸至乡镇一级末端,且在各行政村均设立有警务室,具有很强的稳固性、常态性。《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均有明确定位,依托基层公安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立“警消一体”模式,可真正达到“小火不出村、中火不出镇、大火能控制”的目标。

(一)组织架构会规范起来

公安机关是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人员招录时标准严明,程序规范,人员素质整体较高,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可参照人民警察队伍招录工作相关要求,扩大招录覆盖面,明确人员招收标准、程序和要求,对新招录的队员进行统一集训、考核和调配,可有效提高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质量。结合公安机关“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相关工作要求,统一建制称谓、统一管理模式,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严格内务标准,规范党团组织建设,实现以人民警察“准军事化”标准严格管理这支队伍。

(二)指挥调度会高效起来

依托派出所建设专职消防队,可以有效解决消防与公安力量在农村灭火救援过程中“脱节”“两张皮”的问题。派出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其具体负责专职消防队工作,管理体制正规、要求严格。乡镇专职消防队受乡镇政府统一领导,由派出所管理调度,消防业务由当地消防救援大队培训。在接处警方面,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调度指挥体系,将“110”与“119”接处警系统融合互通,接报警情后第一时间调度出动,强化初期火灾扑救,不断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灭早、灭小、灭初期”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管理制度会严格起来

基层派出所实行的是24小时全天候轮班备勤制度,乡镇政府专职队在派出所的直接管理、调度和指挥下,按照“谁值班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由派出所当日值班领导兼任专职队执勤队长,全面负责队伍日常管理、接警处置、教育训练等工作。同时选拔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担任分队长、班长,按照工作年限、业务实绩等实行层级化定岗定级,实行队员业务知识掌握、体能技能水平“考核制”和日常管理“量化制”,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队员晋升晋级考核评价制度,通过量化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用工、离职、辞退等工作流程和手续。

(四)待遇保障会精细起来

按照“谁得益、谁负担”和县市财政承担的原则,争取当地政府资金支持,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破解乡镇消防队经费保障难题,严格按照保障标准,将队站建设所需各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针对消防职业高危性和执勤特点,根据《劳动法》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相同工作年限的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努力提升经费预算和执勤补助并定期增长。严格落实优抚优待措施,全面解决专职队员看病就医、乘车出行、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工伤等切身利益,设立专职消防员困难保障专项基金,建立家属关爱机制,用实际行动解决其后顾之忧,切实增强队员的归属感。

(五)考评机制会完善起來

各级政府、公安机关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运行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派出所整体工作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制定出台月、季度和年度绩效考评细则及计分方式,对专职队的建设、管理、训练和灭火救援情况等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健全管理制度,依托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共同设立专职消防队指导管理办公室,提请当地政府发文制定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制度》《训练考核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阶段性考核评比、培训,对专职消防队员的日常管理、执勤备战、装备保养、学习训练等进行细化量化,有力提升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水平。

三、依托派出所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实践路径

加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首先要切实强化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健全体系、提质强能的系统工程强力推进,着力在“建、养、训、管、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多点发力,完善与之配套的政策保障体系,激发专职消防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内生动力。

(一)政府主导,负责统筹建设和经费保障

在队站和财政保障上,可采取县市财政每年向公安机关拨付专项资金,公安机关业务经费保障少部分经费,服务乡镇及派出所再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充,确保经费保障充足,工作正常运行。一是合理布局站点。各乡镇依托派出所建立专职消防队,各村依托警务室建立微型消防站,切实构建起消防救援队伍队站、乡镇专职消防队站、村微型消防站的“三位一体执勤模式”,实现城乡消防救援力量无死角。二是明确归口管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受乡镇政府领导,派出所和上级公安机关调度管理,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培训、联勤、业务指导。在工作机制上,乡镇派出所“一把手”作为建队管队的第一责任人,专职消防队由派出所值班领导担任执勤队长,民警、协警和专职消防员为队员,承担辖区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以及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工作。三是压实链条责任。出台相关规定,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成效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人力资源整合力度、转变队站运行模式。

(二)公安主管,负责队伍管理和工作落实

结合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能任务特点,按照“属地优先、统一调度”的原则,由派出所统一管理指挥。一是严格规范管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准军事化”标准一律在派出所营区办公、执勤,在管理教育和执勤训练上向公安民警看齐,人员、装备时刻处于临战备勤状态,确保接到辖区突发警情,能够反应迅速、处置快捷、作用明显。二是加强值班备勤。建立规范有序、运转高效的战备值守模式,明确各岗位各层级人员职责,其中消防车驾驶员至少“一主一备”,实行“三班两运转”机制,时刻保证驾驶员在岗在位,公安机关随机对人员在岗在位率进行督导检查,其余非值班人员根据灾情大小视情增援。三是扩宽职能服务。针对派出所监管单位体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可发挥乡镇专职消防队的补充优势,在派出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配合开展单位普查、防火巡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定期赴农村集市、村企学校、居民家庭等宣传消防知识,可有效弥补基层警力的不足,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实现队伍可持续发展。

(三)消防主训,负责业务培训和考核评比

作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与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共同的职责使命,只有强化综合救援业务训练,全面提升实战打赢能力,才能圆满完成各项救援任务。一是提高专业技能。由当地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科学拟定训练计划,强化集中训练、职业训练和共同训练,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业务培训,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以基础体技能、班组车操、一般建筑火灾扑救等科目为主的比武竞赛,充分营造以赛促训的浓厚练兵氛围。二是夯实能力基础。在训练上,实施分级、分岗、分类制定岗位练兵方案,细化每一名队员的练兵目标任务,增强计划性、操作性,同时,加强灭火救援理论知识及安全教育,确保专职消防员熟悉掌握灭火战斗基本技战术要点和救援事故现场安全常识,全力提升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三是细化分级调度。按照灾情大小,科学设定相应的调度等级,第一出动力量为事故发生地乡镇专职队,第二出动为周边乡镇专职队,第三出动为消防救援队伍救援力量,真正实现按级调度、科学调度,强化初期火灾第一时间就近处置,推动依托派出所建立的乡镇政府专职队建设驶入正规化快车道。

四、结语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努力构建结构多元、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是立足当前警情、社情和灾情特点,深度挖掘乡镇专职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职能的一项紧迫任务,只有结合“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落实,完善“建、管、训、用、养”各项制度,才能打造一支量上全域覆盖、质上并驾齐驱的专职消防队伍,使之真正成为“国家队、主力军”的重要补充力量,有效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融为一体发展,共同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神圣职责使命。

参考文献:

[1]王宝成.如何推进和加强边远艰苦地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J].消防界(电子版),2022,08(06):35-37.

[2]王亿.依托派出所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探索与实践[J].武警学院学报,2017,33(06):82-8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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