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古代音乐传承群体和传承理念

2023-02-06 19:30刘媛媛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礼乐古琴阶层

刘媛媛

(沈阳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我国古代音乐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传承面临很大的难题:一方面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年轻一代的民间音乐人很难真正抛开金钱、名利去学习和传播我国古代音乐;另一方面,真正耐心学习我国古代音乐,并对其进行传承的高水平音乐人非常少。虽然我国古代音乐的发展成果世人有目共睹,但是近代以来受到西方音乐的冲击和古代音乐现代化发展边缘化的影响,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处于非常尴尬之境。众所周知,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不能仅仅依靠那些载入史册的少数音乐人,更应该依靠千千万万的民众,包括各个阶层的音乐创作者、音乐表演者,以及音乐欣赏群体等。

一、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群体

任何文化艺术的传承都需要一代又一代、千千万万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也不例外,同样需要庞大的传承群体。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民间阶层、知识阶层和统治阶层三大传承群体[1]。

(一)民间阶层传承群体

民间阶层传承群体主要是指“在中国古代社会中从事生产生活劳动,本身接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音乐传承群体”[2]。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主要生产方式是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与之相适应产生了民间音乐。宋代以后,伴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和人们生产能力的提高,逐渐出现了工商业等,与之相适应出现了市民音乐。我国古代最早的音乐教材《诗经》是由孔子采集自西周初期到春秋末期的各类音乐作品,而其中的《风》就包括了周南、召南、邶、郎、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地的民间歌谣[3]。后来,随着《诗经》音乐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再次出现了大规模民间音乐创作和收集活动,其时间主要是在汉代乐府时期和清朝,虽然很多民间音乐成果没有被载入史册流传下来,但是诗词歌调和民间音乐作品的传承还是取得了较好效果,甚至有不少音乐作品被知识阶层和统治阶层所接受和吸收,彰显了民间音乐顽强的生命力。

民间音乐的传承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其一为风俗型传承。此传承主要围绕人们日常社会生活、人生礼仪、节庆假日等民俗文化进行传承,反映了特定时期、特定地区内人们社会生活的伦理纲常和价值理念等。如“民间生活中常见的丧仪音乐主要是用来表达对逝者的纪念和哀悼,同时也是联系家族成员关系、表现社会生活秩序的重要方式,因此各个地方的丧仪用乐也都会有差异,也都比较讲究”[4]。其二为技术型传承。此传承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统治阶级通过对民间音乐人才和民间音乐作品的管理和征集进行传承;另一种是城市中生活的市民通过相互传递和交流民间音乐进行传承。尤其是在宋代,围绕城市崛起的民间音乐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南宋都城纪胜》记载有“赚、杂剧、诸宫调、散乐、细乐、小乐器、小唱、叫声、杂扮、百戏”等十余种民间音乐的表现形式[5]。

(二)知识阶层传承群体

知识阶层传承群体以文人雅士为主,是我国古代音乐传承的中坚力量。知识阶层内部常常会有比较严格的师承关系,且在音乐传承中体现出严格的学术化特征。魏晋是我国古代文人音乐家大量涌现的时期,诸如蔡邕、蔡琰父女,阮璃、阮籍父子,苟勖、苟藩父子等等,这些文人音乐家为我国古代音乐传承增添了新的色彩[6]。

知识阶层传承群体虽然其本身并不是以音乐作为职业的,但因他们受教育的程度较高,具有较深的文化修养,这就使得其创作的音乐作品往往能够打破传统音乐技艺的局限,赋予音乐作品丰富的情感和深邃的哲理,从而进一步丰富了音乐作品的本质内涵[7],知识阶层传承群体对音乐的传承不限于古琴艺术,更在始于宋元、兴于明清的戏曲艺术传承中见到许多文人的身影。清代龚自珍就曾指出昆腔传承中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传承途径:“大凡江左歌者有二:一曰清曲;一曰剧曲。”[8]

不难发现,知识阶层传承群体对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一方面得益于文人雅士习惯于“雅集”等形式的人际关系,使得文人雅士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非常密切,为古代音乐传承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得益于音乐作品本身的传承特点,如文人雅士的音乐作品强调字斟句酌和精细创作,这种自觉自发的音乐作品创作不受谋生之虞的影响,多由兴趣使然,并通过结社、雅集等形式来创新、完善音乐作品。

(三)统治阶层传承群体

虽说古代社会文化的发展有其固有的客观规律,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统治阶层的意志,统治阶层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意识的主体,必然会对音乐的传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治定功成、礼乐乃兴的礼乐和雅乐传承观念和行为是在统治阶层的直接授意参与下完成的”[9]。早在周代,我国就建构了比较制度化的宫廷雅乐体系,主要负责祭祀天地、神灵、祖先等,也有一整套与宗庙、宫廷礼仪、军事大典等相关的雅乐体系。统治阶层为了巩固其政治地位,彰显其至高无上的权力,常常会规定特定场合所需要的特定仪式、曲目、风格等。比如,雅乐以和平中正为原则,以庄严肃穆为标准,表现统治阶层至高无上的权力,强调其教育性,其表现风格为严肃、冗长、呆板,所谓“朱弦漏越,一唱而三叹,可听而不可快也”。此礼乐传承是我国古代音乐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10]。

其次,对于我国古代宗教音乐的传承,统治阶层由上而下的影响不能忽视。比如,建安时期著名文人曹植,作为统治阶层中的一员,他采用我国曲调译配佛教赞呗,在推动我国古代本土音乐和佛教音乐融合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南朝梁武帝萧衍亲自制作佛曲,使佛教仪式音乐与清商乐融为一体,有效实现了佛教音乐的中国化和通俗化。

二、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理念

所谓传承理念主要是指“古代音乐传承主体根据一定的音乐传承行为产生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11]。不同阶层传承群体在音乐传承理念方面存在很大差异,这会对我国古代音乐的传承效果产生影响。

(一)民间音乐的传承理念

民间音乐化的传承最主要的内涵是古代传承者对民俗音乐的喜爱:首先,民俗音乐与民间民俗事物形成了相应的语境,包括情感语境、形态语境、社会语境,这些语境对传承者的艺术审美产生关键性作用,也促使其对民间音乐产生审美认同;其次,古代乡民社会中地缘因素、血缘因素所产生的人际关系也让民间音乐传承人得到周围人群的重视和认可。从当前民间音乐的传承规律来看,古代民间音乐传承主要以人际关系为核心,同时也体现出社会基础群体间的特征差异。古代是以小农经济为主的自给自足型经济,文化上呈现出保守内向以及遵从宗法的特征。民俗活动中的音乐传承关系也是建立于此,民俗歌曲表演者在茶余饭后的娱乐性表演中实现了音乐传承与传播的复合功能,很多民俗音乐传承的师承关系也建立在已经形成的人际关系之上。家族传承关系包括非血缘关系人群的自然传承式潜移默化学习和血缘关系且排列清楚的传承关系。如果音乐传承理念与经济利益有着相关性,那么音乐传承就需要根据血缘远近进行排列,如传男不传女,长子继承等,目的是能从根本上保护宗族的利益。

相对于家族性传承,师徒传承关系则相对随意。很多师徒关系的形成既没有依据相应的制度和仪式来确定,也没有将师傅和徒弟之间的责任、义务进行划分。大多数民俗音乐师承关系的建立都是乐手、歌手拜师时送一些礼品表示拜师之意即可,而且传授技艺之后,徒弟为了学习新的乐曲、技法可以寻找新的师父,其师承关系缔结并不深。在民间音乐学习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智慧将所学的音乐作品进行改编和创作,这个过程也不需要得到师父的同意。

(二)官方音乐的传承理念

以古代整体发展来看,官方音乐的传承理念包括两个特征:一是“礼脉”胜于“俗脉”;二是“师学”超越“家学”[12]。根据正史记载,礼乐是最直接表现统治阶层音乐传承理念的音乐文化类型。最初兴起于周代的礼乐文化经过儒家思想的洗礼与转变,对我国两千年来文化发展有着关键性的影响。“礼乐兴盛”标志着“治定功成”,礼乐作为治世的文化标志被不同朝代的统治者所认可。唐朝建立之初沿袭了隋朝礼乐,到了唐太宗之时逐渐对隋朝礼乐制度进行改良,增设了新的礼制内容。无论是从开始的全面沿袭隋朝之礼制,还是后来的增设和改革,其传承古典制度、复原古代礼乐之制的精神都是相同的。“通融作之,即得与旧乐前后不想妨破”,这也是修订、增设礼乐制度的要求,因此礼乐修订贯穿着传承理念,传承的主要对象就是被历代王朝所认可的经典《周礼》以及前朝古制。从礼乐文化来看,唐代官方音乐与城市俗乐之间的蓬勃发展,为后世历代津津乐道,留下甚多的名人名作,供后世之人瞻仰。

古代社会中文化传承与师承关系十分密切。《悠闲鼓吹》《乐府杂录》都提到了段善本收徒的故事,其师徒关系确立的拜师场面被描述得十分具体。康昆仑在拜段善本为师之前需要十多年不近乐器,从而忘掉从前所学以确保师承本领的纯正性,这也为其琴艺向着更高阶段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与民间传授音乐知识相比,宫廷音乐机构在教习官方音乐时,不仅其教习过程要根据制度开展,而且对乐师的选择十分严苛,这也反映了文化传承中师承的重要性。在古代音乐教习中,家学也是一种传承方式。《能改斋漫录》所记载的歌唱家姐妹,其父亲就是唐朝有名的乐工,这种以家庭开展音乐教习的传承实例十分常见。除了以血缘关系作为家承的要件外,古代社会还包括了以非血缘关系作为家学传承形式,如文人、达官显贵家中的乐伎、姬妾的拜师学艺。“歌舞教成心力尽,一朝身死不相随”,此诗说明以非血缘关系作为家学传承形式培养出优秀女乐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

(三)文人音乐的传承理念

古代文人音乐家一般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身为知识阶层人士,具有一定的音乐天赋,但不以音乐为职业,多数擅长弹琴,有的兼及音乐创作和理论著述,许多人往往出身于音乐世家,有家学渊源。二是将优秀音乐文化传承作为重要使命,十分重视对经典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希望在音乐中将审美理念、音乐文化和传统文化传承下去,如孔子、孟子、蔡邕、蔡文姬、嵇康、阮籍等。

文人音乐擅长将音乐与诗结合,使诗词艺术与音乐融合,共同表现思想内容,继承传统文化。孔子就希望通过诗乐的教化陶冶情操,规范君子之人格修养,调节人际关系,以使“天下归仁”。中国最早的文字谱作品有《碣石调·幽兰》《杏花天影》《扬州慢》,以及唐代各路诗文大家的诗词等等,都为音乐提供了情感基调、意境和思想,增加了音乐的骨骼和韵味。

古诗词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华文化的精华所在,唐诗更是被誉为中国文学艺术史上的一座高峰。在唐代,唐诗无不能入乐歌唱。在传播方式并不发达的一千多年前,唐诗是以唱的方式传播、以歌的形式传承的。因而,唐诗的繁荣,不仅造就了中国文学艺术的高峰,而且还代表着中国声乐艺术的高峰。如著名古曲《阳关三叠》,就是以王维的《渭城曲》一诗发展而来。《阳关三叠》是根据唐代著名诗人、文人音乐家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谱曲而成的,表达了与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整部音乐作品既蕴含着中国古代文学清新含蓄和意境高远的传统特点,也传承了我国古琴艺术空灵疏淡的审美思想和美学形态,令人回味无穷[13]。

古琴是我国传统乐器中最具深广文化含义的弹拨乐器,亦称“琴”或“七弦琴”。琴在古代是一种神圣之物,象征着华夏民族天地人的自然观和哲学思想。自先秦起,古琴就与文人雅士密不可分,它是文人修身、交友和抒怀的工具,是中国古代文人音乐中最具代表性的乐器。文人把自己的美好愿望、价值观、信念编织到古琴之中,赋予其民族理想,精神和生命的意义,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和缩影。古琴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精妙的音律结构,琴音深邃悠长,每一个音符的表达都传递着文人的心境和情绪,也沟通着文人之间的心灵和情感[14]。儒家思想为古琴艺术注入了浓厚的礼教色彩,极为重视古琴音乐的修养和品位,追求琴声的清雅与和谐,正好迎合了忘情山水的文人雅士的审美情趣,表现出了一种空灵的美感,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相一致。古代文人音乐提倡写意,故而在单纯简洁的旋律、轻柔婉转的润腔和“吟猱绰注”的演奏技法中,传承的是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空灵之美。从古琴文字谱《碣石调·幽兰》中,我们可以窥见文人用诗的语言寄寓古琴更多个人情感的美学轨迹和文人对古琴音乐专业化作出的独特贡献。在《碣石调·幽兰》中,“华落不知终,空愁坐相误”抒发了受尽门阀势力歧视和排挤的个人情怀,又真实记录了社会不平现象,传承和发展了中国传统艺术作品中崇尚自然的艺术美和怀才不遇的社会美,是我国古代文人音乐的佳作之一[15]。

综括全文,中国古代音乐的意韵跨越漫长的时空代代传承至今,作品中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生生不息、亘古不衰。官僚阶层、文人群体和民间百姓是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者,他们创造的音乐并没有随着王朝的消失而消失,而是通过多次整合,仍旧活跃在民族音乐的传承中,辗转流传至今。官方音乐、文人音乐和民间音乐组成的中国古代音乐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追寻着华夏文明的精神内核,并成为现当代民族音乐形成和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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