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事实核查技术在新闻业中的应用与局限
——以甄别假新闻为例

2023-04-18 06:43李雪晴
北方传媒研究 2023年6期
关键词:信息内容假新闻核查

文/ 李雪晴

人工智能最早是由计算机科学理论奠基人图灵提出的概念,其本质是对人的意识与思维及信息处理过程的模拟。 随着技术不断的迭代升级,人工智能技术也被频繁应用于新闻传播领域,给新闻传播带来了利弊交织的影响。

在传统媒体时代,新闻真实性由专业的新闻工作者通过标准的新闻生产流程进行把关,随着网络媒体时代的到来,人工核查不能快速处理海量的信息内容。 加之新闻传播途径的多元化,使得专业媒介的把关者身份也日益发生了变化。 当今时代,接受与传递新闻的渠道很多,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发声,借助抖音、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发出大量信息。 不过,信息来源的复杂多样使得其真实性无法获得保证,加之民众对真相的忽视以及民众媒介素养的缺失,使得反转新闻、虚假新闻等新闻失范现象频频发生。

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智能事实核查技术成为当前事实核查的主要手段和研究方向。①目前,主要的事实核查技术大多从报道的来源、信息内容以及社交情景等视角出发开展事实核查。

“智能化的新闻核查系统可以通过预测特定文本被蓄意伪造的概率,自动帮助用户检测和过滤潜在的虚假新闻, 并为职业新闻人核查事实提供辅助。”②但事实上,从技术层面来讲,目前所使用的软件平台还需要很大的提升。从新闻伦理层面看,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假新闻的判断范围不明确等。

因此,在智媒时代,我们要从更宏观的层面反思智能事实核查技术在甄别假新闻时存在的局限,并分析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认清虚假新闻的新形式给智能事实核查技术带来的新挑战。 在技术性治理的框架下,只有利用好新技术、新标准,才能更好地放大真声音,抵制假新闻。

一、新闻核查技术的应用

近年来, 智能事实核查已经成为计算机行业的前沿热点, 在核查真假新闻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突破。 目前,主要的事实核查技术大多从报道的来源、 信息内容以及社交情景等视角出发开展事实核查。

(一)新闻来源的核查

新闻来源的核查包括对新闻内容的传播者、发布地点、发布信息的网站、发布时间等信息内容进行对比核查。 网络上传播的假新闻大部分来自专业的造假机构,这些机构拥有很多较为稳定的传播渠道。 因此,到目前为止较为有效的核查方式是对新闻的信息来源进行比对。

仅仅依靠新闻来源来判断新闻的真假是不够准确的。 因为这种判断只是相对的,存在着一定的概率。 那些被筛选出来的大概率为假的信息,核查过后会为它们打上“可疑”标签,从而降低这些假信息被用户搜索到时的排列顺序,或者将这类信息交给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由他们再对这类信息进行人工核查。

(二)新闻内容的核查

新闻内容的核查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基于信息内容的核查和基于信息风格的核查。 前一种的核查方式的目的是检测文本中关键信息的正确性。 后者通过分析文章的语言组织形式和叙事风格来推断文章的真实性。

基于新闻内容的事实核查技术是在人工事实核查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它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相结合,将带有真假标记的新闻数据输入到程序当中,通过分析词语使用、连词、句法、情感语言等指标,计算真假新闻之间的语言差异,从而对所给的信息进行真实性的判定。

(三)新闻社交情境的核查

基于社交情境的核查方法是关注信息发布者与信息接收者之间传递的信息、关注他们之间传递的社交信号以及这些社交信号所代表的含义。在这个过程中, 还会将传播中的情境等辅助信息考虑在内,并根据用户与内容、用户与用户沟通等上下文信息内容来筛选虚假新闻, 从而推断出新闻的真实性。

二、假新闻演变的新特征

“有图有真相” 是传统媒体时期判断真实新闻的主要依据。 但如今,随着智能技术的进步,高超的PS技术已经让我们无法用肉眼和常识来辨别一件事情的真伪。 智媒时代的假新闻在技术的推动下,内容和形式上表现出不同于以往的新面貌,这给新闻核查工作带来了更加复杂的挑战。 “‘假新闻’一词被柯林斯词典评为2017年度词汇。 ”③这一点可以表明,假新闻的出现已经不再是偶然现象,它已经普遍存在于我们生活中。

(一)以迷惑性博人眼球

智能技术的进步使受众很难根据以往的经验鉴别新闻的真假性。 深度伪造的视频、音频以及图片等信息,使假新闻更加泛滥,这就导致其制作门槛越来越低,成本越来越低。 但是它们的伪装程度很高,信息内容非常逼真,假新闻高度的隐蔽性和迷惑性,使我们无法单纯依靠智能核查技术有效识别这些信息的真伪。 试想一下在新闻报道领域,如果不怀好意的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将一个人的脸嫁接到另一个人的身上, 从而进行虚假新闻报道,那么对于受害人来说,这种可怕的现象将会导致很严重的社会后果。

(二)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

当假新闻出现时,人们无法辨别真假,由此形成传播。 尤其现处在信息爆炸的环境中,人们很少花时间去思考,当传统媒体、新媒体甚至自媒体发布信息时, 人们并不会追查新闻的来源与可信度,也不会太在意其真假。 特别是一旦身边的朋友都在关注这件事情,尽管它可能是假新闻,即使不关注这件事情的人,也是会有意无意会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解。 “假新闻在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是真实新闻的6倍,且假新闻更容易得到转发。 ”④由此可见,假新闻的传播速度很快, 而且其所触及的范围也更广,到达率也很高。

(三)僵尸网站和虚假账户大量涌现

为了抓住更多人的眼球, 获得更多的人的关注,不少平台都把注意力放到了僵尸网站和大量造假账号上, 并利用这样的方法来传播虚假新闻信息。 “根据调查显示,号称UGC是自己核心竞争力之一的某旅游网,却被曝出用户点评和游记数据大量造假,且造假账户多为虚假账户。”⑤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传统意义上的水军已经被虚拟人用户所代替,它们不断地为一些平台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这些虚拟账户向外界输出假信息。当受众面对信息洪流时,很难快速判断出它们的真实性。 一旦对假信息做出回应,便会在不经意间推动了假信息的传播。

三、智能事实核查技术的局限

智能事实核查技术本身也存在着局限性。 在实际应用中,目前我们所接触到的软件平台在技术上还不完善,它们还处在研究与探索的过程中。 在新闻伦理层面,智能事实核查技术没有给出明确的范围来界定假新闻,也没有公开算法的具体标准。 特别是当没有人类的监督,或者这项技术正在处理大规模数据时, 智能事实核查工具的局限性更加明显。 “面对计算机界关于技术可以解决社会问题的乐观态度, 新闻学界应该从更为宏观的社会层面上,反思纯粹的技术手段解决假新闻这一社会现象的有效性。 ”我们所处的网络媒体时代,假新闻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加之复杂的外部动因和难以捉摸的内部机制,如果仅仅希望通过新闻文本的检测来改变网络环境,这个想法有些过于乐观。

(一)现有技术存在漏洞

自从人工智能技术自诞生以来,人们就从未停止过对它的评论。 毋庸置疑,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对信息传播过程产生着十分重要影响。 然而,我们现在所接触的智能事实核查技术还刚刚起步,还需要深入研发。 在这样的背景下,可以说假新闻的泛滥传播与技术的不成熟和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漏洞是有关系的。

由YouTube流出的“儿童邪典视频”,利用算法推荐的漏洞,将儿童不应观看的视频内容(如暴力、色情、凶杀和虐待)标记为“儿童可看”。 由于该算法将其内容设定为儿童可观看视频,这样的做法会对孩子的身心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 从这个角度看,如果人工核查不能介入其中,那么技术很容易被视为传播低俗内容和假新闻的工具。

(二)较难应对新形势下复杂的新闻形态

在互联网时代, 假新闻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式,半真半假的信息也会被很多人所相信。 在表达方面,智能事实核查工具想要识别目标文本,检测它的真实性,需要取决于之前输入的文本的内容和代码,检验与它是否匹配。 其算法核查技术是以线形文字为主。 而在网络媒体时代,视觉化信息内容(尤其是抖音短视频) 正在成为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黑马。 在这样的情形下,智能事实核查算法可以反映的情境也十分有限,难以核查视觉化信息内容的真伪。 因此,智能事实核查技术难以应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复杂的新闻形态。

(三)新闻伦理面临挑战

新技术的出现与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交流的模式,同时它也向新闻伦理观提出了一系列挑战。 假新闻所引起的传播伦理规范变得越来越复杂。 而智能事实核查技术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假新闻的界定问题。 同时,在没有专业的把关人对所发布的内容信息进行筛选和把关时,就会很容易出现低俗内容被推荐给用户的现象。 虽然监管部门已经开始施压内容聚合平台加大对低俗不良信息的过滤,但效果并不显著。 诸如此类的新闻伦理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挑战,需要齐心协力加以重视并寻求解决办法。

结语

在社交媒体时代,智能技术在新闻行业的引入为新闻工作者减轻了很多负担与压力,它可以快速大范围处理新闻行业面临的诸多问题。 在智能新闻核查领域,它能够快速核查真假新闻,但是由于技术的缺陷以及假新闻形式的变换,使得在核查过程中还是会有一些假新闻。 从这个角度讲,假新闻的扩散与智能事实核查技术的缺陷有着密切的关系。有相当多的假新闻借助算法的漏洞来逃避事实核查,出现在“推荐新闻”的版块当中。 面对这样的情况,各类媒体平台应主动配合智能核查技术,通过AI系统, 快速便捷地对新闻的真实性进行判断,从而杜绝假新闻产生。

注释::

①李希光、吴艳梅:《“后真相”时代的事实核查新闻: 发展与局限》,《全球传媒学刊》2018年第2期,第52-75页。

②陈昌凤、师文:《智能化新闻核查技术:算法、逻辑与局限》,《新闻大学》2018年第6期,第42-49页。

③陈力丹、 王敏:《2017年中国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十个新鲜话题》,《当代传播》2018年第1期,第9-14页。

④郎晶华:《2018 假新闻特点及对策研究》,《新闻传播》2019年第14期,第12-13页。

⑤王杨:《智媒背景下的假新闻生产演化与治理思考》,《中国记者》2019年第3期,第8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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