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生为中心在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应用

2023-06-21 11:42王卓亚罗灵
知识窗·教师版 2023年1期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经济法课程思政

王卓亚 罗灵

摘要:教育部在高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上,坚持把以学生为中心作为重中之重,强调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革新、教学考核求新,围绕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展开教学,既注重“教得好”,又注重“学得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激励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基于此,文章论述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如何贯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经济法;课程思政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内涵

大学生正处于即将或已经成年的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立的关键时期。进入大学校园之后,学生的身体、心理和精神上面临巨大的变化。以学生为中心在本科院校教育中的体现,即以学生的需求为本,在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考核等各方面尊重学生的差异化特点,以学生的不同学习方式、学习风格、接受程度为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传统的“满堂灌”教学形式,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法,将学生从被动接受者的角色转变为课堂的“主人翁”,提高学生的教学参与度,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018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多次着重提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具体要求。2019年,《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一流本科课程提出了“提升高阶性、突出创新性、增加挑战度”的新要求,在课程建设内容和教学方式上多次讲到“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科学的过程评价制度,让学生忙起来”。2019年,《“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针对线下一流课程的遴选要求提出,以提高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在以上文件中,“以学生为中心”的说法多次被强调,足以看出国家对本科课程建设具体目标的政策指引和明确导向。

二、经济法课程的性质和定位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大多数本科院校在财经类专业中均开设了作为专业基础平台课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基本包含与市场经济中企业创立、经营、竞争相关的法律,如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仲裁法和诉讼法等内容,所选择的教材多为面向非法学专业的公共课《经济法》教材,也有针对会计专业初级会计师考试的《经济法》指定教材。

由此可见,本科院校在财经类专业开设经济法公共课对开阔学生视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提高学生法律风险意识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法课程能重点培养学生掌握与市场经济中企业创立和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学生掌握各类企业的成立条件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拓宽和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促使学生树立知法懂法、守法光荣的法律意识,养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学生能了解财经类专业对接不同岗位的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职业素养观。

此外,经济法课程可以培养学生具备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减少企业各种法律纠纷,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学生还能掌握合法维权的手段和方法,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并帮助企业建立侵权纠纷预警机制,预防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三、经济法课程思政融合的内在逻辑性

上海市教委从2017年开始在上海各本科院校逐步推进课程思政改革,要求将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课程融合协同,在专业课教学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设计中,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职业素养教育,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实现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目的。

由于法律与道德均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二者存在内在联系,所以经济法课程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与思想政治课程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目标一致。经济法课程离不开思想道德的支撑,所以本科院校将法律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课、形式与政策课组成思想政治课程。由此可见,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是法律课程和思想政治课程的共同任务。总之,本科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岗位技能,还要具有知法守法意识、高尚品格、健康心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违法犯罪的行为,如许多企业家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资产等行为比比皆是,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因此,本科院校财经类专业作为培养未来市场经济中优秀商务人才的摇篮,更应重视为学生传授经济法知识,为学生树立知法守法光荣的意识,帮助学生将不同岗位正确的职业规则和职业道德根植于心,预防工作和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风险,并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

四、以学生为中心在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中的应用

经济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先试点课程,必须打破法学类课程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强调学科体系完整性的传统模式。根据市场经济对商务人才职业岗位能力素养的需求和不同行业企业运营流程的多样性,高校应以企业经营活动的工作任务为主线,从商务人才必备的职业道德与素质、知识与能力要求出发,以法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为核心,将经济法律知识有机结合实践工作过程,以实践需要整合理论知识,将职业道德和商业规则融入经济法课程,并在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式的创新、考核方式的改革中,全面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特色。

(一)在教学内容选择上以学生为中心

针对财经类专业学生的特点,教师应抛弃传统法学教学重视理论体系的完整性和逻辑性的要求,突出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精讲与各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改变传统法学教学以理论为基础的法律体系的构建,以市场经济中企业从创立、招聘、经营、合作、竞争、维权等全程动态发展为背景,每一章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环节和阶段,使学生知道所学知识在未来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价值。

同时,教师要及时补充我国最新修订和制定的法律法规与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帮助学生养成关心国家时事新闻和大政方針的良好习惯。教师可以通过每学期第一次课向学生介绍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与学生建立课堂和课下交流互动的网络平台,并通过问卷星设计问卷的方式,及时了解学生对课程内容和案例选择的兴趣点,掌握学生时下关注的热点和兴趣爱好,然后选择社会焦点问题,引导学生分析其中涉及的经济法知识,培养学生的爱国精神和遵纪守法的法治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爱国”“法治”观念。

(二)在教学方式创新上以学生为中心

在教学方式上,教师应改变传统的“满堂灌”教学方式,采用翻转课堂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给学生一节课的时间作为“小老师”,全程把控课程的节奏和内容。如教师可以在学期开始的第一节课布置任务,让学生自由结成小组,从本学期所学知识的相关现实案例中,自由选择作为今后小组汇报的主题。由于自由结合的小组成员之间彼此熟悉,关系较好,更有利于汇报工作的开展。每个小组选出组长之后,由组长根据组员的优点进行分工,工作内容包括搜索、收集案情信息,分析、整理、提炼案情要点,寻找涉及的法律法规,总结经验教训和启示,制作演示文稿,汇报演讲。在完成案例汇报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通过违法案例总结出启示,树立职业道德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不仅如此,小组之间可以提问研讨,进行头脑风暴,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针对性的企业风险防范指南或企业维权指南等文件。

以学生为中心的翻转课堂教学法,既能锻炼学生的信息搜索能力、文献收集能力、论据论证能力、演讲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彼此的友谊,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敬業”“诚信”“友善”观念,在润物细无声中完成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目标。

(三)在布置作业上以学生为中心

除了课堂教学以外,教师要注重通过QQ群、微信群、云班课、问卷星等网络平台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和沟通。作为课堂教学延伸的作业布置,教师应注重作业题目的甄选,要以学生为中心,力求围绕与学生求职就业、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现实案例改编成作业题目。在问题设置上,一般包含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该案例产生的启示,个人理解和观点等方面,所以教师要重视学生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分析、归纳、总结、提炼、升华的能力。

例如,在讲授完公司法知识后,教师可以布置作业:“你认为公司更应该追求利润,还是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然后要求学生任选一家知名公司调研,并评析其社会责任报告。通过调研和评析现实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学生会意识到公司一味追求利润容易走偏,甚至步入歧途,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且诚实守信,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公司才能取得良好的口碑,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教学实践充分证明,以学生为中心布置作业能完成从学习知识向价值观规范引领的转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法治”观念,充分体现课程思政与经济法的融合。

(四)在考核方式改革上以学生为中心

对学生的期末考核评价采取多元化的模式,教师要重视平时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并将其作为期末总成绩考核的重点。平时成绩在期末总成绩中占到40%,其中考勤占10%,课堂表现占10%,完成作业情况占10%,小组案例汇报完成情况和学生互评投票占10%。教师在每学期第一次课上向学生展示上述比例,使学生明确努力学习并取得好成绩的方向。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教师可以采用试卷考核,或者完成实地调研企业经营中法律问题的报告,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企业现实经营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并总结获得的启示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

在考核方式上,以学生为中心体现在改变传统以期末考试成绩定胜负的单一考核方式,将学生对本学期课程小组报告的投票评价结果在期末总成绩中设定一定比例,通过学生互评,调动学生完成案例汇报展示的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的竞争中,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同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公正”理念,实现课程思政与经济法的融合。

参考文献:

[1]何丹龙,赵健梅.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探源与纠偏[J].教学与管理,2022(4).

[2]张静,魏卉,吴春贤.基于OBE导向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以经济法课程为例[J].科教文汇,2022(6).

[3]李恋.“以学生为中心”教育理念的内涵解析[J].黑龙江教育,2014(3).

(作者单位:上海立达学院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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