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激发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

2023-12-01 04:56
上海质量 2023年10期
关键词:公共服务专利知识产权

编者按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与保护创新的基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了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争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等一系列具体部署,而与创新、品牌密切联系的知识产权工作成为《纲要》多次出现的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成为时代主题。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撑的使命更加重要,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在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等六个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充分实现知识产权价值和创新效益,激发高质量发展创新动能,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新征程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重大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就不可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为我国高质量发展明确了新的历史方位,也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促进开放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构建更加完整的现代产权制度、推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保障市场在创新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高质量创造机制,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运用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等三大支撑机制,对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知识产权工作一头连着创新,一头接着市场,是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纽带与桥梁。推动经济向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创造高质量供给引领发展,就要强化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政策深度融合,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技术开发、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各个环节衔接联动的体制机制,才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内生动力,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是优化营商环境和增强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呵护创新热情、保护创新成果,增强创新发展这个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可替代。提供公平友好的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促进智力资源聚集和先进技术落地,才能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护航我国企业“走出去”。同时,以品牌建设带动产品质量稳定提升,打击假冒伪劣,才能有效净化消费市场,丰富文化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力支撑了创新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全方位加强。2021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台,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定了任务书、绘制了路线图、列出了时间表。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保障。新修改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加大了保护力度。落实新增知识产权保护中央事权,制定实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行政裁决办法》。三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实现新突破。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侵权多发区域部署行政保护工作。出台一系列标准、规范、指南,常态化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严格规范专利商标管理秩序。加强与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版权局等协作配合,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四是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稳步推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推动建立和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鉴定工作体系,为司法和行政保护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五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得到新加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亚太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244个中欧地理标志实现互认互保。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引进其仲裁与调解服务。初步建成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为企业海外维权提供指引。

(二)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蓬勃开展。一是在畅通流转方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推动创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联合教育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联合财政部推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激发知识产权转化内生动力。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研究制定《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促进形成知识产权交易价格发现机制。2012年至2022年,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平均增速达20.5%,高价值专利转化的“源头活水”有效激活,促进创新发展动力活力加速释放。二是在金融赋能方面,与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出台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建设知识产权质押信息平台,优化质押登记服务,稳步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扩面,2022年,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4868.8亿元,连续三年保持40%以上增长。深化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人保财险等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与证监会指导沪深两地交易所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广度深度显著拓展。三是在转化见效方面,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开展知识产权强链护链行动,深度服务科技自立自强。专利导航全面融入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机制,有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国家统计局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核算和发布机制。支持建设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积极探索促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有效路径。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转化能力和运用效益。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有力促进品牌经济和特色经济发展,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势能强劲有力。四是在强化监管方面,坚持放管结合,出台《专利代理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告知承诺执业许可审批制度。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开展商标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联合16个部门制定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会同商务部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组织各地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

三、扎实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重点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保护效果,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为指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一是加强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做好第二批示范区遴选工作。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持续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深入开展纠纷快速处理试点,优化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二是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实施《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的工作协同,促进行政、司法、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持续加强执法指导,出台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南,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稳步推进地理标志统一认定,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持续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设,优化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动制定技术出口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政策文件,切实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一是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落实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启动实施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试点,开展新一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发布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国家标准。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打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组合拳。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推广《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做好专利许可费率统计发布。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升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新一批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三是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持续推进专利产品普遍备案和专利密集型产品标准化认定,系统开展专利导航工作载体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服务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效能。启动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实施“地理标志品牌+”专项计划,助推特色产业发展。以效益为导向做好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四、持续提升新时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纲要》提出,“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重要部署,是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说,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

(一)突出能力建设,夯实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激发干部队伍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引导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支持专利代办处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二)加强统一规划,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明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阶段性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完善公共服务网络。健全完善信息公共服务骨干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专利代办处、专利文献服务网点的公共服务职能。鼓励和支持在知识产权市场活跃、需求旺盛的区域中心城市设立专业化信息公共服务机构,新建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

(三)建设统一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利用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加大对公共服务网、智能化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中国商标网、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主动供给,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共享范围。

(四)推动统一标准,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持续优化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知识产权指标,充分运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知识产权评价结果。指导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优化工作流程,促进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五)推动统一窗口,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程度。持续推动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支持商标、专利审查协作中心积极开展包括信息服务在内的各类公共服务。通过多种形式设立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和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政策宣传、基础知识普及等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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