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岁时节俗传承
——以《荆楚岁时记》所载农业民俗为参照

2024-01-22 06:33柯勇
关键词:时记荆楚习俗

柯勇

(武汉理工大学 航运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如何让传统回归现代生活,以及关注传统与现实生活的互动关系,是开展传统民俗文化研究的重要命题。鄂东南县域地区作为荆楚传统农业区,其传统节俗在继承中不断深化与发展。《荆楚岁时记》[1]作为一部记录岁时节令风物故事的笔记体文集,不仅记录和保存了大量珍贵的民俗资料,同时还开创了岁时民俗志新的记述体例,深刻影响了后代各种岁时志和风土志等区域民俗文献资料。民俗志的概念最早由钟敬文在《建立中国民俗学派》中提出,作用在于帮助民俗学者“间接地认识研究对象”[2](P46)。历代民俗志资料为民俗学的研究提供了较为丰富的文献材料基础,为民俗学研究者打开了通向传统的道路。不同于对传统农业社会民俗进行“抢救”“保护”的理想化呼吁,本文旨在用生活化的例证来补充说明问题,将岁时节日民俗的整理分类与解读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背景中,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其中蕴含的朴素的情感价值和文化认同。

一、《荆楚岁时记》传承的社会文化空间

鄂东南县域地区之一的阳新县历史悠久,“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脉北麓,湖北省东南部。东、东北与武穴市、蕲春县隔江相望,南、东南邻江西省武宁县、瑞昌市,西、西南接咸宁市、通山县,西北连大冶市,北靠黄石市”[3](P26)。就地理位置而言,鄂东南县域地区扼“吴头楚尾”,又有长江、幕阜山脉等天然屏障为阻隔,成为历史上由南入北、从东往西人口迁徙和流动的重要途经地。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访谈对象的族谱多可追溯到外省(如江西、安徽等),时间则分布于宋元明清各个朝代。这一显著的区位特征,使得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农业民俗具有高度的区域融合特征,不仅具有荆楚地区民俗生活的一般性特点,同时又融合掺杂相邻省份区域的民俗特色。如正月十五日玩赏花灯结束之后的“灿灯”习俗,是由访谈对象回忆和描述的传统习俗活动,却未能在本地的农业民俗文献资料中找到相关记述,而这种习俗在紧邻省份县志中却有记载:“(正月十五)翌日,各种彩灯一律烧毁,谓之‘灿灯’。灿灯之日,将灯礼收入,置酒设宴,全村男子,聚集一堂,开怀畅饮,尽欢而散。”[4](P451)钟敬文《建立中国民俗学派》谈到,宗懔是在寄居他乡时撰写《荆楚岁时记》的,是“通过叙述民俗社会所抒发的对理想社会模式的想象”[2](P16),书中对传统农业民俗事象的描述也是回忆性和概括性的,因而很难将某地区的传统农业民俗与之详细对应。历史移民带来民俗文化的交融与变异,使得此地既是中原文化和南方地区文化交流碰撞融合的对话与缓冲地带,又兼具古荆楚地区崇巫信鬼的文化传统,形成了荆楚地区独有的精神文化传统和共同记忆。

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发展,鄂赣边界地区的生产生活传统早已超出现在行政区划的限制,阳新县与周边的武穴市、瑞昌市、通山县等民俗文化生活交流密切,逐渐形成了重视家庭、宗族生活的民俗文化氛围,并传承保留了一套鬼神信仰和仪式传统,例如《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荆楚地区驱疫的习俗,至清代仍在文献中有所记载。据《光绪武昌县志》记:“傩以逐疫,一人朱衣花冠,雉尾执旗,俗名‘急脚子’,众鸣锣随之,比户致祝。”[5](P389)

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农业生产生活民俗,其传承情况与《荆楚岁时记》中所记述的内容相比,在精神内涵和荆楚文化特征等方面得到保留,主要的岁时节日生活也在继续传承,但与此同时,它们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新的历史时期呈现出新的传承面貌,表现出新的传承特点。

二、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岁时节日传承 形态

《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传统农业民俗历经一千多年的历史变迁,有些已经消失,有的则在不断地适应时代、社会和人们的需要,在变革中传承。以《荆楚岁时记》记述的岁时节俗为底本,结合地方史志资料和鄂东南县域地区50个访谈个案,大体上可以梳理出这些习俗在鄂东南县域地区的传承现状。

(一)春耕时期主要岁时节俗活动的传承

立春是农业生产中极为重要的节令,早在《周礼·月令》中就已有“出土牛以送寒气”的记述。宗懔在《荆楚岁时记》中描绘的立春日节俗活动如“剪彩燕戴头”“亲朋宴会”等,与农业生产关联不大,而与士人身份有关,但是“立春日迎接、庆祝春天到来”的主题在农业生产生活中得以保留和传承,如“送春牛”的习俗,“一般是两人搭配,一人头戴纸扎牛头,一人敲锣打鼓唱春歌,到各家贺春,主家赠以米、粑”[6](P771)。农民们还相信立春时刻各种事物、现象均是对一年中人畜吉凶、庄稼丰歉情况的预兆:“交春听雷声,雷声打得响,说明年成就好,雷声打得不响,年成就会差一些。”(1)被访谈人:邓火娇,女,1944年生,原籍江西省武宁县邓家山,现居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丰山村。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8年2月8日。访谈地点:邓火娇家中。

当代的鄂东南县域地区仍保留着“三月三”的相关习俗活动,包括男女游山玩水、吃地菜煮鸡蛋、燃放河灯等,多缘于阳新毗邻长江,河湖众多。此外,三月三和九月九也是气温频繁变化的季节更替节点,当地流传的“叶龙看母”的传说故事正与季节性的气候更替相呼应:

三月三说是叶龙看母,这里面有个故事是这样说的。叶龙是湖广人,许将军是江西人,他们两个是同窗读书的,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天在玩的时候,叶龙捡到一颗蛋,就把蛋吃了,其实这颗蛋是龙蛋,吃完之后叶龙觉得浑身发热,就变成了龙开始翻江倒海。许将军当时就把蛋壳吃掉了,并说“你吃蛋,我吃壳。你变龙,我来捉”。然后许将军就把叶龙抓住了,将叶龙锁在泉眼中并在边上放上写有许将军名字的牌子,以后只允许叶龙在三月三这天回家看望母亲。(2)被访谈人:尹定峰,男,1933年生,阳新县王英镇新屋村人。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8年2月11日。访谈地点:尹定峰家中。

姜彦稚在辑校《荆楚岁时记》时引述介子推的故事以解释寒食节的由来,这一说法在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古今地方志和现实生活中均能找到印证,且寒食节禁火吃冷食的习俗依然存在。此外,如今的寒食节已经与清明节相融合,成为清明节前“隆坟”的日子,民众会在这天前往祖坟,清除祖坟附近的杂草、灌木。平时不能清除祖坟附近的草木,唯独寒食节可以,因为“那天土地神不管事了,所以可以去隆坟”(3)被访谈人:吴良正,男,1945年生,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祝家庄村人,农民,识字,年轻时从事副业,退休后一直在家中务农。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9年1月4日。访谈地点:吴良正家中。。

《荆楚岁时记》中对“获谷”的记述是将鸟类作为农业生产的物候信号。在田野调查的过程中,访谈对象讲述了关于鸟叫声含义的故事,和《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北卷》中记载的故事类似[7](P291~292)。此类物候信号,除了《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作为农事农时的象征之外,在鄂东南不同乡镇,同样的鸟叫声还具有不同的含义。老年人将其叫声理解为“摘泡接婆”, 意为儿孙摘到水果来孝敬老人,象征儿孙孝顺;农民将其叫声理解为“插秧接禾”,意味着要开始下地劳作;商人将其叫声理解为“发禾发禾”,寓意粮食丰收;女孩子将其叫声理解为“摘花戴朵”。在农业生产生活中扮演不同角色的人听到布谷鸟的叫声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表明,由于不同的区域文化、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身份,人们对同一事象呈现出多样化的民俗理解。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盛行,作为记录当时民众岁时生活的作品,《荆楚岁时记》中也不乏相应的记述。其中“四月八”便是一个宗教意味浓厚的节日,“浴佛”和“迎佛”是这天主要的节俗活动。此俗在鄂东南地区也有丰富的历史文献记载。《康熙武昌县志》载:“四月八造乌米饭饷亲族,民间迎大烛供佛。”[8](P109)《乾隆广济县志》也有记载:“四月八日,浮屠浴佛。”[9](P419)鄂东南地区一年有两个腊八节的说法,“四月八”便是其中之一,俗称“小腊八”,在这一天民众会前往寺庙参与浴佛的活动和敬香,寺庙也会置备腊八粥散发给民众。

(二)夏季主要岁时节俗活动的传承

《荆楚岁时记》记述五月为“恶月”,是气温上升,毒物蚊虫出没的时间。根据《荆楚岁时记》对端午节的记述,可以概括出“斗踏百草,悬艾,菖蒲泛酒,竞渡,竞采杂药,五彩丝系臂,条达相赠,鸽鹆教语”八条对应的习俗活动。其关于夏至的记述共两条,可以概括出“食粽,筒粽投江,长命缕,菊灰防虫”四条对应的习俗活动。《荆楚岁时记》中夏至食粽祭祀屈原的习俗在后世发展中也已经并入端午节。

通过田野调查,时至今日,鄂东南县域地区端午节是否吃粽子出现了明显的地区差异。以阳新县为例,东部乡镇仍保留有吃粽子的习俗,但在西部乡镇,例如三溪镇、王英镇、浮屠镇等地区,端午节吃粽子的习俗已消失,“赛粑会”取而代之并稳定传承。每到端午节,各家都会提前准备好麦粉做粑(馒头),然后端到宗祠,比赛谁做的粑又大又白。

《荆楚岁时记》所记“采艾叶为人形”“菖蒲泛酒”的习俗活动,从古今地方志资料来看,最晚到清代仍有所保留,如“端午日浴兰悬艾饮菖蒲酒”[10](P54),但也逐渐变成饮雄黄酒,“午日以蒲艾悬门,日中饮雄黄酒”[11](P30)。现代鄂东南县域地区的地方志资料中,已无“菖蒲泛酒”的相关记述,菖蒲逐渐与艾叶一起成为驱邪避祟之物,成为一种古老的文化记忆。《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竞渡”是纪念屈原的遗俗。阳新县由于河湖众多,且靠近长江,在河湖地区划龙船较为常见,在非河湖地区则多划旱船、踩莲船。在旧社会,划龙船主要由大姓宗族和士绅组织举办。新中国成立以后,为弘扬和保护优秀传统文化,近些年主要由政府和文化机构承办龙舟竞渡的活动。书中有关于“五彩丝系臂”的记载,即将青赤白黑黄五种颜色的丝线系于手臂之上,认为可以避邪不染疾病。此俗在古代地方志中已有相关记录,《康熙通山县志》云:“童男童女以五色线束手腕云避鬼祟。”[10](P54)田野调查中发现,此条习俗在阳新县得以保留,但也仅存在于被访谈人的记忆之中。据老人回忆:“做小孩子的时候有,但是解放以来很少看到人搞了,原来有这种五色花线,辟邪。青黄蓝白黑,代表东南西北和中央五方。”(4)被访谈人:周会起,男,1933年生,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太垴村人,一直居住在本地。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8年2月4日。访谈地点:周会起家中。

《荆楚岁时记》中对七夕乞巧的习俗描述较为详细,而阳新及周边县域地区古今地方志资料中虽有“乞巧”习俗的相关记述,如《乾隆武昌县志》《乾隆广济县志》等,但均以“七夕乞巧”寥寥数字概括,并未描述具体活动内容、形式。经历了繁忙的双抢之后,进入七月,鄂东南地区人们比较重视的便是农历七月十五的中元节。在这一天,不同乡镇的宗族兄弟会聚集在一起,将提前包好的纸包(包袱)烧给祖先。包袱中主要是冥币,近期也流行图画的飞机票、船票等,有的家庭会准备纸扎的汽车、楼房和家用电器等。烧包袱的对象,除了自家的祖先外,还有“水陆孤魂”“堂上宗祖”“本堡土地”“地盘孽主”,以及脚夫、骡马等。烧包袱的时间一般选在午后“阳气最盛的时候”,地点有的选在宗祠的香火池,有的则选在交通便捷的道路交汇口。烧包袱时,家中男女老幼均要参加,将包袱堆在柴草堆之上,各家把供品用托盘装好摆放在包袱堆前,然后由宗族长辈点燃包袱堆,引香燃放鞭炮,众人祈福作揖,祈求得到祖先的庇佑。近些年来,在鄂赣边界的农村地区,烧包袱的祭祀习俗仍在传承,并随着宗族势力的抬头有逐渐强化的趋势。

(三)秋收时期主要岁时节俗活动的传承

岁时节俗始终带有稳定性与变异性。《荆楚岁时记》中并没有节日意义上八月十五的记载,却有对中秋节前一天“朱水点额”“馈赠眼明囊”的记述。这一时期的中秋节虽与后世完全成熟和定型化的中秋节之间还有所不同,不过固定的节期、特定的节日对象、深厚的民俗背景以及广泛的群众参与这些节日特征已经逐渐成型。

明清时期鄂东南县域地区史志资料中有关中秋节节俗的记载较为简练,仅记有“食月饼”“设瓜观月”[10,11]。而今阳新地区的中秋节,人们会吃上一顿糯米食物,如糯米饭、糍粑、汤圆等,象征亲友团聚不分离。除饮食上的讲究外,此地至今仍保留了赏月的习俗。“中秋之夜,各地都有‘赏月’遗风,孩子们习惯用一张方桌,陈设月饼、糖果,月儿刚一露面,即斟茶供月,甚至还有燃香鸣爆、打躬作揖的。然后全家老小,围坐桌旁,品茗进点,说古话今”[3](P452)。“拜月求子”是该地区中秋节典型的习俗之一,年轻的妇女当晚设南瓜、石榴拜月,男士需要回避。姑嫂在中秋夜进入菜园里“摸秋”,摸到冬瓜赠送给已婚未育的女性朋友。广济地区中秋节还有“搭宝塔”的习俗,“用瓦砾砌宝塔……塔顶系纸糊篾扎,夜里点烛烧香祭塔,拆下塔顶,再扎一麒麟相配,敲锣打鼓送往渴望生儿女的亲友家中,名曰‘麒麟送子’,主人放鞭炮迎接,备席招待”[6](P770)。

重阳节一般被认为是春节前最后一个重要节日。《荆楚岁时记》中所记述的“楼台宴饮”“郊游登高”“佩戴茱萸”“饮菊花酒”等习俗,在古今地方志中仍有相关记载,如“九日饮茱萸、菊花酒,登高为乐”[6](P772),但在田野调查中,农村地区有关重阳节的庆祝活动则较少,书中记载的习俗在今天的鄂东南县域地区已不再传承,本地重阳节的主要节俗活动以祭祖(秋祭)和敬老为主。在鄂赣边界部分地区,九月初九要举行祭祖的活动,人们对这一天上坟祭祖的重视程度甚至超过清明节,“是日,民间普遍举行祭祀活动,称为秋祭”[6](P772)。一方面,重阳前后,农作物和庄稼基本收采结束,祭祖表示对祖先保佑人寿年丰的感恩之情,并通过分食丰厚的供品分享庇佑与好运气;另一方面,从重阳节到春节期间,已无较为隆重的节日和祭祀活动,因而人们在重阳节祭祖,以示对祖先的敬重。

田野调查中发现,重阳节敬老的传统在鄂赣边界地区一直有所传承,《荆楚岁时记》中也有“长寿”主题。“80年代开始,一些地方把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之风气。1989年,国务院将每年的九月初九定为老人节、敬老节。”[12](P684)尤其是近些年来,阳新县及相关县域地区多次在重阳节这天宴请附近村镇的老年人,并举行文艺演出。

(四)冬藏时期主要岁时节俗活动的传承

从《荆楚岁时记》的记录可以看到,腊月初八有两项主要节俗活动,“金刚逐疫”和“豚酒祭灶神”。村民扮演金刚力士驱逐灾异的习俗至迟到清代地方志资料中仍有类似记载。《光绪武昌县志》记载:“傩以逐疫,一人朱衣花冠,雉尾执旗,俗名‘急脚子’, 众鸣锣随之,比户致祝。”[5](P389)此俗今已不传。而祭灶神的习俗延传至今,已从腊月八日变成腊月二十四日,并且除了送灶神,还要接灶神。“二十四送灶师,把灶师菩萨送上天去,三十夜里再接回来,灶师菩萨上天,还要供一盘糍粑,往日是这么个规矩。”(5)被访谈人:吴良正,男,1945年生,湖北省阳新县富池镇祝家庄村人,农民,识字,年轻时从事副业,退休后一直在家中务农。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9年1月4日。访谈地点:吴良正家中。腊八日,寺庙会为信佛的民众派发腊八粥,民众在家中亦煮食腊八粥,但此俗流传并不广泛。此外,食用腊八粥还与农业生产相关。《湖北省志·民俗志》记载:“旧时湖北农村水稻产区盛行此俗。每年腊月初八早晨,农村多煮腊八粥吃,相传食腊八粥可‘糊’住田埂,使来年秧田不漏水。”[13](P3)人们在这天吃腊八粥,也寄托了对农事生产顺利的期待。

春节一直是人们最重视的传统节日,《荆楚岁时记》对其节俗活动也记述较多,其中又以正月初一的节俗活动最多。从除夕夜十二点便有燃放爆竹接年的习俗,直到初一早上各家开门,鞭炮声不断。《荆楚岁时记》中记述正月初一燃放爆竹、烧草是为了驱赶山臊恶鬼,但放鞭炮已发展演变为营造喜庆和热闹的氛围之举,既无烧草的习俗,也没有驱赶山鬼的目的。

正月初一要穿新衣服,家中老幼对此尤为重视。正如《荆楚岁时记》所记,正月初一需要驱赶鬼怪邪祟,现今阳新及周边县域地区的民众仍然相信除夕夜不太平,提前穿好新衣象征提前度过除夕,来到新的一年,避免灾邪。初一拜年的顺序,阳新县各乡镇基本一致,通常先前往宗祠给祖先拜年,然后亲戚朋友互相拜贺,遵循“长幼亲疏”的基本原则。正月初一的饮食,《荆楚岁时记》中记述的椒柏酒、桃汤、屠苏酒、胶牙饧、五辛盘等已不再流行。访谈中涉及到正月初一早上的饮食,要吃鸡蛋、陀螺、薯粉蛋等圆形的食物,象征着元宝;要吃面,寓意“长命线”;不吃糯米糖,因其“扯不断,象征做事不干脆”;不吃米粑,因“粑掉渣,象征命里波折多”。《荆楚岁时记》中记载饮酒需要从年纪小的开始,新春佳节期间,孩子、年轻人被认为代表了青春朝气、活力希望,与《荆楚岁时记》中“小者得岁”的观点颇为相近。

此外,阳新地区还有正月初一喝春酒的习俗,这天同村湾的亲戚互相邀请,备办酒席庆祝新春到来。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原因导致的人口迁徙流动,村落日益萎缩,亲缘关系逐渐淡薄,此俗日渐消失,但田野调查发现,近年随着宗族文化的兴起,春席又在较为集中的姓氏村落出现。

《荆楚岁时记》中所记述的贴画鸡、悬苇索和插桃符的习俗,《康熙通山县志》[10]中还有相关记述,但在现在的阳新地区已经难以见到。人们主要贴对联,贴“福”字和挂灯笼,在牲畜栏贴“六畜兴旺”,其目的已从驱鬼镇邪演变成祈求喜庆吉利。此外,还要贴窗纸(花)等装饰物,在院中贴“童言无忌”,厨房贴“五谷丰登”等。

正月初七是“人日”。《荆楚岁时记》中初七相关节俗活动包括“七菜为羹,剪彩镂金为人形贴屏风或戴头鬓,华胜相赠,登高赋诗”,此俗在现今鄂东南地区已不传,但“初七是人日”的说法在此地仍有流传的痕迹:“说是一鸡二犬,三马四牛,五马六羊,七人八谷,九油十麦,十一芝麻十二豆,十三小米十四棉花。”(6)被访谈人:柯美银,男,1944年生,湖北阳新县兴国镇银山村人,农民,年轻时做过药农,后主要在家中务农。访谈人:柯勇。访谈时间:2019年3月16日。访谈地点:柯美银家中。通常访谈对象都可以回答出初一至初七的人畜对应,有的则可以回答出更多。现今鄂东南地区,由“初七人日”演化出的人畜对应,延续到了正月十五,多出了与农作物相对应的日子,可根据对应状态预测当年的丰歉。可见,岁时生活的具体内涵已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在一起。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又叫正月半、上元节。《荆楚岁时记》中记述了正月十五敬神活动,如蚕神、紫姑神等。请蚕神的目的是为了占卜蚕事,经过一千多年的传承发展,鄂东南地区祭祀蚕神的习俗已经消失,请神的仪式活动也发生了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在《兴国州民俗考略》中可以看到,请神的仪式活动最初是在农业生产的扯秧环节所演唱的生产咒歌,是对“五谷神”(即社稷神)极尽尊崇的歌谣,如《请秧神》:

到春来,百草生,拜请秧神大天尊

秧神要来早早来,莫等深更半夜行

深更半夜下露水,打湿花鞋花绣裙

打湿花鞋褪了色,打湿花裙花不明

大门来,狗儿奔,后门来,鸡打鸣

左门来,猪拱脚,右门来,马甩粪

窗户来,纸皮响,天门来,好观景

大路宽宽银吹细打,热热闹闹接你下凡尘[14](P44)

在鄂东南县域地区广为流传的正月十五请神的活动,其对象并非仅限紫姑神,有与之类似的“东司姑娘”,还包括“笤箕姑”“火炉神”“水雪姑”“剪刀姑”“板凳神”“水牯牛”等,种类多样。请神活动的参与者一般是幼年孩童,且以女孩为多。传统节俗日益演变为经济物质条件匮乏时在孩童间较为流行的一种娱乐活动。

三、历史文献传承的一般特点和差异化特征

(一)《荆楚岁时记》个案传承的一般特征

首先,主体岁时节日得到稳定传承。《荆楚岁时记》问世至今已历千余年,荆楚地区的农业生产生活和岁时生活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荆楚岁时记》中的记载与笔者对鄂赣边界县域地区的田野调查来看,鄂赣边界县域一年中的主要节日有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元节、重阳节等,虽然这些节日的内容和形式与古代相比有所变化,但是其主要的节俗和精神文化内核均由古代而来并得到了较为稳定的传承。

其次,荆楚共有文化传统和情感记忆得到传承。一方面是崇巫信鬼的传统。至今仍在传承的岁时节俗包含着对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的信仰,并在新的历史时期衍生出其他带有巫鬼色彩的岁时节俗活动,例如三月三燃放河灯、七月十五给祖先烧“包袱”等。另一方面是带有荆楚地方文化特色和农业生产生活传统的节俗得以传承。典型案例如端午节祭祀屈原的共同情感记忆和将“布谷鸟”作为农业生产生活的不同信号等。

最后,传说故事与岁时节日传承互相影响。钟敬文在《民俗学概论》中指出,“神话传说的嵌入”[2](P108)影响着节日风俗的发展,并以七夕和中秋节的演变为例,说明神话传说既丰富了节日活动的内涵,又为节日风俗注入了新的活力。比较《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节日习俗事象和现今阳新及周边县域地区农业岁时节俗,可以发现姜彦稚在辑校《荆楚岁时记》时,收录了多则解释具体岁时节俗的传说或故事,例如“西王母戴胜”“张夜祭蚕”“佛祖生日”“仙人费长房”等。今天的鄂赣边界地区关于农业岁时节俗也流传着诸多传说故事,例如“王婆捡柴”“叶龙看母”“请筲箕姑”等。《荆楚岁时记》中那些依靠传说故事解释的民俗事象,部分由于其传说仍广为流传,例如“佛祖生日”“吊唁屈原”等在民众生活中广为流传,其对应的节俗内容仍在传承;而部分由于传说故事未能继续传播,其对应的节俗内容在今天也已消失不传。

(二)历史文献资料与口头资料的相关性

笔者对湖北阳新及周边县域地区的50个访谈个案中记录的传统农业民俗事象与包括《荆楚岁时记》、地方志等在内的历史文献资料,在记述体例、内容以及所反映的时代社会特征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相似性与差异性。

具有相似性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本地区能够查阅到的农业民俗文献中有关岁时节俗的记载均以《荆楚岁时记》为基础或引证,田野调查所获口头资料也包含了《荆楚岁时记》与地方志文献中关于主要节日的记载和描述,说明《荆楚岁时记》中记载的主要岁时节日在经历一千多年之后仍然得到较为稳定的传承。另一方面,荆楚地区崇巫尚卜的文化底蕴和情感认同得到较好传承,从《荆楚岁时记》到后代的农业民俗文献,再到搜集整理的口头资料中,现今阳新及周边县保留的对祖先神、自然神的敬重与崇拜以及对仪式和信仰的看重,均可以看到这种一脉相承的文化特色。

导致差异的原因则多缘于历史文献与口头资料的脱节。首先是历史区划的差异性。萧放指出,《荆楚岁时记》是宗懔在长安为俘臣,回忆故乡日常生活时所作。对于书名中“荆楚”的范围,萧放认为,“汉魏以后荆楚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有一定的政区范围,但不严格对应行政区划,它侧重地域的文化性,是一种文化区位,所以荆楚有时涵盖了整个江南地区。”[15](P17)这也就导致了本书所记述的内容,受到宗懔个人主观因素和荆楚文化范围广泛等客观因素的双重影响。其次,《荆楚岁时记》是文人笔记,具有高度的凝练和抽象性。地方志资料与《荆楚岁时记》虽同属于书面文献资料,但在记录地区传统农业岁时民俗的内容和传承发展情况时,则更加完整也更接近传统农业生产生活的传承情况。最后,口头资料与历史文献资料的差异处还体现在访谈对象的差异性上。访谈对象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出生于民国至新中国成立前后。从农业生产的经济条件和生产状况来看,时代和生活环境的变迁也使得本地的民俗文化生活也随之调整。在今天的农村地区,人们在重视家庭、宗族生活,传承和保留具有区域特色的情感文化和记忆认同仪式和信仰的同时,许多生产和生活仪式与习俗也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被简化甚至消失。直到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复兴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潮流重新兴起,本地区的民俗文化生活才又逐渐丰富起来。

四、结语

关注传统民俗的延续和传承情况,其最终目的在于现实生活。科技与时代的进步,带来了更为现代化的节日庆祝方式,但传统的习俗仍然保留下来。新的节俗方式丰富了传统节日的内涵与形式,不仅能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传统节日,还保留了一方水土共有的文化记忆。

岁时节日是农民参与民俗生活的主要途径。一年中大部分时间,农民都忙于生产,只有节日期间,具有本地区特色的节日文化特征才得以展现。从《荆楚岁时记》的记载到明清以来地方志的文献资料记载再到今时今日的田野调查可见,本地区已有一套完整的农业岁时节日体系,它与历史文献资料不完全一致,但却成为民众生活中依然具有鲜活生命力的文化遗产。在形式上,它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并受信仰仪式的内核驱动,体现出重视个人、家庭、宗族和村落的兴衰的显著特征,并相应产生了以喜庆娱乐、祀神祭祖、占测祈福、驱灾辟邪、社会交往等为主要内容的节日活动。在现代民俗生活中,在农业生产习俗与时代发展和需要之间存在的巨大张力下,鄂东南县域地区农业岁时传统仍默默沿承荆楚地区的文化底蕴,逐渐从人们代代相承的生活经验和生产规律变成模糊和遥远的记忆和文化,成为老年人的闲聊和漫谈,作为一种知识在代际中传承,丰富和充实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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