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全国苗木和草种供需走向(上)

2024-04-23 19:23
绿色中国·B 2024年1期
关键词:林草供需油茶

编者按:2023 年 10 月 20 日,《2024 年度全国苗木供需分析报告》和《2024 年度全国草种供需分析报告》正式向社会发布。本刊选摘部分内容加以编辑以飨读者,如需详细了解,请到网上浏览。

这两份报告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司会同草原管理司组织北京林业大学、国家林草局草原研究中心、中国经济信息社和全国(合肥)苗木花卉交易信息中心编制完成。报告根据当前我国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的形势与任务,结合苗木和草种生产及使用现状,对未来三年全国苗木和草种供需情况作了分析预测,特别对 2024 年全国苗木和草种供需情况作了重点分析预测。本期刊发的《未来 3 年全国苗木和草种供需走向(上)》,对全国苗木供需进行了分析预测。

全国苗木供需分析

全国苗木供需总体情况回顾

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形势与任务的转变,以及耕地保护政策的逐步落实,全国苗木生产正处于“优化整合、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全国育苗面积、苗木产量以及苗木需求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据统计,2022 年全国育苗面积约为 112 万公顷,年可供造林用的出圃苗木量约为 287 亿株,实际使用量为 95 亿株,相比 2020 年分别减少了 20%、22%和 26%。全国苗木供应总量过剩、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常规“大路货”低端苗木存圃量较大,严重滞销;而优质苗木如珍贵乡土树种苗木、抗逆性强的树种苗木、油茶等木本油料良种苗木,以及用于城乡绿化的大规格苗木、全冠苗等高质量苗木供不应求。

2024~2026 年度全国苗木需求预测

造林绿化应科学、生态、节俭,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做到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从国土绿化和生态治理重点看,北方特别是“三北”地区以全力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全面开展荒漠化防治和防沙治沙,持续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为重点;南方特别是南方集体林区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森林资源提质增效为重点。这就要求苗木生产要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变化。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结合当前全国苗木生产和使用现状,预计 2024~2026 年我国苗木供需将呈现以下三大趋势:

1.全国苗木需求量稳中有升

随着“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推进和《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十四五”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方案》《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等政策的带动,预计 2024 年全国造林苗木需求量为 100 亿株左右,较 2023 年增加 5%左右;2025~2026 年年均全国苗木需求量将增至110亿株左右。抗逆性强的生态修复用苗、2 年生以上油茶良种苗、珍贵乡土树种和经济林树种苗木的需求量将明显增加。

2.苗木供需结构性矛盾逐步得到缓解

近年来,随着《“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等规划的逐步落实和耕地保护政策的深入实施,苗木产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初见成效。预计 2024~2026 年,全国育苗面积及苗木产量将持续下降,苗木产量大、需求少的“大路货”树种、同质化和低质苗木将逐步被市场淘汰,苗木过剩趋势将逐渐缓和,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林木种苗产业将逐渐走出低迷,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3.对苗木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的形势与任务的深刻转变推动着市场对苗木质量要求的提升。《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明确提出到 2025 年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 75%以上,2023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良种使用率纳入林长制考核指标。预计未来3年,良种苗、轻基质容器苗等高质量苗木的需求量将持续增大。

在分析苗木供需整体发展的新趋势和变化的同时,重点工程和重点产业用苗的供需情况要重点关注,特别是“三北”工程建设和油茶产业发展更是重中之重。

——在“三北”工程建设方面。“三北”地区地域辽阔,是我国林草植被最稀少、生态环境最脆弱、生态产品最短缺的地区,防沙治沙又是一个长期的生态工程与历史任务,因此对“三北”工程相关用苗的长期需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三北”工程规划范围包括了13 個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 775 个县(市、区、旗)。据了解,2023~2030 年,需要开展综合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为 5200 多万亩,非沙化土地上需要造林种草的面积约 5400 万亩。预计 2024~2026 年,“三北”工程苗木需求量会有所上升,年均需苗量在 18.5 亿株左右,其中乔木树种苗木约 10 亿株、灌木树种苗木约 8.5 亿株。从当前“三北”工程区苗木生产供应情况来看,耐干旱、耐盐碱、耐瘠薄等抗逆性强的树种苗木供应不足,如吉林省的云杉、樟子松、红松和油松,内蒙古自治区的梭梭,陕西省的山桃和刺槐等“三北”工程使用量较大的苗木,在 2023 年供给都严重不足。预计 2024~2026 年,油松、云杉、樟子松、梭梭、杨、山杏、榆树、沙棘、柠条锦鸡儿等“三北”工程的主要树种苗木的需求量将会持续上升。

——在油茶产业发展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2022 年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明确提出:2023~2025 年要完成新增油茶种植 1917 万亩、改造低产林 1275.9 万亩,确保到 2025 年全国油茶种植面积能达到 9000 万亩以上、茶油产能达到 200 万吨。根据油茶产业发展任务测算,预计 2024~2025 年年均需要油茶 2 年生以上良种嫁接苗约 7~8 亿株。据统计,目前全国油茶苗木产量为 8.65 亿株,其中可供下年造林用苗量 6.03 亿株。预计 2024 年 2 年生以上油茶良种嫁接苗供应严重不足,将会有 1 亿株左右的缺口;2025~2026 年油茶苗木生产供需将逐步平衡。

从“新华·中国(合肥)苗木价格指数”来看,油茶苗指数自 2022 年 8 月起开始回升,表明市场对相关政策的反应非常敏感,油茶苗需求增加明显,市场预期推动指数快速持续上涨。

分地区苗木供需分析

(一)东北地区

包括黑龙江省(含伊春森工、黑龙江森工集团)、吉林省(含吉林森工、长白森工)、辽宁省及内蒙古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所在区域。东北地区拥有优质自然资源和农林生产基地,是国家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保障国家北部地区生态安全、国家粮食主产区产能安全、木材等战略资源安全、能源安全、界江(河)国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相比 2021 年,2022 年东北地区育苗面积略有下降,可供造林用苗量明显下降,苗木实际使用量有所上升,总体过剩趋势依然明显。

2024~2026 年度东北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东北地区重点开展科学国土绿化、国家储备林基地、村庄绿化、生态屏障等建设。2023 年 8 月 3 日,国家林草局在辽宁省彰武县章古台林场召开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片区推进会。该工程片区涉及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对“斩断”京津地区风沙源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东北地区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划、工作方案、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生态强省规划(2020~2035 年)》《吉林省林草种苗发展“十四五” 规划》和《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强调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建设一批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繁育基地、保障性苗圃。此外,《黑龙江省造林绿化“十四五”规划》《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2021~2023 年)》和《辽宁省“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指出,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切实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效果,全面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形成本地区林草“双循环”发展新格局;《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该地区的林区经济转型实现新突破,主要发展寒地浆(坚)果产业,加快森林经营的开展和中药材种植繁育基地的建设。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现状,结合上述规划政策及建设重点,预计 2024 年东北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上升,约为 16 亿株; 2025~2026 年年均造林苗木需求量与 2024 年持平,维持在 16 亿株左右。

2024 年东北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0 种(R 1>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1 种(1.5<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7 种(1<R≤1.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7 种(R≤1),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二)华北地区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除内蒙古森工集团外)所在区域。主要为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冬季寒冷干燥且较长,夏季高温降水较多。受地形影响,华北地区内自然现象差异显著,展现了我国从东到西的生态变化。相比 2021 年,2022 年华北地区的育苗面积略有减少,可供造林用苗量和苗木实际使用量有所下降。

2024~2026 年度华北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近年来,华北地区重点推进林业草原的高质量发展和生态保护。“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中,华北地区是唯一涉及全部三大战役的地区,包括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所涉及的山西省,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所涉及的河北省,以及横跨三大战役的内蒙古自治区。华北地区在防沙治沙任务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此外,各省(区、市)相继出台和实施了一大批林业草原保护发展的新通知、政策、规划和工程。河北省印发了《河北省 2023 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要点》和《关于推进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全省新增提升城市绿地 1000 公顷,新建绿道绿廊 200 公里,新建高品质口袋公园 166 个以上;要优化种苗产业布局,发展特色种苗,调整培育结构,提升质量效益,到 2025 年全省经济林全部实现良种化。《北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2021~2035 年)》和《天津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指出要构建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山西省印发了《山西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 2035 年要建立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内蒙古进一步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当前华北地区对树种的需求以乡土树种、彩叶树种、乔木树种、灌木树种、藤本树种为主。根据近几年的苗木供需情况,结合上述规划政策,预计 2024~2026 年华北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回升,2024 年约为 19 亿株,2025~2026 年年均可達 21 亿株。

2024 年华北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7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1 种(1.5<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5 种(1<R≤1.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2 种(R≤1),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三)西北地区

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在区域。西北地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地理区域,被称为“中国的西大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之一。当地的森林、草原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对抵御沙尘暴、保持土壤水分、改善空气质量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由于气候条件的限制,西北地区的森林资源面积相对较小,但仍然具有重要的生态与经济价值。同时,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经营也对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相比 2021 年,2022 年西北地区的苗木新育面积和苗木产量有所减少,可供造林用苗量减少明显,苗木实际使用量有所下降,总体过剩趋势有所 缓解。

2024~2026 年度西北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近年来,西北地区针对生态保护修复和荒漠化治理不断发力。本地区各省(区)均处在“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的项目分布地上。其中,黄河“几”字弯攻坚战项目在西北分布于陕西省、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项目分布于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西北地区荒漠化治理对推进新时代防沙治沙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同时,西北地区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与苗木发展有关的政策规划。其中,陕西省于 2023 年 3月发布了《陕西省林木良种名录》,表明了规范林木和草品种的重要性。青海省印发《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提出到 2025 年初步建成中国有机枸杞产业先行示范区、面积百万亩年产值过百亿元的现代枸杞产业。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2023 年林业和草原工作要点》,提出要强化系统思维,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聚焦生态为民,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诸多其他政策也均指出要科学推进系统治理,在不同的生态保护修复区,适度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加强湿地保护修复,修复治理退化林地草地,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情况,结合有关规划政策,预计 2024~2026 年西北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上升,2024 年约为 18亿株,2025~2026 年年均可达 22 亿株。

2024 年西北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4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2 种(1.5<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5 种(1<R≤1.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4 种(R≤1),分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四)华中地区

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所在区域。华中地区的地形地貌以岗地、平原、丘陵、盆地、山地为主。华中地区历史文化厚重,资源丰富,水陆交通便利,是全国工业农业的心脏和交通中心之一。相比 2021 年,2022 年华中地区的育苗面积有所下降,新育面积呈稳步下降趋势,可供造林用苗量有所下降,实际使用量也有所下降,总体过剩与结构性不足依然 存在。

2024~2026 年度華中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华中地区深入推进科学绿化,重点加强林业资源保护,以做强做优林业产业为目标。《湖北省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2~2025 年)》指出要加强种苗保障,大力培育油茶良种壮苗,强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形态。另外,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预示着华中地区的油茶需求量将迎来大幅提高。结合华中地区重大工程项目及苗木供需现状,预计 2024~2026 年华中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上升,2024 年约为 11 亿株,2025~2026 年年均在 12 亿株左右。

2024 年华中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3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1 种(1.5<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1 种(1<R≤1.5),2024年育苗建议:此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10 种(R≤1),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五)华东地区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所在区域。华东地区纬度跨度大,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和温带季风气候。地形起伏,中部、北部多平原,西部、南部多丘陵、山地。适宜的气候和多变的地貌为以油茶为主的木本粮油产业、竹产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及林下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先天优势。相比 2021 年,2022 年华东地区的育苗面积继续下降,新育面积小幅减少,苗木产量略有降低,可供造林用苗量明显下降,苗木实际使用量略有降低,总体过剩趋势仍然明显。

2024~2026 年度华东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近年来,华东地区结合林业发展特点,各地对发展规划与目标进行了细化。《上海市森林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3~2035 年)》明确全市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完善林地管理制度;《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重大需求,强化良种选育;浙江省《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 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福建省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 年)》及《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林业局 202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强调促进包括油茶产业在内的木本粮油产业和包括林下中药材在内的林下经济的发展;《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持续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力度,增强碳汇能力。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情况,结合相关规划和政策,预计 2024~2026 年华东地区的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下降,年均稳定在 19 亿株左右。

2024 年华东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5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1 种(1.5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6 种(1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3 种(R≤1),2024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六)华南地区

包括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在区域。华南地区降水丰沛、热量丰富,具有明显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和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征。丰富的雨热资源使得华南地区四季常绿,植物生长茂盛、种类繁多,是我国许多喜温植物的聚集地。华南地区2022 年的育苗面积、可供造林用苗量与 2021 年基本持平,实际使用量略有下降,总体供需呈平衡趋势。

2024~2026 年度华南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华南地区出台了一系列的与苗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广东省下发了《广东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建设,协调林业产业的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印发《广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广西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林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 年)》等一系列规划,促进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扩面的提质增效,提升森林质量,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印发了《海南省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海南省林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年)》等规划,持续推动生态修复工作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中明确指出,广东省和广西省为油茶种植的核心发展区,海南省为油茶种植的重点拓展区,这预示着华南地区的油茶产量和需求量将迎来大幅提高。根据近几年苗木供需情况,同时结合重大工程项目,预计2024~2026年华南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上升,2024 年在 9 亿株左右,2025~2026 年均可达 10 亿株。

2024 年华南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1 种(1.5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17 种(1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16 种(R≤1),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七)西南地区

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所在区域。西南地区平均海拔较高,呈现西高东低、北高南低的分布格局,且地形地貌复杂,植被类型丰富。西南地区是我国喀斯特地貌的集中分布区,导致生态环境脆弱,但森林资源较为充足,森林资源禀赋强,天然林面积比、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等较高。在大规模的生态造林与植被恢复背景下,该区域已成为中国乃至全球重要的生态碳汇潜力区。相比 2017~2021 年较为平缓的波动,2022 年西南地区的育苗面积有所下降。与 2021 年相比,2022 年可供造林用苗量基本持平、實际使用量有较为明显的下降,总体呈过剩趋势。

2024~2026 年度西南地区苗木需求预测

近年来,西南地区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精准落实绿化空间,着力建立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 年)》明确指出,云南、重庆和四川为重点拓展区,这预示着西南地区的油茶需求量将有明显提升。此外,西南地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划、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比如,《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加强中幼林抚育,建设一批国家储备林基地以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关于推动精制川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富民增收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十四五”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竹林风景线高质量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聚焦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多渠道拓展茶、油茶、竹类用地空间,大力培育推广良种壮苗;《贵州林草种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提出要建立并完善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发并增强林草良种选育与种质创新能力,提升主要造林树种良种和珍贵乡土树种使用率;《贵州省林业局贯彻落实新国发 2 号文件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要做优特色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 年)》提出要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并推动核桃产业、特色经济林产业、木竹加工产业等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以林业生态修复为目的,致力于国家储备林建设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发展生态惠民产业,重点围绕木本油料、特色林果等特色经济林提质增效;《西藏“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2014~2030 年》和《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 年)》结合区域生态建设需求建立防护林体系,发展当地特色林木。根据近年苗木供需状况,结合工程建设规划,预计 2024~2026 年西南地区造林苗木需求量略有上涨,2024 年约为 8 亿株,2025~2026 年年均约 10 亿株。

2024 年西南地区分树种苗木供需分析

分别对 35 种主要造林绿化苗木需求进行区域性分析,结论如下:

(1)苗木供应严重过剩的有 12 种(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不宜继续发展。

(2)苗木供应相对过剩的有 9 种(1.5<R≤2.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谨慎发展。

(3)苗木供需基本平衡的有 4 种(1<R≤1.5),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适当发展。

(4)苗木供应严重不足的有 10 种(R≤1),2024 年育苗建议:以上树种可以大力发展。

注:,相对比值 R1=2021 年可供下年造林用苗量/2022 年实际使用量;相对比值 R2=2022 年可供下年造林用苗量/2022 年预计下年用量(受数据更新的限制,使用 2022 年预计下年用量作为 2023 年实际用量的替代值)。

在本次分析与预测中,参考各行业市场通用的“1.5 倍安全库存法则”做如下定义:

①可供造林用苗量是实际使用量的 2.5 倍以上(R>2.5)被定义为苗木供应严重过剩;

②可供造林用苗量是实际使用量 1.5 倍以上、2.5 倍及以下(1.5<R≤2.5)被定义为苗木供应相对过剩;

③可供造林用苗量是实际使用量 1 倍以上、1.5 倍及以下(1<R≤1.5)被定义为苗木供需相对平衡;

④可供造林用苗量是实际使用量 1 倍及以下(R≤1)被定义为苗木供应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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