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背景下小农户与农产品电商衔接路径研究

2024-05-06 16:23赵晗薇
中国储运 2024年3期
关键词:农户农产品物流

文/赵晗薇

引言

分散化、差异化的小农户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之一,也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组织形式。“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农情,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各类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农户仍将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帮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方案,包括培育社会化组织服务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等。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诞生了农产品电商这一农业供应链新业态,农产品电商能够有效扩展农产品市场,提升农业市场化程度,但是小农户在衔接农产品电商时由于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加之产品未形成标准化生产体系,在电商平台仍处于边缘化位置。如何实现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进一步衔接国际国内大市场,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是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议题。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小农户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小农户在衔接农产品电商过程中由于自身分散化和差异化特征以及农村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尚未实现有效衔接。为使小农户克服自身缺陷,融入数字经济,一般采取新农商平台、以农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横向一体化和产销一体的纵向一体化三种路径。本文通过分析三种路径的衔接方式,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和农产品标准化、打造核心竞争力等措施。

1.小农户衔接农产品电商的现实阻碍

小农户衔接农产品电商受自然环境、基础设施、交通便利度、人才储备等因素影响,具体来说可以分为内外两方面,从内部来说,小农户分散化、差异化的特性使得其在参与农产品电商时有天然劣势,而以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为代表的外部因素更加剧了这种情况。

1.1 内部因素:分散化和差异化小农户特征。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使土地这一要素资源的作用愈发突出,而农业生产存在规模效益,农业经营规模越大,产生的规模收益越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使农村土地在很大程度上被分割,导致农地分配的碎片化和管理的分散化。《2022年中国自然资源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农用地转用批准总面积45.5万公顷,同比增长21.2%。尽管现有的规模化种植、养殖户的经济效益高于小农户,但占比仍然过小。除了土地的分散化经营,农民在农产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也较为分散,对于未能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小农来说,他们自身的经济实力难以承担应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成本,也难以形成技术上的积累。这表现在农产品技术水平低、标准化程度低、市场议价能力弱、市场狭窄等方面。此外,农产品流通成本高,分散的小农无法融入现代物流系统,但他们仍需要在大市场上同步农产品定价,利润扩张空间被压缩。农民普遍面临农业要素投资回报率低的问题,单纯依靠本地市场的收入可持续增长潜力有限,导致了部分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不高转而进城务工,进而出现土地撂荒现象,出现新型职业农民和国家粮食安全缺乏的双重危机。

1.2 外部因素:配套物流设施不完善。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地区人口密度低,当前农村地区物流发展态势呈现东高西低的特征,中西部物流水平远低于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各物流企业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运输网络,但企业间单打独斗状况明显,单个企业建立完善的配送网络存在建设成本高、后期收益不足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农村物流的时效性,导致一些偏远地区的农产品外运尤其困难,物流模式亟待各企业协同创新。

2.小农户衔接农产品电商的优化路径

2.1 横向一体化。单一小农户难以在农产品电商中形成竞争优势,需要联合当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基地,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已经形成了“企业+农户”“合作社+农户”“产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组织化运作可以在各环节头筹规划布局,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评价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的本质是营利性中介组织,仍然存在利益分配冲突、利益空间挤压等问题,大大降低了组织模式的社会效应。大多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由少数精英领导,为了完成市场的“最后一跳”,普通农民必须转移部分剩余索取权作为加入社会的条件,长期收益分配不平等则可能导致合作失败、利益侵占和其他内部问题。

2.2 纵向一体化。为了降低农产品的交易成本,增加产品的交易规模,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功能必须延伸到生产和零售领域。发展到生产领域,可以与农业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培育,发展产销一体化管理模式,或者与农业合作社联合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订单农业”业务,根据所掌握的农产品信息科学安排生产计划。在零售领域,加强农产品零售终端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一方面,可以通过投资向农业生产的上游延伸,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基地;另一方面,在下游与零售终端整合,通过完善的仓储物流体系直达消费者,减少中间环节。

3.促进小农户与农产品电商对接的建议

3.1 完善农产品电商的政策支撑体系。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农产品电商发展政策时应立足农村产业升级和农产品经营现代化,应综合考虑多种规模、多种组织形式的农产品电商运营主体的利益,并在资金投入时适当向小农户倾斜,建立健全小农户帮扶对象识别机制,辐射和带动农民的电商组织。同时,要建设农产品电商常态化管理机构,发掘和整合本地区优质资源,配备业务水平优秀、服务意识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健全农产品保险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参与电商的农民的技术风险和利益不确定性。此外,需要完善农产品电商相关法律法规,做好“三品一标”的认证管理和使用监督工作。

3.2 形成邮政主导加各物流企业协同的物流体系。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首先需要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政策支持。其次需要发挥邮政在农村物流中的骨干作用,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物流公司之间建立共享和协作机制,建设县乡村三级中转的联动物流体系,建设农产品集散中心,打通农产品“最初一公里”。最后,对农产品产量大、区域集中的区域建设电商专线,简化原产地到消费者的中间环节,实现从原产地快速到达消费者。对于生鲜农产品,需要完善冷链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是指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借助人工制冷技术,人为创造低温环境以保障农产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品质和安全的一种供应链系统。事实上,我国大部分农产品在流通环节仍以常温运输为主,当前的农产品冷链无法满足农产品电商的运输需求。

3.3 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升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和引导农民通过转包、参股、转让等多种方式使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宜规模的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形式。明确集体资源资产和集体经营资产的产权属性,满足发展资金、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等的需求,在村集体的帮助下,发展电商组织所需的劳动力供应和其他要素,巩固农民与电商主体联系的合作基础,提高小农参与组织的谈判地位。

3.4 实现农产品市场化运营打造品牌核心竞争力。首先要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对生产加工各环节的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规范生产加工环节,严格剔除劣质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实现网上农产品交易可查询、可追溯,为消费者购买到高品质、绿色、安全的农产品提供保障。其次要使农产品电商交易模式和交易标准触达小农户,农产品电商平台要负责管理和监督平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管理。最后,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依托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做好精准营销,形成口碑和品质、流量和消费的良性循环,或提升农业生产互动感,例如在农产品生产之初就让消费者通过实时反馈参与其中,使农产品增加社交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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