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现实机理与路径分析

2024-05-11 13:49潘妍妍高梦琳
经济师 2024年4期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普惠金融

潘妍妍 高梦琳

摘 要:以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既是实现均等化向可及性发展的现实选择,也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宏观政策、基建水平以及微观服务等现实基础的不断完善,数字普惠金融从发展公平、成本公平和起点公平层面不断加强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支持作用。但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仍面临供需错位、城乡基础设施差距大、数字金融素养层次不齐等问题。基于此,应从普惠金融与基本公共服务供需双向发力,优化政策设计和配套环境,系统提升普惠金融供给效能,对接引导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向可及转化,为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事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

关键词:数字普惠金融 基本公共服务 可及性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4-017-03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1]新时代,一方面,构建均衡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支撑。另一方面,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产生。《“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优先行动[2],这为全面推进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建设明确了重点方向。数字普惠金融既是重要的金融服务模式和手段,同时,又兼具公共服务的功能特性,能够通过调节社会金融资源配置、深化生产要素变革等举措让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广泛地享受优质金融资源,以及获得金融服务机会,这对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

在数字普惠金融与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学者们围绕金融支持、金融资源分配机制和金融赋能基本公共服务的传导机制和效果表征进行了研究。在金融支持层面,数字普惠金融在“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的发展模式下(齐红倩等,2023)[3],能够通过资金支持和金融发展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崔建军等,张斯琪等,2023)[4][5]。在金融资源配置机制层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金融发展效应和金融集聚效应调节金融资源配置,协调政府、企业和个人劳动者在城乡经济发展体系中的作用,最终影响区域公共服务供给与城乡协调发展(张海燕,2023)[6]。在传导机制和效果层面,凭借数字化简易交易模式,数字普惠金融在地理穿透和服务成本方面具有突出优势(王亮等,2022)[7],通过链接支付、信贷、保险等功能能够有效弥补农村地区传统金融功能的缺陷,帮助贫困居民获得储蓄、贷款以及保险等服务(胡宁宁等,2023)[8],为农村居民創新创业以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便利(谢绚丽等,2018;张林等,2022)[9][10]。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从不同角度阐述数字普惠金融的赋能作用,并依据主体选择和应用情景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实践模式进行了归纳分析,通过研究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补齐民生短板、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有正向影响。但是,对于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在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可及性的转变等层面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基于此,本文拟对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现实机理进行梳理,并依此提出相应的实践路径,进而厘清数字普惠金融在城乡基本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和功能作用,为新时代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思路借鉴。

二、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现实基础

在数字技术的赋能下,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链条更加完整,产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这为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

(一)宏观层面: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党和政府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给予了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到助农助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以“数字+普惠”为发展方向,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支持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据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的一项数据统计,2011年至2020年,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年均增长率均值为32.2%,已达到341.21。

近年来,政府通过包括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等在内的各类具有普惠性质的金融渠道持续增加金融供给,在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内持续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的参与深度和广度,并通过构建相应的监督规则体系引导其朝着规范的方向发展,在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和赋能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发挥着部门合力。与此同时,受益于支持性政策,政府通过降准、减税、担保基金、专项资金等措施,为普惠金融发展持续增添助力,并通过发放网络消费券、现金补贴等形式刺激消费需求,城乡地区的数字金融购买能力不断提升。

(二)微观层面:金融产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随着数字普惠金融参与主体不断增加,针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相关金融主体在涉农贷款、消费金融等领域不断创新布局,逐渐完善金融服务及产品质量。

从传统银行业务看,银行业以金融服务的“村村通”为切入点,在服务“三农”的金融业务中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为农村经济注入新活力。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依托“惠懂你”平台,进一步聚焦小微企业金融需求,面向快递物流、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互联网场景共建,不断拓展服务场景。

从数字化普惠金融业务看,潜力逐步释放。在互联网企业领域内,随着网络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以提供数字金融服务为目标,不断扩张农村金融市场。其中,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海量数据平台优势,均已开展了包括针对农户和当地小微企业的金融信贷业务,且多渠道实现与部分地县的合作,其服务下沉力度较大。

(三)环境层面:基础公共设施不断健全

在现实中,公共服务数字化发展成为未来社会治理的新趋势,基础公共设施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优化为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发挥赋能作用提供了环境支持。

从基础公共设施来看,数字普惠金融基于逐步完善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可直接触达农村相偏远落后的地区,强化对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与服务力度,为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注入更多金融活水。随着我国网民规模及互联网普及率持续提升和多层次金融资本市场改革深化,数字支付服务进一步下沉,基层社会征信体系日臻完善,数字化身份认证的应用日渐广泛。从目前城乡互联网基础设施来看,农村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城乡间的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差距逐步缩减。

三、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现实机理

数字普惠金融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渠道广、机会公平等特征在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从发展公平、成本公平、起点公平层面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公平可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效供给和精准匹配,满足新时代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一)起点公平:贯通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求渠道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一定程度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为城乡发展积累人力资本,为农村基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与社会保障服务等公共服务提供保障。

在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打破城乡藩篱和阶层区隔,优化社会结构,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人口受教育机会的普惠化。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支付手段,以及多元化金融服务,为改善城乡人口就医提供了更好的选择,特别是对于面对突发、特殊疾病的一般家庭而言,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他们的经济负担,拓宽了促进医疗卫生在城乡之间均衡可及的渠道。从医疗设备融资服务来看,金融机构能够以代理财政专项资金支付的方式为医疗卫生领域提供专项资金的保障与服务。通过开拓“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医疗服务模式,为人民提供健康保险服务,努力构建全民免费医疗体系。

(二)成本公平:缩小区域发展成本

金融资源能够通过中心对外围金融的辐射作用,发挥金融集聚区的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促进区域内资源和要素的流动和配置,从成本公平的角度实现城乡间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的公平可及。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相较于传统普惠金融而言,因具备数字化技术优势和海量数据信息优势,其服务的覆盖范围更广,而且行业壁垒相对更低,较大幅度的降低了金融的服务和交易成本等,因此,在提升资金触达程度上更具优势,能为农村居民和低收入群体提供包括支付、信贷、保险等较为全面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時,数字普惠金融还可以引导城乡间资金合理流动,降低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融资成本和时空交易成本,为农村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弥补传统金融服务城乡供给不平衡的缺口。此外,在数字普惠金融集聚区,能够更加快速高效地促进信息流转和金融资源配置利用,进而有效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

(三)发展公平:扩大城乡经济总量

金融兼具资源配置与公共服务的双重效能。传统金融因其追求盈利能力,其金融集聚效应、规模效应等对农村落后地区和弱势群体产生隐性排斥,不利于城乡居民公平可及地接触和享受金融资源与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快速发展起来后,目前已形成了较为多元的可持续经营模式,其普惠、公平、共享的社会效益不断涌现。

在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产生经济增长效应,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的包容性增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一方面,在农村,因地制宜地助力开发惠农金融产品,从而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形成了经济长尾效应。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创新金融供给模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能。完善的数字普惠金融模式能够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及发展的环境基础,引导政府部门与市场部门紧密协同,协调各个主体展开价值开发活动与经济发展实践。

四、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的现实梗阻

近年来,数字普惠金融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支持作用显著提升。但从现阶段来看,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基本公共服务仍存在供需错位、城乡基础设施差距较大,以及数字金融素养层次不齐等问题。

(一)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服务供需错位

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信贷资金供给依然不足。农村信贷需求的零散性、小额性、信用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与农村信贷服务风险高、收益低的现状成为商业银行介入农村金融市场的现实阻碍,这直接导致了乡村信贷供给不足,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居民产生供给型信贷约束和信贷需求抑制问题,长此以往会使农户逐渐远离正规信贷,由此将带来严重的信贷认知偏差问题。

另一方面,现有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体系难以识别和满足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精准需求。例如,在农村广大地区,存在大量刚脱贫群众和未被识别的困难群众,这些地区数字化发展程度,以及居民对数字普惠金融的认识较为落后,居民碎片化、零散化的多元需求难以被发现。

(二)农村地区网络化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

一是农村落后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来看,目前部分落后的农村地区在光纤开通量、宽带用户接入量上明显落后。在部分乡村公共活动区域内仍存在无线网络覆盖度不高或网络信息不好等现象,这严重阻碍了基于互联网提供的教育服务和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等进程。二是传统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覆盖度低、空间分割大。在农村,传统金融服务网点的设置地主要集中在各地的乡镇政府周围,金融服务半径大,对距离较远的农民来说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较差。三是数字技术在农村普惠金融中的应用性不强。相比城市来说,在一些偏远闭塞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服务的应用场景相对较少,城乡之间仍存在数字鸿沟。

(三)城乡居民的数字化意识和金融素养层次不齐

一方面,我国农村居民金融知识储备较少,金融素养较低。受农村“熟人”社会的传统经济文化圈层和资金线下借贷等传统思想的束缚,许多农村居民未系统接触过在线数字金融服务,对数字普惠金融的信任度不高。[11]另一方面,农民自身对金融信贷和金融理财的支持度不强。当前,部分农民在使用数字设施的过程中,将目光停留在线上消费和自我娱乐方面,有关金融信贷、金融理财等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深度应用方面与城市居民差距较大。

五、数字普惠金融赋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化路径

数字普惠金融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供给、简化基本公共服务流程方面成效显著,基于此,要充分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积极作用,从供需两侧发力,优化金融政策环境,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均衡可及性探究新的实现路径。

(一)供给侧:健全多元化、差异化的普惠金融供给体系

一是积极探索“数字金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新模式,完善核心主体引领和人民群众参与的机制体制,借助政策优惠吸引资金和多方主体参与,纾解政府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供给中的财政压力。二是打破传统金融的时空约束,革新数字金融市场资源普惠配置机制。着力构建集普惠数字化、公平均等化于一体的城乡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充分发掘和利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优势和特点,突破在信息流动性,以及金融服务环境和金融政策稳定性上的缺陷,有针对性地推出内涵农村本土特色的数字普惠金融品类,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学习并使用数字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升城乡间数字普惠金融的宣传推广和实际使用能力。

(二)需求侧:构建和谐有效的数字普惠金融需求体系

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线上精准识别、精准导向,依托金融信息优势以及既有业务模型对更多层次主体、不同量级项目展开筛选评估,向有效需求群体提供服务。从金融消费主体端入手,具体包括:一是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理念与政策教育。金融管理机构需以普及数字普惠金融教育、提升居民消费素养为出发点设计相关内容。二是加强数字金融风险意识教育。引导数字普惠金融消费者和中小投资者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了解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情况,合理使用金融工具,避免金融投机及由此产生的诸如网贷平台跑路等权益受损问题。三是加强数字金融法治意识教育,增强数字金融活动合法性辨别能力,避免因高收益诱导而参与诸如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四是加强信用保护意识教育,降低数字金融机构普惠金融业务不良资产率,降低普惠金融信用搜寻及违约成本,维持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

(三)政策环境:优化普惠金融政策和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探索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多元模式,打破城乡“数字技术鸿沟”,改善农村地区网络信号覆盖度。二是建立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应用长效机制。加快制定针对农村数字化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乡村地区健康长效的、系统便捷的长效机制。三是合理化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机制。将金融科技监管融入到数字普惠金融领域,鼓励从业机构对金融科技创新活动进程全过程、全周期的长效监督。四是健全城乡数据共享机制。政府相关部门应依据用户信息建立分级共享机制,引导数字普惠金融相关主体主动实施数据信息公开。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8YJC710056);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QDSKL2201214)]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22-10-26(1).

[2]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http://www.cac.gov.cn/2021-12/27/c_1642205314518676.htm.

[3] 齐红倩,张佳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与异质性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23(6):1-17.

[4] 崔建军,赵丹玉.数字普惠金融能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吗?——基于门槛效应模型的实证检验[J].经济问题探索,2023(3):79-96.

[5] 张斯琪,田静,张启文.数字普惠金融能否有效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J].农业经济与管理,2023(2):110-122.

[6] 张海燕.数字普惠金融、公共服务供给与城乡协调发展[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40(2):130-139.

[7] 王亮,昝琳.數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影响研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23(4):77-87.

[8] 胡宁宁,侯冠宇.数字普惠金融对家庭消费的影响路径研究——来自中国家庭微观调查的证据[J].经济问题探索,2023(4):175-190.

[9] 谢绚丽,沈艳,张皓星,郭峰.数字金融能促进创业吗?——来自中国的证据[J].经济学(季刊),2018,17(4):1557-1580.

[10] 张林,温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如何影响居民创业[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0(4):85-95+107.

[11] 孙玉栋,王宣桦.数字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价值、现实挑战与政策因应[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1):112-120.

[作者简介:潘妍妍(1980—),女,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高梦琳(1998—),女,青岛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若佳)

猜你喜欢
基本公共服务数字普惠金融
合肥县域村镇银行科技与数字普惠金融应用研究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数字普惠金融下的互联网个人征信业务探索
数字普惠金融的县域测度
数字普惠金融推动脱贫攻坚的优势分析、具体实践与路径选择
肯尼亚M—PESA发展经验及其对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启示
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补齐哪些短板
搞好基本公共服务,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思考
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测度
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的绩效测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