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数字化建设中信息共享存在的问题研究

2024-05-13 16:08周澈思
信息系统工程 2024年4期
关键词:资源共享大数据

周澈思

摘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作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当前值得研究的问题。对郴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发现郴州市在信息交换、平台效能和技术力量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并进一步分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大数据时代下,完善郴州市信息资源共享的建议,旨在积极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建立健全的共享机制和技术支持体系,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键词:大数据;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一、前言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作为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战略地位越发重要,随着其在多地、多领域的积极探索和广泛运用,极大提升了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但是,政务信息管理中存在的信息收集多而不精、信息互联统而不通、数据平台功能不全、政策规定支撑不足、信息应用机制不畅等问题也较为普遍,致使政务信息开放和应用尚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对此,本文在研究国内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成果经验的基础上,以湖南省郴州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为重点案例,力求更好地把握其内在规律,找准新时期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着力点、突破口、支撑点和实施路径,切实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二、基本概念

(一)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时代,指的是人们通过技术手段收集、存储、处理和分析海量的数据,从中获取有价值的洞察和信息的时代。大数据时代改变了人们对数据的处理方式。传统上,数据处理是以样本和抽样为依据的,结果可能不够全面和准确。在大数据时代,首先,可以通过分析整个数据集,获得更为准确、全面的信息,使决策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市场趋势、消费者需求和竞争情况,从而制定更科学和有效的策略。其次,大数据时代改变了企业和组织的运营方式。通过收集和分析大数据,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消费者的喜好和行为,根据需求进行个性化的产品定制和服务提供。此外,数据分析也能够帮助企业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通过利用大数据技术,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动态,提高竞争力。对于政府来说,大数据可以帮助其更好地了解民众需求和社会问题,从而制定更科学和有效的政策。通过数据分析,政府可以实现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更高效的公共服务,优化城市交通、能源和环境等方面的管理。总之,大数据时代为人们带来了无限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充分利用大数据,可以更好地洞察市场和社会,提高效率和竞争力。同时,也更需要关注数据的利用和保护,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大数据时代将不断发展,并为社会和生活带来更多的变革。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是指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是需求导向,无偿使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共享信息的部门提出明确的共享需求和信息使用用途,共享信息的产生和提供部门应及时响应并无偿提供共享服务。三是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统筹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共享交换体系[1]。四是建立机制,保障安全。加强对共享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确保共享信息安全。

三、郴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现状分析

《湖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文件中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概念,即政务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政务部门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首先,从技术层面来看,目前郴州市政府已经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对政府机构内部的信息进行了整合和管理。这种整合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信息共享的效率,方便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同时,政府还在不断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云计算、大数据等,实现对信息资源的集中存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共享的水平。其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也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共享[2]。郴州市政府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这一举措不仅增加了政府对外透明度,还让市民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更多参考和反馈。政府还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示网站、发布政府工作报告等方式,主动将信息资源开放给社会公众,鼓励市民参与政府工作,增强了信息共享的意识和行为。再次,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也对信息资源共享起到了关键作用。在郴州市政府内部,不同的部门之间需要频繁地共享信息和数据,以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由此可见,郴州市政府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持,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加强合作与协调,形成更大的信息共享网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资源的保护。只有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制度,才能更好地利用信息资源推动城市发展。

四、郴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交换存在鸿沟

由于各部门所建政务信息系统彼此互不隶属、各自为政,系统与系统之间缺乏规范性的数据接口,大量政务信息在上传后,仍然沉淀在本部门系统上,数据交换仍需一对一报送,即使进入全市政务信息大数据库,也需要二次录入,难以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的数据汇总整理,阻碍了政務信息资源利用的广度和深度。

(二)信息平台效能不足

一是平台建管分离,后期管理乏力。由于部分政务信息系统平台由第三方软件开发公司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至相关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维护运行,导致在发现平台实用性不强,或需更改功能模块时,难以及时进行完善,管理运营效果与建设预想严重不符。二是平台建而不用,信息长期空挂。一些部门仅把有没有政务信息平台作为平台建设的首要目的,未能切实把管不管用、好不好用、有没有人用放在考虑范围之内,使得部分政务信息平台建成后,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政务信息长期空挂、空转,未能发挥其应有价值。据监测发现,在郴州市政务信息云平台运行系统中,CPU使用率严重不足,说明大量系统仍然处于“沉睡待唤醒”的状态,对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支撑效果不够明显。三是平台重复建设,亟待清理退出。随着市级层面和各专业条线政务信息平台逐步趋于统一,一些原部门或市(区)层面的政务信息平台与市级平台存在功能重叠、业务交叉。在没有及时清退的情况下,相关政务信息面临着多头报送、双重扎口、无效管理的问题。

(三)技术力量仍需加强

郴州已建和在建数据中心可承载机柜数量偏少,存在算力资源紧张、供给不足等问题,亟须加快“智改数转”步伐,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的深度、广度不够,应用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移动端应用集成不够,政务二维码建设分散,造成管理困难、使用不便。网络和数据安全体系不健全,责任边界不清晰,协同联动有待加强。此外部分政府部门进行平台管理维护的工作人员往往从办公室抽调,属于混岗使用,未能做到专岗专用,缺乏大数据管理相关业务知识,仅能负责简单的系统操作,对于新的功能板块研发及系统障碍处理更多依赖于第三方技术工作人员,自主创新能力不够,使得较多平台建成后长年缺乏更新升级,难以跟上大数据时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要求[3]。

五、郴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问题成因分析

(一)在组织结构方面,尚未完全形成一盘棋格局

郴州市政府部门职能设置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职能划分不够清晰。主要表现在职能交叉和重复、统筹协调不足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等方面。郴州市政府部门职能设置多、重叠。首先,目前,郴州市政府的部门设置相对繁多,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存在重叠和交叉的情况。例如,经济发展部门中既有经济和信息化局,又有发展改革局,导致了职能交叉和政策协调困难,影响了政府工作的高效运转。其次,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不足。由于职能划分不够明确,不同部门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整体规划和统筹,导致政府在制定政策和推行重要项目时无法形成一致行动,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最后,职能交叉和重复也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在政府工作中,存在着多个部门同时承担相似职能的情况。例如,既有质监和市场监管两个部门进行商品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工作,这种重复性的设置导致了资源的重复投入和工作重合,降低了政府工作效率。

(二)在思想认识方面,尚未形成统一观念和一致行动

对大数据概念的认知不足。大数据作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和概念,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理解。然而,一些部门对大数据仍存在模糊的认知,甚至存在误解,可能将大数据简单地理解为大量的数据,而忽略了大数据中蕴藏的价值和应用潜力。缺乏深入理解,使得这些部门对大数据运用意愿不强。

缺乏相关成功案例和经验。一些部门还没有实际运用大数据进行决策分析或预测预警等工作,因此缺乏直观的成功案例来证明大数据在政务信息中的价值。这种局面导致对大数据的运用意愿不强,部分部门对大数据存在观望和怀疑的态度。

缺乏对大数据技术和方法的了解。大数据分析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和专业知识,包括数据清洗、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等方面的技能。然而,这些技术和方法对于一些部门来说较为陌生。缺乏相关技术的应用能力,使得这些部门很难主动地挖掘和利用政务信息中的有价值数据。

(三)在信息生态方面,尚未形成有力支撑和良性循环

政策效应尚需显现。近年来,郴州虽然加快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步伐,但在制定政策、发布规则等方面尚未做到与工作同步,政策出台较晚,未来得及针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题政策解读和政策辅导,存在较长的政策过渡期和政策空白期。在此背景下,由于各地、各部门政务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工作均围绕各自职责及条件开展,彼此缺乏充分的沟通对接,虽然部分地区、部门出台了相关政务信息管理规定,但仅适用于本地、本部门,在共建全市“一盘棋”大数据系统中,出现了一定的“排斥反应”,造成了新旧规定冲突、条线难以协同,不利于规范化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

六、完善郴州市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对策

(一)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

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是指对政府机构手中的大量政务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和利用的一套完整体系。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的建立可以帮助政府机构更好地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决策制定、预测预警等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在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采集和维护标准。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的建立需要制定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和维护的标准,确保政府机构在采集和维护政务信息时不断地积累数据,将数据高质量、全面、准确地录入数据库,避免因数据质量问题影响政策决策和规划。制定包括数据格式、数据质量、数据来源等各类标准,制定一整套完善的數据采集和建库流程。二是建立政务信息资源保护机制。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架构的建立同样需要建立完善的政务信息资源保护机制,包括政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措施、数据质量评估制度、敏感信息的加密和备份,确保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的安全妥当。只有建立有效的政务信息资源保护机制,使政府机构受到更好保护,才能更好地运用大数据进行决策分析和管理工作。三是开放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共享服务。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平台需要政务信息资源的开放,提供平台服务以便实现数据共享。政府机构需要介入建设并管理数据共享的自由度,要确定共享的数据范围、共享数据的权限、数据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等相关要求,包括统计资料中的用户类型与访问方式横向协作、统计资源中数据的共享、来自本部门和跨部门的数据访问大量优化。

(二)打造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流转生态

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管理一旦建立起来,需要在部门间建立流通渠道,以实现政府机构大数据的共享,促进决策和改革的深度推进。畅通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流转渠道是确保政府机构大数据最大化价值的关键。政府机构在建立畅通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流转渠道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政府间数据交互流转。政府机构需要加强政府间内部数据交互流转的渠道,树立数据共享的意识。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交换平台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冗杂步骤和耗时操作,简化数据共享的渠道。政府机构可以合理使用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府门户等渠道方便交流,开放共享桥梁,加强数据运作等。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交换平台是大数据共享与使用的重要桥梁,政府机构要注重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政府间数据流通,实现数据有机共享与大数据互联互通。二是开展跨部门大数据解读培养项目。要开展跨部门大数据解读培养项目,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跨业务系统的大数据应用人才储备。针对政务信息资源感兴趣的人才,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供培训与考核,选择评定的相关认证,进而有效把握大数据应用的开发与管理,使数据共享得到充分发挥,加快决策速度和市场应对能力。此外,政府机构也可以开展专门的大数据分析课程、讲座等,提升政府机构的大数据意识、应用水平。

(三)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运行保障

在大数据时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已成为各级政府机构推动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4]。然而,要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涉及众多政务部门、行业领域以及相关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极为复杂。为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目标,政府机构必须持之以恒加大组织推进和保障力度,特别是要素支撑、力量配备、督察考核等方面都需要相应加强。一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的要素支撑。要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层次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政务信息共享数据的拓展、深化及其针对性。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行业与政府机构之间的数据标准,统一数据采集方式,集成数据模型,保障数据的高质量化、大规模化和安全化。二是政府机构要加强力量配备,包括人力、物力和资金等保障。要培养、引进专业人才,组建专业的数据管理团队,加强政务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提升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政府机构还需要在硬件设施及数据存储、安全备份等方面进行投资,增加数据共享平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政府机构必须加强督察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的顺利开展。对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运行情况、数据共享情况、数据安全情况等要定期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信息应用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基础。同时,要建立数据共享的考核体系和相关政策的落实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级部门数据共享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七、结语

近年来,郴州市政府坚持将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作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通过政务上云、信息入端、数据整合、资源共享等方式,有效加快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步伐,但对照信息流动高效共享、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有效转化、信息赋能有力高效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急需在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上持续用力,开拓创新。本文在对郴州市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現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以理论为基础,探讨了大数据时代下提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水平的内在机理,从郴州实际出发,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和建议,以推动郴州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取得新进展,加快政府治理现代化、数字化、高效化。

参考文献

[1]姚水琼,齐胤植.美国数字政府建设的实践研究与经验借鉴[J].治理研究,2019,35(06):60-65.

[2]林梦瑶,李重照,黄璜.英国数字政府:战略、工具与治理结构[J].电子政务,2019(08):91-102.

[3]向颖羿.数字政府的“贵州经验”[J].当代贵州,2020(01):56-57.

[4]逯峰.广东“数字政府”的实践与探索[J].行政管理改革,2018(11):55-58.

责任编辑:张津平

猜你喜欢
资源共享大数据
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探究与实现
福建省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卫康与九天绿资源共享
大数据环境下基于移动客户端的传统媒体转型思路
基于大数据背景下的智慧城市建设研究
数据+舆情:南方报业创新转型提高服务能力的探索
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公布
政府部门间G2G信息资源共享的演化博弈分析
精品课程资源共享建设问题的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