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006-04-04 09:49
中国经贸导刊 2006年5期
关键词:非公有制法律法规国务院

〔本刊讯〕2006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会议,纪念《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體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一周年。

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一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顺应改革开放大趋势的全面、系统、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文件。随着时间推移,《若干意见》的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将会进一步显现。他认为,一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在制定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具体政策措施方面,已经取得重大进展。

黄孟复说,要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十五”计划顺利实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和超额完成的一支主要力量,必须在更大程度上发挥非公有制经济这一主要力量的重要作用。黄孟复强调,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必须进一步坚持中央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必须全面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必须切实执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必须发挥政府部门之间以及与社会组织的合力作用,进一步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他提出六点建议:一是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步伐,建立和完善规范与保护私人财产权和现代产权关系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三是要加快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推进行业准入政策与管理的公开化、公平化、程序化、规范化;四是要加快金融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五是要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六是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努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整体素质。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介绍说,《若干意见》颁布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牵头起草了《贯彻落实〈若干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后,印发到5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地区高度重视,目前,已有10多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18个配套文件,还有一些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31个省区市制定《若干意见》实施意见14件,累计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政策性文件200多件。欧新黔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一是新的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二是新的政策举措相继出台;三是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四是公共服务不断加强。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来看,新创企业增加,技术进步加快,产业组织优化,企业管理改善,对外贸易扩大,经济效益提高,继续保持了良好势头。欧新黔认为,消除制约非公有制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非公有制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若干意见》颁布一年来,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任务还没有完成,下一步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继续认真做好中央精神和《若干意见》的学习宣传工作;二是抓紧出台具体措施及配套办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有步骤地出台《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布一个;三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四是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的改革;五是推动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六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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