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建筑企业利润率看我国中介市场秩序

2009-05-31 08:03孙卫卫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13期
关键词:建筑企业

孙卫卫

提要企业的利润水平与盈利能力是行业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利润率低下已经成为长久以来困扰建筑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本文以我国北方某城市的专项调研为背景,从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机构利益博弈角度分析影响建筑企业利润率的诸多因素。研究表明,中介机构行为失范是影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最终制约建筑企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实现建筑业的和谐发展,是新时期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目标,政府应该在此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关键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建筑市场秩序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提别是“十五”时期,建筑业已经迅速发展为我国的支柱产业,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年产值也稳步增长,但企业利润水平却一直低下。2002~2006年期间,全行业的总产值稳步增加,产值的平均增长率为21.7%,而产值利润率一直处于1.9%~2.6%的低水平。笔者专项调研的某市建筑业发展迅猛,创造的产值占该市总产值的比例逐年提高,上缴的利税额也不断上升,为全市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发展成该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功不可没。统计资料显示,仅2006年全市资质企业实现建筑业总产值290亿元,实现利税14.5亿元,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7.5%左右,全行业上缴税金金额近12亿元。然而近几年来,建筑企业年施工产值增长较快的同时,企业利润率却持续下降,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前该市建筑企业利润率一般在0.5%~1.5%之间,明显低于全国建筑业2%~3%的水平(中国建筑业改革与发展报告,2006)。某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利润率不到1%,部分工程项目甚至亏本。

造成建筑企业利润水平和盈利能力不高的原因众多,既有企业自身的问题,也有市场环境、政府管制和行业自律方面的问题。笔者在参考专项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研究,在分析了影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的诸多因素后,对我国建筑市场秩序,特别是中介机构提出了许多思考和建议。

二、影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因素分析

(一)中介咨询机构存在的问题。根据专项调研资料,所有被调查企业都认为中介机构行为失范是影响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中介机构不能公平、公正的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处理问题,甚至有时参与违规操作,置自己的职业道德于不顾,与业主合谋谋取施工企业的不当利益。所以,有时被建筑企业称为“黑中介”。据估计,目前招投标代理费一般占工程造价的0.5%~1%,审计费一般占工程造价的0.8%~1%。费用设计制度存在的弊端是造成当前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1、招投标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一是转嫁费用。招投标环节发生的费用应该由委托方承担,而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代理机构直接从施工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二是评标办法不合理。当前的评标办法鼓励合理低价中标,评标时一般对投标价为平均报价97%或95%的企业加分,而对报价高于平均报价的企业一律减分,导致建筑企业竞相压价;三是设置霸王条款。例如,施工方的让利故意肢解工程,特别是利润高的部分基本上全部肢解;四是违规签订阴阳合同以应付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五是在发放招标文件之前就收取大量投标保证金,且不按期返还,占用建筑企业大量流动资金;六是在招标文件,尤其是工程量清单文件的编制中错项、漏项现象严重,且不允许调整,将损失强加给建筑企业;有的人缺乏专业知识,盲目按照建设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压缩合理工期、过高质量标准、设置陷阱、高额罚款条件等违背法规、不符合实际的规定和要求。

2、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行业门槛低,审计机构大多都是私人或合伙制单位,自我约束意识不强;二是取费标准不利于施工企业。当前执行的审计取费标准规定,审减额5%以内的费用由业主承担,而超过5%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从而助长了在审计中只减不增的倾向;三是部分审计单位在审减额达不到一定要求时拒绝给施工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变相强行增加审减额;四是部分审计单位只执行建设方的意愿延期审计、重复审计、有选择地审计。

3、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有失公正,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签证手续,只有建设单位同意的签证才给予签字,存在各类腐败现象;二是施工现场的办公设施、用品要求施工单位负责提供。

(二)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笔者调研数据显示,75%的企业认为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是影响建筑企业利润率最重要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拖欠工程款。所有被调查的企业认为,拖欠工程款是影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的最直接原因,直接导致了账面利润消失。当前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这在一些不讲究社会信誉的小开发商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2、垫资施工。建筑企业垫资施工的程度越来越高,前几年一般垫到工程进度达到正负零的水平,现在经济危机时刻则增加到主体完成一半甚至到主体封顶。大量流动资金长期占用,沉重的银行利息负担严重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水平。

3、肢解分包工程。83.3%的企业认为,肢解分包对施工单位的利润率产生了严重影响。多数情况下,建设单位将土石方、降水、支护、防水、防护、精装修、门窗、强电、弱电、通讯、空调、幕墙、电梯、智能化、消防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肢解分包,总承包企业只负责主体结构施工,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总包管理费率已降到1%~2%之间,远低于国家规定的5%的水平。此外,肢解工程后分包队伍能力无法保障,一旦出现工期拖延和质量问题,总包企业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很高。

(三)建筑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调研过程中,16.7%的企业认为,对企业利润率影响最大的因素在于企业自身的能力和水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包代管,管理粗放的问题比较普遍;二是建筑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缺乏创新的发展战略、环境和激励机制,仅重视技术的应用,而忽略对技术研究开发的投入;三是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数量、质量都不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一线劳动力匮乏的情况已经显现。

2、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管理模式需要变革。多数企业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作业队”的四级管理模式,本该归属于项目部的各项职能,经过公司、分公司的层层“过滤”,到项目经理时已所剩无几,致使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部人员难以开展正常的工程管理;二是项目成本核算的界定模糊,管理滞后,极易造成施工项目的“前盈后亏”或“明盈暗亏”,最终导致整体亏损;三是绩效考核工作的缺位或不到位,造成项目部人员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

造成建筑企业利润水平低下的原因众多,但究其根本在于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在调研中还发现了许多其他因素,例如定额、税费、计价等问题都是影响建筑企业利润率的因素。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建筑市场秩序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分析其中的主要矛盾。

三、影响建筑企业利润水平的主要矛盾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介咨询机构在建筑业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由于在激励机制和信息机制方面的优势,中介咨询机构弥补了政府监管机制和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政府、市场和中介咨询机构三方面相互作用形成的三角机制是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主要因素。而中介咨询机构作为建筑市场中的主要参与方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联系的纽带,在规范建设市场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图1)

如果中介咨询机构能够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中独立地发挥第三只手的作用,使建设方与施工方以公平的地位交易,从而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合理机制,就会使市场主体之间保持均衡的关系,最终实现各方的和谐发展;反之,如果中介咨询机构偏向某一方,就会影响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专项调研的结果,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现实情况是:在处于强势地位的甲方和处于弱势地位的乙方互相交易的过程中,中介咨询机构已经逐渐演变为处事不公的第三方。调研结果显示:中介咨询机构大部分情况下是在向甲方靠拢。

首先,建设方的行为不规范是源头原因。工程建设行为主体的选择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直接关系到参建各方的利益。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产业集中度较低以及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等原因为处于强势地位的建设单位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要求垫资施工等行为提供了空间。这种地位的不对等使得中介咨询机构对建设方的不合理条款只能屈从,甚至主动迎合。独立性是中介咨询机构的“灵魂”,丧失了独立性,中介咨询机构就失去了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其次,中介咨询机构的过度竞争是直接原因。专项调研显示,我国建筑业中介咨询机构市场的基本情况是发展有余,规范不足。市场准入门槛太低,缺少严格的准入、清出制度,加上中介机构利润高、风险低、无责任的特点,导致行业队伍泛滥。专业人士队伍总体素质下降和自律意识不强使得中介咨询机构之间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设管理体制和政府监管机制也存在漏洞,对中介咨询机构的资质、专业水平和信用状况监管不力。过度竞争与监管方面的缺失使得部分中介咨询机构偏离公正的立场,偏袒甲方,压制乙方。(图2)

综上所述,建筑市场秩序失衡、市场主体行为失范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的盈利能力与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究其主要原因,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咎于中介咨询机构的行为失范。因此,规范中介咨询机构的自身行为,发挥中介咨询机构在建筑市场中的积极作用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行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四、中介市场秩序规范的思考

加入WTO后,政府对行业的行政管理已经逐步淡化,行业的自律性逐步加强,但是政府对市场的监管作用应该加强。调整中介市场秩序,规范中介咨询机构行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定位问题。要使中介咨询机构真正站在公正独立的第三方的立场上处理工程问题,而不是某一方的附属机构。

当前中介咨询机构之间无序竞争的状况已经破坏了市场结构,导致市场自发调控失灵,再者行业的诚信体系尚未构建完成,行业的自律机制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市场失灵使整个建筑市场秩序得不到有效规范。如果仅依靠市场主导进行调整,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势必愈演愈烈,最终难以控制。因此,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以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为杠杆,激励和引导中介咨询机构自觉的调整与重组,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发展。

首先,加强对中介咨询机构行为的监管与规范。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审计单位等的监管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的资质年审、持证上岗检查,特别是诚信审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建筑中介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实现中介市场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合理确定中介咨询机构的取费标准,使其责任与利润对等,缓解中介机构的过度竞争。

其次,规范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监管部门应出台招标文件的标准或范本,提出明显有失公允的条款和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改进评标办法,避免低价中标,不允许恶意压价。

第三,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中介咨询机构专业人士的培训、考试、考核和认证,提高专业人士在现代管理、市场经济和国际工程方面的水平;加强专业人士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加强行业自律。

(作者单位: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沙凯逊.新发展观与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J].建筑经济,2004.7.

[2]中施企协.建筑施工行业发展成就与面对的困难[J].施工企业管理,2007.4.

[3]中施企协.我国施工业总体状况分析[J].施工企业管理,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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