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历史研究的意义和任务

2009-06-04 08:12王敬贤
都市家教·上半月 2009年3期
关键词:意义价值历史

王敬贤

摘要:历史价值活动都是遵循一定规律来进行的。历史评价是主体根据人的需要对历史客体包括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等做出价值判断,即主体关于历史客体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所做的判断。历史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

关键词:历史 价值 研究 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历史价值论探讨的是历史客体对于历史主体的意义何在,即历史有无目的、有无进步,历史对人有什么意义以及如何认识历史意义的问题。历史价值论研究,在国内尚属起步,至今尚未见一本有关历史价值论研究的专著问世。这些年来国内对历史哲学、价值哲学的研究,均有令人瞩目的进展,但对二者交叉形成的“历史价值论”研究则相对薄弱。原因当然是十分复杂的。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没有专门论述,甚至从未使用过这一提法,他们的有关思想主要体现在唯物史观之中,有待于我们今天去挖掘、提炼和系统化。国内改革开放之前,“历史价值论”这一概念无人提及,更谈不上深入系统研究。

历史价值论的研究意义在于:第一,在当代凸显历史价值论研究,有助于确立唯物史观体系上的完整性和内容上的丰富性,深化对唯物史观本质及其当代性的理解。唯物史观的内容理应包含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历史价值论、历史审美论、历史方法论等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就是人的活动史。而要探究人的活动,就自然不仅应反映人及其活动的机制和规律(主要由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来完成),也应确定人及其活动的目的和价值取向(主要由历史价值论来完成),还应直观和领悟人及其活动中的美的感受和自由超越性(主要由历史审美论来完成)。三者对待“历史”的方式是有区别的,分别是认识的方式、价值的方式和审美的方式。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在解读唯物史观时,往往主要强调历史本体论、历史认识论,而淡化甚至忽视历史价值论的研究。殊不知,唯物史观在探究历史本体及其认识时,处处贯穿和渗透着历史价值论维度和思想。第二,回应西方学者对唯物史观的种种非难和批评的需要。我们只有进一步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尤其是加强历史价值论的深入研究,搞清讨论问题的实质,才有资格和能力有理有据地对辩难做出科学回答,从而维护唯物史观的权威地位。第三,历史价值论研究在实践上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提供历史价值选择,以便寻求超越“西化”的现代化模式而适合本民族发展的现代化道路;有助于在实践中确立和实现“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促进入的自由全面发展。

二、何谓历史?何谓历史价值

从历史价值论角度审视,历史具有以下三个基本规定:(1)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的产物或结果,表现为已逝去的、受规律支配的客观存在。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的客体性因素的集中体现。历史作为历史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创造物,构成现时代人必须面对和不可超越的严峻事实。当我们把历史的客观存在只是作为外在认识对象的时候,历史是作为客观的无机的东西,表示时间意义上“过去”业已完成的事实。于是,历史作为客观存在,与我们发生观念的认知关系。历史作为我们认识的客观对象,不仅每一时代由生产工具为标志的生产力的总量是可以精确无误地加以统计衡定的,作为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生产力所产生的人与自然世界之间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也是能够加以精确计量的,而且社会历史发展的长远的、整体的趋势也必然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物质生活决定人们的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的规律性所支配和制约。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是“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2)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目的及其实现的展开,表现为人类自觉的价值创造过程。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的主体性因素的集中体现。历史只是具有一定情感意志、思想动机,进行有目的活动的活生生的人及其人的活动。历史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和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3)历史是人类价值活动之文明成果的积聚和延续,表现为动态的、纵向的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关系的全面改善和进步的足迹。这是历史概念内涵中主客体因素相互作用或统一的因素的集中体现。

根据历史价值的本质,我们以历史主客体的相互作用的基本形式,即历史主体的对象化活动为尺度,来划分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在社会历史中,主体的对象化活动的基本领域是物质生产活动、社会政治活动、精神文化活动,因而历史价值作为这三个基本活动领域中的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而言,表现为历史主体对象化活动所追求和创造的自然物质价值、社会政治价值、精神文化价值三种历史价值的存在形态。

三、历史进步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历史进步作为社会前进发展趋势的总概括,象征着社会历史的前进、上升运动和从旧向新、从简单向复杂的运动。历史进步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包括社会生产力的扩展、社会制度的创新、精神文明的革新、社会形态的更替与人自身的发展等。历史进步的基本内涵主要表现为:历史进步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事实与价值的统一,量变与质变的统一,相对与绝对的统一。历史进步的基本形式,只有对抗和非对抗两种。它们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历史进步作为对社会前进发展趋势的总概括,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客观标志是人类文明的增进与发展,具体体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把人的发展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一贯思想。人的自我实现和发展,不仅作为一种内容渗透于社会历史发展中,并表现为与社会历史发展相一致的同步发展过程,而且作为一种理想目标和逻辑归宿,规定着社会历史发展的性质与方向,使社会历史向着合乎人性和个人朝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无限地发展。人的自由发展是指人作为主体的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是为了自身人格完善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发展,是把人作为目的而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是指建立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人的类特性、社会关系、需要和个性的整体发展。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互为前提、互为条件、相互促进。我们认识人的自由发展和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把它看作逐步提高、不断推进和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

(河北省满城县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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