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的“普法教育”

2009-11-16 02:47陈鲁民
百家讲坛 2009年18期
关键词:臣民历代大明

陈鲁民

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后,没干别的,基本上把主要精力放在两件事上,一是大杀功臣,二是搞“普法教育”。前一件事他干得很成功,得心应手,小试牛刀,几年工夫就几乎把和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哥儿们斩尽杀绝;后一件事,虽全力以赴,殚精竭虑,却没有心想事成,苦苦忙活了几十年,依旧是法纪混乱,社会不安,不法之徒四处横行,良善百姓苦不堪言。看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至高无上的皇帝也不能例外。

平心而论,历代帝王中,对“普法教育”抓得最紧的人,莫过于朱元璋了。他草根出身,讨过饭,当过和尚,深知底层百姓饱受无法无天的贪官污吏之苦,亲身体验过法制混乱的社会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又目睹历经战乱后的“华凤沦没,彝道倾颓”,因而,自己上台后,很想在法制建设上有一番作为。事实上,他还真干了不少事情。可惜,不知道是路子不对,措施超前,还是下面的官员们不配合,百姓太“愚昧”,反正是费力不小,收获不大。

他的“普法教育”得意之作有两样,一是编写颁布了比历代刑律更要严厉的《大明律》,二是以皇帝诏告的形式发表《大诰》。为了这两项“形象工程”,他除了指挥一大帮御用文人外,还亲历亲为,自己动笔,寻找案例,四处宣传,不遗余力,确实倾注了不少心血。《大明律》形式和历代法律一样,无非是更严厉而已,最典型的就是对贪渎官员的处罚。

而比较有“创意”的则是他的四篇《大诰》,计有《大诰初编》、《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这四篇《大诰》,针对全体臣民,有训诫,有案例,有惩处规定,是一部法律条文、案例分析、道德说教混合一起的大杂烩,这种文体也是史无前例的。《大诰》辛辛苦苦编出来了,自然希望大家都能奉为圭臬,活学活用,为此,朱元璋在《大诰续编》里规定:“斯之上下本,臣民之至宝,发布天下,务必户户有之。敢有不敬而不收者,非吾治化之民,迁居化外,永不令归。”家里如果没有《大诰》,或者不好好学习《大诰》,就要被流放到天涯海角,真是霸道。据说为了“户户有之”,一共印了1000多万册《大诰》,创造了中国印刷史上的奇迹,须知当时全国不过5000多万人,还有一大半都是文盲。

本以为像这样大张旗鼓至上而下的普法教育,不计成本的宣传普及、造势炒作,大家一定能把《大诰》溶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中,口诵身行,形成一个风清弊绝、天下太平的法制社会。可是,没想到贪官并不见少,盗贼越杀越多,社会秩序也未见明显好转,这很让朱元璋灰心丧气。特别是他一死,各种暂时被压下去的社会问题又强劲反弹,《大诰》也很快就被人冷落,弃之如敝屣,以至于到清代修《明史》时,虽多方搜罗,竟然连一本完整的《大诰》也没找到,即便是以藏书最多而声名显赫的江南宁波天一阁,也只有一本残缺不全的《大诰初编》。这真是莫大讽刺。朱元璋倘若地下有知,当掩面痛哭。

轰轰烈烈开始,冷冷清清收场,满怀“理想主义”的朱皇帝,在“现实主义”面前,结结实实碰了个大钉子,其中教训,倘能深究细研,不失为一面可“知兴替”的历史之镜,对今天的普法教育也不无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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