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要素构成看共享机制的建构

2009-12-21 05:11任小平
理论前沿 2009年21期
关键词:共享机制

任小平

[摘要]企业是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关系形成的经济组织,利润最大化是该组织的基本目标。包括劳动要素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共享企业剩余不仅符合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也是和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相一致的。本文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为基础,就职工工资共享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价值理论;公平效率;共享机制

[中图分类号]F01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962(2009)21-0025-02

企业是要素所有者通过契约关系所形成的经济组织,“公平自愿”、“公序良俗”以及“有偿使用”是要素所有者与企业的契约基础。企业能否满足不同要素所有者的利益诉求,核心基础是企业能否获取“剩余收益”。基于“剩余收益”的企业分配理论重构,不仅可以重新诠释企业的分配行为,而且为观察企业分配行为对政府、股东以及劳动者的有效性和公平性问题提供了新的观察路径。

一、企业价值的来源及其构成

马克思认为,劳动具有二重性,劳动者所创造的价值既包括使用价值,也包括剩余价值,而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劳动者仅仅拿到了部分本属于他们的劳动价格,即工资;相反,在资本家逐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下,劳动者的正常价值不仅没有得到满足,而且其超额剩余价值也被无情掠夺。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根本的原因在于研究者可能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企业的收入从哪里来?谁创造了这些收益?这些收益的所有者应该归谁?

萨伊定律认为:企业的收入是“资本-利润、土地-地租以及劳动-工资”三者的结合。事实上,这种结合需要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单方面的要素都不可能取得收益,也更谈不上剩余价值的问题。

在上述定律当中,如果从企业剩余价值的角度考察,任何要素要想独立创造价值都是不可能的。以劳动力为例,要想参与价值的创造,首先必须要和包括资本在内的其他要素合作。否则,不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工资)无法实现,其价值实现也将失去基础。从这个角度讲,企业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应该是包括劳动者在内的所有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所有要素的所有者对企业都有利益需求,只不过在需求的顺序和满足需求的基础存在差异而已。所以,从企业价值的构成看,既有资本要素所有者的资本利得,也有劳动力要素和其他要素的价值贡献。

二、企业分配的基础及其分析

现实的经验表明,在参与企业价值贡献的所有要素所有者中,他们承担的风险是不一样的,按照“风险-收益”对等原则,谁承担的风险越大,谁享有的收益就应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现有的制度框架对企业分配涉及的经济基础作了如下的规定:

1、股东收益分配的经济基础是企业的税后利润。该规定是基于这样的制度假设:(1)企业是股东的企业,股东理所当然地要享有企业的剩余,该剩余就是税后利润;(2)从风险的角度看,股东面临的风险在所有要素所有者中风险最大,这从《破产法》规定的财产清偿顺序中可以得到证明。

2、职工收益分配的经济基础是“WEBIT(薪息税前利润)”。该规定的基本假定是,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消耗需要从企业当期的收入中弥补,因此,劳动力要素的价格(即工资)作为一种成本。和其他所有要素一样,直接从收入中扣除就行。因此,只有当包括劳动力价格要素在内的所有成本得到弥补后,股东才可能有税后利润。正因为如此,现实当中工资的支付是强制的,而并不与企业是否盈利挂钩。当然,企业是否盈利最终会影响到工资水平。

3、政府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基础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保护财富和维护公平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而政府作为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利益主体,本身并不参与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其保护财富的成本必须由包括企业在内的受益主体共同分担。企业税负是对成本分担的替代。政府为最大限度规避税收不足的风险,制度设计中尽管会将税负水平与企业剩余挂钩,如企业所得税,但政府更多的税收保障是建立在企业的经营行为基础上,如交易税。也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盈利,只要有经营行为发生,都会被课税。当然,课税比例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剩余,也会间接影响到劳动和资本的价格。所以,理性的政府在企业税负上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平衡,税负过重的直接后果是在抑制股东收益的同时,影响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三、职工工资共享机制建构

职工工资共享机制是指职工工资价格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也就是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经济发展的成果。从现有的实践看,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实现路径有两个:(1)工资增长,这部分作为成本费用列入企业的税前利润,兑现以后,股东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减少;(2)维持现有工资水平,但参与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不同路径下,职工和股东的风险是不一样的。在第一个路径下,职工风险较小,股东风险较大;而第二个路径是职工与股东共担风险的一种模式。究竟何种模式更优,目前尚无定论。比较而言,第二个路径在理论上较为完善。

从企业的角度考察(事实上,也只有这种考察才具有分析意义)。企业的剩余价值离不开包括劳动者贡献在内的所有要素所有者的贡献。因此,劳动者以工资增长方式共享企业价值是有经济基础的。从社会分配的角度看,职工工资属于初次分配。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经济权益,作为马克思理论坚定信仰者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关注社会财富再分配过程中的公平和效率。在我国,有关公平和效率的提法首次出现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有关收入分配的表述为:收入分配要“体现效率、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则明确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其中,党的十六大报告还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而党的十七大报告则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上述论述表明,作为马克思理论武装起来的执政党,在运用马克思价值理论的伦理观方面进行了重大创新,特别是有关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处理方面,更加强调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些表述说明,职工工资的共享机制建构具有以下基础:

一是工资增长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年均GDP增速达到9.78%,这一世界范围内绝无仅有的经济奇迹使职工工资共享发展成果具有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是企业效益增长较快。以中央企业为例,2007年的利润超过万亿元,用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话说是,三年再造一个中石油。因此,职工工资增长具有初次分配的经济基础。

三是社会基础。近年来。有关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已经引起了社会上的高度关注。特别是2007年盛行的网上“晒工资”和最近关于工资“被增长”的热议,行业间、企业间的工资差异引发了社会公众的激烈争论。现有的数据表明。尽管这几年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增长都十分明显,但职工的工资增长速度步伐较慢,如果考虑物价因素后,职工这几年的工资增长甚至是负数。所以,为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政府包括地方政府都在强力介入。要求给职工涨工资。如上海规定,一线职工不涨工资,管理层不得增资。并且将职工工资增长作为管理层考核的一个“硬指标”。作为中国职工权益维护最大主体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也在规划未来5年中,以工资协商的方式,让广大职工共享企业经济发展成果。这些措施表明,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是有广泛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的。

职工工资共享机制不仅是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伦理要求。也是马克思收入理论所强调的问题。在大力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让广大职工在经济权益上共享经济发展成果,这完全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

责任编辑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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