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遵循规律 奋力推进——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建设与发展规划构拟

2010-04-08 06:23黄更荣
海南医学 2010年2期
关键词:中医医院中医院中医药

黄更荣

(海南省卫生厅中医处,海南 海口 570203)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省中医药事业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根据我省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医疗保健的总体需求,从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实际出发,谋划中医药发展思路,构拟中医药事业建设与发展规划。

1 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状况

1.1 中医药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截至2008年底,全省现有人口840万人,管辖市、县18个,乡镇202个,行政村2676个。全省现有中医机构(含门诊部、所)214家,其中公立机构18家。有乡镇卫生院297个,村卫生室2391个。中医药人员2144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984人,每万人口1.17人;中医院床位1384张,每万人口1.65张,病床使用率为77.50%。全省县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年服务量(门诊、住院)为1081908人次。

近年来,我省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政策,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中医药服务规模、服务条件、服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改善和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1.1 加强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争取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增加投入。五年来,通过政府投入、银行贷款、单位筹资、国家项目建设等多种投资形式,共投入中医基本建设和专项资金3.5亿多元,其中:国家支持资金9300多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公立中医机构基本建设。各中医医疗机构新建扩建了一批业务用房,增添医疗设备,大大改善了医疗环境,促进了医疗服务质量提高。

1.1.2 加强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以提高医疗质量为重点,强化基础管理,加强中医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取得新的进步。组织实施国家及省级中医药建设项目18项,其中:在省中医院,海口、三亚等省、市级中医院实施一批国家及省级重点专科项目6个,在全省17个县(市)级中医院实施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专科、针灸理疗康复、急诊急救、感染科等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共44个,中药房中药制剂能力建设项目13个,中医药人才培训项目7个,有效促进了各中医机构专科诊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1.1.3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中医药工作 以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为龙头,带动农村中医工作的开展。我省琼海、三亚、文昌市建设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各市县中医院都纳入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并推出了中医药惠民政策。为积极引导农民利用中医中药,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诊疗技术治疗疾病的,其补偿比例在同等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积极抓好中医药社区服务工作,海口市美兰区成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这是我省中医药社区卫生工作首次获得国家赋予的称号。

1.1.4 重视中医人才培养和队伍素质提高 注重中医临床人才培养,实施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项目,培养了一批实用型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农村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中专学历教育,开展我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近几年来,共培训各类中医药人员4000多人次,促进了中医药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1.1.5 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有了良好开端 利用海南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三亚市中医院结合建设国际海滨旅游城市,大力发展“中医疗养游”,加强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几年来,三亚市中医院共接待了俄罗斯及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疗养团客人近万人。该院被确定为首批全国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2006年5月及2008年3月,俄罗斯别斯兰恐怖事件受伤儿童共20人赴三亚市中医院接受中医康复治疗,获得圆满成功,得到国家卫生部表彰。

1.1.6 开展对黎族医药的发掘与整理工作黎族民间医药是黎族人民在长期与各种疾病斗争实践中不断积累和总结形成的宝贵诊治经验。为做好对黎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工作,2008年,在省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厅首次组织对海南黎族医药资料进行初步的较系统、全面的挖掘整理,完成了我省首部《黎族医药》审编、出版工作。为黎族医药文化的传承和抢救奠定了基础。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中医药发展中一些突出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医药工作由于起点低、起步晚,并且一些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没有落实到位,中医药建设与发展中的特殊性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二是中医服务体系不健全,总体资源不足,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66%的乡镇卫生院不设中医科、中药房,86%的村卫生室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投入不足,中医机构缺乏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仍十分薄弱;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汉区与民族地区、东部地区与西(中)部地区、城市与农村的差距较大。三是农村中医药人员队伍萎缩,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已成为制约中医药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医院住院治疗上表现得尤为突出;学术水平、临床疗效、创新能力、人才素质有待提高。五是中医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水平和能力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求,行业管理需进一步加强。

2 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2.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继承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针对影响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关键性问题,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明确中医药工作方向和重点,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与作用。夯实基础,遵循规律,奋力推进。坚持从省情出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在今后规划期内,继续以改善办医条件和加强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和完善服务功能并举,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和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不断完善我省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和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满足老百姓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多层次需求,更好地为惠及民生构建和谐服务。

2.2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病治病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中医药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城市社区中医药进一步普及,中医药学术的继承与发展有新的成效,重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现代化建设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中医药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逐步合理,中医药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更加广泛,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3 主要任务

2.3.1 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在城市健全和完善以综合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门诊和中医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三级中医医院要逐步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专科特色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力,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综合性中医药服务机构。二级中医医院及专科医院要形成本区域内有影响的特色专科,同时不断完善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能够基本满足本辖区内百姓对中医药的多样化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全部能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在农村,构建以县级中医医院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中医科、村卫生室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基本完成县级中医医院房屋设备改造的建设任务;完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配置,全省70%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置中医科或提供中医药服务;70%卫生室(所)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所有县级中医医院均应形成自己的特色专科,同时设立中医指导科,负责指导本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的中医药服务,有机统合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能力。

按照我省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布局要求,抓好重点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1)加强海南省中医院建设,2015年使省中医院建设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成为全省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发挥其龙头示范作用。

(2)海口市中医院要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医疗设施条件,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显著、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中西医结合医院,成为全省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基地。积极吸收和利用中医药及现代医学理论、技术及方法,通过多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深入探索中西医学术和临床实践的结合点,促进中西结合学术创新,提高中西医结合学术和疾病防治能力。

三亚市中医院要建设成为中医药服务功能齐全、优势特色明显、管理规范的中医院。结合实施全国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单位建设,在本规划期间建成一个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服务水平较高的中医康复保健中心。充分利用其现有的中医特色、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发挥医疗康复养生保健功能,具有向境外宾客提供优质的中医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的服务能力。

(3)县(市)级中医医院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重点扶持琼海、儋州、文昌、东方等县(市)级中医院建设,建设成为中医专科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比较完善的中医医院,成为具有区域带动辐射作用的综合性中医医院和本地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技术指导中心,达到国家二级中医医院的标准。为大力发展民族医药,拟将五指山市中医院建成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中医医院。

2.3.2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适应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全面加强综合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加强省及重点市县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基本设施条件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5年基本完成重点中医医院急诊急救建设任务,使其成为区域医疗救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加强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发挥实施国家和省级重点临床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带动和促进作用,巩固其建设成果,启动全省中医示范建设项目,建成拥有优秀学科带头人、人才结构合理、学术与技术水平较高的中医专科队伍,有中医药综合防治方法和显著临床疗效,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的一批示范专科(专病)。

加强慢性非特异性疾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研究,注重对老年性疾病、精神疾病、亚健康状态、养生康复等领域前瞻性应用研究,重点加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慢性呼吸疾病、肝肾疾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积极推进中医“治未病”建设。

2.3.3 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 大力实施“人才强业”战略,以培养和造就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为目标,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和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制度,重点抓好高层次中医人才和城市、农村及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培养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深厚、医技精湛的新一代名中医。继续实施国家中医优秀临床人才培养工程和开展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骨干,通过经典理论研修、名师临床指导、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整理研究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新一代名中医。

培养一支适应社区群众应用中医药防治疾病需要的队伍。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骨干理论和技能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通过学习,毕业后取得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开展社区全科医师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使其具备应用中西两法防治疾病的能力。同时根据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开展对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类人才的培养。

2.3.4 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学术经验继承研究工作,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继续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总结研究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探索高新技术时代中医药传承新模式、新方法;继续开展黎族医药及民间中医独特诊疗技术和单验方的挖掘整理研究,筛选、评价、推广一批安全、有效、适宜应用的技术、方法和方药,保护利用开发民族(民间)特色疗法。

增强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中医药学术、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以提高防病治病能力为根本,以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为重点,以解决制约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挥的关键性问题为立足点,进一步寻求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上的突破与创新。充分利用和发挥我省高中等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的优势,科学整合中医药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现中医药科技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建设;开展对有临床疗效和特色的中医专科专病专方,研制开发为院内验方制剂,注重从确有疗效的院内制剂中开发中药新药,加快对名医名方开发和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针对病毒性疾病、肿瘤、心脑血管病等重大疾病及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寻求有效方药,研制药效物质基础明确、有效、安全的创新药物。

2.3.5 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管理水平 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依法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的责任。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批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和中医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加强中医执业医师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把中医院的基础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大力推进依法治院进程。加强医院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支适应基本现代化要求的医院管理队伍。积极运用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严格控制医疗成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效益,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3 中医药发展重点项目和指标

3.1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规划期间,省中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成使用,业务用房面积达50000平方米,病床数由原有的262张增加到700张。为适应该院发展的需要,拟征地建设新院区,占地面积300亩,设置病床总数达到1500张。

(2)海口、三亚两地市级中医院达到二甲或三级中医院的建设标准。

(3)琼海、儋州、文昌、东方市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其他县级中医院争取基本达到二级中医院标准。

(4)综合医院、卫生院中医科及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3.2 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建成8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新建8-10个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

(2)新增10-20个国家级农村医疗机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

(3)力争1-2个市县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占医疗服务20%左右。

(4)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力争一批达到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

3.3 人才培养工程

(1)评选25-30名省名中医、中西医结合专家。

(2)完成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全国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

(3)分别为省、市县、乡镇培养60、150、300名左右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临床技术骨干。

(4)培养200-400名乡村卫生室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培养600-800名中医类别全科医师。

(5)继续开展各级各类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和岗位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30-60项,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80-100项。继续教育地区覆盖率达100%,专业覆盖率达60%。分期分批对中医机构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4 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中医药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规、规章,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经济政策,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管理能力、统筹能力和协调能力,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1 深化中医药体制和机制改革

(1)抓好中医药管理体制改革。理顺中医药管理体制,实行中医药全行业管理,加强统一规划,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相应设立省、市中医药管理机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中医药工作要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加快中医办医体制改革。各级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承担中医药学继承发展任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代表区域中医药发展水平的中医医疗机构。动员和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中医机构,参与发展中医药事业。

(3)加大中医药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力度。逐步建立医院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机构内部各环节、各岗位之间公平有序竞争的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增强中医药机构的生机和活力。

4.2 制定和完善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

(1)努力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各级政府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卫生经济政策,确保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逐步增加。

(2)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机构补偿机制。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放开非营利性中医机构特需服务价格。

4.3 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

(1)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建立管理责任制,将中医药工作实绩列为政府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中医药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级卫生和中医药部门要切实加强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强化中医药全行业管理。建议各级发改、财政、人保、科技、教育、药监、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应措施,为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创造良好的条件。

4.4 加大对中医药的宣传力度

加大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氛围。为中医药改革与发展提供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大力加强中医药知识的科学普及,着力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作用与优势,继续大力宣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增强品牌效应,使社会和群众更多地了解中医药、接受中医药、支持中医药。在向社会宣传的同时,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宣传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发展动态以及中医药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各方面的重视、理解和支持,推进研究制定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完善中医药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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