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廉政有多尴尬

2010-05-14 17:16刘婉媛
中国新闻周刊 2010年28期
关键词:法务部调查局行政院

刘婉媛

这个炎热的七月,大概是台湾司法界近年来最富有戏剧性的一段日子了。

这场大戏在7月14日达到了高潮。那一天,台湾“调查局”人员前往前“立法委员”、苗栗县长何智辉的住处开展拘押行动。调查人员按了门铃,在何家近十只狗的狂吠声中守候了半个小时,等到不耐烦再进入何家门的时候,何早已从3楼的窗口爬出,从窗边的救生梯逃跑了。

从此,何智辉“人间蒸发”。

此前,这位曾经的重量级政客已经把台湾司法界搅成了一锅粥。2006年,何智辉被控在担任苗栗县长期间犯下贪污罪而判刑19年。何不服而上诉,台湾地方法院二审改判为14年。何再将此案上诉至“最高法院”,今年5月“高院”判决无罪。这个“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无罪”的离奇故事引起社会的质疑。此间,何智辉与“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过从甚密,也引起了检察机关的警觉。随着侦控的深入,除了蔡光治以外,“高院”法官李春艳、陈荣和,以及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的名字也逐一浮出水面。

7月14日,也就是在何智辉出逃的同一天,上述4名法官及检察官因涉嫌收受贿赂遭到拘押。

此时,角头枪击案引起的舆论尚未退去—一个月前,台中一名黑社会头目在自己的会所中遭到枪击身亡,当时竟然有4名警察在该会所内,引发“黑白不分,警匪一家”的负面舆论,台中市警察局长在强大的压力下被迫辞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台湾司法系统频频后院失火,致使压力升至“司法院”,乃至“总统府”。

面对各界的炮轰,台湾“司法院长”赖英照在7月15日引咎辞职。

避免功能重叠是讨论热点

在赖英照辞职5天后,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设立反腐肃贪的专责机构——廉政署。“不久前发生严重警纪问题,最近高院法官涉及集体收贿等弊端,我深感痛心。”马英九说,“必须彻底整顿改革,才能不负人民所望。”

然而,马英九这一肃贪手笔似乎并未收获太多喝彩,反而是质疑声接踵而至。根据计划,廉政署将设在“行政院”下属法务部底下。用国民党“立法委员”邱毅的话来描述,就是一个“行政院底下的三级单位”,其独立性和其级别所能发挥的功效令人怀疑。此外,“法务部”之下已经设有调查局,其职能也是肃贪,因此,廉政署的功能和调查局重叠,有“叠床架屋”之嫌。

据“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透露,廉政署编制约为400人,但在初期可能控制在200人的规模,人员主要从法务部下属机构“政风司”以及警察、检察部门征调。

“台湾民众都知道,政风人员不具备专业调查犯罪的能力。他们附属于机关,听机关首长命令办事,他们绝大多数没有经过调查犯罪的专业训练。廉政署的成立,相当于把原来的人征调在一起,换个招牌而已,这样的转变不会发挥有效的作用。”前新党主席、“立法委员”谢启大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如此表示。

谢启大曾担任台湾“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法官多年,是台湾司法独立运动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她指出,成立廉政署后,当局要斥巨资给该机构配备监听、鉴识、测谎工具等专业设备,并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而调查局具备专业设备和人员,但是近十几年来在反腐肃贪方面却毫无作为。“调查局有调查能力,却没发挥任何功效,设立一个与调查局类似的廉政署就能改变这个现状吗?能查出弊案来吗?我完全怀疑。”

事实上,成立廉政署的构想在陈水扁时代便已提出。当时,民进党政府旗下的“法务部长”陈定南草拟了“廉政署组织条例”,建议将廉政署置于法务部之下。但该议案因为国民党的反对而草草收场。

“而现在要在法务部底下设立廉政署,显然是启用了当初自己强烈反对的方案。”国民党“立委”邱毅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毫不讳言地指出。他认为,政府此次仓促做出这个决定,明显是因为台湾最近连续发生司法人员涉黑涉贪而引起了强烈的民怨,为了平息民怨而做出的应急之举,“是一种‘急就章的做法”。

据悉,廉政署组织条例草案将在8月底送交“行政院”审查,之后提交“立法院”表决,计划在2012年正式挂牌成立。尽管国民党内外一片质疑声,但分析家认为,该议案不会遇到太多障碍。因为国民党在“立法院”占多数席位,而面对至关重要的“五都选举”将至,国民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理,会避免在廉政署议题上发生内讧。

国民党籍“立委”“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谢国梁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对廉政署议案的通过很有信心。他透露,如何划分廉政署和调查局的职责,避免功能重叠,将是议案讨论的重点。

廉政署并非反腐的关键

邱毅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透露,在关于廉政署机构设置的讨论中,曾经有过三个方案,他分别将其称为上、中、下策。上策是将廉政署设在“监察院”之下。其好处是:一则不在行政机构里,可以超越党派政治,有独立性;二则监察委员的职责本身是廉政肃贪、整顿公务体系,但过去的监察委员空有调查权,没有调查能力,而如果把廉政署放在监察院底下,监察院就会从“无牙老虎”变成“有牙齿的老虎”。

中策是把廉政署放在“总统府”里。它的缺点是不脱行政干预,假如“总统”操守有问题,廉政署就会变成其贪腐工具。但这个方案的优点是廉政署层级够高,能查处高级别官员。

下策则是放在“行政院”里,由“行政院长”直接指挥。廉政署是“行政院”底下的一级单位,层级也够高,能够在肃贪时发挥打“大老虎”的功能。但缺点是仍在行政体系里。

而如今即将采取的方案,和以上方案相比皆无优势,似乎沦为了“下下策”。

但也有许多台湾司法界人士认为,是否成立廉政署,其实并非台湾反贪腐运动的关键。台湾并不缺乏反腐的机制——除了“行政院”下属的调查局以外,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也是一个重要的职能机构。“特侦组”是针对黑金政治、尤其是高官贪腐而在2007年成立的。

台湾《联合报》社论指出,“特侦组的首长是‘总统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的‘检察总长,层级已不可能再高,机关独立性也不可能再有更好的设计;然而,港版‘廉政公署却能建立很高的声誉,我们的调查局、特侦组则不受信任。原因显然不在于制度。”

台湾前法官、“立委”谢启大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问题并不出在制度上,而是在这个制度内的用人问题。“我们可以看到,从李登辉到陈水扁执政的二十多年以来,政府把有能力的调查人员冰冻起来不给予重用,同时将无能或者操守不好的人重用为调查局长。非常遗憾,这样的情况至今没有改观。”

“现在的问题不是出在制度上,而是在于领导人有没有决心,领导人愿不愿意任用有能力的人,给不给他充分的权力和资源。”谢启大说,“比如,如果皇上是用岳飞去收复河山,大家就会相信皇上有决心。但如果皇上把岳飞给杀了,把岳家军给冰冻起来,让秦桧去带兵,那么,所有人都会怀疑皇上是否真有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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