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政治参与问题*

2010-08-15 00:52王克印
菏泽学院学报 2010年4期
关键词:民主村民农民

王克印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政治参与问题*

王克印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在新的历史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政治上突出表现为民主政治的发展。农民政治参与情况影响着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是衡量基层民主发展状况的尺度。加强农民的政治参与建设,将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新农村;社会主义;政治参与;农民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1]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大半,这就决定了农民在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地位的重要性,农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如何是衡量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参数,将直接影响着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一、农民政治参与的内涵

1.政治参与的涵义

政治参与是民主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不同学者理解政治参与的角度与立场不同,对它的含义也会有不同的界定,主要分歧体现在以下两问题上:一是政治参与的主体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政治参与的主体专指一般公民,不包括在国家机构中担任公职的公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政治参与的主体包括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二是政治参与的形式,特别是参与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依据法定程序参与政治的行为才能称之为政治参与,《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就将政治参与定义为“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另一种观点则主张政治参与的目的在于影响决策,只要是影响决策的行为不论其合法与否都属于政治参与,认为政治参与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笔者认为,政治参与就是指一般公民通过一定途径试图影响政治过程的活动,即政治参与的主体是一般公民,政治参与的行为可能合法也可能不合法。一方面政治参与作为现代政治学中一个重要概念,主要用于衡量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状况,特别是一个国家民主政治的完善程度,其核心在于一般公民的政治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和实现,因此,我们把政治参与的主体界定为一般公民;另一方面政治参与是通过参与政治过程来影响政府决策,而政治过程中不合法的参与行为也可能影响政府决策,所以,我们不把是否合法作为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

2.农民政治参与的涵义

农民一词,在《辞海》中定义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民指的是农村人口。本文中农民主要是指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为此笔者把农村基层农民政治参与的概念界定为:农民运用政策、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维护自己的政治权益,参与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行为。在我国农村,农民的政治参与主要由二个层面构成:一是参与农村基层政权的民主政治生活,其运作方式主要是参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民主政治生活;二是参与农村基层村民自治的民主政治生活,其运行方式主要是参与村民委员会的民主建设,其主要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形式有基层民主选举投票活动;通过接触活动如一般反映、走访反映等活动反映自己的意见和要求;通过投诉活动如大众传媒、娱乐工具等来表达利益、反映意见;参与社会管理和行使监督权利;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等。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政治参与的现状分析

1.新时期农民政治参与的现状

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政治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开始重视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决策管理自己的事务,进而影响国家的政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的民主政治不断进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农民利益表达的制度体系,但利益表达渠道并不畅通。同时由于农民自身的认识能力、农民政治参与的有效感、地方各级官员的素质以及制度本身的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真正适合农民的参与方式、利益表达渠道较少。

2.新时期农民政治参与中存在问题

第一,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呈扩大态势。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是指部分农民由于对实际生活中的矛盾和问题缺少科学理性的分析,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制度、程序和法律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要求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从个人好恶、个人感情出发宣泄不满或盲目行动。这种非理性的政治参与严重干扰了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非制度化参与、抗议性参与和暴力参与往往合而为一,其形式主要有越级集体上访,散发匿名举报信、报复行为、暴力抗法、冲击国家机关、堵塞交通要道等。于建嵘的研究发现,农民的反抗形式逐渐升级,出现暴力化趋向。20世纪90年代初,农民反抗的主要形式是写联名信或派代表上访,到了1995年后,有些地方就开始出现大规模的公开集会,请愿和示威,并进而与公安、政府工作人员发生流血冲突。如衡阳县渣江事件是因为镇政府以综合治理为名,开万人大会,用绳索将捉到的6名“减负代表”捆绑挂牌在大会亮相,激起了几千名群众愤怒,引发了较大规模的武力冲突,群众将镇里的车子砸坏,并有多名人员受伤。[3]非制度化参与还表现为家庭势力参与盛行,家庭势力在许多地方左右村民的政治参与。具体表现在村委会选举和村务决策中,村民和村干部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以宗族利益划界,对于不合本宗族成员利益的决策予以抵制。尤其是在村民选举中,操纵选举,以宗族势力拉选票、毁票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的现象经常发生。

第二,政治参与渠道出现信任危机。马克思讲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4]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利益基础之上的,对政治行为进行利益还原,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的视角。结合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5]因而,对于政治参与,如果农民不能从中获益,其积极性必然大大受挫,而当前的许多因素大大降低了农民的政治效能感,从而导致他们对参与渠道的怀疑,并产生信任危机。就我国目前农村而言,实行的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但是在许多决策行为过程中仍然存在“暗箱操作”,农民的参与权仅仅被当作“镜中花”、“水中月”,华而不实,未产生成效。如浙江省永康市的荆山夏村的一些村民投诉,被永康市列为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荆山夏村,不顾村民们的反对,拆迁旧屋占用良田,统一建造村民别墅工程。首批已封顶但尚未完工的111幢别墅群,又因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成了烂尾楼,村民怨声载道。据村民介绍,当时村里推出的村民别墅工程,只是象征性地给村民发了张征求意见表,多数村民对这种不顾客观实际的“形象工程”很担心,许多村民在意见表上反对建别墅群,但是村民事后发现,他们填写的不同意见被涂改了。并且,该村因为上一届村委会一直未统一移交集体财务账目,村民们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7]人们对问题的关注得不到政府及时回应,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诸如此类事件的发生严重伤害了农民的参与热情。

第三,政治参与意识不够强。历史和现实等诸多因素导致了中国农民缺乏政治意识,主要表现在缺乏法治观念;缺乏自主、自立、合作及权力责任意识和缺乏独立的人格。随着社会政治实践的发展,不可否认部分农民参与政治的动机已从纯粹关心个人利益上升到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的方式和手段增多,主动性参与的水平也有很大提高。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参与政治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问题性参与且处于自发状态,动员性参与仍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多数农民还没能把政治参与作为一种目标来追求或者至少是当作目标之一来追求,而是把政治参与当作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就村民自治而言,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查显示在村民自治中农民的投票率相当高,但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度低。如2002年在对广东26个村的1852个问卷调查,以对公共事务的关心程度调查为例,农民对村集体财务的不关心占到了54.6%,对集体分红的不关心程度占到了59.9%,关注最少的是村企业经营及计划生育指标分配,不关心人数分别高达75%和74%。再以村民竞选村主任或村委其他成员的愿望调查为例,党员有竞选动机的大约高出群众近两倍,而从没考虑这个问题的群众人数是党员的两倍多,明确表示“不想”的群众也比党员多10个百分点。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民的政治参与有一定程度的扩大,但是从总体上讲,农民的政治冷漠依然存在,阻碍着农村政治民主化的发展。

3.新时期农民政治参与的制约因素

第一,经济发展水平。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客观上限制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物质条件,也给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障碍。经济是一定社会的现实基础,它制约着政治参与的发展。“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8]离开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有政治参与的良性发展,也不可能有高度发达的政治文明。

第二,制度供给不足。我国在农民政治参与上建立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等制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在这些制度的具体措施及贯彻执行的实践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一些具体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党组织的领导运行机制、民主决策运行机制、民主监督运行机制等都是至关重要的,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主要表现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定位尚不明确,村委会常常成为村党支部的辅助性组织,一些地方各种制度不健全,村民议事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没有建立起来,村民也就无从参与。乡镇行政与村级组织的关系并没有理顺,村级组织的行政化倾向使得村级组织成为单纯执行乡镇意志的工具,这样既不能抵制乡镇行政不合理的行为,又无办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第三,思想文化因素。政治文化是一定时期社会生产生活的观念形态的产物,因此,当社会生产生活发生变化,政治文化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而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必然与中国两千年封建社会相关,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相关,专制的政治制度和君权政治观念在人民心中留下深刻的烙印,影响人民群众的政治行为。目前在中国农村地区,特别是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与外界接触不多的地区,传统文化消极方面的影响更加深远。

三、探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政治参与的路径

温家宝总理曾说:“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要走自己的路。我们完全可以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成民主和法治国家,我们要立足国情,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规律。”[9]笔者认为中国的政治参与应该从实际出发,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寻求有中国特色的发展之路。

1.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十一五规划指出:“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10]笔者认为,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应做到:

大力发展生产力和农村商品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变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减少因经济发展不平衡所造成的不稳定因素。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加强整个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为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农村民主政治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农村社会在由自然经济及其社会权威结构向市场经济及其社会权威结构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市场经济越发达,民主政治的需求就越强烈,政治的民主化程度就越高,农民政治参与的程度和水平就越高。

针对我国农业近年来发展减缓和部分农村地区依然非常贫困的现实,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口号农业”、“文件农业”的状况,统一认识,统筹安排,切实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多渠道增加投入,积极推进科技兴农,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变农民贫无所望、富无所靠的状况,增强集体对农民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行正确的农业发展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富农政策,为农民的政治参与活动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通过积极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整体进步和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这就要求依法保障农民产权,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业走高效、产业化之路,提升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与此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以此吸纳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步使农村经济从以农为主向农工混合型转变,将亿万农民引至规范、开放的现代市场经济中来。只有这样,才能使过去“靠天吃饭”的农村经济发生质的飞跃,为农民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发展提供坚实、稳定的经济支持。市场经济的发展将涤荡传统体制造成阻滞农村地区正常社会流动的种种樊篱,为构成政治参与有序化发展的社会基础的公民社会的发育创造有利条件。

2.加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

政治制度化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因此,提高农民政治参与的水平和质量,实现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最根本的是加强政治参与的制度建设。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强调的“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11]

第一,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村民自治机制,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保障。积极探索推进村民自治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客观规律,出台一系列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在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迈出新的步伐。

第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并保障农民充分行使选举权利,完善选举制度,保证农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同时加强人大代表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基层人大代表要及时反映农民要求和愿望,并积极接受农民监督,如当前的人大代表联系户制度值得推广。基层人大应该成为农民利益的真正维护者和代言人,是农民意愿的汇总和实现机关。目前,基层人大成员应改变由政府机关人员兼任,或者由政府机关的退休人员组成的不合理状况,实现其专门化、专业化,并适当扩大农民代表的比重。实现决策的科学性、代表性。同时发挥人大对农事委和农村自治委员会、农村社团组织及一府两院的监督功能。

第三,规制地方政府行为。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乡镇政府及干部的违法行政、权力寻租与腐败等失范行为不仅弱化了基层政权在农民心中的认同感,而且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政治参与权,引发了对公共权力的怀疑,事实上也成为触发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很直接的一个诱因。因此笔者认为,在农民制度化政治参与的建设中,也应着手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加强基层政权的制度化建设,使它们的行政行为规范化、程序化。

第四,完善农民利益表达的有效制度。调整利益关系,容纳利益表达,是构建农民政治参与制度化的思想基础。目前,我国社会群体的利益表达要求日增,但制度手段明显缺乏,由此提出的挑战是,社会的制度和结构能不能容纳这种利益表达,以及如何为这种利益表达设立相应的制度安排。当农民的正当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利益表达渠道,其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就会积聚起强烈的不满情绪,以致引发无序的政治参与。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上访数量居高不下。这些情况都在警示我们,“不应当对利益表达讳莫如深,而应当用能够容纳利益冲突和利益表达机制的有效制度安排来加以规范和引导。”为此应改革当前的信访制度,将之与人大相结合,强调司法援助和法律保障,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方便渠道。

3.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文化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对人们的政治行为发挥着巨大的影响作用。理性参与型政治文化是现代民主政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政治文化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因此,要清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消极因素的影响,除了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和文化教育以外,还要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政治技能的训练,从而提升农民群体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主动的政治参与精神,提高农民理性政治参与的程度。

对农民的政治参与进行正确的引导。政治引导历来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功能,并且是衡量政治体制能力的重要标准。在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热情高涨,政治参与发展迅速,而参与的理性化程度不好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政治社会化途径,对农民的政治参与进行正确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目前情况下,不仅要引导农民认识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同时也要引导农民认识自己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所应承担的义务,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另外,还要引导农民正确认识我国的国情和未来发展目标,从而使农民的参与行为符合社会的发展目标,在有利于民主政治建设和有利于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下实施参与。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知识水平。文化知识是农民文化素质的基础,教育是农民获得文化知识的基本途径。农村教育落后是造成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低、文化素质不高的根本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解决农村教育资源短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设施。

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农民依法参政。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发展水平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过程是紧密联系的。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其相对应的民主法律制度只有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才能做到政策的制定、执行有章可循,农民的参政、议政有法可依。这样,农民的民主权利才能得到充分实现,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才能不断深入。

[1]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全文[EB/OL].http://jsjxs. tjpu.edu.cn,2008-10-13.

[2][美]安东尼·奥罗姆.政治社会学[M].张华青,孙嘉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282.

[3]郭正林.中国农村权力结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93.

[4]马克思,恩格斯.马恩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2.

[5][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

[6]浙江永康:如此建设“新农村”[EB/OL].http:// news.xinhuanet.com,2006-05-16.

[7][美]塞廖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69.

[8]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人物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N].人民日报,2007-02-27,(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EB/OL].http://www.gov.cn,2006-03-16.

[10]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6.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On th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f Farmer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 ialist Countryside

WANG Ke-yin

(Law School,ChinaMine University,Xuzhou Jiangsu 221639,China)

In the new historic period,the viewpoin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leads us to steadi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the political projection of which is development of democratic politics. The far mers’participation affects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democratic politics,and is the yardstick to measure the democratic progress on the basic levels.Strengthening the farmers’participation will benefit the consolidation and growth of democratic system on the basic levels and provide the political protection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new countryside;socialism;political participation;farmers

book=9,ebook=271

D 420

A

1673-2103(2010)04-0009-05

2010-05-09

王克印(1974—),男,江苏沛县人,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生。研究方向: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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