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捕蛇,可以么?

2011-05-30 10:15黎远
新民周刊 2011年18期
关键词:月入税制工资

黎远

个税的方案虽一审未过,但数字一公布就引发很多讨论。同事画了条曲线,新老税制要交的税在月入19000元的地方交叉。低于斯,新税制少交;反之多交。这叫“调整收入再分配,减轻低收入者负担”。

个税是“个人收入所得调节税”而不是“个人工资所得调节税”,那为啥调节的重点却是辛辛苦苦赚到的工资?工资是“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反映这个人更多的付出或是产出更多的价值。个税针对更多的应该是房租、资本利得等通过占有资源而获取的高收入。这些收入的获得不是基于劳动,按照一定原则去调节这部分收入,似乎要比层层盘剥大家辛苦赚的工资更有道理。

我一直在纳闷,到底是按什么标准判定月入19000元以上就是高收入阶层?政府把好多土地楼板价拍到19000元/平方米以上了,好多地方房价已经三四万一平方米了,似乎“高收入者”也买不起房了。在近期举行的华侨银行(中国)春天论坛上,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就说,最近中国出现了移民潮,就跟高房价有关。

有人强调,新税制下,国家减少了1200亿财政收入,言下之意是国家正“吃亏”让利于民。我只是觉得你按收入(而不是工资)让那些人把应缴的补上,我估计能绝对把减少的都补回来,估计还有多。

我翻了一下古代税制,汉朝时候十五税一,就是6.7%,还不带累进的,文景之治更是低到三十税一;王莽篡位,我以为好不容易登基成功了要横征暴敛了,没想到还是三十税一……往后诸朝基本都在三十税一至十税一之间变动,也就是說10%的时候,已经是赋税很高了。上百度查明朝是多少,第一条是“税率过低已成为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好吧……且不说这个原因成不成立,反正,至少说明人家的税都低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了。虽然古代还有徭役等其他形式的税赋,但我们又何尝没有更多的苛捐名目?

突然想起一千多年前,那个站在田里抓毒蛇的农民应该感到欣慰,他用蛇的危险性和税赋进行了生动比较。听得一旁的柳宗元先生感慨万千——其实,捕蛇者还好啦,田是自己的,回去有房住。一千多年后,有些人缴着更高的税,连房也没买起,就算想抓条蛇卖,都没发现可以下锄头的地方……挖个蚯蚓估计得买套带花园别墅才行了吧。作者邮箱:bigyuanli@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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