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涩的鲜橙:吃下去抑或吐出来
——试析《发条橙》的“道德自由选择权”

2011-08-15 00:49
关键词:亚历克斯选择权安东尼

余 曦

艰涩的鲜橙:吃下去抑或吐出来
——试析《发条橙》的“道德自由选择权”

余 曦

英国当代著名作家安东尼·伯吉斯1962年出版的小说《发条橙》不仅因为实验性和先锋性引人注目,影射其中的哲学思考更是发人深省。作者伯吉斯在小说中苦苦思索着道德选择和自由意志的基本问题,通过小说展现了道德选择权和技术社会的对立,强调了道德选择权的重要性超越一切。

发条橙;安东尼·伯吉斯;道德自由选择权

《发条橙》(A CLOCKWORK ORANGE)是英国当代著名作家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的中篇幻想小说。自出版以来,它受到广泛的注意和热烈的讨论。1971年,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推出同名电影《发条橙》。这部被美国评论家海曼定为“野蛮”的影片获1971年美国影艺学院奥斯卡金像奖3项提名 (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纽约影评协会最佳影片、最佳导演2项奖。由于影片中有关暴力和色情的镜头引起争议,在英国遭到禁演,连导演本人也认为“放映时机未到”。直到2000年,该片才在欧洲再次公映。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知道或者看过这部小说或影片的人寥若晨星,情况直到1998年才有所改变。这一年,漓江出版社出版了《现代小说佳作九十九种》,安东尼·伯吉斯的名字开始为中国读者所了解。随后,斯坦利·库布里克的电影《发条橙》在地下悄然流行起来,人们终于得以一睹这部倍受争议的影片。2001年,由王之光、蒲隆翻译的《发条橙;莫扎特与狼帮》(译林出版社)问世。

这部被人称为后现代寓言的作品讲述的故事并不复杂。它发生在距成书之日不久的将来,其时,英国正处于类苏联式的“社会主义”阶段,人类科技相当发达,已经在“月宫”上建立了定居点。地球上的环球电视转播也已经形成了电视文化。而就在室外,冬夜里,却噩梦迭出。小说的主人公,也是故事的叙述者——亚历克斯,刚刚15岁,酷爱贝多芬的音乐,操着独特的纳查奇语,不停地说“下面玩什么花样呢”。小说一开始就细致描述了以亚历克斯为首的一群穿着怪异、内心邪恶的小痞们的种种暴行:大喝搀毒品的牛奶,殴打老人、抢劫店铺、强奸少女,等等。在小说的第二部中,小亚历克斯被捕,在监狱中倍受折磨,政府采用生物技术对他进行改造,他被剥夺了意志自由,对暴力产生了条件反射,哪怕想到暴力也会引起痛苦不堪的生理反应。经过洗脑后的亚历克斯为政客们所操纵利用,卷入政治纷争。这时的他虽然心中恶念未除,但已无从作恶,被放回到社会上,遇到他从前的受害者和对手,只能任人欺负,觉得生不如死,最后跳楼自杀。小说的第三部,政治风向一转,自杀未遂的亚历克斯又被通过生物技术消除了条件反射,恢复了意志自由,回到社会上继续胡作非为。但此时的亚历克斯已懂得了真正的暴力(政府在他身上所施行的洗脑才是暴力中的暴力),懂得了选择。有一天,在见到旧部下彼得和他美丽的新婚妻子以及他们温馨的家庭生活时,他忽然厌倦了无休止的暴力厮杀,渴望娶妻生子,过平静安逸的生活。渡过了暴风骤雨的青春期,终于成长并平静下来的他回首往昔,醒悟到自己始终是上帝手中的一枚发条橙……

安东尼·伯吉斯,出身在英国的一个天主教世家,但后来他却“心安理得地背叛了天主教”。可以说,他的信仰始终徘徊于残存的“贝拉基主义”与“奥古斯丁教义”之间。他认为,行善或作恶都无对错可言,主张人应该有道德选择的自由——这是一种权利。伯吉斯在小说《发条橙》中苦苦思索着道德选择和自由意志的基本问题,他问道:“难道一个人不能选择作恶,就必然从善吗?”

众所周知,无论是天主教、路德新教还是加尔文教派,都不约而同地否认人可以靠他自己的品德及德行,就可以获救;上帝的恩宠是唯一可以获救的方法,没有上帝的恩宠,人是决不能自救的。反观基督教的叛徒贝拉基主义,与基督教正宗的“原罪说”、“人性本恶”对立,它认为人性本善,强调人是享有自由意志的。“自由意志”和“命中注定受天主拯救”的尖锐对立,反映在了伯吉斯的一系列作品当中,《发条橙》也不例外。作为正统天主教的弃徒,安东尼·伯吉斯至死捍卫他的“自由意志”、“自我救赎”和“道德自由选择权”,已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安东尼·伯吉斯出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早年曾希望成为作曲家,却入读了大学英文系。前半生随军队的职务调遣而东西奔波,50年代他在马来亚和文莱做官。1959年,他被诊断得了不治之症,但最后又活了下来。60年代以后,他接二连三地发表了30多部小说和其他作品,除了描写异国风情,也讽喻本国的奇异习俗,但没有人预料到《发条橙》的出现。”[1]4我们看到,作者本人的成长历经现代工业社会的战后繁荣、经济衰退、二次大战和战后冷战各个时期,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实质及精神对人和人性的影响必定有着独到而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彼时的人类早已挣脱了中古社会及其宗教教条的束缚,走上了一个新境界:一方面,个人得到了不受牵制的一种新的生活自由,变得更自立自主,且不满现实,喜爱批评;另一方面,也感到孤独彷徨,内心充满焦急忧虑,产生一种惶恐不安的心理。简言之,那就是:发展了个人,但使他更趋孤立无援;增加了自由,却也产生了新的拖累。由此而来,使得人类追求人性尊严及个人力量的两种自由观念不得不随之消失,环境与许许多多外在的力量时时给予个体严重的威胁。所谓“道德”,已被异化;所谓“自由”,已受限制;所谓“选择”,已被剥夺。

二战之后崛起文坛的现代作家身上,古典的、对客观历史进程的信赖,对人性的期望,似乎渐行渐远,逐渐消失了。“对常识、理性和客观真理本身的怀疑在荒诞的形式中表现出来,决定了现代文学的特点……”[3]5伯吉斯在他的《发条橙》里,更是将上述超现实主义的荒诞不经的形式发挥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对他要表达的意志自由对于人之存在的意义构成足够的张力。换句话说,正是这种超现实的、“野蛮”的表现形式,使得作者关于“道德自由选择权”的理念能给读者以足够强大的震撼力,发人深思。

从小说一开始,便详细讲述了主人公亚历克斯与其三个同伙,在一夜一天当中的种种恶行。小说描述这一切时,完全以一种梦幻般的、狂欢节似的笔触,细致入微,又跳脱狂放,且始终伴以贝多芬雄壮、恢宏、欢快的交响乐为背景,犹如展示一部后现代的影片。此时,我们还听到主人公亚历克斯在犯下一系列无可饶恕的罪孽之后,厚颜无耻地表白:“……我的努力方向是,趁未来还向我伸出洁白的手臂的时候,好自为之,再也不要被警察捉了去;要提防别人手持的刀子追上来刺一刀。”又说,“弟兄们哪,他们不厌其烦咬着脚指甲去追究不良行为的‘根源’,这实在令我捧腹大笑。他们不去探究‘善行’的根源何在,那为什么要追究其对立的门户呢?……弟兄们哪,我们的现代史,难道不是一个勇敢的小自我奋战这些大机器的故事吗?对于这一点,我跟你们是认真的。而我的所作所为,是因为喜欢做才做的。”[4]34至此,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十足的社会渣滓:他狂妄、变态、心狠手辣;他堕落、绝望、以行恶为乐。

接下来,故事风云突变。在富婆“猫夫人”家中,亚历克斯失手将“猫夫人”打死,慌忙逃跑时,却被手下报复而当场击昏,最后被赶来的警察逮捕,以杀人罪被判入狱14年。在狱中,他被迫接受政府的一种叫做“路氏疗法”的新式治理犯罪的试验:他的头和四肢被牢牢地固定,眼皮被支开使其无法闭上,然后被迫以这种姿势每天连续看数小时的暴力影片,致使他头疼恶心、周身不适。路氏疗法采用联想法,使犯人将影片中的暴力与观看时身体产生的不适联系起来,使犯人的身体对暴力行为产生反射式的反感,从而达到不愿再从事暴力行为的目的。于是,亚历克斯被改造成了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温顺良民。在政府当局举办的改造罪犯成果展示会上,亚历克斯,这个前痞子、街头霸王,被一个雇来的彪形大汉肆意捉弄、侮辱,可是,“当我伸手到内口袋摸剃刀时,心目中出现了这个损人、口吐鲜血呼救求饶的影像,接踵而来的是恶心感、口渴、疼痛;我知道,必须迅速扭转对这个讨厌家伙的看法,所以我在口袋里摸香烟或花票子,弟兄们哪,偏偏就没有这两样东西。我哭喊道:‘兄弟,我想要请你抽烟,可身上没有哇。’……弟兄们,信不信,我真的跪下,伸出红红舌头一里半长,去舔他的臭皮鞋。”[4]112这样的奴颜婢膝与以前的作恶多端实在反差太大,叫人有点儿啼笑皆非了。此时此刻,亚历克斯外表上是一个人,与普通人别无二致,内里却如同受发条控制的发条橙一般。马来亚语中的人是orang,与英语中的orange近似,伯吉斯玩了一个文字游戏,用发条橙来比喻人类缺乏意志自由的生存困境。小说中,作者用极其详尽地描述了亚历克斯在监狱中接受“路氏疗法”的种种残酷、恶心和灭绝人性。其实他是在向读者揭示这样一个事实:政府施加在亚历克斯身上的“改造”,实际上是一种剥夺人的自由意识、尊严和人性的暴行。这种暴行比亚历克斯他们施加在无辜百姓身上的暴行还要残暴许多倍,是暴行中的暴行!

这恐怕正是伯吉斯想要表达的真实观念。他借监狱里教堂教诲师的口说:“向善做好人不一定是美妙的,小六六五五三二一号。向善做好人可能很糟糕的。……上帝是想要善呢,还是向善的选择呢?人选择了恶,在某个方面也许要比被迫接受善更美妙吧?”[4]78伯吉斯在这里明明白白地告诉了读者们:自由意识、道德自由选择权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所在。人作恶多端,那他也还是个人,一个恶人罢了;人,如果被外在的势力剥夺了自由的意识,失去选择做恶还是行善的权力,哪怕他只能行善,那他也不成其为人了。他是什么呢?是傀儡,是行尸走肉,是被人上了发条的橙子。这样的悲剧,上帝也不愿看到。

《发条橙》提出了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但事实上并没有给读者提供一个满意的回答,没有能够从人的历史的、社会的、阶级的属性来阐明“道德自由选择权”的实质,当然也无法告诉我们“道德自由选择权”从何而来、如何拥有、怎样使用等一系列问题。

有意思的是,伯吉斯认为“美国版本或电影版本的《发条橙》是寓言,而英国或世界性版本则是小说”[5]9。 因为纽约的出版商坚持说,小说的最后一章即二十一章,是“见利忘义”,故在出版时删掉了它。这一章里,主人公亚历克斯为前部下彼得和他“体态优雅,面容美丽,口含微笑,头发金黄,诸如此类的废话”的新婚妻子那安逸恬静的生活所动,决定弃恶从善,结婚生子。明眼人都可以看出,伯吉斯难以割舍、念念不忘的最后一章,恰恰为小说添加了童话寓言般的结尾,是为了让读者们看到道德选择自由的最终胜利。其实,这显然是一个无奈的、十分牵强的结尾。或许是因为伯吉斯还不具备哲学家的功底,无法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社会制度的根源、阶级的对立与依存、国家政权统治与人民民主自由的相互关系等等来进一步将人的自由、“道德自由选择权”及它们的产生、存在、发展阐述明白。或许,作为一名作家,他要做的仅仅满足于提出问题供读者思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答案。抛开小说的局限性不谈,不管怎么说,在虚幻、“野蛮”的表象下蕴涵的深刻哲理与现实启示才是安东尼·伯吉斯的《发条橙》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原因和它的价值所在。

[1]王之光.有意思的《发条橙》——代序[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2]张隆溪.二十世纪西方文论述评[M].上海:三联出版社,1986.

[3]安东尼·伯吉斯.发条橙[M].王之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4]安东尼·伯吉斯.再吮发条橙[M].王之光译.上海:译林出版社,2000

I106

A

1673-1999(2011)14-0122-03

余曦,女,四川西昌人,硕士,四川外语学院(重庆400031)应用外语学院教师。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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