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2012-04-12 21:23韩尧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7期
关键词:昌平昌平区药监局

本刊讯(记者 韩尧)2012年3月14日,北京市昌平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整治暨3·15假劣药品销毁大会在北京市昌平区地税培训中心召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副区长刘淑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北京市药监局昌平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爱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就即将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企业责任。会议要求相关企业按文件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

此次整治行动将涉及药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北京市药监局昌平分局将重点检查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生产;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等违法行为。对于药品批发企业,北京市药监局昌平分局将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对购销方资质审查不严格,对购销票据、记录和库存药品的审核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等情况。此外,该分局还将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是否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销售去向是否清楚;是否超范围经营等。张爱华在会上表示,此次整治行动将重点关注近两年受过行政处罚的;近一个时期有群众举报的;声称已停产但未经核实的;在近年来的GMP、GSP跟踪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

王福义对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他希望各企业能够加快信息化建设,以适应国家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国家食药监局将在今年开始推行新版GSP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企业要必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刘淑华在会上强调,此次收缴的假劣药品销毁仪式对于保障百姓安全用药具有重要意义。她要求,与会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企业要加强自律,依法经营,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监管部门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药品市场秩序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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