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文学伦理的生成与流变

2012-04-13 17:41
关键词:教化伦理文学

陈 永 明

(南阳师范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一、发轫、塑型期:文学对社会伦理教化的自觉践履

先秦时代是我国古代文学批评的萌芽阶段,而文学与伦理的相互依存关系早在原始先民的生活中就已经呈现。先秦诸子缘于经世致用的目的而著述争鸣,文艺是其考察社会伦理与王政治世的重要一端,文学伦理就在以先秦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烛照下,得以辟源成流、建塑成型。

从西周到东周春秋时代,先民以作诗唱和来表达自己的哀乐之情,并用诗歌或颂扬或讽刺,而王者以观诗熟民情、考民风。这种对文学功用的原始认识,即为传统儒家诗学“言志”、“美刺”、“观风”的渊薮。考察记载中华先民原始民主形式的奠基篇《尚书·尧典》,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伦理和谐的唐尧治世图,其“求融通、致中和”的基本旨趣,则将还在孕育时期的中国伦理思维付诸于文献。儒家经典则从人性论考据人伦道德,并试图将其教化途径与文艺密切结合,由此萌生了古代文学伦理学说。孔子认为“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进而强调“教”,以“教”培养“仁人”,即具有“仁”的行为的理想人格。孟子继承了“性相近”说提出了性善论,认为人生来就有仁、义、礼、智的天性,但这仅为处于萌芽状态的“善端”,且“人道”与“兽道”相差不远,所谓“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因而即使性善也必须“教”而发扬光大。荀子则提出“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必须要“化礼仪之道”,“合于文理而归于治”。可见,孟子、荀子从性善和性恶这两个对立的角度,最后都得出了“教化”的结论,且以使人成为君子、圣人为目标,构建了道德理论。先秦儒家的道德理论强调躬行实践,而文学艺术则是其着意寻求教化的实践途径。儒家对文学的研究源于对文艺伦理教化功能的认识,以德本为核心的儒家诗学——早期文学伦理学说就是在他们对文艺特性的深入思考和大力倡导中得以形成。对文艺道德教化作用,孔子认为诗可以“兴、观、群、怨”。孟子认为文艺作用是“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荀子对“乐”“感动人心”的强烈教化作用有深刻理解,强调了诗乐的“风”、“化”作用:“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1]52文艺对人之情志的泄导要使人情合乎道德,要“兴于诗,立于礼”,可以“事父”、“事君”,最终达到“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儒家把伦理道德标准作为文艺批评的主要依据,要求“里仁为美”、“尽善尽美”,强调文艺要体现中庸之道,表现中和之美,做到“文质彬彬”、“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在“诗言志”(《尚书·尧典》)[1]1的传统理论构架中,言志的诗必须具有道德规范的力量,都体现了诗之“志”必须符合其本阶级道德规范的社会要求,而孔子对原本思绪万端的《诗三百》以“思无邪”一言蔽之,足见其伦理教化观念对文学伦理与审美关系的恣臆引导。

二、发展、强化期:社会对文学伦理功能的政治诉求

建构于道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上的德本诗学观,是传统文学批评的核心理念,它在汉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强化,并逐渐成为维护封建人伦道德和宗法制度规范的工具。由儒家倡导生成的文学伦理,成为绵延两千余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后世历代文学产生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它在中国社会变迁中被或强化或被疏离,或与文学自身的发展进程跌宕起伏,但始终与社会的伦理教化功能环环暗合、密切相关。

汉代自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经典进一步强调诗的培养道德、移风易俗的作用,汉儒“诗教”获得了较为系统的理论阐述。如《毛诗序》[1]63就是先秦儒家诗论的总结。其所谓“诗者,志之所之也”的“志”和“情动于中而形于言”的“情”,是二而一的东西,正是对《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的一脉相承。西汉扬雄在《法言·吾子》中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1]91,更是对儒家伦理标准的肯定,为了“则”,扬雄强调“明道”、“征圣”、“征经”。而其“足言足容,德之藻矣”也是发挥孔子“有德者必有言”的意思。东汉王充在《论衡·自纪》中进一步扬雄的“尚用”文学主张:“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1]127魏晋南北朝是中国文学走向自觉的时代。统治者高度重视文学的地位,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指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1]159而葛洪提出“德行文章并重”,认为“文章之于德行,犹十尺之于一丈”[1]211。刘勰则把扬雄“原道、征圣”的文学思想论述得更为深入:“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文心雕龙·原道》)他认为文章是道的表现,道是文的本源。

“自魏晋以降,中国文学艺术出现了由‘比德’而‘畅神’的转折。随之,作为比德所要求的‘结言端直’、‘述情必显’的风骨范畴,逐渐让位于‘境玄思澹’、‘蓄隐而意愉’(《文心雕龙·隐秀》)的蕴藉追求”[2]。故而隋唐时期要求新文风的建立,并将文风变革侧重在文学伦理教化的倡导上。唐初,陈子昂提出诗歌要有兴寄和风骨,要求诗歌密切地为政治服务,正式揭开了唐诗革命运动的序幕。刘知几在《史通·载文》里“重有用之文”,反对无助于教化的作品:“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亦。”[3]50中唐安史之乱之后,文学伦理突显出了重视思想深刻性和社会批判性的特点。正如王昌龄所言:“是故诗者,书身心之行李,序当时之愤气。”杜甫随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社会理想破灭,继而写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的政治讽喻诗及系列“即事名篇”新乐府,展现了“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的文学伦理情怀。唐古文运动前驱者柳冕论文,也强调文章的教化作用:“文章本于教化,形于治乱,系于国风。”(《与徐给事论文书》)韩愈则继司马迁“发愤著书”之后,提出“不平则鸣”“文穷益工”说,将文学创作与作家所处的时代环境及自身遭遇结合,以“自鸣其不幸”来反映时代,满足作家个人层面的伦理诉求。柳宗元在《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提出“文以明道”说:“乃知文者以明道。”[3]144白居易重视诗歌与现实的关系及其社会作用,强调诗歌的思想内容和讽喻功能,认为“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诗歌应“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发挥其“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惟歌生民病”[3]96-102。北宋欧阳修在《答吴充秀才书》中指出:“道胜者,文不难而自至也。”[3]255他所谓的道,虽也是儒道,但已注意到“关心百事”和“中于时病”。他论诗重视美刺劝诫,触事感物,提出了“诗穷而后工”的主张。苏轼也主张文学须“有为而作”。理学是宋代新起的儒家学派,其代表人物周敦颐倡导“文以载道”,程颐提出“作文害道”,朱熹则进一步提出“道文合一”。元末的高明继承“诗教”传统,在《琵琶记》的开篇词中强调:“不关风化体,纵好也徒然。”正是由于强调伦理感化与教育作用,朱元璋甚至将《琵琶记》与“四书五经”并提。明代“开国文人之首”宋濂提倡文章应该“明道致用”,为维护封建道德的“三纲五常”服务。明末时期,陈子龙在《六子诗序》中强调:“诗之本”“盖忧时托志者之所作也。”[4]239认为诗歌创作的根本在于反映时代和批判现实,在于抒发作者爱国忧时的情感。

三、重溯、异化期:社会动荡中文学伦理的过犹不及

近代以降,中国社会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空间尖锐,剧烈社会动荡下的文学伦理表现出对人文精神强烈的重溯倾向,追求个性解放,反对专制压迫,尊情重文,去旧革新,担当起济世救民的革命重任,彼时的文学伦理担当可以重新追溯到魏晋文学自觉时代的伦理高度,彼时的文学则实现了时代归位与自身的返璞归真。

近代维新思潮的先行者龚自珍,生活在封建大厦即将倾倒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突破门篱的历史蜕变期。他敏锐地觉察到了社会的危机,他倡言变革的文学理论思想闪耀出反对旧传统、憧憬新事物的光芒,揭开了近代文化史的序幕。龚自珍的文学批评透射出民主的曦光,他把充分抒写真情实感和完美地表现个性风貌作为文学创作的首要条件,其《长短言自序》提出“尊情”、“宥情”之说,并著《病梅馆记》[5]5设譬喻,要求尊重人自然率真的思想感情,使其健康发展,寄寓对封建桎梏压制人性的控诉。受明代李贽的“童心说”影响,龚自珍“尊情”,向往童心,所谓“少年哀乐过于人,歌哭无端字字真。既壮周旋杂痴黠,童心来复梦中身”[5]6。就文学角度而言,龚自珍的主张可以说是对李贽“童心说”所倡导的真人、真性情、真文学的倾情回溯,是对清初黄宗羲“凡情之至者其文未有不至者”、顾炎武“文须有益于天下”说的人伦观照,此时的文学在情志这一点上,实现了本质归位;其思想境界远远高出晚明公安派与清代中期袁枚的“性灵说”,其追求个性解放的旗帜更鲜明,“亦狂亦侠亦温文”,带着更多的时代叛逆性,而且他抒发的情感具有丰富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内容。“诗界革命”主将黄遵宪提出作诗应“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5]127。反映时代现实与作者个性,多承龚自珍衣钵,而其“鼓吹文明之笔,竟有世界之力”[5]131。梁启超非常重视诗歌的鼓动教育作用,并把诗歌的新理想、新境界诠释为爱国强国的激情、批判现实与反对侵略的精神、近代民主科学的思想。随之,梁启超在“小说界革命”中把这种观点扩展到小说,其《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要求小说为改良主义政治服务,认为“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5]207。章炳麟在其《序革命军》中也揭示文学宣传的重要性,认为文学要“以跳踉搏跃言之”,应为“雷霆之声”、“为义师先声”[5]293-294。随着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思想宣传的日趋活跃,以《二十世纪大舞台》杂志为依托的戏曲理论批评也呈现出鲜明的政治色彩:“以改革恶俗,开通民智,提倡民主主义,唤起国家思想为唯一目的。”正是这种社会伦理教化的责任担当,化解了封建正统文学观念的统治坚冰,使得在封建社会长期不被重视的戏曲和小说地位飙升,并成为现代文学的重要擎柱。

五四时期文学革命是中国文学的划时代变革,也是民族精神变革与进步的先导。五四文学精神的内核,就是以立人为主导的文学启蒙主义精神。“新文学”就是要“新民”,五四新文学成为具有了真正现代意义的“人”的文学,该时期的文学伦理因文学在解放“人”的卓越表现而得到高扬。从1920年代中期开始,五四时期启蒙主义精神主潮开始走向消歇,五四文学的伦理指向逐渐被文学政治化、中心化与审美大众化的主潮所替代。新中国成立伊始,十七年文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在文学伦理规范上打下了深刻的时代烙印。该时期文学的艺术形象已经完全隐没于国家伦理秩序的覆盖之中,彻底屈从于巨大的道德共同体中。两千多年来,中国文学始终发挥着伦理教化的主要功能。承担社会伦理功能似乎是它与生俱来的宿命,但恰如孔子所说“过犹不及”,一旦文学为伦理教化而教化,那它就失去了文学伦理应有的品格和操守,也失去了文学之为文学的主体性。

四、疏离、召唤期:社会转型期文学伦理的价值考量

当代新文学一出现,就以对社会思潮与政治伦理禁忌的冲决劲头,开始了对人性的呼唤。在对社会时代的全面深刻反思中,文学曾呈现出对五四文学精神的复归趋势,并一度成为时代代言人。无论是知青文学还是伤痕文学,无论是思想启蒙还是文化寻根,1980年代的文学都扮演着时代精神代言人的角色,“作家和人文知识分子成为地位显赫的‘文化英雄’”。然而“1990年代由‘文学精神溃败’所引发的文化学术界‘人文精神危机’大讨论,以文化误读的方式无意道出了中国文学精神贫困的事实”[6]。后现代精神情境下的1990年代文学,对传统意义的社会伦理规范和审美原则呈现出消解和疏离的态势。无论是新写实主义叙事还是个人化写作,都以深度消解、欲望呈现、生活还原等方式,拒绝道德理想主义的崇高与激情,消解伪现实主义的直露与功利,彰显着后现代主义的反讽特征和精神底色。客观地讲,1990年代文学之所以会对传统意义的社会伦理规范和审美原则进行消解和疏离,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文学对道德理想主义在专制文化下制造精神幻灭、心灵创伤的记忆与警惕。其次是随着人文价值观念的分化,文学开始出现了多元化的价值观念。体现在个人书写欲望层面,表现更多的是文学尝试着以对身体感官禁忌的突破,来冲决长期桎梏人性的社会伦理禁忌。其三则是人们对消费市场的认同和归顺。1990年代文学面临着身份存在和现实生存的双重危机。但是,“这种一无所有的状态似乎并没有让文学真正反思自己的身份与处境,或激发文学重新思考其旧有传统,相反,被抛弃的恐慌感反倒加剧了它想重新回到时代怀抱的迫切感。于是,我们看到,这一时代的文学对市场的游戏规则、对现实的文化消费需求开始大张旗鼓地转变态度:由抗拒转为领悟、由鄙视转为迎合”[7]。文学的精神启蒙戎装已然褪色,在读图读屏时代呈现出过多的感性认知和名利诉求。在商业消费与炒作的鼓噪声中,人文精神日益失重,文学日益失却的不仅仅是曾有的优秀情感品质,也丧失了其基本的伦理价值根柢。

在社会转型期的文学场域里,日益匮乏的是文学伦理精神和社会良知,已然稀缺的是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炽热的激情和坚执高蹈的人文品格。对文学伦理失范与道德滑坡现象所持的宽容情怀与漠视态度,恰也暗合了当代社会日渐麻木冷漠的文化病态和世俗人心,而对文学的健康发展来说,这也许是最需要我们关注和思考的关键所在。

[1]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一)[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2]杨文虎.还原传统文学的精神指向[J].东方论丛,2007(1).

[3]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4]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郭绍虞.中国历代文论选(四)[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6]刘文辉.迷离与新向度——1990年代文学的精神脉象[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6).

[7]王世诚.断裂时代的肯定性写作——九十年代文学精神及其思考(下)[J].扬子江评论,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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