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的公文批评

2012-04-13 17:41
关键词:文笔刘勰指代

侯 迎 华

(华东政法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1620)

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局动荡,四分五裂,南北对峙,但在公文批评领域,却成绩斐然,尤其在南朝时期,出现了公文批评的转型与繁盛。首先,南朝的公文批评是古代公文批评观念的一个转型期。从探讨公文的用途、公文的形态等外部规律上,更多地转向研究文体、作家作品、风格甚至批评本身等公文的内部规律。南朝时期,人们已更清醒地认识到公文与文学的区别。从颜延之的文笔之说、刘勰的文笔之分,到萧绎《金楼子》的文笔之辨,南朝在公文从文学体中分离出来的实践和理论认识上,都大大超越了前代。其次,南朝时期的公文批评在数量与形式上也更为繁盛。单是影响较大的就有刘勰的《文心雕龙》、萧统的《文选》、任昉的《文章缘起》等。这些公文批评著作体系严密,并且对公文写作与理论中出现的问题能够进行深入探讨,有了思辨意识。这些都说明,南朝是我国古代公文批评的一次大繁荣时期,它所取得的成果对后世的公文批评具有很大影响。

(一)对公文与文学身份的明辨

南朝时人们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公文与文学的区别,言论中每有提及。另外此期用“笔”指代公文、用“文”或“诗”指代文学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为“文笔之分”打下基础。

在南朝普遍有以“笔”指代公文的意识。在两晋时,用“笔”指代公文已经较为广泛,至南朝时期,以“笔”指代公文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如《南齐书·文学列传》:

元徽初,桂阳王休范在寻阳,以巨源有笔翰,遣船迎之,饷以钱物。巨源因太祖自启,敕板起巨源使留京都。桂阳事起,使于中书省撰符檄,事平,除奉朝请。……巨源望有封赏,既而不获,乃与尚书令袁粲书曰:“议者必云笔记贱伎,非杀活所待;开劝小说,非否判所寄。……而中书省独能奋笔弗顾者,唯有丘巨源。……又尔时颠沛,普唤文士,黄门中书,靡不毕集,摛翰振藻,非为乏人,朝廷洪笔,何故假手凡贱?……若云羽檄之难,必须笔杰……操牍事始,必非鲁连邪?”[1]894

“有笔翰”即有善写公文的能力,“羽檄之难,必须笔杰”即很明确地以“笔”指羽檄等公文。

一方面,当时人们常以“文笔”、“手笔”、“刀笔”作为“笔”的后序词汇,指代公文。如:

升明中,迁正员郎,领本郡中正,兼中书郎如故。时方禅让,太祖使灵鞠参掌诏策。建元元年,转中书郎,中正如故,敕知东宫手笔。[1]890

时大将军彭城王义康专以政事为本,刀笔干练者多被意遇。[2]630

虽然上例中《南史》是唐人所撰,但它们所反映的还是南朝时的现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文笔”一词,在联用时,“文笔”是一个偏义复词,只有“笔”的意思,指代公文等应用文。如:

所著内外文笔数十卷,虽无文采,多是劝戒。[1]701

察每言论制述,咸为众人宗重。储君深加礼异,情越群僚,宫内所需方幅手笔,皆付察立草。……又敕专知优册谥议等文笔。[3]349

从以上例句可见,第一例的文笔指无文采、劝戒类实用文;第二例称优册谥议为文笔,则文笔也指公文。由此可见,以“笔”指代公文在南朝时已经非常普遍。

另一方面,当时人们常诗、笔对举,反映了人们已充分认识到诗歌与公文的差异。如《梁书·刘潜传》曰:

刘潜字孝仪,秘书监孝绰弟也。幼孤,与兄弟相励勤学,并工属文。孝绰常曰:“三笔六诗”,三即孝仪,六孝威也。[4]594

说明刘孝仪长于“笔”,刘孝威长于“诗”。再如《梁书·文学列传上》引萧纲的《与湘东王书》曰:

诗既若此,笔又如之。……至如近世谢眺、沈约之诗,任昉、陆倕之笔,斯实文章之冠冕,述作之楷模。[4]690

《南史·任昉传》亦有“任笔沈诗”[2]1455之语。任昉之笔指什么呢?我们看其《梁书》本传曰:

昉雅善属文,尤长载笔,才思无穷,当世王公表奏,莫不请焉。昉起草即成,不加点窜。

可见任昉擅长表奏文诰等公文。

再一方面,萧纲、陈叔宝等对于公文与文学的不同也有较为明确的辨析。萧纲在《与湘东王书》中云:

若夫六典三礼,所施则有地,吉凶嘉宾,用之则有所。未闻吟咏情性,反拟《内则》之篇;操笔写志,更摹《酒诰》之作;迟迟春日,翻学《归藏》;湛湛江水,遂同《大传》。[4]690

认识到抒写情志、赋咏山水的诗歌类文学作品,不同于六典三礼等典诰类公文之体。二者性质不同,社会作用有异。这就从本质上分清了诗歌代表的文学与典诰公文之体的区别。《陈书·后主本纪》亦云:

自魏正始、晋中朝以来,贵臣虽有识治者,皆以文学相处,罕关庶务,朝章大典,方参议焉,文案簿领,咸委小吏,浸以成俗,迄至于陈。[3]120

这里文案簿领皆指公文。贵臣浸淫文学,以此自高,公文则全部委托给小吏,这里已明确将文学与公文分开了。

(二)“文笔之辨”的深化

南朝公文批评史上一个不得不提的事件是“文笔之辨”。东汉王充就已经隐约有了分辨文笔的意识,他用“笔”来指代公文,与“赋颂”对举。但是王充对于“文”、“笔”这些概念本身并不明晰。他用“笔”来指代公文,是偶一为之,并非有意识之为;他的“文”更是包括经、史、公文的广义之文,从来没有用“文”来仅仅指称文学作品。到了南朝时期,“文笔之辩”兴起,“文”和“笔”各自的特性也在辨中得到进一步的明晰与深化。

明确地分辨文笔,最早始于刘宋时期的颜延之。《宋书·颜竣传》说:“太祖(宋文帝)问延之:‘卿诸子谁有卿风。’对曰:竣得臣笔,测得臣文’。”[5]1959又《宋书·颜延之传》记:“元凶弑立,以为光禄大夫。先是,子竣为世祖南中郎谘议参军。及义师入讨,竣参定密谋,兼造书檄。劭召延之,示以檄文,问曰:此笔谁所造?’延之对曰:峻之笔也。’又问:‘何以知之?’延之曰:‘竣笔体,臣不容不识。’”[5]1903这是以檄文称笔。檄文是公文的一种,据此知笔乃指公文。

继颜氏之后,刘勰《文心雕龙》也专门讨论了文笔问题,以“有韵无韵”来区分“文、笔”。《总术篇》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6]380按照刘勰的说法,文笔之分,在齐梁时已经分明,当时普遍的观念是以有韵为文,无韵为笔。刘勰在《序志》篇中说自己的著作体例是:“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上篇以上,纲领明矣。”[6]448这是说《文心雕龙》上半部分是区分文体的内容,而这区分又分成文与笔两大部分。刘勰所述文体共二十三类,自《明诗》至《谐隐》是有韵的文;自《史传》至《书记》则是无韵的笔,包括章奏议对等公文和铭诔等其他应用文。文笔二体,区分十分清楚。从刘勰的引述里,可以看出当时的一种区分文笔的观念,是以有韵无韵,按照文体来区分的。笔不单单指公文,还包括不讲韵的史传、论说等文。

与刘氏同时,萧绎以性质来区分“文、笔”。《金楼子·立言》中有一段论述文笔的文字,历来受人重视。他说:

古人之学者有二,今人之学者有四。夫子门徒,转相师受,通圣人之经者,谓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长卿之徒,止于辞赋,则谓之文。今之儒,博穷子史,但能识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谓之学。至如不便为诗如阎纂,善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谓之笔。吟咏风谣,流连哀思者,谓之文。……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神其巧惠,笔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须绮縠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情灵摇荡。而古之文笔,其源又异。[7]

萧绎这里是在对古今学者区分对比的基础上提出的文、笔概念。历来学者都认为萧绎的文、笔之辨是以性质而非形式(有韵无韵)来划分的,指出了“文”所具有的特点。但是《金楼子》中“笔”指什么呢?笔者认为在萧绎眼里,“笔”指章奏一类的公文更为确切。我们先看“不便为诗如阎纂”,这一句很多学者理解为不善于写诗的阎纂所写的诗称之为笔*逯钦立:《说文笔》,《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六本,1947年1月。罗宗强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萧绎把没有声韵词采情感美的诗称为“笔”,排除在“文”之外了,《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第373页。,但笔者认为,不好的诗仍然是诗,在划分文笔上,萧绎不大可能把诗按质量好坏再分属文、笔两类。所以笔者认为“不便为诗如阎纂”,应当指不善于写诗的阎纂所作的其他不需要声律词采等艺术特质的文体,诸如公文*阎纂的文章,严可均《全晋文》收了四篇:《上诗表》(残篇)、《舆棺诣阙上书理愍怀太子》、《皇太孙立复上疏》和《又陈宜选择东宫师傅》,全为公文。。再看“善为章奏如伯松”,伯松即王莽时代的张竦*张竦,字伯松,为张敞之孙,张吉之子。王莽时,张竦因善为奏,官至丹阳太守,封为淑德侯。当时长安为之语曰:“欲求封,过张伯松;力战斗,不如巧为奏。”见《汉书·王莽传》,第4068页。。张竦虽无多少作品传世,但因他替陈崇、刘嘉各作了一篇奏,并因此博得官爵,故常为后人所道。萧绎称张竦“善为章奏”是得到后世认同的。由此我们知道,“不便为诗”、“善为章奏”之流,即不讲声律词采的章奏之类公文,被称作“笔”。“笔退则非谓成篇,进则不云取义”中,“篇”类于萧纲的“篇什之美”(萧纲《与湘东王书》:“裴氏乃是良史之才,了无篇什之美”)的篇,即指兼具情思、声韵、词采之美的“文”;“义”指义理,即讲论义理的论说文或学术文。也就是说,萧绎认为,“笔”不同于“文”,也不同于论说文或学术文。所以萧绎的文笔观念是以艺术特征而不是以文体;以性质而不是以形式来区分文笔的界限的。笔以公文为主,不包括论说文、学术文。这在当时,是对笔认识最清晰、最合理的说法。

从以上辨析中,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事实:文、笔的区分其时正处在探讨的过程中,固然如罗宗强所说,“文、笔的含义尚暧而不明”,也“没有发展到分离出纯文学来的地步”[8],笔的指代也存有差别,未达到观念上的统一,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公文与文学分开了。

(三)帝王、史臣对公文写作的规范

南朝公文受文学作品骈俪文风的影响,表现出追求藻饰文采的现象。刘宋前废帝子业和陈宣帝等人纷纷下诏,力图纠正此期公文的华靡文风,规范公文的写作要求,提出简约、平允的主张。萧子显等史书作者作为一代史臣,也提倡公文文风的简约。

据《宋书》卷七记载,前废帝曾下诏规范公文的写作要求:

凡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关市僦税,事施一时,而奸吏舞文,妄兴威福,加以气纬舛互,偏颇滋甚。宜其宽徭轻宪,以救民切。御府诸署,事不须广,雕文篆刻,无施于今。悉宜并省,以酬氓愿。藩王贸货,壹皆禁断。外便具条以闻。[9]

前废帝讳子业,小字法师,是宋孝武帝的长子。他于大明八年闰五月即皇帝位,在即位第二个月就下诏说“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奸吏舞文,雕文篆刻,无施于今”,并提出对曲、密、繁、雕之文“悉宜并省”。细考这段话有三层意思:其一,说明前废帝之前的公文是“曲令密文”。从东汉公文出现冗文倾向之后,一直到南朝,虽然历朝历代都在提倡简约的公文文风,但公文受文学影响而出现的雕饰之风始终没有停止过。其二,认为诏令等公文如果意旨隐曲而不鲜明,文辞繁密啰嗦不简洁,必然会影响办理公务、治理国家,即“繁而伤治”。一味的雕琢文辞,对于当今治世无补,即“无施于今”。这是从“为世用”的实用角度来提倡简约。其三,前废帝不愿“拱默守成”,提出“悉宜并省”那些“繁而伤治”的“曲令密文”。虽然前废帝暴虐、不仁不孝,十七岁就被杀了,但他对于公文改革的倡导,还是值得肯定的。

《陈书·宣帝纪》又载宣帝于太建十一年五月乙巳颁布诏书曰:

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其军国兴造、征发、选序、三狱等事,前须详断,然后启闻。凡诸判决,务令清乂,约法守制,较若画一,不得前后舛互,自相矛楯,致有枉滞。纡意舞文,纠听所知,靡有攸赦。[3]94

严可均的《全陈文》中将此诏称为《清乂文案诏》。“文案”即指公文,诏书提出了“清乂文案”的要求。“不得前后舛互,自相矛楯,致有枉滞”,即公文不得前后矛盾,否则会导致公文滞留,得不到及时处理。还反对“纡意舞文”,即不得曲解文意,增辞饰非。宣帝于太建十一年十二月己巳又颁布《尚俭诏》曰:

市估津税,军令国章,更须详定,唯务平允。[3]96

这篇诏文先规定了房屋、车马、衣被、装饰等物质生活上均需节俭,之后指出公文写作也同样要俭,提出税务文书、军国诏令、国家公文都要“平允”。“平”一指公平,二指浅显;“允”指适当、允当。

史臣评价可以《南齐书》为例。《南齐书·刘绘传》后的史臣评价曰:

史臣曰:律令之本,文约指旷。[1]843

《南齐书》是梁代萧子显所撰,史臣即为萧子显。他所提出的法律文书要“文约指旷”代表的是梁朝的观点。“文约”即文辞简约。

以上史料,尤其是以上三篇关于公文写作的诏书,具有较重要的历史意义。南朝时人们虽然对“文、笔”的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但在具体的公文写作中,仍然习惯于被文学的标准所牵制,被文学的文风所影响,以致公文写作逐渐呈现骈俪化。帝王以权威批评者的身份,发布诏书,规范公文写作朝向它自身的体性特征行进,对于公文写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四)公文批评论著的涌现

南朝公文批评成果丰硕,涌现出任昉的《文章缘起》、萧统的《文选》和刘勰的《文心雕龙》等公文批评的名著。如任昉的《文章缘起》据《隋书·经籍志》载,原名《文章始》,至唐已佚,《四库全书总目》以为是唐张绩所补。然概貌犹存。宋王得臣《麈史》云:“梁任昉集秦汉以来文章名之始,目曰《文章缘起》,自诗、赋、离骚至于势、约,凡八十五题(作者按:实为八十四体),可谓博矣。”[10]它探讨秦汉以来的文体原始,并列举最早的代表作品,说明每种文体始于何人,是纯粹研究文体形式而不涉及内容的一部著作。其中的公文文体为诏、策文、表、让表、上书、书、对贤良策、上疏、启、奏记、笺、谢恩、令、奏、驳、论、议、弹文、荐、教、封事、白事、移书、封禅书、诰、誓、露布、檄、明文、对问、上章、旨、劝进、喻难、告、行状等近四十种。《文章缘起》对公文文体的分类很细,基本上涉及了当时公文文体的全部,对后世研究当时的公文文体有极强的资料性。

萧统的《文选》是我国第一部诗文总集,萧统在《文选》中选录了诏、册、令、教等十多种公文文体,虽然没有将公文文体全部囊括,选录数量比任昉少的多,但是,这些公文文体各自具有清楚的界限,又有表现文体特点的代表性公文,故而《文选》对一些重要的公文文体的辨析有巨大的意义与作用。另外,萧统对公文文体界限把握得十分严格,为之类聚区分,并列出代表作家代表作品,成为学习公文写作者的依据,使学有楷模,不失正轨,这是《文选》在公文批评上的另一个意义。

刘勰的《文心雕龙》是一部公文批评的专著,虽然刘勰持的是杂文学的观念,将公文与文学合而论之,但书中出现了公文批评的专章,这在公文批评史上是第一次。刘勰考察了当时各种古代公文在不同时代的名称、内涵和功用,阐明它们的渊源与演变,在文体论、风格论、主体论、批评观等方面对公文批评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不愧是中国公文批评史上成就最高的一部公文批评著作。

总之,南朝公文批评的成就在整个汉魏六朝乃至整个中国古代都是举足轻重的。“文笔之辨”澄清了人们对公文和文学性质不同的认识,公文批评意识空前自觉,涌现出任昉、萧统、刘勰等公文批评大家,尤其是出现了公文批评的煌煌巨著《文心雕龙》。公文的体性和批评标准在此期都基本定型,成为后世公文批评的范式。南朝成为中国古代公文批评史上的第一个辉煌期。

[1](梁)萧子显.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2](唐)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唐)姚思廉.陈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2.

[4](唐)姚思廉.梁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5](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郁沅,张明高.魏晋南北朝文论选[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368.

[8]罗宗强.魏晋南北朝文学思想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6:377.

[9](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142.

[10](清)纪昀.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九十五[M].北京:中华书局,1997: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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