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与对策

2012-04-29 23:28沈伟沈扬扬
党政干部学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劳动收入对策思考

沈伟 沈扬扬

[摘要]研究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和对策,对提高我国劳动收入比重,促进我国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破解收入差距难题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合理因素和不合理因素两方面对导致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进行了双重分析,重点提出通过完善劳动收入谈判制度和宏观调节机制等提高劳动收入的途径。

[关键词]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双重分析;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2)03-0054-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32年的高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高达9.8%,远远超过了持续高增长国家的国际先进标准(年均经济增长率连续25年超过7%),被誉为“中国奇迹”。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我国的经济实力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世界各国的GDP竞赛上,我国继2005年超过英国之后,2008年超过德国,2010年又超过日本,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到2010年底,我国人均GDP达到了4300多美元,根据世界银行标准,已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行列(即人均国民总收入在3976-12275美元之间)。但是,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存在,导致初次分配结构中劳动者收入比重呈现偏低且不断下降态势,劳动者并没有分享到经济高速增长的成果。据测算,1995-2007年,我国劳动者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45.69%下降到了39.16%(张车伟、张士斌,201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左右的较低水平,低于国际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这个问题表明,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劳动者报酬应有的提高,这不仅有悖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民生导向,导致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而且引起内需不足,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研究我国现阶段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与对策,其意义至少有两点:第一,深入剖析我国当前劳动收入比重偏低且不断下降的深层原因,积极探索提高劳动收入比重的有效途径,对启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我国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在初次分配中探索提高劳动收入比重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在初次分配领域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釜底抽薪,从根本上破解收入差距难题,全面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一、现有文献对劳动收入比重偏低问题的研究

劳动收入比重偏低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西方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经历过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历程。历史资料显示,19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劳动份额也只有20世纪70年代的一半,即略低于40%(福格尔,2000)。因此,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学者就开始关注对如何提高劳动收入比重问题的研究。韦伯(1897)在《工业民主》中,首次将谈判工资作为提高劳动份额的重要因素;庇古(1928)在《福利经济学》中,讨论了劳资协议工资上下限和最低工资制度;希克斯(1932)在《工资理论》中,进一步对集体谈判工资决定机制进行了纯理论分析,并把工会纳入新古典经济学研究范围。此后,凯恩斯(1936)在《通论》中,从宏观经济视角对收入不平等进行分析,指出劳动份额偏低是有效需求不足和经济波动的根源;萨缪尔森(1948)在《经济学》中,进一步把收入不平等、劳动份额偏低归因于“市场失败”,并提出政府干预的政策主张。西方学者的研究,对提高西方国家劳动收入比重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到二战后,西方国家的劳动收入比重已上升并稳定在60%到70%之间。

2005年左右,我国学者开始关注劳动收入比重偏低问题,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一是达成了我国劳动收入比重偏低且不断下降共识。继蔡昉(2005)、李稻葵(2009)、白重恩(2009)等指出我国劳动收入比重呈下降趋势后,张车伟(2010)进一步指出,我国初次分配存在的问题是劳动收入比例长期过低,初次分配格局陷入一种低水平稳定状态。二是对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原因进行了多方面分析。李稻葵等(2009)受库兹涅茨倒U曲线启发,提出劳动份额随经济发展呈U型变化规律,认为我国当前劳动份额偏低符合这一规律;白重恩等(2009)从结构变迁角度,提出产业结构从劳动收入份额较高部门向较低部门转移,导致全国劳动收入总份额降低;张车伟等(2010)认为,我国劳动收入低水平稳定与我国经济的转轨特征、二元经济特征、结构性特征及技术进步的类型和资本全球化有关。三是对如何提高劳动收入比重提出了有益的对策建议。林毅夫(2007)主张通过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来提高劳动者收入份额,李扬(2007)呼吁完善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白重恩等(2009)提倡通过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来提高劳动收入比重。目前,国内学者的研究已对国家决策产生重要影响,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比重,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但是由于研究起步晚,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二、对我国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原因的双重分析

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和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现实出发,可以看出,导致我国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既有合理因素,也有不合理因素。

(一)合理因素

1.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市场原则是劳动份额偏低的基本原因。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收入分配基本上按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进行。其结果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打破计划经济“大锅饭”收入分配体制,要求我们建立完善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方式,引进市场竞争,允许资本、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共同参与收入分配。市场经济中,各要素所得取决于市场供求,并按其对生产的贡献(边际生产力大小)获得相应份额。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本相对缺乏,投资拉动是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情况下,资本的贡献率明显高于劳动贡献率(资本贡献率42.5%,劳动贡献率11.6%,李斌、赵新华2009),按要素贡献进行分配,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就成为难以避免的现实。

2.经济发展阶段客观上决定了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和下降。库兹涅茨提出“倒U”假设,认为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一个社会在发展中会经历“先恶化,后改进”的变动趋势,即在经济发展早期阶段收入分配趋于不平等,其后,经历短暂的稳定期,进入较高发展阶段后,再趋于平等。依据这个假设,李稻葵提出GDP中劳动份额演变的U型规律,认为在世界各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份额的变化呈U型规律,即劳动份额先下降后上升。这是因为在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初期,为了加速经济发展必须增加积累扩大投资,这就导致了劳动收入比重下降,不平等加剧;而当这个国家达到中等发达水平后,为了保持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启动消费扩大内需,这样又为提高劳动收入比重改善分配关系创造了条件。

3.“二元经济”及其转型成为劳动份额下降的经济基础。根据刘易斯的分析,二元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无限供给的制约,劳动力成本不会上升。显然,我国存在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大量农村劳动力过剩。在城市化进程中,虽然农村劳动力不断向非农部门转移,但在这一过程结束之前,由于劳动供给大于需求,在竞争的压力下,不仅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者,就连大学毕业生,都得接受低于其劳动贡献率的低工资待遇。因此,二元经济及其转型成为我国劳动报酬率低于劳动贡献率,进而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经济基础。

(二)不合理因素

1.初次分配过分强调经济效率,忽视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奉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其后,又提出:“初次分配侧重效率,二次分配侧重公平”,对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导向产生了严重影响。这种分配观念把社会公平放到了次要位置上,认为只要能增加积累,扩大生产,促进经济增长,劳动收入偏低的问题可以放到二次分配去解决。在这种收入分配观念指导下,我国在初次分配领域基本采取不干预政策,其结果,放松了对企业分配的规范和监管,为资本侵蚀劳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导致劳动收入比重偏低且不断下降。

2.工会职能弱化,劳资双方市场竞争地位失衡。现代市场经济中,工会是劳动力市场上代表工人利益与厂商进行谈判的市场竞争主体。随着改革开放深入,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国有经济也进行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普遍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可是,我国的工会制度改革却相对滞后,目前,工会还不能完全代表职工利益参与企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普遍拥有工资决定权和自主用工权的企业,工人只能是收入分配的被动接受者。其结果,必然导致劳动力双方市场竞争地位失衡,“资强劳弱”,企业处于绝对强势,职工处于绝对弱势。因此,在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体市场环境下,企业利用其市场竞争中的强势地位,压低工资,提高剩余占有率,是导致我国劳动收入比重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

3.劳动力流动不充分,劳动力市场不完善。我国目前劳动力市场不完善主要表现为。(1)人才管理制度方面的制约,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方面,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单位所有制的影响仍然根深蒂固,往往还是“能进不能出”,人才流动受很多方面的制约。(2)政策体制因素方面的制约,如在户籍制度影响下,我国至今存在泾渭分明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严重影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3)区域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制约,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社会保障不能随劳动力流动而流动。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制约了劳动力的充分自由流动,难以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均衡工资水平,使工资机制丧失了差距诱导功能,无论是高工资还是低工资一经形成都难以改变。这种情况在我国行业和地区劳动收入比重中尤为明显。

4.政府监管缺位,劳动收入宏观调节机制不健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有效的微观规制和宏观调节是克服市场失灵,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收入的重要条件。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企业自主经营权不断扩大,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收入水平,完全受供求关系影响,由企业自主决定;另一方面,政府监管缺位,有效调节劳动收入的微观规制和宏观调节机制均不健全,在劳资双方谈判过程中,政府甚至扮演厂商偏袒型的第三方力量,没有成为劳动者的保护神。在这种制度环境下,企业利润比重的不断攀升和劳动收入比重的不断下降,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提高我国现阶段劳动收入比重的对策思考

以上分析表明,导致我国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并不断下降的原因,既有合理因素,又有不合理因素。但不论其原因是否合理,都不能改变劳动收入比重偏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的目标是兼顾效率和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这就要求我们针对造成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对策,重点完善劳动收入的谈判工资制度和宏观调节机制。

1.构建完善劳动收入集体谈判的现代市场竞争工资制度。劳动收入集体谈判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工资制度,有利于改变劳动力在市场上不对称的市场竞争地位。上世纪3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实行自由放任的劳动工资市场竞争制度,企业靠压低劳动成本进行竞争,劳动收入比重一直偏低。直到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后,西方国家通过完善工会组织,加强劳动立法,增强了劳动者的工资谈判能力,建立了由工会代表的集体谈判工资制度,传统劳动工资制度才被劳动收入集体谈判的现代市场竞争工资制度所取代,从而实现了劳动收入份额的不断提高。我国提高劳动收入比重,完善劳资集体谈判工资制度,必须完善包括行业、企业、和农民工等在内的工会组织,为劳动者撑腰,变“无效谈判”为“有效谈判”。

2.健全以“工资指导”为核心的劳动收入宏观调节机制。政府的宏观调节是提高劳动收入的重要体制保障。健全劳动收入宏观调节机制,一要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作用。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工资水平增长负担标准线。发挥工资指导线作用,有利于增强政府对企业收入分配的规范与调节,促进企业及时调整工资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收入比重;二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最低工资是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底线,提高劳动收入比重必须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

3.加快结构调整,扩大劳动需求,促进劳动收入提高。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技术密集型的发展战略选择,导致我国劳动供给相对过剩,劳动需求相对不足。因此,提高劳动收入比重要优化经济结构。一要加快城市化发展步伐,促进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化。二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劳动需求。三要发展第三产业,通过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来提高劳动收入比重。

4.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提高劳动收入比重的战略支撑。发展方式不同,劳动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也不同。以物为本,唯增长而增长的片面发展方式下,劳动收入比重与经济增长成反方向变动,经济越增长劳动收入比重越下降;以人为本,共享经济成果的科学发展方式下,劳动收入比重提高与经济增长同步。因此,要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提高劳动收入比重的重要战略支撑。

参考文献:

[1]张车伟,张士斌.中国初次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与问题[J].中国人口科学,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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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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