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法制教育现状反思

2012-04-29 14:11周晓玲
考试周刊 2012年19期
关键词:法制教育者青少年

周晓玲

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生理和心理的重要成长时期,良好的教育对于他们的成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同时又处于成长中最严重的逆反期,梦想形成强烈的自我色彩,在行为上表现为对原有的社会地位的不满。如果他们在人格上的这种逆反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正确的引导,他们便会形成反社会人格,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国家早已认识到此问题的严重性,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普及工作,但在广大农村学校,法制教育却不容乐观,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制教育形式化。

虽然现在农村中小学在上级教育部门的督促下在开学初期的教学活动中都安排有法制教育课程或者法制教育活动,但是大都是流于形式,没有将法制课作为专门的课程来安排,只是在班级周会中作为附带或者是只在一学期中安排一次法制教育报告大会。这对法制教育这样一个需要长时间、具体化的工作来说,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而此种安排的根源在于思想上的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地理解法制教育对于青少年成长的重要性,只是作为一种应付上级检查的工作。

(二)普及形式简单,缺乏生动性。

因为农村地区物质条件的限制,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存在着形式单一化的问题,学生除了在班会上由班主任引导象征性地读一些法制教育书籍,办一期板报,最多也是能听一次水平有限的法制教育大会,除此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什么法制活动了。对于法制教育这种需要紧密结合实际生活,解决生活疑惑的实用性极强的学科来说,以上所述的教育方式实难发挥什么实质性的作用。

(三)内容不系统,知识了解肤浅。

一般的学校会在周会的时候安排法制教育内容,但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要求,所以老师往往会随便找点资料敷衍了事,学校也没有指定什么具体的要求,所以老师自己找来的资料都很零散,至于教学成果当然是可想而知。这种蜻蜓点水的教学方式有时候会产生误导的恶果,学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比如,有一次我在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时候,就有学生理直气壮地说他打架是“自卫”,是对他名誉权的维护,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因此说,这种完成任务式的法制教育不但不利于法制意识的培养,在有的时候还会起到反面作用,实在是需要喊停。

(四)教育者法制素养跟不上,缺乏专业人才。

在许多农村学校,法制教育的任务落到了班主任的身上,由于它是一种附带的课业设置,班主任也不会投入太多的时间去研究。何况法律学习本身就十分枯燥,许多老师在大学的时候也很少接触法律知识,最多也就是选修一门法律知识课程,其自身的法律素养可以想象。而他们在工作以后却要面对教育他人法制知识这样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在缺乏制度监督的情况下,他们采取的应付措施和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五)没有严格的考评制度,缺乏经费保障。

当法制教育是一种附带任务的时候,不管是老师还是学校都会在心理上放松,反正不关系学期考评,只要在检查的时候有材料,问学生的时候学生说我们上就成,也不管是怎么上或者是有没有效果,只要在考评的时候在这个方面我是满分就成。这都是没有严格的制度考评带来的结果。如果说法制素养也作为一门升学课程来考,我们就会看见一个不一样的法制教育情况。当然,现实中也不乏对法制教育有深刻认识的老师和领导,但是他们虽然很努力,却收效甚微,这是因为他们在有心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却碰到了经费方面的不足,教师自己找材料读需要经费投入,其他的也都要经费投入,不管是提高教师法制素养,进行法制培训,还是请有专业水准的法制从业人员辅导、开讲座,都需要经费投入。而法制教育在升学考试中没有什么要求,所以许多学校因为经费原因,将法制教育放到一个可有可无的地位上,只要保证上面检查的时候有可以证明自己在干的材料就好,法制教育当然也就有名无实。

面对农村学校的法制教育现状,我们作为教育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需要不断地进行反思,争取通过努力,使得农村青少年法制教育有一个实质性的提升,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基于以上各种情况,我提出以下几条建议。

(一)加强认识,严格落实。

要改变农村年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化的问题,首先要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法制教育对于农村青少年的重要性,只有从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才能将这种认识带到教学实践当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关注青少年的思想变化和法制教育状况,使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对青少年成长起到指引和教育作用。

(二)开发课程资源,丰富教育形式。

新课改以后,我们的教学方法由以前的传统教育开始向现代化教育迈进,并且收到了极好的效果,法制教育也应该进行改革,改变以前单一的教育方式,将法制教育多样化。可以通过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展示法制图片、观看各种法制影视作品、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发动学生自己创办法制知识园地等活动,丰富法制宣传方式,使法制宣传不再教条化,更能吸引青少年的眼球,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照法规办事。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活动。

在国家还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制教育大纲等能规定法制教育具体内容材料的情况下,我们的法制教育一定要总结青少年身边的事情,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比如说什么是“正当防卫”等青少年容易产生错误认识的法制概念,务必使他们能深入了解这些法律概念所隐含的条件,避免因为一知半解、自作聪明而带来的各种犯罪。

(四)培养专门的法制教育者。

法制教育光凭一腔热血是不行的。规范、有序的法制教育还需要有一支精明强干、法律素养过硬的专业队伍。这就要求农村学校培训或者在编制中注重引进这类人才,让他们发挥专业特长,正规地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避免因为法制教育者自身法律知识不全面而使学生产生各种疑惑和误解。

(五)形成系统的法制教育大纲。

建议将法制教育不再以一种政府文件或者是学校的考核要求的形式出现,而是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门必修课来学习,使青少年从小就接受法制教育,这样不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制教育,而且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长远意义。

以上是我自己对农村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大家的关注,使农村青少年法制建设获得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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