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金融的正当化还有多长的路要走?

2012-09-22 07:01吕雪峰
经济视角·下半月 2012年3期
关键词:国有银行中央银行借贷

摘要:民间高利贷乱象,凸显中国金融制度内在的缺陷。对中国经济增长和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中小企业却没有相应的融资平台,而国有银行金融系统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中国经济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必须对国有银行制度和金融市场进行变革,将民间借贷业由地下金融转变为合法金融。如果不改变目前这种政府主导型国有银行体制,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毫无希望,中国的产业竞争力就无法得以加强。

关键词:地下金融;国有银行;中小企业

作者简介:吕雪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宏观经济、日本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3.3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82-02

走遍中国的城市与乡村,随处可见“房产抵押贷款”、“小额贷款公司”的店面和各种“民间借贷”的张贴小广告。从制度层面而言,中国是不允许民间借贷的。大大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民间借贷业有时也称为“地下金融”。

30年前的中国,完全没有民间借贷业。改革开放政策伊始,随着经济的自由化,以私营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与实体经济的自由化相比,金融的自由化则步履迟缓。正规的金融系统基本上是专为国有企业而设立的。换言之,大银行皆国有银行,只向国有企业融资。现在也设立诸多股份制的银行,但从其股东构成看,主要股东为中央政府的直属机构和地方政府,这些银行几乎与国有银行毫无二致。

由于民营企业没有正规的融资渠道,设备投资等长期性的资金主要从亲戚朋友等借入,以工厂的不动产和设备作担保的维持财务运营是通常的做法。这些企业同时还需要短期资金的支持,比如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原材料采购等等。由于缺少资金筹集的渠道,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只好依赖于从民间金融借入资金。

这是中国民间借贷业盛行的真实背景。

一、民间金融亟待合法化

政府不认可民间借贷业合法化主要有两大理由:

第一,为保证金融政策的有效性,政府担心在正规金融系统体外流动的民间资金的规模越膨胀,对国家传统的利率政策的有效实施威胁越大。因为民间借贷业的利率不随中央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而联动,民间借贷利率是由民营企业的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其结果,中央银行为达成某种政策目标,即使调整利率,民间市场中的资金量也很有可能不会随央行期待的方向变动。

第二,为现有正规的金融机构提供保护伞。假定政府认可民间借贷业的合法化,则意味着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降低,那必将威胁到现有正规金融机构的生存。中国政府一直在外汇兑换、国内商业金融等方面采取集中管制的政策。也就是说,中国政府极力抑制正规金融系统体外的流动性,并试图将其纳入体内循环。其结果,非正规金融系统在抑制之下,常态化为地下金融。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效性不能充分发挥的根本原因在于存续至今的利率管制。因此,要提高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利率的市场化进而自由化是先决前提。而且,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受到政府的保护,不能随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变化来调整信贷的规模与结构,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行为的僵化导致银行信用创造功能的扭曲与弱化。在国有银行体制下,即使不良债权累积的再多,也不用担心银行破产。这些国有银行眼盯着政府,不承受来自市场的压力。这正是现有金融系统的问题所在。

现有的正规金融系统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中心,向他们提供融资服务,但中小企业几乎没有专门的金融机构作为融资平台。中国经济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重要的是要以中小企业为中心拓展相关产业。但是,中小企业金融系统不健全,与中小企业相关的产业的培育也无从谈起。

二、民间金融问题多多

由于民间金融的正当性没有得到承认,其地下金融化势在必然。暗浮于地下的民间金融不断向追逐暴利的高利贷变形。从时机上考察,地下金融的盛行状态与央行的货币政策之间存在某种负的相关性。换言之,当中央银行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时,地下金融的利率就低,融资规模也相对缩小;相反,当中央银行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时,地下金融的利率随之上升,融资规模也急剧扩大。而且,地下金融与国内外经济的走势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动关系。当经济增长放缓时,地下金融反而更加盛行;当经济增长向好时,同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保持中性时,则地下金融的融资规模会收缩。

2008年由美国的次贷风暴引发全球金融危机。当时世界经济一度陷入低迷,中国大量面向美欧出口的中小企业无法从进口商那儿及时取得货款,沿海出口导向型的中小企业出现一波倒闭潮。受此影响,地下金融的利率急剧上升到40%。其后,政府实施宽松的货币政策。结果,地下金融的利率虽未回落多少,但也没有上升。

进入2011年,通货膨胀加剧,国务院和中央银行断然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持续近1年的金融紧缩政策措施,使大量的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2011年9月份的调查显示,地下金融的利率平均高达60%。虽说是十天半月的短期借款,但对制造业的中小企业而言,以60%的利率从地下金融借款无异于索命。事实上,从东南沿海的福建、浙江、江苏、山东到北方的内蒙古、辽宁、吉林,许多省份都存在地下金融,民间高利贷已经是一种常态。浙江温州众多中小企业老板跑路事件、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些借款人自杀事件等只是民间高利贷乱象的冰山一角。在宏观上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增长,但在微观层面由民间高利贷而引发的诸多信用危机,让人觉得二者之间并不协调。

民间金融之所以称之为地下金融,就在于不能得到正规的法律认可。由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没有正规的金融系统与之相对应,才有今天地下金融的“昌盛”。要打破现状,必须对国有银行制度和金融市场进行变革,承认民间金融的正当性,使其成为正规金融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三、急需设立中小企业金融系统

日本是世界上中小企业金融系统最完备的国家。日本不仅有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金融机构,而且为弥补中小企业信用度弱的缺陷,还创设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而且,为保护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日本还设立相应的情报组织,以对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调查评估。但即便如此,考虑到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设置较高的门槛也是保障金融安全性必要之举。

中国目前还没用正规的面向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系统。中国曾于上个世纪90年代做过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制度的实验,但最终以失败告终。其结果,中国老百姓储蓄的大多数都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贷给了大企业,尤其是信贷资金绝大部分流向国有企业。如果不改变这种单一的资金流向,中小企业的发展就毫无希望,中国的产业竞争力就无法得以加强。

对我国而言,应该把日本成功的模式按照中国的国情进行整合,构建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的金融系统。但目前最大的障碍仍然受力图保护国有银行的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我国要想构建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打破官与民的所有者壁垒,建立一个公正的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 田杰.民间金融亟待阳光化[J].东方企业文化,2011,(10).

[2] 包兴安.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J].金融界,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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