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不明的商人

2012-12-22 23:46张潇
中国新时代 2012年12期
关键词:商人劳动者

| 文· 张潇

要想让商人担负起社会责任,首先应先给予其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的认同。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平等,平等的社会基础是尊重。“让劳动者活得有尊严”!商人同样是劳动者

从《威尼斯商人》到《金瓶梅》我们看到的好商人很少,本人只看到过一部赞扬商人的片子《辛德勒的名单》。这很奇怪,自从有了商人这个职业开始,人们就不停地贬低他们,但又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他们的行列。每每谈到社会道德败坏的时候,代表人物总是商人。而涌现出来好人好事的时候从没有商人的影子。我国古时更有“七科谪”,可见商人地位不高,等同于罪犯,流民。我不明白的是,上门女婿怎么那么招人恨,但现今新社会,上门女婿越来越吃香,成为无数“屌丝”的理想,变成一个很有发展前途的行业。而商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妖魔化却依旧存在。

想想商人们的所作所为也着实可恶:抬高房价让我们住不起,自己却忙着娶小三;让农民恨不得撂荒,城里的菜和水果价位却居高不下;更有甚者,害得农民天天逼着猪练跳水,肉价却一会儿高一会儿低;最恶劣的是天天拿着糖衣炮弹,金钱美女拉拢腐蚀我革命干部,致使国有资产流失多少;低档次的广东人称为“走鬼”的小贩,天天影响市容,让我英勇的城管人员背尽黑锅,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无论高低档次的商人都影响到领导的情绪和决策甚至家庭幸福,并导致腐败丛生到了影响社会和谐的地步,以至我们奔小康的路途遥远了很多。商人真是血管里没流一点儿道德的血,人神共愤,民族的罪人啊!

不过罪有应得,从历史上看,商人一点也没得过好脸,名字的由来就不用说了。最牛的商人吕不韦也曾位极人臣,在建立大一统的王朝中功不可没,但参与制造皇帝计划就属超范围经营了(野史),难免没有善终。在我们社会主义改造中曾经消灭过商人,“投机倒把罪”把商人钉死在社会生活的绞刑架上。

商人的地位一直有点儿像二奶,严肃的时候叫“破鞋”,总有些始乱终弃的意味。说什么晋商诚信起家,徽商勤奋起家,都是扯蛋,不过是些爷的恩赏而已,否则怎么王朝完了,他们也完了呢?有成绩是爷教育得好,破落了是自己不争气。爷不给你挣钱的机会你发个屁财呀!发昏吧!可怜很多不明事理妄图成为正室的“破鞋”们最终落得丫环不如的弃妇下场,轻则沦落娼缭,重则三尺白绫,小贱人的美艳和诉求同样让人心慌呀!

矛盾老先生的《子夜》里对吴老太爷看见女人旗袍下的大腿那段描写很是经典。其实看见女人的大腿而乱想是男人本性也,非美腿之过。商人获罪钱也,见钱乱想人之性也,亦非钱之过也。如同很多美女被承担了灭国之名,商人也被承担了人性中的丑陋!

文明发展到今天,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越专业,而勾连这些分工的是商人们的职业分工,其重要性是自给自足的农耕社会无法想象的,试想一下在没有商贩的世界里你如何生活?那些幻想打掉中间环节,让农民自己进城卖菜的想法是愚蠢的,是妄想“一骑红尘妃子笑”那样社会的反社会潮流思想!别再“梦回大唐”了,大唐姓李!

刚刚闭幕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了民生,民生离不开经济,经济的繁荣离不开商人的努力。而我们有些声音有意无意地把问题推给商人,推给企业主;把社会中的矛盾转移到雇主和工人之间,转移到商人和民众之间。腐败的产生,假冒伪劣的形成是社会原因造成的,简单地推给商人,这是通过愚弄民众来掩盖事实,借以掩藏自己的私欲。的确有很多不法商人利欲熏心,缺乏必要的商业道德,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或是以次充好愚弄民众。任何一个行业都有不法之徒,都有害群之马。商人的无状不该成为腐败的借口,不该担负人性丑陋的责任。

不知道有人想过没有,在一个几千年重农轻商的社会中,什么时候农民的日子过得真的比商人好?在今天我们该承认流通所创造的价值了。经验、知识、资本也是付出,一个工人所付出的精力和创造的价值,可能会超过一个企业主付出的精力和带来的价值吗?要想让商人担负起社会责任,首先应先给予其相应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的认同。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平等,平等的社会基础是尊重。“让劳动者活得有尊严”!商人同样是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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