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及其影响因素探析*

2013-01-22 01:35
关键词:琉球

修 斌 付 伟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及其影响因素探析*

修 斌 付 伟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明朝灭亡后,中琉封贡关系没有立即确立,而是经历了一段曲折的过程。琉球因东亚局势的变化特别是中国的朝代更迭而一度徘徊不定,但最终被纳入清王朝的封贡体制当中。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伴随着各方势力的博弈。在此过程中,琉球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选择了最具实力的能够保障琉球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清王朝为靠山,依靠清王朝主导的封贡体制维系国家的存续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琉球这一选择的内在动因是“实力主义”,此外还来自数百年来中琉封贡关系的历史积淀和价值认同,来自琉球自身“空道的性格”以及主导琉球海上贸易的海商集团的现实利益诉求。此外,中日琉既存的平衡互动机制也在起作用。从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过程能够看出琉球寻求立身于封贡体制和华夷秩序的不懈努力。琉球在明清交替、东亚海洋力量格局复杂多变的历史关头找准了位置,获取了稳定的环境,得以继续发展海外贸易,确保其继续“自为一国”二百余年。

明清交替;琉球;封贡关系;影响因素

前言

关于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过程及其前因后果,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过研究,并提出过颇具价值的意见。岛尻胜太郎的《明清交替期的琉球的对应》,依据琉球使节的家谱、《球阳》等记述,对琉球归顺清朝的过程、清朝对琉球的册封、琉球同建国公郑彩和靖南王耿精忠的往来等进行了梳理;西里喜行的《明清交替期的中琉日关系再考——以琉球国王的册封问题为中心》,从琉球王国的角度以册封问题为线索考察了明清交替期前半期的中日琉关系;杨彦杰的《明清之际的中琉关系——以琉使入贡为中心》,利用《历代宝案》和多种《使录》,聚焦于1644年明朝灭亡到1662年张学礼完成对琉球的册封近20年的历史,以琉球朝贡使活动为线索进行阐述;田明真之的《明清交替与琉球》,利用《历代宝案》、《中山世谱》、琉使的家谱等资料,对琉球与弘光、隆武、监国鲁王等南明政权的交往进行了研究;真荣平房昭的《明清动乱与琉球、日本》,依据《萨摩旧记杂录》、《长崎荷兰商馆日记》等文献,探究了明清交替时期日本对中琉关系变动的反应;徐玉虎的《南明与琉球关系之研究》、吴元丰的《南明时期中琉关系探实》则重点考察南明政权与琉球的关系。在上述研究中,有的学者提出琉球归附清朝的原因是滞留福州的琉球使节不得已而为之、需要稳定的政权以达到萨摩的要求、维护朝贡贸易、琉球国内政治经济因素的推动等等。但是对清琉关系确立过程中究竟哪些因素起到了重要作用,诸因素的内在关联如何等却多语焉不详。本文拟在简要回溯清琉关系确立过程的基础上,围绕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影响因素略加论述。*参见岛尻胜太郎:《明清交替的琉球的应对》,《第一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出版,1988年,491-505页;西里喜行:《明清交替时期的中日琉关系再考——以琉球国王的册封问题为中心》,《国际冲绳研究》2010年第1期,25-69页;杨彦杰:《明清之际的中琉关系——以琉使入贡为中心》,《第五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会议论文集》,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年,879-896页;田名真之:《明清交替与琉球》,《第六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第六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研讨会筹备会,2000年,208-216页;真荣平房昭:《明清动乱与琉球日本》,《第一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出版,1988年,509-534页;吴元丰:《南明时期中琉关系探实》,《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2年第2期,81-88页。

一、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过程

(一)琉球与南明政权、郑氏势力的往来

1644年春,琉球世子尚贤派遣正议大夫金应元、使者吉时逢等出使中国,依循旧例向明朝纳贡。金应元一行肩负的使命有二:一是为世子尚贤请封。明琉封贡关系建立以来,琉球统治者只有得到中华王朝的册封才能继承王统。二是请求与明朝互市白丝。琉球“三十余岛僻居海藩,瘠地荒土别无所产,男女只知纺织营生,通国衣食全赖寸丝尺缕”[1](P648),而琉球白丝的供给长年仰赖于明朝。这两件事之于琉球意义重大。

琉球使节到达福州后,其贡物由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授纳,转解赴京进奉”。[1](P648)时值李自成的农民军、清军相继攻入北京,明朝灭亡,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称帝,建立南明弘光政权。因此本应前往北京的琉球使节金应元、吉时逢等改道南京觐见弘光帝。弘光帝依照明朝惯例接待琉球使节,准许琉球互市白丝的请求,并派遣礼科左给事中陈燕翼、行人韩元勋册封琉球。*由于册封的准备花费了较长时间,没等册封使出发清军便攻破南京,弘光政权灭亡,本次册封未能实现。随后的1645年,弘光帝又派遣福州左卫指挥花煾敕谕琉球国,“诏告登极事”。[2](P217)在未对中国政局做出清晰判断的情况下,琉球接受了弘光帝的诏谕,奉弘光政权为正溯,行朝贡之礼。于是世子尚贤遣使毛大用、都通事阮士元等载运香品及庆贺方物红花、胡椒、苏木等给崇祯上香,庆贺福王登极称帝,*田名真之在《明清交替与琉球》中认为毛大用等只是进香使,庆贺隆武帝登极的毛泰久等原本是派往弘光政权的,但由于弘光政权的灭亡未能成行。当隆武政权的诏谕使闵邦基抵达琉球时,毛泰久等便受命出使向隆武帝表示庆贺。又遣都通事郑子廉等护送花煾回国。

但是到达福州的琉球使节毛大用、阮士元等得知弘光政权已经覆灭,便与刚刚建立的隆武政权取得了联系,把香品、方物进献隆武帝。早于毛大用、阮士元一行,前使金应元等率先从南京返回福州,并向隆武帝上书,再次请求互市白丝,纳税助饷。隆武帝礼待琉球使节,对互市贸易等请求也给予了准许。1646年隆武帝复遣指挥闵邦基敕谕琉球,本来令金应元等一同回国,但金应元上奏:“向例进贡,一官往,方一归,前后交接,卑国定规”,[3](P477)请求隆武帝让熟知海国诸岛的郑子廉等随行。隆武帝接受其建议,命令护送花煾回闽的都通事郑子廉及惯海水梢5人伴随诏谕使闵邦基一同前往琉球。到达琉球的闵邦基受到了王舅毛泰久的招待,完成使命后又在郑子廉等人的护送下返回福州。[3](P477)随后琉球世子尚贤再次派遣王舅毛泰久、长史金思义(又名金正春)等到福州,入贺隆武帝登极。毛泰久等并未见到隆武帝,他们把表文、方物呈进给福建的官员后,准备秋季趁季风回国。归途中行至闽安镇外琅崎地方时,清朝大将军贝勒攻克了福州。“由是长史金正春、都通事郑思善、火长陈初源等改衣剃发先入福省,拜谒贝勒禀明琉球国投诚之事。”[2](P217)不料进入内港回至怡山等候的琉球贡船又遭遇海盗的劫掠,不得不到福州寻求帮助。最后大将军贝勒带毛泰久、金思义等到北京觐见顺治帝,商议向清投诚之事。随大将军贝勒一起入京的还有归降清朝的郑芝龙,他曾是隆武政权的重臣,与琉球等藩属国有着亲密接触,为进京投诚的琉球使节提供了很大帮助,在琉球向清投诚之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4](P885-886)琉球馆通事谢必振与滞留福建的琉球使者,到南京向洪承畴投书,向清朝请封,也被转送入京。[4](P886)

1647年世子尚贤派遣蔡祚隆等按期朝贡并打探前使的下落,但蔡祚隆等中途遇到海盗,无功而返。世子尚贤也在蔡祚隆等出发不久后去世。1649年新即位为世子的尚质再次派遣蔡祚隆等入贡、打探前使下落,并通告尚贤逝世,兼请袭封。此时又因为隆武政权灭亡,福州已被清军占领,蔡祚隆等没有到达福州,而在福建定海附近面见了监国鲁王。*一说琉球使节蔡祚隆在沙埕与监国鲁王见面。随后又被护送至建国公郑彩处盘验贡物。鲁王和建国公郑彩都致书琉球,郑彩在国书中表达了通过琉球获取武器和取得日本援助的愿望,[5](P37-38)此时南明势力已经极其衰微,琉球与南明的交往就此走向终结。

(二)琉球与清朝、三藩势力的往来

来到北京的琉球使节毛大用、金思义等受到顺治帝的赏赐和宴请,但琉球的请封活动并不顺利。清朝要求琉球先缴纳明朝的敕印,然后再进行册封。礼部上奏“琉球国世子尚贤,前已遣使请封,而今前朝勅印未缴。乞遣通事谢必振,奉旨往谕。”[6](P251)顺治帝准奏,命谢必振与滞留北京的琉球使节一同前往琉球,诏谕琉球缴还明朝敕印,归顺清朝。1646年4月从北京出发的谢必振一行途中遇到山贼、海盗阻路,直到1648年才到达福州。1649年从五虎门出海后又遇飓风,谢必振等飘到萨摩,被送往长崎查验,后辗转到达琉球。金思义与柳枝蕃则直接到江户,向幕府汇报中国政局变动的相关事宜。在谢必振等到达琉球之前,世子尚质已经遣通事周国盛等到福建向清朝投诚。周国盛等与事毕返闽的谢必振、护送谢必振返还的通事梁廷翰等在福州会合后一起奉表进京。[6](P255)1650年顺治帝把梁廷翰等人遣回,再次催促琉球缴还明朝敕印。1651年久久不见琉球来使的顺治帝又命“通事谢必振、周国盛等赍勅,归谕世子,并讨还明印。”[6](P255-256)其实1650年尚质曾派遣王舅阿榜琨、正议大夫蔡锦等庆贺世祖登极,但因为遭遇海难没能到达中国。1652年诏谕使臣谢必振等再次到来时,琉球诚惶诚恐。1653年春尚质立即派遣王舅马宗毅、正议大夫蔡祚隆等赴京庆贺顺治登极,并缴还了明朝的敕印,请求下赐新的敕印,向清朝请封。这样清朝册封琉球就进入了实质性运作阶段。1654年顺治帝派遣兵科副理事官张学礼、行人王垓作为正副使前去琉球册封。张学礼等到达福州后,进行相关准备,但由于时值郑成功与清军在福建沿海激战,未能出发,滞留福建四年后又返回北京。此后琉球多次“遣使迎接庆贺使臣,皆为海贼所阻,故不复遣使”。[6](P256)在郑成功病故台湾,南明余部逃亡缅甸,反清势力的威胁削弱的情况下,1662年康熙帝再次派遣张学礼、王垓等前往琉球册封。1663年张学礼等奉诏勅及印一、缎币五十匹到达琉球国,谕祭世子尚贤,册封世子尚质为中山王,并于同年回国,尚质以王舅向国用、紫金大夫金正春等为谢恩使赴京向康熙帝表示谢意。

此后琉球按照两年一贡的规定向清朝朝贡,朝贡贸易的货物不断丰富,清琉封贡关系稳定发展。但1673年清朝发生三藩之乱,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先后举旗反清,清朝统治再次面临严重威胁,这也又一次对清琉封贡关系提出了挑战与考验。这一年本欲回国的琉球贡使耳目官吴美徳、正议大夫蔡彬等由于“耿精忠谋叛动兵,无路可归,留苏州数年。”[6](P266)叛乱发生后琉球国不再敢向大清朝贡,清琉关系一度处于中断。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平西王吴三桂向琉球发出谕令与檄文,敦促琉球臣服。1676年耿精忠又派遣陈应昌前去招谕琉球,并索取军需物资硫磺。陈应昌返回后,琉球开始考虑应对之道。在对中国的局势难以清晰把握的情况下,总理唐荣司本来只打算遣使向耿精忠表示庆贺,蔡国器建言世子尚贞应携带两封文书,一封向耿精忠表示庆贺,一封探问清朝安否,视实际情况随机应变,以备不时之需。1677年琉使蔡国器等来到福建时,耿精忠势力已被清军剿灭,于是便把探问安否的咨文呈进给康熙帝。康熙很是欣喜,对琉球大加封赏。[7](P491-508)这件事之后清琉关系再次进入发展的快车道,1678年后琉球获得派遣接贡船的许可,清琉朝贡贸易进一步完善。1681年清军平定三藩,次年台湾郑氏归降清朝,同年康熙帝派遣正使翰林院检讨汪楫、副使内阁中书舍人林麟焻到琉球国,谕祭尚质,封尚贞为中山王,并御书“中山世土”赐王,自此可以说清琉封贡关系得以完全确立,开始进入稳定发展期。

二、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影响因素

大明政权的灭亡、明琉封贡关系的终结让琉球一度陷入无所适从的慌乱境地,同时也为琉球对外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多重选择的可能,但最终琉球还是与清朝建立了宗藩封贡关系,成了以清朝为核心的东亚封贡体制中的一员。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主要受以下4方面因素的影响。

(一)“实力主义”的现实态度决定了琉球的最终选择

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无疑是实力。琉球在与清朝、南明、日本(萨摩)、郑氏集团等各方势力接触中详细观察,并从中认知、周旋、选择。

明清交替时期,与清朝相比,南明政权、三藩、郑氏集团等势力的主要活动区域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海上贸易和航路主要被控制在这些势力手中,他们与琉球的经济贸易联系更为密切。尽管如此,由于这些势力并没有统一中国的实力,最终都被清朝逐次歼灭,琉球也从周旋于清朝、南明各朝廷、郑氏集团等势力之间逐步转向忠顺于清朝。由此可见,“实力”和“大势”是清琉关系得以确立的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众所周知,明清交替之前的1609年,萨摩藩已攻破琉球,萨摩藩入侵琉球后大肆洗劫琉球的财富,控制琉球经济,使琉球丧失了海外贸易的自主权。明清交替的战乱时期,琉球依然按例入贡,继续维持与中国的封贡关系。萨摩通过向琉球提供“渡唐银”、委托琉球朝贡船捎带萨摩的货物等形式介入中琉贸易。[8](P103-105)如琉球使节金应元等所带贡物中的硫磺即是萨摩所产。明清交替之际琉球的朝贡船常常面临海盗的威胁,1654年、1655年、1670年琉球的接贡、进贡船都曾遇到海盗,萨摩便通过借给琉球对抗海盗武器等方式,帮助琉球维护清琉朝贡贸易的顺利进行。尽管明清交替、时局动荡,但此时的萨摩藩和幕府都不具备与清朝对抗的实力,也未敢公开吞并琉球。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幕府和萨摩藩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希望继续通过琉球与明、清的朝贡贸易从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清王朝的巨大实力和影响力。琉球受制于萨摩,与南明、清等的交往要向萨摩、幕府报告,由此可知在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过程中,日本的影响贯穿始终。但琉球并没有全面依附日本,琉球依然希望通过中琉封贡关系的巩固来避免完全陷于日本和萨摩藩的控制,维持自身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琉球也没有归附南明政权等势力,面对形势的不断变化它最终选择了强大的清朝。

(二)“事大主义”的传统积淀使琉球习惯于封贡体制的庇护

中琉封贡关系到明末清初已历时270余年。1372年明太祖遣行人杨载诏谕琉球,中山王察度欣然接受并派其弟泰期出使明朝,称臣纳贡。琉球自此被纳入以明朝为中心的东亚封贡体制。“由是琉球始通中国,以开人文维新之基。”[6](P83)明琉封贡关系的建立对琉球的政治构造、经贸方式、文化繁荣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明琉封贡体制为琉球提供了安全保障,明琉两国也据此协同应对倭寇等海上势力的侵扰,维护了相关海域的稳定。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如嘉靖三十六年倭寇从浙江逃往琉球,世子尚元遣兵攻击倭寇,并把被劫掠的6名清国人送还。早在明朝与琉球“三山”建立封贡关系初期,“三山”各王曾相互争斗不止,明太祖先后诏谕琉球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劝说三王“息兵养民,以绵国祚。”[6](P86)三王接受太祖的诏谕,各自罢兵休战。与明朝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山,中山通过明琉贸易获取的巨额财富为其统一琉球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明朝政治制度、礼仪文化的传入还为琉球完备其国家体制提供了范本。通过密切朝贡贸易、厚往薄来,派遣“闽人三十六姓”等,明朝还为琉球海洋贸易的展开创造了必要条件,推动琉球走向繁荣的“大航海时代”。总之,明朝为琉球社会的统一和发展提供了真诚的帮助,赢得了琉球的信赖。琉球也在与明朝的交往中获取了巨大的利益,取得了快速发展。明朝以及中华文化对琉球社会的持续影响,使得尊崇中原王朝的“事大主义”的思想渐渐根植于琉球社会,琉球也逐渐习惯了在封贡体制庇护下进行经济活动。另一方面,从明清鼎革到平定三藩、收回台湾,清朝逐步建立起强有力的中央政权,实现了统一,国力不断增强。同时,满清集团充分吸收历朝历代的制度和文化,逐步走向“汉化”,并致力于继续保持与周边国家的封贡关系,以此彰显其华夏正统地位,扩大在世界的影响力,推动海外贸易的有序开展。由于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也符合清朝建立统治地位和国家利益的需要,推动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和发展也就成为题中之义。1667年清顺治帝颁布诏书,表达了清朝与明朝的各个海外藩属国重建宗藩关系的愿望。琉球使节毛泰久、金思义等入京投诚,顺治帝高度重视并给予积极回应,并遣使赴琉球传达其怀柔远人的外交理念。这一切也使得琉球渐渐安心于归顺清朝,继续在封贡体制内得到清王朝的庇护。

(三)秉持“海洋立国”理念的琉球海商集团的巨大影响力

琉球是一个岛弧国家,其生产和生活自古以来就与海洋息息相关。海洋不仅是琉球的安全屏障,也发挥着海外交通、贸易通道的作用,为琉球的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和支撑。由于自然地理的条件所限,琉球农耕普及程度不高,其国家生存发展主要依赖于发达的海外贸易。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从事海洋贸易活动的海商集团出现,他们在琉球的社会地位也渐渐上升,所主导的海外贸易活动也把琉球经济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经济体系之中,进而使琉球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分享利益。在长期海洋经贸活动中壮大的海商集团与琉球统治阶层关系日益密切,政治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也影响着琉球对外关系的处理。琉球的海外贸易活动与政治活动往往交织在一起。琉球的官员、士绅是海商集团的核心成员,有的时期国王也是海商,直接主导着海外贸易活动。海商集团是海外贸易的控制者、承担者,也是最主要受益者。琉球的中国人及其后裔大多从事航海、通事等工作,成为海商集团的重要成员,当中的许多人进入琉球上层社会,担任长史、大夫、总管等文职,享有较高的官阶和俸禄。萨摩入侵琉球后,让琉球人、萨摩人入籍“闽人三十六姓”后裔为主体的久米村,直接参与、指导中琉贸易活动,海商集团又转变为琉球、萨摩利益的双重代表。这样的一个海商集团从来不缺乏政治活力,并始终与中国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能满足琉球海商集团利益诉求,海商集团也通过影响、控制琉球的对外决策积极推动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和朝贡贸易的发展。

琉球经济严重依赖于海外贸易,特别是中琉间的封贡贸易关乎琉球的生存发展。清初琉球与东南亚的贸易断绝[9](P107-108),又受到日本萨摩的严重盘剥,对中琉贸易的依赖程度也就更强。在清琉封贡关系确立的过程中,琉球使节的活动主要围绕请封和贸易这两件事来展开。前面所提到的弘光政权灭亡后,从南京返回福州的金应元还念念不忘向隆武帝请求互市白丝,在福州筹办相关事宜。清军攻克福州后,滞留福建的琉球使者与通事谢必振一起到南京洪承畴处投书,向清投诚请封,希求尽快重开朝贡贸易。这正是琉球海商集团最关心的事情。清朝也积极接纳琉球,依旧制允许朝贡,又先后实行外贡制、耳目官制、接贡船制等,琉球海商也从中得到了更多的利益。

(四)琉球“空道的性格”和各方势力的相对平衡也促使琉球寻求务实之路

所谓“空道”是指明末清初王朝更替之际,琉球的朝贡使节为应对中国时局的突然变化,怀揣呈递给南明和清朝两种不同的上表文书,以便根据彼时彼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应对。这种性格反映出历经萨摩侵琉的琉球人委曲求全、无可奈何、圆滑周旋的小国心态,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寻求生存之道的智慧。在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过程中,地域因素也是影响因素之一。由于地理上的便利和中琉间指定海路的缘故,琉球与以福建为中心地域联系密切。明清交替之际,琉球最先与南明的弘光政权取得了联系,这与当时弘光政权控制着东南地区密不可分的。*杨彦杰在《明清之际的中琉关系——以琉使入贡为中心》中也认为琉使以福州为登陆港,使得琉球必然与当时控制着长江以南区域的南明政权发生联系。清军攻克南京后琉球转而奉在福州建立的隆武政权为正朔,清军攻克福州后琉球则有意向清朝投诚。当占据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反清后,琉球忠顺清朝的态度则再一次发生动摇。可见,控制福建地区的势力深深影响着中琉间的册封与朝贡活动,琉球使节也在这样的外交活动中随机应变。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跳出中国和中琉双边的范围,从东亚区域的角度来看。以中国为中心的封贡体制是古代东亚国际关系的基本框架和机制,琉球从明初开始就成为这一体制内忠实的成员。明末清初之际,中琉关系仍以一种惯性延续着明琉封贡关系的基本状态,而这时的琉日关系半明半暗却也十分密切,琉球自身则处于一种被称为中日“两属”的状态,在中日之间还扮演着贸易联系和信息沟通的角色。中、琉、日三方形成了一种既成的较为稳定的关系,连同封贡体制自身所具有的包容性,使得三方或直接或间接地互动,也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当时三方的政治、经济、外交等利益的需求。

结语

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过程伴随着明清交替之际各方势力集团的相互斗争和博弈。在这一过程中,琉球基于现实主义的立场以及“空道的性格”、“事大主义的自卑”*参见大江健三郎著、陈言译:《冲绳札记》,三联书店,2010年。,选择了最具实力的能够提供琉球国家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清王朝,在清王朝主导的封贡体制的框架中维系国体的存续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选择的内在动因主要基于实力主义的考量,同时包括数百年来中琉封贡关系的历史积淀及其所赋予的价值认同,包括主导琉球经贸活动的海商集团的现实利益诉求,也与琉球的国家性格有关。其中,“实力主义”与“空道的性格”互为表里;封贡体制的历史积淀和海商集团的利益需求也互为表里。另外,中日琉三方关系既存的互动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平衡着各方的利益。从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过程也可以看出琉球寻求立身于封贡体制和华夷秩序的不懈努力。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让琉球在明清交替、东亚海洋力量格局复杂多变的历史关头回归既往,找准了位置,获取了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进而维持其海外贸易的发展,确保其继续“自为一国”直到230年后的亡国时刻。

[1] 历代宝案:第一册,(校订本)[M].那霸:冲绳县立图书馆史料编集室,1992.

[2] 球阳:第307条“四年清世祖章皇帝登极”[A].冲绳文化史料集成5 [M].东京:角川书店,1978.

[3] 历代宝案:第二册(校订本)[M].那霸:冲绳县立图书馆史料编集室,1992.

[4] 杨彦杰.明清之际的中琉关系——以琉使入贡为中心[A].第五届中琉历史关系学术会议论文集[C].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96.

[5] 林春胜,林信笃.华夷变态:卷一[M].东京:东方书店,1981.

[6] 殷梦霞,贾贵荣,王冠.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下册·中山世谱抄本[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

[7] 岛尻胜太郎.明清交替的琉球的应对[J].第一届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C].台北:中琉文化经济协会,1988.

[8] 赤嶺守.琉球王国[M].东京:讲谈社,2004.

[9] 安里进,高良仓吉,田名真之等.冲绳县的历史[M].东京:山川出版社,2004.

AnalysisoftheEstablishmentoftheTributaryRelationshipbetweenQingDynastyandRyukyuandItsInfluencingFactors

Xiu Bin, Fu Wei

(College of Literature, Journalism and Communication,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Qingdao 266100, China)

The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Qing Dynasty and Ryukyu experienced a tortuous process rather than being establish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fall of Ming dynasty. Ryukyu had remained on the sidelines due to changes of the situation in East Asia especially the dynastic change in China, but it was eventually incorporated into the tributary system of Qing Dynast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Qing Dynasty and Ryukyu accompanied the game of different parties. In this process, based on realistic considerations Ryukyu chose the most powerful Qing Dynasty that could safeguard its national security and economic interests, and so Ryukyu could maintain its national survival an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relying on the tributary system dominated by Qing Dynasty. The intrinsic motivation of Ryukyu's choice was due to the strength, the historical accumulation of last hundreds of years of tributary relationship history and the same value identity, and the character of blank document of Ryukyu as well as the desire of practical interests of maritime trade merchant group who led the maritime trade of Ryukyu. In addition, the mechanism of balance and interaction which had existed between China, Japan and Ryukyu also worked. Ryukyu's unremitting effort to find its position in the tributary system and China-foreign order could be seen from the process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tributary relationship between Qing Dynasty and Ryukyu. In the historical juncture where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lternated, maritime powers were in a complex and changeful pattern in East Asia, and Ryukyu pinpointed its position and enjoyed a stable environment so that it could develop the overseas trade continually and ensure the status of a independent nation for the future 200 years.

Ming and Qing dynastic change; Ryukyu; tributary relationship; influencing factors

2013-03-1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GJ025),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2012JDZS01)

修斌(1963- ),男,山东淄博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主要从事中日关系史和东亚海洋问题研究。

D509

A

1672-335X(2013)04-0041-05

责任编辑:高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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