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摘录)

2013-01-22 15:23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感染病分会
浙江中西医结合杂志 2013年8期
关键词:阿德福核苷拉米夫定

·继教园地·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摘录)

(2011年更新版)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总体目标: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HBV,减轻肝细胞炎症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减少肝脏失代偿、肝硬化、HCC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主要包括抗病毒、免疫调节、抗炎和抗氧化、抗纤维化和对症治疗,其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

1 抗病毒治疗的一般适应证

一般适应证包括:①HBV DNA≥10拷贝/mL(相当于2000IU/mL);②ALT≥2×ULN;如用干扰素治疗,ALT应≤10× ULN,血清总胆红素应<2×ULN;③ALT<2×ULN,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

对持续HBV DNA阳性、达不到上述治疗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应考虑给予抗病毒治疗:①对ALT大于正常上限且年龄>40岁者,也应考虑抗病毒治疗。②对ALT持续正常但年龄较大者(>40岁),应密切随访,最好进行肝活检;如果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4,或炎症坏死≥G2,或纤维化≥S2,应积极给予抗病毒治疗。③动态观察发现有疾病进展的证据(如脾脏增大)者,建议行肝组织学检查,必要时给予抗病毒治疗。在开始治疗前应排除由药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应排除应用降酶药物后ALT暂时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联苯结构衍生物类药物者,其AST水平可高于ALT,此时可将AST水平作为主要指标。

2 抗病毒治疗推荐意见

2.1 慢性HBV携带者和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 慢性HBV携带者暂时不需抗病毒治疗。但应每3~6个月进行生化学、病毒学、甲胎蛋白和影像学检查,若符合抗病毒治疗适应证,可用IFN-α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对年龄>40岁,特别是男性或有HCC家族史者,即使ALT正常或轻度升高,也强烈建议做肝组织学检查,确定其是否抗病毒治疗。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一般不需抗病毒治疗,但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生化、HBV DNA、AFP及肝脏超声显像检查。

2.2 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①普通IFN-α:3~5MU(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如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应注意剂量及疗程的个体化;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②聚乙二醇IFN-α2a: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疗程1年。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应答及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③聚乙二醇IFN-α2b:1.0~1.5μg/kg,每周1次,皮下注射,疗程1年。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④拉米夫定:100mg,每日1次口服。治疗至少1年时,如HBV DNA检测不到(PCR法)或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转阴但未出现抗-HBe,建议继续用药直至HBeAg血清学转换,再经至少连续2次监测(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仍保持不变者可考虑停药,但延长疗程可减少复发。⑤阿德福韦酯:10mg,每日1次口服。疗程可参照拉米夫定。⑥恩替卡韦:0.5mg,每日1次口服。疗程可参照拉米夫定。⑦替比夫定:600mg,每日1次口服。疗程可参照拉米夫定。

2.3 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此类患者复发率高,疗程宜长。最好选用干扰素类(ALT水平应<10×ULN,TB<3mg/L)或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①普通IFN-α:剂量用法同前,疗程至少1年。②聚乙二醇IFN-α2a:180μg,剂量用法同前,疗程至少1年。具体剂量和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等因素进行调整。③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和替比夫定:剂量用法同前,但疗程更长。治疗至少1年时,当连续监测至少3次(每次间隔6个月以上)HBV DNA均检测不到(PCR法)或低于检测下限、且ALT正常时可考虑停药,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疗程。

2.4 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HBeAg阳性者的治疗指征为HBV DNA≥10拷贝/mL,HBeAg阴性者为HBV DNA≥10拷贝/mL,ALT正常或升高。治疗目标是延缓和降低肝功能失代偿和HCC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最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清楚。干扰素因其有导致肝功能失代偿等并发症的可能,应十分慎重。如认为有必要,宜从小剂量开始,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到预定的治疗剂量。

2.5 失代偿期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 对于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只要能检出HBV DNA,不论ALT或AST是否升高,建议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及时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以改善肝功能并延缓或减少肝移植的需求。因需要长期治疗,应好选用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不能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干扰素治疗可导致肝衰竭,因此,对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属禁忌证。

2.6 核苷(酸)类似物耐药的预防和治疗 ①严格掌握治疗适应证:对于肝脏炎症病变轻微、难以取得持续应答的患者(如ALT正常、HBeAg阳性的免疫耐受期),特别是当这些患者<30岁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核苷(酸)类似物治疗。②谨慎选择核苷(酸)类药物:开始治疗时最好选用抗病毒作用强和耐药发生率低的药物。③治疗过程中密切监测:定期检测HBV DNA,以及时发现原发性无应答或病毒学突破。④一旦发现耐药,尽早给予救援治疗:对于接受拉米夫定治疗的患者,一旦检出基因型耐药或HBV DNA开始升高时就加用阿德福韦酯,抑制病毒更快、耐药发生较少、临床结局较好。关于其他药物耐药患者的治疗临床研究相对较少,有关的治疗推荐意见主要根据体外研究结果。对于替比夫定、恩替卡韦发生耐药者,亦可加用阿德福韦酯。对于阿德福韦酯耐药者,可加拉米夫定、恩替卡韦或替比夫定。对于核苷(酸)类发生耐药者,亦可考虑改用或加用干扰素类治疗。⑤尽量避免单药序贯治疗:有项床研究显示,因对某一核苷(酸)类发生耐药者而先后改用其它苷(酸)类药物治疗,可筛选出对多种苷(酸)类耐药的变异株。因此,应避免单药序贯治疗。关于核苷(酸)类似物联合干扰素类的最佳治疗方案尚无一致意见,但应避免替比夫定和PEG-IFN联合应用,因为可导致外周神经肌肉疾病。采用不同核苷(酸)初始联合治疗的临床价值尚需进一步研究。

3 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经过规范的普通干扰素α或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治疗无应答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有治疗指征可以选用核苷(酸)类似物再治疗。②对于核苷(酸)类似物规范治疗后原发性无应答的患者,即治疗至少6个月时血清HBV DNA下降幅度<2log10,应改变治疗方案继续治疗。③对于因其他疾病而接受化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应常规筛查HBsAg;若为阳性,即使HBV DNA阴性和ALT正常,也应在治疗前1周开始服用拉米夫定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对HBsAg阴性、抗HBc阳性患者,在给予长期或大剂量免疫抑制剂或细胞毒药物(特别是针对B或T淋巴细胞单克隆抗体)治疗时,应密切监测HBV DNA和HBsAg,若出现阳转,则应及时加用抗病毒治疗。④核苷(酸)类似物停用后可出现复发,甚至病情恶化,应予以高度重视。⑤干扰素有骨髓抑制作用,应当避免选用。

4 合并感染治疗

①HBV合并HCV:应先确定是那种病毒占优势,然后决定如何治疗。如患者HBV DNA≥10拷贝/mL,而HCVRNA测不到,则应先治疗HBV感染。对HBV DNA水平高且可检测到HCV RNA者,应先用标准剂量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和利巴韦林治疗3个月,如HBV DNA无应答或升高,则加用拉米夫定或恩替卡韦或阿德福韦酯治疗。②HBV和HIV合并感染:对于符合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标准的患者应当实施治疗。对一过性或轻微ALT升高(1~2×ULN)的患者,应当考虑肝活检。对于未进行HAART治疗和近期不需要进行HAART治疗的患者(CD4>500/mm3),应选用无抗HIV活性的药物进行抗乙型肝炎病毒治疗,例如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或阿德福韦酯。对于需同时进行抗HBV和抗HIV治疗的患者,应优先选用拉米夫定加替诺福韦,或恩曲他滨加替诺福韦。对于正在接受有效HARRT治疗的患者,若HARRT方案中无抗乙型肝炎病毒药物,则可选用聚乙二醇化干扰素α或阿德福韦酯治疗。对于拉米夫定耐药患者,应当加用替诺福韦或阿德福韦酯治疗。当需要改变HAART方案时,除非患者已经获得HBeAg血清转换、并完成了足够的巩固治疗时间,不应当在无有效药物替代前就中断抗乙型肝炎病毒的有效药物。

5 其 他

5.1 乙型肝炎导致的肝衰竭 由于大部分急性乙型肝炎呈自限性经过,因此不需要常规抗病毒治疗。但对部分重度或迁延、有重症倾向者,应该给予抗病毒治疗。HBV感染所致的肝衰竭,不论是急性、亚急性还是慢加急性肝衰竭等,只要HBV DNA可检出,均应使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

5.2 乙型肝炎导致的原发性肝细胞癌(HCC) 初步研究显示,HCC肝切除术时HBV DNA水平是预测术后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且抗病毒治疗可显著延长肝癌生存期,因此,对HBV DNA阳性的非终末期HCC患者建议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

5.3 肝移植患者 对于拟接受肝移植手术的HBV相关疾病患者,如HBV DNA可检测到,最好于肝移植术前1~3个月开始服用拉米夫定,每日100mg口服;术中无肝期给予HBIG;术后长期使用拉米夫定和小剂量HBIG(第1周每日800IU,以后每周800IU至每月应用800U),并根据抗-HBs水平调整HBIG剂量和用药间隔(一般抗-HBs谷值浓度应大于100~150mIU/mL,术后半年内最好大于500mIU/mL),但理想的疗程有待进一步确定。对于发生拉米夫定耐药者,可选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另外,对于复发低危者(肝移植术前HBV DNA阴性,移植后2年HBV未复发),可考虑采用拉米夫定加阿德福韦酯联合预防。

5.4 妊娠相关情况处理 育龄期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有治疗适应证,未妊娠者可应用干扰素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并且在治疗期间应采取可靠措施避孕。在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过程中发生妊娠的患者,若应用的是拉米夫定或其它妊娠B级药物(替比夫定或替诺福韦),在充分告知风险、权衡利弊、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治疗可继续。妊娠中出现乙型肝炎发作者,视病情程度决定是否给予抗病毒治疗,在充分告知风险、权衡利弊,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替诺福韦治疗。

5.5 儿童患者 对于12岁以上(体重≥35kg)慢性乙型肝炎患儿,其普通IFN-α治疗的适应证、疗效及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剂量为3~6MU/m,最大剂量不超过10MU/m。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也可按成人的剂量和疗程用拉米夫定治疗,或阿德福韦酯。

6 患者随访

治疗结束后,不论有无治疗应答,停药后半年内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ALT、AST、血清胆红素(必要时)、HBV血清学标志和HBV DNA,以后每3~6个月检测1次,至少随访2个月。对于持续ALT正常且HBV DNA阴性者,建议至少每6个月进行HBV DNA、ALT、AFP和超声显像检查。对于ALT正常但HBV DNA阳性者,建议每3个月检测1次HBV DNA和ALT,每6个月进行AFP和超声显像检查;必要时应作肝组织学检查。对于慢性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特别是HCC高危患者(>40岁,男性、嗜酒、肝功能不全或已有AFP增高者),应每3~6个月检测AFP和腹部超声显像(必要时作CT或MRI),以早期发现HCC。

(该指南由中华医学会肝病分会、感染病分会制定)

猜你喜欢
阿德福核苷拉米夫定
多替拉韦联合拉米夫定简化方案治疗初治HIV感染者真实世界研究
阿德福韦酯与拉米夫定联合恩替卡韦治疗肝硬化的效果分析
HPLC法测定美洲大蠊药材中五种核苷类成分含量
拉米夫定耐药 应换啥药
金蝉花中5种核苷超声提取工艺的优化
RP-HPLC法同时测定猴头菌片中5种核苷
HPLC法同时测定新疆贝母中3种核苷类成分
阿德福韦与恩替卡韦治疗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疗效观察
RP-HPLC法同时测定成人血清中苦参素和阿德福韦酯的浓度方法学研究
阿德福韦酯治疗乙型肝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