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以革命老区邛崃市孔明乡为例

2013-01-25 12:40吴仁明高继国成都理工大学政治学院四川成都60059
中国老年学杂志 2013年9期
关键词:照料子女劳动

吴仁明 谢 卫 高继国 (成都理工大学政治学院,四川 成都 60059)

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之一。本文从社会学视角出发,选择革命老区邛崃市孔明乡抽样调查,详细分析了留守老人的家庭支持系统、社区支持系统、国家组织支持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留守老人是人口转型、经济发展、代际关系变化等诸因素合力的结果,需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支持网络,才能保证这部分老年人能幸福地安度晚年。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出现大量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而留守老人是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群体,也是新农村建设中亟需关注的弱势群体。随着留守老人年龄的增长,个人自理能力日趋下降,其对社会支持的需求就更为强烈。社会支持又可以分为非正式支持和正式支持两种〔1〕。对于留守人员的正式支持,已有大量的相关研究。而非正式支持方面的研究,则屈指可数,无论是数量上还是深度上都显得有些薄弱。本文选取邛崃市孔明乡这个革命老区留守老人相对较多的乡,进行留守老人的非正式收回支持的个案调查。在2010年8月选取留守老人124名,其中,男性46人,女性58人,在当地大学生村官的支持下,填写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20份。选择非留守老人44人,其中男性18人,女性26人,收回有效问卷40份。

1 家庭支持

对于留守老人,其家庭成员构成相对来说比较复杂,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样本中的留守老人家庭子女一般在2人以上。样本中44人的儿子外出务工,68人留在社区,12人的子女因工作或招赘户口迁移出走,6人的子女嫁往外地。以下我们从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劳动扶助和情感慰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1 经济支持 家庭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包括货币支持和实物支持。在样本中,获得外出子女、未外出子女和其他家人经济支持的比例分别为本村未外出子女支持5.2%、本村外出子女支持43.1%、配偶支持1.7%、其他家人支持5.2%、自己的劳动收入13.8%、个人积蓄1.7%、国家帮扶3.4%、社会养老保险3.4%、自己和配偶共同收入23.9%。这说明,留守老人最主要的生活来源是外出子女支持和自己的劳动所得,80%以上的留守老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来维持生计,并是自己重要的生活来源,劳动方式主要是靠耕种土地,从事编制手工艺品、拾荒、打零工等副业收入也占一定比例;未外出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较小,国家对留守老人的帮扶极低,但随着成都市城乡居民保险的推行,外出子女为老人购买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上升,但保障作用依然有限。此外,少数老人获得少量的粮食、被物等社会救济。

虽然留守老人能够得到家庭成员不同程度的经济支持,但是留守老人的经济收入普遍偏低。从子女获得经济支持3 000元以上2人,2 000~3 000元3人,1 000~2 000元5人,500~1 000元35人,200~500元11人,200元以下2人。超过一半的老人获得的经济支援在1 000元以下,部分原因在于一些留守老人还有劳动能力,就会通过劳动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

1.2 生活支持 留守老人的生活支持主要包括日常生活起居照料、疾病照看、日常生活扶助以及安全保障等。不同家庭成员对留守老人的照料程度、范围都有所差异。

样本数据显示,配偶健在的留守老人绝大多数能够获得配偶的照料,比未外出子女和其他家人的比例高约45%。少来夫妻老来伴,配偶是老人的经济扶持以及精神慰藉的主要承担者,更是老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照顾者。

未外出子女的照料支持比例为25%,发挥了非常重要的辅助性作用,仅次于留守老人配偶。在老人生病、遇到挑水或搬运重物等问题时,未外出子女能及时对留守老人进行看护或扶助。未外出子女往往与留守老人生活在一起,因此,未外出子女对老人提供的生活支持远远超过外出子女。但是未外出子女对留守老人的支持也存在很大的局限。首先,该乡空巢老人的比例高达到30%以上;其次,未外出子女在乡劳动量大,许多到镇上打短工,周六周日都没有休息,所以照料支持有限;再次,未外出子女与父辈之间很大程度上已经演变成一种交换关系,未外出子女为老人提供照料,老人为儿女提供劳动扶助和照看孙辈的工作,当留守老人年老力衰,劳动能力下降时,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照看的意愿就大大减弱。

除上述配偶和未外出子女外,其他家人虽然能够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生活帮助,但与配偶和未外出子女比,孙辈对留守老人的照料比例仅为10.8%,其他家人农忙时的帮助仅为4.9%。孙辈和本村的亲属多是在疾病发生、农忙、家庭突发事务时提供临时性的照料。

综合样本分析,我们认为在子女外出后,留守老人的配偶和未外出子女是主要的生活照看者,丧偶或陪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无法获得配偶的照料。未外出子女为留守老人提供一定的照料,但是只能是发挥辅助性、临时性的作用。

1.3 劳动支持 照看孙辈等隔代监护是留守老人的一项重要家务劳动负担,为孙辈按时做饭、洗衣和护送上学等家务劳动,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在婚留守老人一般能得到配偶的协助支持(高达92%),比如往往一同前往接送孙辈上学。留守老人从外出子女获得家务劳动扶助仅为28%,从其他家人获得家务劳动扶助仅为10.3%,空巢留守老人基本上只能依靠配偶或孙辈的家务劳动扶助。在农忙时,83.3%的留守老人在从事农业生产,男性留守老人的农业生产负担更重一些,样本数据显示,留守老人的配偶对其劳动支持较少仅为26.4%,未外出子女和其他家人的农业劳动支持分别仅为17.1%和12.3%,仅仅10.4%的留守老人获得外出子女的农业劳动支持,而这些外出子女主要在县城和成都市打工,回家较为方便。总体看,配偶是留守老人劳动扶助的主要承担者,获得其他人的劳动扶助少。相当一部分连配偶的劳动支持也很少,只能独自承担家务和生产劳动。

1.4 情感支持 在以家庭养老为主的乡村中国,留守老人的情感支持主要由家庭来满足,但由于子女外出,家庭的情感支持不足,出现许多问题。在在婚的留守老人中,配偶是最主要的情感支持者。在所调查的样本中,70.8%的留守老人在婚,除4对因感情不和分居以及2对老人一方外出照料孙辈外,多数老人与配偶共同生活、共同劳动、互相帮助,从而获得精神慰藉,在样本在婚老人中,有什么心事选择相配倾述的占54.3%,向外出子女倾述者仅为13.4%。可见,少来夫妻老来伴,配偶是留守老人最主要的情感倾述对象。在样本中,丧偶老人达29.2%,这部分老人生活上有更为强烈的孤独、悲观失望等情绪,影响到老人的身心健康。外出子女对留守老人的情感支持主要表现在回家探望、打电话、寄带物品等三种形式进行关怀和补偿。外出子女1年内探望0次13人(10.8%)、1次48人(40.0%)、2次27人(22.5%)、3次10人(8.3%)、4次 17人(14.2%)、4次以上5人(4.2%)。

回家次数较多的外出子女往往离家较近,回家探望比较方便,跨省流动的就至多一年回家一次,个别外出子女甚至几年才能回家一次。外出子女与留守老人的电话联系比较频繁,如果外出子女的小孩留在老人身边,打回家的电话会更加频繁,但一半以上通话时间在3 min以内,不到1 min达到6.7%。通话的主要内容为老人身体健康、孙辈学习生活、家庭事务、子女工作情况,很少涉及内心烦恼的交流。为了弥补外出不能提供赡养和情感关怀的遗憾,外出子女往往采取邮寄物品进行补偿。在样本中,57.5%的外出子女为老人邮寄物品,给留守老人带来莫大的精神慰藉。另外,由于工作忙不能回家,样本中有19.2%的外出子女选择让回乡的熟人带钱物,这部分人主要在成都、雅安、眉山等地打工。

在留守的其他家人中,孙辈是留守老人主要的精神主体。在样本中,高龄老人的孙辈虽然已是成人,但经常看望老人占22.5%。隔代监护留守小孩的老人,一方面是留守老人对留守小孩的日常监护,但另一方面留守的孙辈也对留守老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日常陪伴功能,不管能不能在孙辈那里得到解决,老人有什么心事就有意无意的给孙辈倾诉,对排解老人孤独起到很大的作用。样本显示,隔代监护留守老人经常感到孤独的占29.2%,明显比空巢老人和非隔代留守老人(43.1%)低。

总之,配偶是留守老人主要的情感依托者,外出子女通过电话、寄带东西等形式一定程度地对留守老人进行情感补偿,留守家庭子女孙辈给予留守老人照料、扶助、陪伴等精神支持,缓解留守老人的孤独感。但是,丧偶、空巢和分居的留守老人并不能充分获得上述情感支持。

2 社区支持

2.1 社区成员支持 留守老人在经济出现困难时,较小金额往往选择向社区成员(主要是邻居)借,达到样本43.3%,但借较大的金额往往选择亲戚借。社区的小卖部或小商店成为他们经济支持者之一,提供了类似“借贷”的功能,老人在缺钱时,往往记账,所赊账由子女返乡后归还。个别经济特别困难的留守老人得到社区里邻居、朋友的现金、物资支持。社区成员对留守老人的劳动支持主要体现在农业劳动上,家务支持很少。样本中,留守老人农忙时得到社区成员帮助的占16.7%,但大多数是以“换工”的形式获得的。“换工”不耽误农时,减轻劳动强度。但总体看,这种劳动支持力度微弱,带有明显的社会交换性质。在生活支持上,社区成员发挥的作用很小。样本中有5%的老人表示获得过邻居的帮助。只有在重病、搬运重物、购买商品以及屋漏停电等特殊情况并且没有人帮扶的情况下,才可留守老人能得到邻居的支持。人的社会性决定留守老人在获得家庭成员的情感支持外,还必须获得社区的支持。分析调查样本,留守老人获得邻居和同辈这两个群体的情感支持明显比其他群体高。83.4%的老人表示与邻居和老年人聊天是打发时间和情感交流的主要方式,而其中,丧偶和空巢老人向邻里和别的老年人倾诉的比例更高。太阳、郭山、黄鹤、姜殿等村有茶社,老人往往选择喝茶或打点小麻将,“没事就来坐坐”,茶社成为留守老人思想交流的主要场所。总体看,留守老人能获得社区一定的支持,但这种支持力度非常微弱,并体现出补偿性、交换性和应急性等特点。留守老人往往陷入困境。

2.2 社区组织支持 在笔者调查中发现,该乡村委均未采取专门正对留守老人的支持举措。在经济支持上主要体现在对特困留守老人提供粮食、肉、衣物等临时性的救济,在样本中获得临时性救济仅3人。该乡各村几乎没有集体的经济来源,有心无力,所以通过集体资源为困难留守老人提供经济帮助极少。在劳动支持上,除了在水利设施和农田灌溉上提供了支持外,村委会几乎没有作为。在生活支持上,样本中留守老人从村委会获得生活支持为零。村委会没有相关机构为留守老人服务,村委会也是一个缺位角色。在情感支持上,村委会主要体现在提供少量公共文化设施,该乡有2个村的集中居住区有老年人公寓,公寓里有棋牌、麻将、卡拉OK等娱乐活动工具。但留守老人去的时间很少,主要是五保老人在使用这些娱乐工具。作为联系村民与政府的纽带,社区村委会对留守老人的生活支持很少,主要原因在于集体经济薄弱,老区太穷,没有财力负担这些社会支持;另外一个方面,国家也没有相关的法规制度,村委会在没有制度性约束的情况下没有为留守老人服务的压力和考核机制。

另外,在该乡农村,没有老年人的自治组织来对老年人进行组织服务等活动。对留守老人影响较大的非正式组织主要是农村的宗教活动,由于生活孤寂,不少留守老人从宗教寻求精神寄托。样本显示,52.5%的留守老人在初一或十五上庙烧香,在观音菩萨生日等宗教庆典日子进行大型的服务祭祀活动。这些宗教活动一定程度消遣了留守老人内心的孤独、愤懑,精神上有所宣泄。

3 政府支持

对于因为人口大规模流动而产生的留守老人现象,孔明乡政府没有专门针对留守老人的支持政策。国家层面也没有相关制度政策安排,国家对老年人的支持主要看其和不合乎老年人的支持要求,而并非其是否“留守”。当前,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支持主要表现为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保障政策的实施。

3.1 经济支持 政府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主要体现在提供经济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县级以上政府自行制定,样本中仅1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占样本0.8%。成都市2010年出台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城乡统筹养老保险。该乡留守老人也比较关注此事,2010年下半年该乡开始宣传购买。在样本中,购买56人,占46.7%,但档次偏低,绝大多数为三档以下。多数接受采访的留守老人表示因为钱不够只能买低档的,“有就行,总比没有好”。这表明该乡留守老人的养老保险支持实施较好,主要得益于成都市成都市的统筹城乡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在四川省,除成都市外,各地市州没有这样的制度安排。在合作医疗方面,样本中留守老人的参加率达到97.5%,2人没有参加,没有参加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自己身体较好,不必参加,“浪费钱”。但留守老人长期以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样本中有9人属于长期生病吃药者。由于多系门诊,几乎都没有报销,住院报销比例为40%左右,但留守老人多数表示医疗费用的上涨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农民报销医药费的益处,甚至反而增加了农民的负担,表示虽然可以报销,但药价上涨很快,51.7%的老人认为“看病花的钱比以前还要多”。

3.2 养老支持 我国目前在农村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养老院等,服务的对象为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的老人,这些老人在社会服务机构的各种生活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这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对象均不包括留守老人。但留守老人难以得到子女经常性生活关怀,导致留守老人在疾病等生活能力缺失时生活照料的残缺。样本中对社会养老有兴趣的达到42.5%,17.5%的留守老人明确表示自己愿意入住敬老院,理由是“儿子出点钱,我住敬老院,有人照顾,还有人摆龙门阵,儿子在外安心挣钱”。笔者认为目前留守老人不能入住养老机构,主要是制度的影响,现行制度只有五保老人有资格,留守老人可以进敬老院没有制度支持。

3.3 情感支持 政府在乡村对老人的情感支持主要体现在农村文化建设,但各级政府重视很不够,在农村文化工作说起时重要、做起时次要,忙起时不要。在孔明乡,几乎没有留守老人消遣的公告文化娱乐设施,留守老人闲暇时主要以聊天、看电视以及打麻将等打发时间,样本中有26.7%的老人经常或偶尔到村里乡上的茶馆打麻将,输赢较小,主要为打发时间和与同伴交流。各地庙会成为留守老人期盼的精神寄托,因为在庙会上,十里八乡的老人齐聚,“大家有说有笑,比较开心”,但这样的活动并不是政府支持的。总体看,除养老保险外,该乡留守老人得到政府的社会支持很少,并没有得到基层政府的重视,相反该乡政府对留守儿童的关怀要具体得多。基层政府正日益面临老龄化乡村社会的挑战,在留守老人的支持上是一个缺位的角色。

4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家庭、社区、政府3个层面考察孔明乡留守老人获得的社会支持状况。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家庭依然是留守老人的最重要的支持体,“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没有根本改变。这其中,配偶在留守老人的经济、生活、劳动及情感支持都起到独特作用,尤其是在情感支持上无人可以替代。外出子女主要是在物质经济的满足以及电话、邮寄物品等精神支持,未外出子女能较好的弥补外出子女的赡养缺位。其他亲属对留守老人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临时的生活照料。第二,留守老人在与社区成员的互动中获得社区成员支持。其中,邻居是留守老人生活交往和求助的主要对象,但社区其他成员的社会支持较少,体现出工具性、应急性和交换性的特点。由于集体经济薄弱,村委会对留守老人各种支持都很少。第三,在家庭、土地养老功能弱化的情况下,由于留守老人是新出现的社会问题,政府部门还没专门针对留守老人的支持政策和制度,留守老人能否获得政府提供的社会支持,衡量的标准主要在于国家的政策而不管是否“留守”。

基于该乡目前留守老人的面临的各种困难以及其自我应对、社会支持系统存在的问题,结合留守老人的实际需要,笔者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外出子女尽可能多的提供一些经济支持,保证留守老人的生活需求,同时减轻留守老人的劳动负担,避免羸弱老人耕种大量土地。尽量避免隔代监护孙辈。外出子女应定期与留守老人进行精神交流沟通,消解留守老人内心烦恼,条件允许,外出子女应经常回家,春节尽量回家团圆。未外出子女应当发挥外出子女赡养了留守老人缺失的作用,给予基本的生活支持和劳动扶助。亲属则必须发挥重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作用。第二,集体经济能力较强的村应该努力为特困留守老人提供现金、食物和衣料等救助。完善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减少留守老人劳动强度。村委会应当建立托儿所,减少留守老人的看护负担,也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有条件的村可以建立养老机构,为生活自理能不足的留守老人提供生活服务。社区应该建立老年活动室,购买活动设施,以利老人进行各种文娱活动。同时探索建立针对留守老人的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对留守老人的帮扶作用。第三,在留守老人问题上,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制度来保障其生活需要和精神需求,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制定关心留守老人的工作计划与方案。同时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尽可能让外出子女就近就业,降低外出子女回家看望留守老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从而缩短回家周期。政府还应该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社会化养老水平。

总之,留守老人是人口转型、经济发展、代际关系变化等诸因素合力的结果,需要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支持网络,才能保证这部分老年人能幸福地安享晚年生活。

1 姚 远.非正式支持理论与研究综述〔J〕.中国人口科学,200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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