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亚文化之反腐败悖论的批判

2013-03-27 18:07李国莉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亚文化执政党腐败

李国莉

(大庆师范学院 法学院,黑龙江 大庆 163712)

随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与落实,以务实、为民、清廉为核心价值观,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精神实质的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与主流廉政文化不相符的论调和价值观。光明日报曾刊发一篇题为《对“腐败亚文化”,必须零容忍》的评论[1],道出目前“腐败亚文化”对廉政文化建设及反腐工作的严重危害。“腐败亚文化是由社会学中‘亚文化’这一概念衍生而来,特指腐败群体乃至全社会在对待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所产生的一系列畸形的、扭曲的、反主流的判断、认知以及价值观等等。”[2]典型的腐败亚文化体现为对腐败行为或腐败现象的默许、认同甚至支持,这种亚文化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在腐败“潜规则”的作用下,社会大众一方对腐败行为由麻木变为容忍,而掌握权力一方也丧失了道德羞耻感。

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腐败亚文化也呈现出时代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其中反腐败会影响执政党执政地位、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反腐败会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等悖论即为腐败亚文化的另外一种表现,这些价值观与廉政文化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正确价值判断背道而驰,不仅损害主流文化所确立的廉洁、诚信、为民等正确的价值理念,甚至可能使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扭曲,打击反腐败的信心并颠覆反腐败信念,最终影响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因此,对这些非主流价值观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对于认清腐败亚文化的本质及危害,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悖论之反腐败会影响执政党执政地位

近年来,随着惩治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党的高级干部的腐败大案相继被查处给社会和执政党带来不小的震动。以此为背景有些人提出了“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的错误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的腐败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如果继续反腐败,查处的党员干部越多,民众就越有可能对执政党失去信心,就会动摇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如果不反腐败,任由腐败发展下去,就会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可能发展到亡国的地步,总之无论反腐败与否执政党和人民群众都会陷入或亡党或亡国的两难境地。事实上这是一种对腐败问题缺乏深刻认识并对执政党执政能力及对反腐败斗争缺乏信心的错误论调。

纵观中外历史,任何执政团体都无法根本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而应对这一无奈现实的关键在于执政者如何正确面对并解决这一问题。反腐败斗争的成败关系到民众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则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是加强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的历史中,一直坚持反腐败斗争,从未姑息纵容过任何腐败行为,对于一些高级党员干部腐败大案的查处更是表明了执政党反腐败的坚定意志。诚然,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贪污受贿、贪赃枉法、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形态和严重性,但这是社会转型期我们必然也必须要面对的阵痛,也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巨大考验。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重要讲话中强调:“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可见,只有坚定不移地将腐败分子从执政党的队伍中清除出去,才能保持党的纯洁性及活力,才能使人民支持和理解党的反腐败行动;只有坚定不移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使其真正成为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才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才能使党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而立于不败之地。

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党的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并逐渐向纵深推进。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认真学习并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相关的规划及实施细则,同时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员防腐抗变的能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已初见成效,并逐渐得到民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由此可见,坚持反腐败斗争是我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的新要求,是我党能否经得起长期执政和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社会转型的巨大考验,更是对我党执政能力的最好检验,反腐败既不会亡党,更不会亡国,而只能使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更加成熟、执政地位更加稳固,使我们的国家更加繁荣昌盛。

二、悖论之反腐败会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某些地方政府官员在反腐败的紧要关头会大肆强调维稳的重要性,认为稳定压倒一切,反腐败会破坏当前的大好形势,破坏社会的稳定和谐。持此种观点无非是基于以下几种原因:有些政府官员本身就是贪污腐败分子,在反腐败斗争日益严峻的形势下提出维稳的观点来转移中央及民众的视线;有些基于自己任期政绩的需要,认为一旦反腐败就可能导致自己任期内地方政局不稳定,从而影响自己的政绩及升迁,认为自己辖区内没有腐败案件可显示自己政治成熟、领导能力强从而为自己赚取升迁的筹码;有些官员对反腐败斗争没有深刻的认识和清醒的全局观念,或认为反腐败没有中央或民众所想象的那么重要,或认为我国目前腐败问题已无药可医,只要明哲保身就好。

胡锦涛主席曾经多次指出:“我们要始终牢记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就什么事也干不成,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保持社会大局的稳定。”社会和谐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只有稳定的社会局面才能使国家稳步发展。但是,我们所期望的是怎样的稳定?如何求得这种稳定?应当看到,通货膨胀、分配不公、贪污腐败等社会问题是目前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主要根源,社会的动荡是多种矛盾结合的结果。因此,我们所寻求的稳定应当是一种动态的稳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求得稳定,而不是避开矛盾获得稳定的假象。

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多种矛盾中,贪污腐败无疑是更为突出的问题。温家宝总理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谈到:“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要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我深知‘国之命,在人心’。消除人民的怨气,实现人民的愿望就必须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3]腐败现象是部分政府机关人员对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现象孳生的地方社会秩序必定混乱,民众的切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和实现,这会使民众的心理承受能力和价值认同感受到打击,使民众对政府失去信任,导致他们对国家政策乃致政治制度产生不满,曲解或错误执行政策,若这种不信任与不满不能从根源上得到有效遏制,将会严重影响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并最终导致社会动荡。

反腐败是民众最关注的社会热点之一,也是最大的民心工程,从连续几年两会热点问题调查中反腐败都名列贫富差距、调控房价、依法拆迁、医疗改革、养老保险等众多民众关注热点问题的榜首,到中纪委监察部开通的反腐败举报网站被刷爆等现象可以看出民众对于反腐败的高度关注与期望,这是我们最强大的反腐败的民心基础。相反,如果我们为了保持暂时的稳定,任由官员贪污腐败,不能依法惩治腐败,就会丧失强大的民心基础,使其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因此,我们决不能被所谓反腐败会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谬论所误导,反腐败打击犯罪,营造清正廉明的社会风气,使政府官员真正成为民众利益的代表及维护者,不仅不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还会维护稳定,推动社会的发展,而不及时有效地铲除腐败才会成为社会动荡、不和谐的隐患。因此,只有坚定不移地铲除腐败分子,让德才兼备者被选拔到重要的岗位上,人尽其才,施展抱负,才能推进社会经济政治的稳步发展,使社会获得真正的长治久安。

三、悖论之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

近年来,持有反腐败会影响经济发展的人不占少数。有人认为反腐败抓狠了不利于集中精力开展经济工作,会影响现有的经济发展环境;有人觉得腐败者大多是“能人”,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只是环境使他们走上腐败之路;有人鼓吹腐败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公款吃喝有利于拉动消费”等等。甚至有一些腐败官员借助新闻媒体,宣扬自己的经济贡献,将其作为贪污腐败行为的遮羞布,转移公众视线并误导公众,一些媒体在报道被查处的腐败案件时也有意无意地评点某位腐败官员任期内推动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绩,使得一些对政府及反腐败斗争丧失信心的民众悲观地认为与其让一批又一批的官员“前腐后继”不如就让目前的既得利益者保有这些非法利益,也许还可能在满足其个人利益后为民众做些事情,也许能够保持目前经济增长的态势。

2008年11月,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内地前首富黄光裕被带走调查后,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长郑少东曾于当年12月23日发布过如此言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这一言论更加深了反腐败影响地区经济发展的争议。在2010年1月中纪委监察部新闻通气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针对“反腐败影响经济发展”的论调进行批驳:查办案件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的看法是片面、错误的。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发挥了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事实胜于雄辩。无论是查办赖昌星特大走私案的经济影响,还是反腐办案挽回的巨额经济损失,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反腐不但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会助推经济发展。事实上,无论是严峻的经济环境还是经济繁荣的大好时机,都不是我们削弱或消解反腐力度的借口与托词。[4]那些鼓吹反腐败影响经济的观点,并不是从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及民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出发,而是站在地方利益和既得利益者私利的角度看问题。

腐败对经济发展的破坏是毋庸置疑的:

第一,腐败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腐败现象对各行各业的渗透使得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需要支付越来越多的行政贿赂,这不仅浪费生产经营成本更使企业不得不在官僚身上浪费宝贵的时间。同时腐败阻碍了那些不愿用贿赂手段进入市场的优质企业,使得非优质企业占据了市场有利位置,影响了企业间的竞争及良性发展。

第二,腐败严重影响了投资环境。根据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中国吸引外资的潜力只发挥了49%,主要是因为腐败等因素的抑制。腐败的盛行造成了官商勾结、垄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在这种行政贿赂、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无规则经济体系下,具有投资能力并遵守市场经济规则的企业必然会远离这样恶性的投资环境,而已进行投资的企业也会丧失信心,不再扩大投资甚至减少或转移投资。

第三,腐败会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在腐败滋生、权力寻租猖獗的地方,土地流转、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行政审批权力的失控和滥用已经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这不仅导致国家直接的经济损失,更使得民众及企业丧失了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公信力丧失所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无法估量的。

第四,腐败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和损失。由于腐败的存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在投资、购销合同的签订和实施中损失巨大;一些中看不中用的形象工程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而公共投资中的公共事业工程、民生工程等更是由于腐败的存在,出现了众多的路毁、桥塌、楼倒等豆腐渣工程,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造成了对民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侵害和威胁。

由此可见,腐败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任由腐败滋生会带来严重的社会危机,引起经济增长的停滞、衰退甚至崩溃。反腐败影响经济的论调是极其危险的,这种地区经济繁荣的假象所掩盖的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滋生。腐败现象可能导致改革失败、经济崩溃、社会动荡等重大危机。因此,我们必须对这种论调保持清醒的认识,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立场,坚信只有坚持反腐败才能创造诚信透明的投资环境;才能创造快捷、高效、轻松的办事环境;才能堵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漏洞;才能凝聚力量、鼓舞斗志、激发工作热情。只有坚持反腐败才能使权力变现为现实利益的执法经济、官商勾结掠夺大众的权贵经济、大企业横行市场的垄断经济远离市场经济的轨道,才能使国民经济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的轨道上得到真正的良性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枫逸.对“腐败亚文化”,必须零容忍[N].光明日报,2012-06-04(2).

[2] 张洪.必须充分认识腐败亚文化的危害[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5(7):34.

[3]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问[EB/OL].(2011-03-15).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4142250.html.

[4] 反腐败不是影响经济发展而是促进发展[EB/OL].(2010-01-11).http://news.xinhuanet.com/lianzheng/2010-01/11/content_127911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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