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象牙塔”:美国州立大学模式对应用型高等教育的启示

2013-04-02 02:42柳友荣
池州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里尔象牙塔州立大学

柳友荣

(池州学院,安徽 池州 247000)

从严格意义上看,美国的高等教育中是没有国立大学的,从大学的主办权来看,除了私立大学,就只有公办州立的大学了。目前,全美有近400所这样的高校,其中,200多所成立时间较早,大部分为专业学校转变而来;余下的近200所是在美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到普及化过程中,于20世纪50年代左右新建的,其性质有些类似于我国的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美国各州都至少有了一所州立大学,办学经费主要是依靠州政府的财政拨款。依照“谁出资,谁办学”的原则,州政府一般都行使着大学的管辖权,并成立有专门管理州属高等学校的董事会,对大学的校长、经费、收支、师资、课程等均有着制约的权力。那个时代,这些州立大学的办学成效是显著的,随着办学历史的不断演进,这些州立大学很多办出了相当高的水准,他们中的佼佼者与美国著名的私立学府,诸如哈佛、斯坦福等都难出其右。如威斯康星、马里兰、明尼苏达、俄亥俄大学等,它们的办学水平已经美誉全球。这些州立大学的办学经验和显赫的办学成绩,使其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辉煌,也震撼和影响着世界高等教育的历史。

1 州立大学的兴起

面对学术界的不断追问,德里克·博克在《超越象牙塔》(Beyond the Ivory Tower)中明确指出大学必须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三大理由:第一,大学具有某种资源的垄断性,如学位授予权等。第二,大学的教育与科研能力是独特的,不能被其它机构所取代。第三,大学必须通过服务回馈社会,因为它接受了大量的政府资助[1]。因此,他认为大学服务于社会是毋庸置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州立大学的创办是对这一大学职能的很好反应。

独立战争之后,美国人在“西进运动”的召唤下,开发西疆,拓荒耕地。随着荒地被越来越多地开垦,不断扩大的耕地面积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大。解决劳动力稀缺的办法显而易见地只有两条可依赖的路径:增加人口,发展潜在劳动力;发展农业科技,培养农技人员。然而,彼时的美国大学基本是欧洲传教士举办的教会式学校,还徜徉在中世纪的经院式哲学的艰涩和宗教的虔诚之中,游离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之外。大学的自命不凡、刻板、孤傲、沉闷,令它只能孤芳自赏。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愈来愈彰显,而无法抑制。用适用于美国当时经济社会的高等教育机构来将教会学校取而代之,已经是迫在眉急之事。“西进运动”需要大量的农业劳动力,新兴的产业结构要求从业人员必须训练掌握一定的农业技术,乃至农产品加工和相关的工业技术。 于是,著名的《莫里尔法案》(Morril Act)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独立战争之前,美国人的兴办大学是依仗个人对高等教育的热心,这种纯粹自发的办学行为在由“西进运动”而引发的巨大的社会需求面前显得非常苍白而无力。一个由政府扶持、主办高等教育的声音开始慢慢响起,《西北土地法令》(1875年)以及 《莫里尔法案》(1862年)让这种呼声变成了现实,美国人开始滋生政府举办高等教育的热情。美国政府土地资助作为创办州立大学的手段,不仅直接促成了一批州立大学的诞生,而且还在实际上孕育了一种新的办学理念。这种新理念就是由政府建立以免费的、面向全体民众为特征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这一体系从市镇学校一直延伸到州立大学。《西北土地法令》划定了固定的区域作为各级政府的办学用地,规定拨给每一所公立学校一块土地。这是美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部高等学校赠地法令,《西北土地法令》成了政府拨地办学的典范。《莫里尔法案》则在《西北土地法令》上更进一步,用法规的形式将政府与大学紧密地联结在一起,让大学超越“象牙塔”,把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作为目标。而政府也因此尝到了兴办大学的甜头,把政府赠地与州立大学的发展结合在一起,并由此影响这让大学的专业定位和学科建设;大学也把发展政府需求的学科,培养社会急需的专业人才作为对政府的回报。

作为殖民地国家的高等教育,美国最初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英国的大学特征,只为少数特权阶层服务,无法满足18、19世纪美国农工经济时代的需要。琼斯 (Lewis W.Jones)在 《州立大学的责任》(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ate University)中指出:“州立大学的责任主要表现在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两个方面,内部责任包括虽然承认宗教,但不属于任何宗教管理;所有院校(无论学术型还是职业型)都应该免费等。外部责任包括通过农学院或与公共机构合并,关注公民福利;关注社会和经济状况”[2]。1862年,莫里尔向议会提交议案,建议“开办农工学院”,被林肯总统批准,并拟定著名的《莫里尔法案》。在这部法案中,明确了按照各州议员的人数,可以从联邦政府那里得到赠与的土地。但是赠地收入用来建立州立大学,而且必须开办农业和工程技术专业。这项法案为州立大学社会服务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赠地学院后来纷纷改建为州立大学。

直到1890年,国会又颁发了《莫里尔法案Ⅱ》。《莫里尔法案Ⅱ》要求在增地学院里必须消除种族歧视,还要进一步扩大学科设置。正如琼斯在《州立大学的责任》中所说的那样,“《莫里尔法案》把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大众教育设想付诸实施,这种新的教育形式有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大众日益增长的对新技术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美好前景的兴趣;二是在农业、工业和商业方面提高人们普遍追求的民主愿望”[3]。因此,赠地学院的创立大大地促进了美国工农业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2 服务社会的实现与拓展

《莫里尔法案》之后,靠赠地发展起来的美国州立大学起初又习惯地被人们称作 “赠地学院”(Land-Grant Colleges)。 20 世纪 30 年代,由于《莫里尔法案Ⅱ》的作用,赠地学院扩大了学科领域,一般主要有艺术和科学类、教师教育类、农学类、建筑学类、商贸类、牙科学和工程学类等七大学科领域。这些以农学作为基础,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推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增地学院”构建了美国公立高等教育的新体系,南北战争前后,当时全美仅有的27个州当中,拥有自己的州立大学的就有25个。州立大学虽然把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人才的规格定位,但也并不排斥通识的博雅知识传授。科尔(Clark Keer)就曾说过,这是美国现代公立大学的体系至此才开始产生,州立大学的建立是美国公立高等教育的起步的标志。

教育长期性特征决定了高等教育功能显效慢,难以给经济社会直接带来显而易见的直观效益,因此,用公共财政拨款帮助州立大学办学被许多人视为是损害公众的利益。起初对适用人才需求的兴业办学热情,渐次被农业经济社会里经费和资源短缺所侵蚀,相当一部分州立大学不能从州政府那里得到相应的财政拨款,早些时候,致使不少州立大学因为经费紧张,资源短缺,规模较小,教学必备的各项资源捉襟见肘。《莫里尔法案》对州立大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而《莫里尔法案Ⅱ》还决定向各州的赠地学院继续提供联邦资助。两部法令对高等教育的功效由着很好的预期,高屋建瓴地统筹了当时美国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特别是州立大学的关系,促进了高等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强化了高等教育的服务社会功能。

州立大学完善了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促进了美国高等教育的社会职能的形成。因此,州立大学的产生和发展刺激了美国经济社会的进步。Harry W.Chase在他的《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ate University》中说道:“大学不应再囿于香帷闺阁,在‘象牙塔’里足不出户了,应该告别精英教育时期,开始为大多数人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大学由此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它不仅仅是中世纪前的停留在博雅教育里的大学,也不仅仅是洪堡眼里的强调科学研究的柏林大学,它还要利用自身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直接回报公众”;4R.Pulliam则认为:“公立高等教育除了教育学生外,还有发现新知识和应用知识两种职能”[5]。作为一种教育实验的增地学院在没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只能靠自己去探索。没有学生,他们自己去群众中宣传报道;教师与学生以农业教育为基石,一起学习,共同摸索,服务区域。Mary J.Bowman(1962)说,有趣的是,早期低效率运行的增地学院,也许成了日后美国经济发展储备人力资源的最高效的方式[6]。

3 “州立大学”模式对高等教育大众化“后发国家”的导引

美国州立大学在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中究竟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在州立大学之前,高等教育固守着“传播高深学问“的逻辑起点,只为少数所谓社会精英人士服务,是少部分人能够享用的一种特权。但是,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必须下架奢侈品专柜,走入寻常百姓之家。独立战争之后的美国,工商业的发展,农业经济的推进,要求越来越多的人必须接受培训技能,掌握科技的高等教育。有鉴于此,美国各州政府拨地兴学,创办了举世瞩目的“州立大学”,建立了区别于只为少数人受用的传统的私立大学,直接服务社会,面向大众的新型大学。这类州立大学的产生,极大地推进了全球高等教育的发展,丰富了高等教育实践,并为高等教育的后续发展提供了良好范型,以服务社会作为对高等教育职能的发展,也为高等教育类型的多样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应该说,作为一种全新的办学模式,美国州立大学在创立之初,面临着很多的困难,存在着很多问题,那些办学的先驱者也做出了众多的改革和调整,才保证了州立大学的不断发展。Works(1944)认为,相当一部分州建立了太多的高等教育机构,执行着没有必要的重复职能,也就是说高投入、低效率;倡导州际公共高等教育机构事务的统一管理[7]。大学创办的数量应该是基于实际需求的,为了高效率使用高等教育资源,各州或者州际应该有一个管理和协调机构。在关于办学经费方面,Russell(1944)通过调查得出,美国高等教育的财力支持主要来自于4个渠道:投资获利、捐赠、学费、政府拨款等。而事实上,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基于一种属性,那就是公益性或半公益性。仅仅依靠民众投资、自由捐赠、收取学费是不能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的。因此,政府财政投入是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和普及化阶段,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诉求[8]。

在院校合并方面,Becker(2004)专门研究了院校合并对教职工的影响。他认为,院校合并必须充分考虑不同校源性人力资源的管理和协调,防止负面情绪对合并后的新校的热情产生消极影响[9];无独有偶,Hatton(2002)的一项个案研究则得出:在合并的基础上创办一所有向心力的新大学,应该从联合模式(federated model)转变为去中心化整合模式(decentralised integration model)[10]。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Pafford(1969)断言,新兴的公立大学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必须注意克服“近亲繁殖”(Extensive Inbreeding)和“接受不合格研究生”(Accepting Unqualified Graduate Students)的现象,否则将会影响公立高等教育的质量[11]。

在新的大学的课程建设方面,学者判断:传统的课程内容和设置很明显不能适应公立大学最初的教学目标,Renne(1960)认为,公立大学的学习内容应该少一些专门化,多一些综合性的学习,这样就会打破传统的刻板的课程体系[12];James(1964)也提出,多学科合作对有效的教学、科研和拓展是必要的。他认为为了获取专业化的好处,将赠地学院机构划分为学院、系已经阻碍了跨学科合作。因此,他倡导在赠地大学内建立系或院层面之上的机构以确保跨学科的合作与协调[13]。

尽管在公立大学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少困难需要克服,但是,作为一种全新的办学类型,州立大学依旧生机勃勃。可以说,正是州立大学的出现,才创新了高等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推动了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了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

3.1 政府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

重视高等教育的公益性质,必须视政府为高等教育办学的主体,政府代表国家办学,学校也要服务于国家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说,美国高等教育乃至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都取决于美国联邦政府《西北土地法令》、《莫里尔法案》等一系列法令的颁布。拨地兴学在特定时期,保证了高等教育的办学经费来源。美国州立大学的发展启示我们,无论什么阶段,也无论出于什么时期,只要国家财力允许,就应该增加对教育投入,保证充足的办学经费,维持高等教育不断发展的需求。

3.2 应用型高效应面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

“西进运动”极大地开发了美国版图肥沃的西部土地,大发展的农业给相关农技、农机、维修等人才培养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传统的大学视博雅教育为唯一使命,不愿意降价屈尊,州立大学则应运而生。它开设了相应的专业,服务地方,为农业发展培养所需人才。州立大学不仅在学科专业上为经济社会提供支持,在课程选择上,依据农业及其相关的加工业需求设置课程;在教法选择上,强调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知识的实际运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3.3 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

由于赠地学院面向地方,服务农业,这就迫使赠地学院要注重科学研究,特别是加强农业科学研究,解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技术问题。赠地学院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建立农业实验站,将区域农业生产中出现的难题,带进实验室,推倒大学“围墙”,“大学的围墙就是州的边境”,实验室的成果由于是政府资助的,所以免费供给全州所有农场主,服务于全州的农业发展。

[1]Derek Bok.Beyond the Ivory Tower[M].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2:64.

[2]Lewis Webster Jones.The Responsibility ofthe State University[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47(8).

[3]Lewis Webster Jones.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ate University[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47(8).

[4]HarryW.Chase.The SocialResponsibility oftheState University[J].Journal of Social Forces,1923(5).

[5]Roscoe Pulliam.Why We Need More State Universities[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44(3).

[6]Mary J.Bowman.The Land-Grant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Human-Resource Development[J].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1962(4).

[7]George A.Works.Co-Ordination of State-Supported Higher Education[J].The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1944(3).

[8]John Dale Russell.Problems and Prospects of Postwar Financial Support[J].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944(1).

[9]L.R.Becker.The Impact of University Incorporation on College Lecturers[J].Higher Education,2004(2):153-172.

[10]Elizabeth J.Hatton.Charles Sturt University:A Case Study of Institutional Amalgamation[J].Higher Education,2002(1).

[11]William N.Pafford.University Status for State Colleges:Boon or Boondoggle[J].Peabody Journal of Education,1969(6).

[12]Roland R.Renne.Land-Grant Institutions,the Public,and the Public Interest[J].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1960(9).

[13]H.B.James.Discussion:Adjusting Land-GrantCollege Programs and Organizations[J].Journal of Farm Economics,19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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