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体系探究

2013-04-29 14:19崔悦琦
考试周刊 2013年87期
关键词:志愿服务大学生

崔悦琦

摘 要: 目前,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我国广大青年参与面最广、参与程度最高、具有极高知名度的群众性公益活动。大学生作为拥有专业知识、技能和高素质的群体逐渐成为青年志愿者活动的中坚力量,本文就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进行了探究,使志愿服务科学规范、持续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关键词: 大学生 志愿服务 法律保障体系

志愿服务是公民个人基于道义、信念、良知、爱心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善心为他人、社区和社会提供的一种公益性服务。当前,志愿者服务活动在各高等学校广泛开展,在倡导社会新风、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高学生思想素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存在规划性不强、活动项目单一、活动层次有待提高、引导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下面谈谈笔者的观点:

一、我国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方面的现状

从法律法规的保障看,到目前为止,我国政府还没有就如何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建立一套完善法规,目前,共青团中央正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积极推动志愿服务全国性立法,志愿者管理方面已有几个条例,这些条例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志愿者的权益,促进了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但总的来说,志愿者的激励措施等仍显不足,亟须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虽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但是部分省市地区根据志愿者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法规。这些地方性的志愿者条例明确了志愿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并为志愿者提供了人身、法律等多个方面的保障,有效推进了地方志愿者的活动发展。

二、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法律保障体系势在必行

(一)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性项目在我国开展,如奥运会、世博会、世园会等,在我国举办这样的世界性活动,不仅可以向世界证明我国的经济实力,而且可以向世界展现我国的形象,而这样的活动需要很多人员参与,尤其是志愿者的支持,大学生拥有更多知识、更优秀的专业技能,能在世界性活动中发挥特长,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可我国并没有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律机制规范志愿者的行为。

(二)可行性。我国虽然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但已有志愿者管理方面的条例,部分省市地区根据志愿者发展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法规,志愿服务在社会建设中具有独特的扶持功能、疏导功能、教化功能和凝聚功能,是公民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它在沟通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法律保障体系面临的困难

(一)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缺乏规范性的注册登记制度、全国认可的志愿服务认证和考评体系及全国联网的志愿服务档案。志愿者在活动中缺少自由成长的机会。如志愿者的职责范围、专业特长和个人潜能没有被规划好,在志愿者使用、培训、管理和嘉奖上缺乏科学有效的制度,很难给大学生荣誉感和成就感。也缺乏实质性的激励措施,除了在精神上给予鼓励以外,没有把大学生参与志愿活动与素质培养和提高就业质量有机结合。

(二)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日益多元化。不少大学生受到志愿精神的感召和活动的吸引,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但随着新鲜感的淡化,往往表现出浮躁、退缩等心理,不安于从事专业技能不强、专业不对口的献爱心活动。大学生志愿者的工作能力由于社会经历欠缺、民情了解有限、思维方式过于理想化和缺乏工作技巧、缺乏岗前培训等,导致志愿者工作绩效甚微。

(三)志愿者服务以活动为导向,项目缺少创新性。目前中国的志愿者服务多以活动为导向,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等都掀起了志愿者服务热潮,一方面各种纪念日、热点活动服务过热,另一方面,常规性、日常性的志愿者服务欠缺,政府背景的志愿团体习惯从国家政策导向的角度设立志愿者项目。

(四)缺乏全国性的法律保障体系。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制定了地方性的志愿者法规和条例,但还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对志愿者服务的经费保障和志愿者的自身权益保障、法律地位等进行规范;有些活动的组织者把志愿者当做是免费的劳动力,甚至让他们加班加点地工作;而志愿者一旦发生意外,却面临难以依法维权的局面。

四、构建完善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法律体系的对策

(一)调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者的认知度。高校应当建立志愿服务档案,以此作为考评学生素质的依据之一,为学生搭建就业桥梁,提前让学生参与实践,志愿服务,锻炼和提升自己的能力,通过志愿者服务,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志愿者的认知度,纠正对志愿者就是免费劳动力的错误看法。

(二)加强对志愿者的科学有效的管理。首先体现在志愿者组织应在组织人力、物力等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建立一套完善的志愿者筛选、培训、激励制度,尽量减少志愿者的流失率,维护志愿者队伍的稳定。积极调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定期进行培训、组织参与实践,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素质。

(三)尽快推进全国性志愿者服务的立法,社会各界应尽快推进全国志愿者的相关立法工作,为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环境,保护他们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人身安全。

(四)倡导和发展民间组织与政府的独立、平等和相互尊重關系。中国的志愿组织不得不面对注册难、筹资难、开展志愿活动难和公信力与专业能力不足等挑战。纵然有多人投身于志愿服务,而志愿组织难以得到认可,难以获得足够的支持。为了推动志愿行业的发展,建议政府、高校与民间组织建立对话和沟通机制,定期就中国志愿服务产业发展进行研讨,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预算中。

总之,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动员和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开展好此项活动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大学生志愿服务丛书.大众文化出版社出版,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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