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来党对“三农”问题的探索与创新①

2013-08-15 00:49
关键词:三农城乡农民

李 伟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部,安徽 淮南 232001)

责任编辑 韩玺吾 E-mail:shekeban@163.com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新观念、新思路,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切实推进了“三农”问题的创造性解决,开创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崭新局面,也推动了党在指导思想上的创新发展。

一、战略思想的确立与指导方针的制定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确立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早在2003年1月,胡锦涛就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同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思想。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P22)

确立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农村生产力落后,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中,农村面临的任务比城市要艰巨得多,正如温家宝在2003年1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的那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农村尤其不发达。我国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低,不全面,不平衡,差距主要在农村。”[2]第二,农村人口最多,市场潜力最大,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切实调整需求结构。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第三,只有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时期里,国家对农民是取得多予得少。据统计,从1952年到1989年的38年间,我国农业为国家工业化提供了7405亿元人民币的积累资金。[3](P36)在新世纪新阶段,要推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必须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原则,实施“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

多予,就是要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出发点,加大对农业农村资源要素的投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格局。在多予方面,中央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并逐步把农业补贴政策延伸到了节水灌溉、草原、林业、畜牧业和农业保险等领域,中央还向粮油、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大县发放财政奖励补助,2011 年中央下发的奖励补助资金达255亿元;[4]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证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做到全面覆盖,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治、困有所济的期盼正在逐渐变为现实;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通信、电力、道路等村村通工程、饮用水安全工程、危房改造工程,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少取,就是免除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少取方面采取的影响最为深远的措施就是取消了农业税。2004年初,中央政府决定,首先在黑龙江、吉林等省免征农业税,在其他粮食主产区降低农业税税率,并逐步扩大试行范围。在此基础上,2005年12月29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宣布自2006年1月1 日起,废止从1958年开始实行的农业税。这就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彻底与农民告别,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令世人瞩目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全国农民为此每年减轻1335亿元人民币的负担;同时,它调整了国家与农村基层干部、基层干部与农民、农民与国家的分配关系,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放活,就是搞活农村经营机制,消除体制束缚和政策障碍,给予农民更多的自主权,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积极性。在放活方面,中央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第一,坚持改革的市场化取向,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走出农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性一步。2004年2 月,中央抓住粮食自2002年以来连年增产的机会,发布《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的中央一号文,决定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部放开粮食购销,同时实行最低收购价保护。这项措施,是农村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重大成果,表明国家对农业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能力得到了显著加强。第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创造制度条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质上就是把家庭承包责任制扩展到林业生产上。林权制度改革从2003年开始试点,在取得一些经验的基础上,于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铺开。通过改革,林农获得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林区生态开始发生根本性好转。第三,清除不合理政策,促进农民工市民化。2003 年,国务院废止了城市收容遣送条例。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农民工的范围,充分肯定了农民工对现代化建设的重大贡献,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利益的重大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大体现。

二、战略构想的提出与科学发展观的形成

为了统筹城乡发展,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全会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战略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同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经修改后,作为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下发,成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新农村建设五个方面的要求中,“生产发展”是保障农民经济权益和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所要达到的基本标准;“乡风文明”是在保障农民文化权益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水平,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体现了对农村精神文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村容整洁”是指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在发展现代农业的同时,保住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及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管理民主”是指坚持和发展村民自治制度,构建起中国乡村治理的新模式,这是对农村民主建设的要求,体现了对农民政治权益的尊重和保障。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原因在于:第一,城镇化不可能自然而然地带来农村的发展变化,面且在城镇化过程中,如果不能做到统筹城乡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不会缩小,甚至还有继续扩大的可能;第二,我国农村人口规模巨大,不管城镇化水平如何提高,仍将会有大量人口生活在农村,他们同样拥有过上体面的现代文明生活的需求和权利;第三,受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村建设有其不同于城镇的特点,其建设应遵循特殊的规律;第四,农业和农村在人类经济社会生活中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承担着为社会提供粮食和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的任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第五,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乡村面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缓农民转移速度,促使农村人口向城市有序逐量平稳地转移,有利于缓解过快的城镇化所造成的资源、环境和社会管理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所以在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农村的发展。

新世纪新阶段,党对“三农”问题的伟大探索,既是科学发展观形成的实践基础和重大背景,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科学发展观又在世界观和方法论层面上,成了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指导思想。

城乡发展不平衡,是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从2002年11月16日中国发现第一例非典型肺炎病例起,中国拉开了抗击非典的大幕。在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隐藏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开始集中暴露出来,其中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严重失衡,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落后,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和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最为突出,给农村非典疫情的控制,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由于非典具有很强的人际传染性,中央考虑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分薄弱,医疗条件十分简陋的现实,不得不做出禁止大学生和民工返乡的决定。在2003年7月28日召开的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指出:“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我们要更好地坚持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更加自觉地坚持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5](P396~397)这就初步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对科学发展观思想的形成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次全会。胡锦涛在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5](P483)这是党的文献第一次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命题。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根本方法和基本要求。

把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的首位。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不平衡不协调,是长期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最大表现。2003年10 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第一次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同时,也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概念,而且将它放在五个统筹的首位,同时把逐步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列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之一,而统筹兼顾又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所谓统筹城乡发展,就是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把以农民问题为中心的“三农”问题,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加以通盘考虑,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城乡利益关系,加大对农村、农业的投入力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的经济社会体制机制,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对于统筹城乡发展这一重要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历次重要会议都给予了高度关注。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建国以来几十年来处理城乡关系问题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三农”问题的症结而做出的科学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全新思路,也是新时期正确解决城乡矛盾、工农矛盾的重大战略思想。

[1]本书编写组.十七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温家宝.为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而奋斗[EB/OL].http://www.china.com.cn/zhuanti2005/txt/2003-02/08/content_5272567.htm.

[3]陈大斌.中国农村改革纪事[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

[4]潘林青,董峻.全国粮食总产“八连增”夯实经济发展基础[N].淮南日报,2012-06-20(1).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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