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著《诗比兴笺》补证

2013-08-15 05:53吴怀东马玉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魏源比兴本义

吴怀东,马玉

(安徽大学 文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诗比兴笺》是晚清出现的一部以“比兴”为标准的诗选、诗评著作,其选诗范围包括汉魏六朝和唐代,所选诗歌都是“古诗”(有别于近体诗),具有鲜明的诗论性质,在先唐诗歌及其批评史和近代文化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此书的作者问题历来大有争议,因此,学者们对此书关注不多①一个例外的情况是,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编著《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中华书局1962年版)引用了《诗比兴笺》不少精到的评论。,从而影响了对此书诗学思想的充分研究和认识。那么,学术界目前对于此书作者问题研究进展如何?这本重要的诗学著作到底属于哪位作者?显然,解决作者归属这个基础性问题对于《诗比兴笺》的研究、对于魏源研究乃至清代学术史、诗学史研究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期望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诗比兴笺》作者问题做一学术总结②由魏源全集编辑委员会编、岳麓书社出版的《魏源全集》(2004年版共20册,2011年版共14册),即将《诗比兴笺》收入。这是目前最权威的魏源全集文本。。

一、研究史回顾

此书咸丰五年(1854)初刻本即署“蕲水陈沆撰”,可是,此书刊行后就出现了“实魏默深先生所作”的传闻并引起了当时不少学者的关注:晚清学者杨守敬最早在《与豹岑书》中说:“吾乡陈小舫为其尊人刻《诗比兴笺》,实魏默深先生之作,江南人皆知此事。敬以默深先生《诗古微》照之,其说至确。当世不议其假托,而称其孝思。”③沈云龙主编《咸同名贤手札》第八册,《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三辑,台北文海出版社印行。按:豹岑,即倪文蔚(1823-1890),字茂甫,号豹岑,望江县人,晚清皖籍名人。咸丰二年进士,官至巡抚、河道总督,有政声。近代著名学者陈衍、汪辟疆、张尔田、邓之诚等也先后讨论过此书作者问题,邓之诚1941年在《诗比兴笺》初稿本《诗微》上有识语,认定此书实为魏源所作④参见刘桂生:《〈诗比兴笺〉作者佳话》,《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3辑;顾国瑞:《〈诗比兴笺〉作者考辩——兼谈北大图书馆藏邓之诚题跋“〈诗比兴笺〉原稿”》,《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近代著名藏书家傅增湘著《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一经部诗经学类名目下亦著录此书并云:“《诗比兴笺》四卷,清魏源撰。原刊本。龚孝拱(橙)跋书衣云:‘此实魏公所为。忆道光己丑大人官京师,寓上斜街,魏先生馆藤花厅左之宦,长夏笺诗一编,日仄不息,成此卷也。橙记’”①傅熹年整理:《藏园群书经眼录》卷一,上海:中华书局,1983年,第43页。然而,可能因为《与豹岑书》乃一私人间通信、邓之诚并没有专门撰文、傅增湘文字迟至1983年才被整理出版,杨守敬、邓之诚、傅增湘的观点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诗比兴笺》在此后的出版刊行中作者也依然署名陈沆②中华书局1959年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排印本仍然如此署名。。

继杨守敬、邓之诚、傅增湘,当代学者中再次明确提出这个疑问的是李瑚先生,他在《魏源诗文系年》中引用了杨守敬之说并简论云:“揆之二人友谊之深,及细绎书之内容、风格,此说颇可信”③《魏源诗文系年》,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19页。。1980年,刘桂生先生《〈诗比兴笺〉作者佳话》④《〈诗比兴笺〉作者佳话》,当时作者署名为“刘聎”,载《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3辑。一文则进一步展开考论,他提出《诗比兴笺》署陈沆撰,实则系魏源为不朽其亡友而以己作所移赠,同时他摘引了杨守敬和汪辟疆二人关于《诗比兴笺》的评论,并结合《诗古微》与《诗比兴笺》的内容简单地论证两书可能是一部著作的上、下篇⑤此文被收入著作中时,刘桂生先生增加了按语《〈诗比兴笺〉作者佳话及其他》,他除了“书证”之外,还提供了一条很重要的“人证”资料,即:他曾于1980年在南京乌龙巷小卷阿(魏源给自己在南京的居所之命名)采访过魏源的重孙女魏韬(时年60余),魏韬告知了当年托名赠书一事的实情,并肯定了魏氏门中确有“此事绝对不许对外人言”的祖训。此文见收于《刘桂生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

刘桂生论文发表后,立即有个别学者提出异议。申君认为,陈衍《石遗室诗话》对《诗比兴笺》的评价乃是其对陈沆进行深入研究后提出的结论;他还仔细分析了杨守敬“有江南人不知此事”这一说法所透露的信息,以此来反驳刘说,认为刘桂生所论是道听途说⑥申君:《〈诗比兴笺〉作者考辨》,《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1辑。。李瑚在1983年发表《关于〈诗比兴笺〉与〈近思录补注〉的作者问题》,回应了申君的质疑。他参照杨守敬提出的“以默深先生《诗古微》照之”的考证方法,从写作目的、基本方法、两书文句、诗论思想诸方面将《诗古微》与《诗比兴笺》进行了具体、细致的比较,确认二书的一致性。在《吴清鹏赠魏源诗考释》一文中,李瑚则以吴清鹏道光十年《简赠魏默深源孝廉》诗注所云“时默深取汉魏以来诗作《诗微》一卷,乞余校定”为依据,论证《诗微》乃《诗比兴笺》的原稿本,而不是《诗古微》的异名⑦前文发表于《文史》第21辑(1983年),后文发表于《锦州师范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现都收入《魏源研究》,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年。。显然,李瑚的反批判有力、可信。

此后这一争辩似乎平息,但是,在魏源研究以及古代文学研究界,刘桂生、李瑚的观点似乎并没有被接受,因此,90年代以来,顾国瑞、夏剑钦分别继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详尽有力的论证。顾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先是重点介绍陈沆与龚自珍、魏源、陈奂之间的深厚友谊,指出魏源和陈奂由于总想刻意让人相信《诗比兴笺》是陈沆所作,反而在《诗比兴笺序》和《简学斋馆课诗律序》中露出了破绽。该文还将《诗比兴笺序》首句与《书古微》、《诗古微》、《董子春秋发微》诸书自序的首句进行比照,认为它们在语气、写法、用词上几乎一致。接着,他以吴清鹏《简魏默深源孝廉》诗题下原注和龚自珍长子龚橙曾在《诗比兴笺》一刻本封面所题的跋语(“此实魏公所为。忆道光己丑,大人官京师,寓上斜街,魏先生馆藤花厅左之宦,长夏笺诗一编,日仄不息,成此卷也。橙记”)为依据,论证魏源早期著作《诗微》一卷就是《诗比兴笺》的原稿本,并指出魏源在晚年的萧瑟心境下为“亡友”增一“名山事业”的做法,虽是假托或作伪,但其中蕴含的友情却感人至深。顾文最后给出一条实证,即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室有二册线装书,邓之诚先生在首册封面题签并作跋语,认为此稿为魏源“《诗比兴笺》原稿”⑧顾国瑞:《〈诗比兴笺〉作者考辩——兼谈北大图书馆藏邓之诚题跋“〈诗比兴笺〉原稿”》,《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邓之诚为开创清史研究格局的大家,其所作判断无疑具有权威性。夏剑钦将李、顾二人的观点作了整合归纳,则进一步论证魏源将此著托名亡友陈沆的情感背景,他指出魏源将《诗比兴笺》托名陈沆,不仅是为了感念陈沆的平生恩遇(魏源受到陈沆的提携)、实现陈廷经为父亲增一“名山事业”的“孝思”,更是因为当时陈家家道中落并受人诬谤,陈廷经刻印《诗比兴笺》并附上《太上感应篇注合钞》以及请友人所作序跋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为了纠辩“传闻讹舛”、重振家声①详见夏剑钦:《〈诗比兴笺〉确系魏源所著》,《中国韵文学刊》2004年第4期;魏源研究中若干问题的研究状况述评》,《邵阳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魏源全集》第十二册《诗比兴笺》校点说明,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对于上述论述,至今未见其他学者提出反证。

杨守敬、汪辟疆、邓之诚、傅增湘等人的说法以及上述刘桂生、李瑚、顾国瑞、夏剑钦等学者对于此书为魏源所作的考论及对相关原始文献的辨析,一方面是从魏源著作与《诗比兴笺》文字关联进行证实,另一方面也涉及魏源托名此书给陈沆的人际关系背景。当然,最权威的证据应该是直接的人证,由于相关文献保存罕见且有待于继续发掘并梳理,相关的直接人证文献也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掘。

本文则是沿着前辈学者李瑚、刘桂生等先生的论证路径,主要从文献学和文本比较的角度对《诗比兴笺》实魏源所作的结论进行一些补证,涉及四个方面,以下分别论之。

二、《诗比兴笺》与陈沆著作的差异

前辈学者讨论此书作者问题时,都关注此书与魏源著作的内在关联,却没有关注此书与陈沆传世著作的差异,其实,这是研究此书非陈沆所作的一个重要的角度。

陈沆,原名学濂,字太初,号秋舫。室名简学斋、白石山馆。湖北蕲水人。嘉庆二十四年,在保和殿对策中一甲第一名,取得状元桂冠,授翰林院修撰,官至四川道监察御史。道光五年卒,英年早逝,年仅四十一岁。陈沆少以词赋闻名,旋“以诗文雄海内”;中年以后,锐意研治朱熹之理学。其身后留下的,除了数量不多的诗、赋,就是两部有争议的著作——《近思录补注》和《诗比兴笺》。

陈沆诗赋作家的身份特点是无可争议的,其诗赋作品据当代湖北学者宋耐苦、何国民编校的《陈沆集》收录有 《简学斋诗存》4卷、《简学斋诗删》4卷、《简学斋馆课试律存》60首、《简学斋试律续抄》96首、《简学斋试律》27首、《简学斋馆课赋存》23篇、《简学斋馆课赋续抄》53篇②《陈沆集》,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据叶名沣《简学斋诗存序》可知,陈沆作品经过其子陈小舫整理。魏源在《简学斋诗集序》中感叹道:“修撰好言诗而不轻作诗,尤不肯轻存诗,且中年即世,故所存仅四十余首。……使天假之年,大用于世,其所就岂独诗人已哉!”这段话透露一个重要的消息,即陈沆留下的作品不多,且其作品成就主要在诗、赋创作方面。叶名沣《简学斋诗存序》说:“今之刻是编者,使先生以诗传,非先生之意也。”“然则先生虽以诗传而不仅以诗传者,自在也。”③引文俱见《陈沆集》。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些话其实提供给我们这样的信息:刚入不惑之年就遽然去世的陈沆,只是“以诗传”,还来不及写作其他文字!因此,可以推论,陈沆现存作品充分显示,陈沆并非以理论见长的学者。李瑚在 《〈诗比兴笺〉与〈近思录补注〉》的作者问题》一文中,就认为“无论是《诗比兴笺》还是《近思录补注》都是魏源的著作”。《近思录补注》完成于陈沆生前,“魏源把它赠与陈沆后,陈沆又增加了一些注文,最后把它完成”。也就是说,虽然陈沆中年以后锐意研治朱熹之理学,且说过“我辈终日沉溺辞章,岂不愧死”,但终究在学术上缺少一个学者应有的理论深度和逻辑思维,“独诗人已哉”④李瑚:《魏源研究》,北京:朝华出版社,2002 年,第 752、754、754、753 页。。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能写出《诗比兴笺》的人,除了需要丰富的训诂、校勘等考据知识,更需要一定的系统性和理论的眼光,而这似乎是“沉溺辞章”和涉足理学不深的陈沆难以做到的,或来不及做到的。事实上,陈沆最擅长的文学体裁是应付考试的律诗与赋,而这与《诗比兴笺》所选诗歌皆是比兴体的古诗,二者在审美偏好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出入。

三、《诗比兴笺》与魏源其他著作形式的相同

关于《诗比兴笺》与魏源著作的对照研究,前贤的论证已很详细,但他们进行文本比较分析的范围较为狭窄。其实,《诗比兴笺》与确认为魏源的著作,如《老子本义》、《净土四经》、《默觚》以及其他诗文,或在笺注体例上,或在文句文意以及诗学思想上,特别是形式层面,都有着很大的相似处,均可用来作为补证的依据。

(一)笺注体例的比较

《老子本义》的 “著述时间当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之前,序文则补于道光之初”①引文出自《魏源全集》(第十二册)(《老子本义 净土四经 诗比兴笺》),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但此书直到魏源晚年仍在修改中,且在魏源生前一直没有刊刻,其身后才被整理、刊刻。《净土四经》是魏源晚年潜心于佛学时的著作。《诗比兴笺》的原始稿本《诗微》作于1829年,而迟至咸丰四年(1854)才写定并刊刻为四卷本。可以确认的是《老子本义》、《净土四经》与《诗比兴笺》在刊刻时间上很接近,我们审视其写作方法,恰恰可以发现它们存在很大的一致性。

(1)校勘形式的相同

首先,校勘结果的处理方式。

《诗比兴笺》与《老子本义》、《净土四经》中的《无量寿经》一样,均没有使用校勘古书时常用的底本,而是综合各家之说,将校勘记以双行小字的方式附入正文中,从而形成一个校定的本子。据统计,《老子本义》进行校勘时使用的《老子》版本有三十四种,各异本分别是:河上本;严君平本;王弼本;钟会本;梁武本;顾欢本;谷神子本;龙兴碑本;唐易州石刻本;开元本;傅奕本;李约本;《释文》本;陆希声本;陈景元本;陈象古本;苏辙本;司马本;宋徽宗本;刘骥本;邵若愚本;程俱本;叶梦得本;程大昌本;黄茂材本;朱子本;彭耜本;赵志坚本;李道纯本;吴澄本;薛蕙本;焦竑本;毕沅本;姚鼐本。《无量寿经》使用的译本有汉译本、吴译本、魏译本、唐译本、宋译本五种。魏源将参众家之说得出的校勘记以双行小字的形式附在正文之中,而不是像一般的笺注书籍采用底本附校勘记的稳妥形式,这一定本附校勘记的形式是魏源校勘的特色和创新之处。《诗比兴笺》同样采取了这种校勘方法,以使用异本较多的《铙歌十八曲笺》为例,此诗笺参用的版本就有旧本、庄校本、龚校本和《宋书》本四种。

其次,具体的校勘对象。

《老子本义》的校勘对象主要有“讹”“脱”“衍”“倒”四种,这四种在《诗比兴笺》的校勘中同样使用。由于《无量寿经》作为译本的特殊性,魏源在校勘中主要是参众译本,然后抉择精粗,进行增益和节省的工作,但在校勘方法和校勘结果的注记方式上,与前二者都很相似。

校“讹”。

《老子本义》有:

碑本“或存”作“常存”,河上、王弼本作“若存”,此从傅奕本。(《老子本义》第四章)

《诗比兴笺》,有:

“筮”,旧作“巫”;“勉”,旧作“免”。 ……并从庄校本。惟末句庄本改“子”作”兮”,今仍旧。(《圣人出第一》)

校“脱”。

《老子本义》有:

“是谓果而勿强。”下注云:诸本无“是谓”二字,傅奕无“谓”字。(《老子本义》第二十六章)

《诗比兴笺》有:

“湜也”以下,一本无“其闲”二字及“间”字,一本有之。(《韩愈诗笺·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二首》)

校“倒”。

《老子本义》有:

“其中有信,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下注云:傅奕“古、今”二字互倒。(《老子本义》第十八章)

《诗比兴笺》有:

筮,旧作巫;勉,旧作免。又倒脱在甘星之上,并从庄校本。(《圣人出第一》)

校“衍”。

《老子本义》有: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下注云:苏辙本“故”下有“复”字。(《老子本义》第十三章)

《诗比兴笺》有:

又一本篇末尚有“陛下之寿三千霜,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士守四方”三句。盖俗人妄增。(《李白诗笺·胡无人》)

再次,校勘方法。

《诗比兴笺》中使用的校勘方法在《老子本义》和《无量寿经》中均有使用。如:

“加”,一作“佳”;“搏”,一作“博”。此从《宋书》。又旧本“饮汔”作“阴气”,“遇”作“禹”,从庄校本。“若”,旧作“苦”,从龚校本。 (《铙歌十八曲笺?将进酒第十一》)

此处运用了“对校”的校勘方法,即先选定一个合用的底本,再用其他异本逐字逐句地同它对照,先记录其异同,再判断其是非。《老子本义》和《无量寿经》中使用对校的例子分别有:

“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下注云:各本无“夫”字,《释文》作“不欲”,此从王弼本。 (《老子本义》第三十二章)

魏译四十八愿,唐译四十六愿,宋译三十六愿。惟汉、吴二译,皆止二十四愿。而天亲菩萨《无量寿偈》,亦云誓二十四章,则西天本同也。今尊汉、吴,以免重复。(《无量寿经》)

再如:

旧本做蕙用兰,又不叠句,于韵不协。今从庄本。(《铙歌十八曲笺·翁离第十三》)

“掎摭”句不重叠,皆不可读。其蜀本、谢本,又复各异。朱子谓不可晓,当阙。今以意正,盖此篇皆两韵一转也。(《韩愈诗笺·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二首》)

以上两句都是从韵律角度进行的判断,使用了“理校”的方法,即当发现了书面材料中的确存在错误,可是又没有足够资料可供比堪时,就不得不采用推理的方法加以改正。这种推理的校勘在《老子本义》和《无量寿经》中均有使用,分别举例来看。

“长短相形”下注云:

王弼本“形”作“较”,与“倾”韵不协。 (《老子本义》第二章)

此句同样是从用韵角度进行的判断,甚至“于韵不协”与“与‘倾’韵不协”在句法用字上竟完全相同。

“佛告阿难:‘乃往过去久远、无量、不可思议、无央数劫,有佛出世,名世自在如来,住世四十二劫。’”下注云:

原本由世自在王佛,上溯住劫五十二佛,与燃灯佛祖相首尾。唐宋二译,俱逆数而上。汉吴诸译,则顺数而下。或谓燃灯为释迦授记之师,不应法藏发心,乃在五十三佛之后。或谓古佛同名者多,无可适从。且过去古佛,数不胜数。既非经谊所关,故今阙之。即从世自在王起,以息疑诤。(《净土四经·无量寿经》)

此段使用了对校和理校结合的方法,以是否与经义相关作为取舍的标准。

最后,三书校勘结果的注记方式。

仔细阅读,就会发现“作”是记录异文的统一动词,“从”是做出决定时的常用动词,“今”是代表自己作出判断的常用词。三书中都使用“各本”、“或”、“诸本”来泛指校本。

(2)对篇章次序的重视

魏源对《老子》的章节作了重新划分,并在章节名称下说明分章情况。如:

姚氏鼐合此章与下章为一,云“‘万物作焉’以下,处无为之事也‘不尚贤’以下,行不言之教也”。今不取。(第二章)

河上公以“我自然”以上为一章,“大道废”四句为一章,“绝仁弃义”至末为一章。今考其词义相成,别无更端,故《永乐大典》、王弼本合后两段为一章,得之矣。吴澄本并通三章为一,于义尤备,故从之。至唐张君相以下章“绝学无忧”句附此章之末而姚氏鼐从之,则文义、音韵俱不协,今不取。(第十六章)

魏源在《老子本义》中主要是从文义和音韵两个角度来进行篇章次序的划分,类似于这样的章节划分在《老子本义》中共有11处①马荣振:《〈老子本义〉研究》,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这体现了魏源对篇章结构的重视。这一特点在《诗比兴笺》中有着更加鲜明的呈现,如:

《读山海经》诗,前七章为一类,后五章为一类,……《拟古》九首,例亦同斯。编次显然,讵云无意!(《陶渊明诗笺·读山海经诗十二首》)

旧本以时代先后为次,故旨趣不明。今易置之,以类相从。(《陶渊明诗笺·读史九章》)

更具典型的是《阮籍诗笺》中对《咏怀诗》的去取和章节的安排,其谓“惜乎!昭明之去取未详……是用比类其章,引申厥趣,为上篇十二章,中篇十章,下篇十六章,取易寻求,无嫌穿凿云尔”。阮籍《咏怀诗》共有82首,萧统《文选》选录了17首,《诗比兴笺》不同意《文选》的去取情况,选录了38首并分为上、中、下三个大的篇章,每一篇章有一个中心内容,由此进行阐释。可见在《诗比兴笺》中,笺者对组诗篇章次序的安排是其重要的阐释策略,其目的是为了使诗歌的旨意明朗。这与《老子本义》中以文义作为章节划分的标准相同。

(3)案语和笺注语气的相似

《诗比兴笺》中案语的标记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正文中以双行小字附入的,记作“案”或者“今案”,一是在笺释文字中出现的,记作“源案”“沆案”(《诗比兴笺》刻本中,“沆案”出现了五次,其中卷一有四处,卷四有一处,而在稿本中,卷一的四处“沆案”有两处均写作“源案”)。

关于“源案”“沆案”的问题,顾国瑞和夏剑钦文中已有详论,兹不赘述。仅从案语的标记方式来看,《诗比兴笺》与《老子本义》在使用案语时有着一致性。“源案”在《老子本义》中有23处,只有一处是随文附入的双行小字,其他22处均出现在笺释文字中。“案”或者“今案”共出现了7处,均以双行小字附入正文中。

除了在案语的使用上二者有一致的地方,在某些句子的语气上,二者亦有相似之处。如《老子本义》第五章的笺释文字中有“此章自来解者皆首尾横决、词义间隔。其尤误者,莫如以‘不仁’、‘刍狗’为明因物无心之道”。魏源对这一章历来的解释均予以否定,尤其是“自来”“皆”等字词显示出的态度很是坚定决绝。在《诗比兴笺》的笺释中,这样的句子有很多,如:

此篇自昔付之不解,今观“国耻未雪”等语,盖亦从永王时。(《李白诗笺·独漉篇》)

此诗之意,自来未有识者。(《杜甫诗笺·写怀二首》)

说此诗者,皆知为每饭不忘之意,然以为赋体而不知其比兴,则非也。(《杜甫诗笺·槐叶冷淘》)

这些句子同样使用了 “自昔”、“自来”、“皆”等显示语气坚定态度决绝的字词,与《老子本义》中的句子有着很大的相似性。

(二)文句、句意的比较

李瑚先生曾将《诗比兴笺》与二十卷本《诗古微》某些句子进行了很详细的对照,得出两书文句多处相似的结论。这一方法同样适用于《诗比兴笺》与魏源 《老子本义》、《净土四经》及其他著作的比较,试列表如下:

注:表中所引《诗比兴笺》、《老子本义》、《净土四经》文字和《古微堂内集》、《诗古微》以及下表中的《古微堂诗集》均出自《魏源全集》岳麓书社2011年本。

除了文句形式上的相似之外,《诗比兴笺》与魏源著作中某些文句在意义上亦有着惊人的相似。试列表2(见下页)举例并进行分析。

众所周知,《诗古微》是魏源尊三家诗的经学思想的体现,他不满毛诗全然离开诗人本心以美刺解诗的做法,而推崇齐鲁韩三家对诗人本意的关注。作者在笺注曹植《君子行》时,根据史实进行推测,认为曹植作此诗是对曹丕的讽谏,联系《毛诗明义一》中“说《小宛》则必不以为兄弟相戒,而以为刺王”可以发现,此处的“兄弟相戒”正是《诗比兴笺》中笺者挖掘出的《君子行》一诗的诗旨。魏源在《诗义例篇下》中引司马迁的观点,认为西汉邹阳所写的《于狱中上书自明》,没有将情感表达得过于直露,而是旁征曲喻,大有骚人风范。在《诗比兴笺》的《枚乘诗笺》中,可以发现,笺者是将邹阳与枚乘并提的,不仅将他们同列为西汉忠节之士,而且认为枚乘诗歌同样是风骚余脉。在 《齐鲁韩毛异同论》中,魏源提出了“皆可”二字,这大有接受学的意识,从读者接受的角度来说的,一首诗歌的解释可以是多向度的,这种诗歌接受的多维意识,与从《古诗笺》和《乐府古辞笺》中找出的句子所蕴含的意思竟完全相同,《诗比兴笺》的作者认为一首介于可解与不可解之间的诗歌,由于意义的模糊性,读者便可从君臣、夫妇、朋友等各层面进行体悟。

?

魏源在《老子本义序》中提及的句子,大多表现了其对历史治乱的思考,“大寒暑、大病苦之后,则惟诊治调息以养复其元”与“酷杀之后,惟阳和可补救也”两句,无论是句式还是句意上都极为相似。《默觚》中的句子是魏源对国家兴亡的认识,“权奸”是魏源指出的亡国七患之一,同样《阮籍诗笺》的笺者也指出了国家“亡于权奸”的观点。

《古微堂诗集》收录了魏源的全部诗作,而诗歌是最能表达一个人内心想法的,在其组诗《行路难》的题记中,魏源指出鲍照的《行路难》郁结了诗人艰辛的身世之慨,不是没有主题的无病之呻,正因为自己在千载之下与鲍照有着相同的慨叹,所以和鲍照一样,也以《行路难》为题来抒情言志。在《诗比兴笺》中,笺者所选的诗歌正是鲍照的《行路难》,在这组诗的笺释文字中,笺者批评了陈祚明《采菽堂古诗选》认为此诗“全旨浅近”的观点,而“全旨浅近”正可以“泛咏”二字来解释。

通过以上将《诗比兴笺》与魏源著作中的某些文句在形式和意义上所作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它们的确有着很大的一致性。

四、思想的相同:以“诗人”与“君子”形象为例

魏源生活在清王朝转衰的关键时节,清王朝的内外交困引发了他强烈的忧患之思,他在学术上和乾嘉学者的“实事求是”不同,而自觉追求经世致用,他的著作可称之为一位学者士大夫忧世忧学的“忧患”之书,凝聚了他毕生以经世致用为旨归的学术思考。他对于自己身处其中的文人士大夫这个社会阶层的社会使命有过自觉的思考,这一思考的焦点又集中在对诗人和君子的发问上,何为诗人、何为君子以及诗人、君子应当何为,是他自己在那个时代面对进退出处时进行的抉择和思索,更是他所建构的这一群体的理想状态。因此,我们从此一例恰恰可以观察《诗比兴笺》与魏源其他著作在思想内容上的高度一致性。

在《诗古微》以及《古微堂内外集》中,魏源心中的诗人形象是这样的:

作《诗》者自道其情,情达而止,不计闻之者如何也;即事而咏,不求致此者之何自也;讽上而作,但蕲上寤,不为他人之劝惩也。(《诗古微·齐鲁韩毛异同论中》)

盖吟咏性情以讽其上者,诗人之本谊也。(《诗古微·四始义例篇三》)

诗人不言而夫子知之,曰:为是诗者其有忧患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苟非诗人有忠爱讽喻之情,乌能歌之而感悟,而流连乎?(《诗古微·四始义例篇四》)

“四始”皆致意于殷、周之际,岂独《关雎》、《鹿鸣》而已乎?故曰:《诗》三百篇,皆仁圣贤人发愤之所为作也。(《诗古微·四始义例篇四》)

故诗人之境,类多萧瑟嵯峨,而《三百篇》皆仁圣贤人发愤之所作焉。(《简学斋诗集序》)

魏源心中的诗人形象具有如下特征:深情,忠爱讽喻,忧患,发愤而作。这样的诗人有着满腹深情和忧患,他早已完成了对个人狭隘功利主义的超越,而将此身系于国家和君王之上,他的感触吟咏中有着一份对人主,对所谓“上”者的深深期待,无论内心情感有多么激越,在表达时都应做到温柔忠厚,唯有这样,人主才会在对诗歌的涵咏中体会到一片忠爱讽喻之情。

魏源所谓的君子有着比诗人更丰富的特征,或者说诗人只是君子这一集合中的子集,同诗人一样,“君子”是忧患的:“六经其皆圣人忧患之书乎!”、“人不忧患,则智慧不成”、“君子所忧生于所苦”、“于安思危,于治忧乱”——这些语句诉说了君子忧患的原因和内容。除了忧患,君子面临的最大困境是与君主和小人之间的矛盾。魏源感叹“天下奇士不常有,而天下之明君不世出。故天之降才也,千夫而一人;才之遇主也,千载而一君。”明君之遇,旷世难逢,而小人却是永恒的存在,“除富贵而外不知国计民生为何事,除私党而外不知人材为何物……人主被其薰陶渐摩,亦潜化于痿痹不仁而莫之觉。”①引文俱见《魏源全集》(第十二册),长沙:岳麓书社,2011年。君子忧生忧世忧国忧民,抱负极高,自命极高,却常常遭遇不遇或被排挤的尴尬命运。

从《诗比兴笺》的笺诗文字中,我们可以发现笺释者对诗人以及君子形象的构建与魏源的人生理想“若合一契”:他们同样有着“以达下情而通讽喻,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焉”的讽喻精神和理想,同样有着“低徊胸臆,怊怅性灵,达人情重”的深情,同样有着“积念成忧,积忧遂成狂痴”的忧患。同样,他们的文字是“本寄愤怒”的忧愤之词,他们“慨遇合之难”“伤遇合之不再”,他们期待着“人主屈己礼士而求谏”,他们斥责并无奈着“小人苛察,不容一物,睚眦不合,则阴挤死排,终身雠之而后已”。这种种的相同都证明了《诗比兴笺》是魏源的作品,他将目光突破传统儒家经典的限制而转向诗歌领域,细细体味往古诗人幽微的情感,并由此阐发着文人士大夫的经世精神。

五、余论:魏源托名与古代托名行为的普遍性

如果放大来看,魏源这一托名行为并不是个案,换言之,魏源将《诗比兴笺》托名陈沆并非心血来潮的偶然性和个体性行为,而是存在着充分的社会合理性,质言之,此公案的背后其实潜存着我国古代书籍“托名”这一普遍性的文化背景。

我国古代“托名”现象大致有四种:一是著作者本身自愿放弃署名,纯粹为著作流传和传播而托于古人、前人甚至名人。如《易经》、《神农本草经》及《黄帝内经》,其作者分别托名于上古传说人物伏羲、神农、黄帝。二是在流传过程中作者是谁已不清楚,后人根据历史文献等追加作者名字。这里还有一种情况是后人在整理历史文献或圣贤著作时,把自己的文章和言论等创作加入其中,使自己的创作夹在圣贤的著作中得以流传下来。三是以商业为目的,作者或书商们署名当时名气大的名流。如明清的通俗小说市场繁荣,当时文艺界思想偏激、才华独具、行为异俗的名人李贽、徐渭、袁宏道、钟惺、冯梦龙等均为书贾肆意托名的对象。四是由于政治或道德等原因不敢署自己真实名字,甚至故意署仇家名字达到陷害对方之目的,如唐代笔记小说《周秦行纪》实是牛僧孺的政敌李德裕安排人嫁名牛僧孺撰,《涑水记闻》是后人托司马光之名诋毁攻击王安石而作的②李石勇,黄有东:《古代“托名”现象发微》,《学术研究》2011年第8期。。其实,“托名”现象的具体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以上四种难以将之全面概括。关于清代“托名”这一美丽的“作伪”,至少可以找出三种理由:第一,是政治功利之目的,如清康熙年间辑刻的大型经部丛书——《通志堂经解》,共一百四十种一千八百六十卷,各卷末题“后学成德校订”,因此各书目多署纳兰成德编刻,但实际上该丛书的真正辑刻者为昆山徐乾学。《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第十四册《通志堂经解》条:“性德举壬午乡试,徐乾学为主考,乾学借以谄附明珠。是书乃乾学所编刊,而让其名于性德者。”③王爱亭:《徐乾学、纳兰成德与〈通志堂经解〉关系新探》,《图书情报知识》2011年第1期。即说,徐乾学将这一大型丛书托于纳兰性德名下,是为了讨好当时权势炙热的纳兰明珠,政治气息很是浓厚。第二,是为了抬高家族名声,如乾嘉汉学中吴派的中坚人物惠栋,其祖周惕,父士奇,皆治《易》学,“盛称其三世传经,而栋则昌言四世。自述生平治《易》与《左传》,必上溯渊源于其曾祖朴庵公。”而“所谓朴庵公者,……以教授乡里终其身。乃明末一塾师耳。”张舜徽指出惠栋标榜家学,“必高远其所从来,不能无溢美之辞”乃“通人一病”①张舜徽:《清人文集别录》,上海:中华书局,1980年,第143页。。惠栋虽然没有将具体的著作署上曾祖姓名,但多次强调曾祖对家族学术传统有着很大影响的做法,实与“托名”相差无几,而标榜家学则是这一做法的内在动力。刘盼遂、陈鸿森等疑王引之《经义述闻》、《经传释词》实乃父王念孙所作②详论参见于广元:《〈经传释词〉作者考证》,《扬州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也属于此种情况。第三,是友谊的产物,魏源将《诗比兴笺》托名给亡友陈沆便属于此种情况。

“托名”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作伪,给后人阅读带来了很大麻烦,但是,作为传统文化中广泛存在的一种现象,它根本体现的一是古人对著作权的忽视,二是对于立言不朽的重视,无论是徐乾学以政治为目的,惠棟无限标榜家学,还是魏源感念平生恩遇,在他们看来,著述立说乃名山事业,其价值和意义等同于永恒。当然,魏源的对朋友的古道热肠,却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了意外的麻烦。

总之,经过一系列的论证,《诗比兴笺》系魏源赠与、托名陈沆所作可视作定论。明确了《诗比兴笺》实乃魏源所作,不仅可以更准确地认识《诗比兴笺》这样一部重要诗歌选本和诗学著作的学术特点、学术贡献,并可以进一步确认其与魏源其他两部重要诗学著作《诗微》、《诗古微》的内在关联,即《诗微》是《诗比兴笺》的早期版本(简本形态),《诗古微》与《诗比兴笺》构成了完整的上、下篇关系,而且也能够更全面地认识作为近代著名的改革家、思想家魏源独特的文学思想和卓越的思想贡献,并进而丰富我们对于清代诗学思想的研究。

当然,《诗比兴笺》作为近代改革家、思想家魏源的诗论著作,其与魏源今文经学的价值观念以及思想方法的关联,与魏源时代诗学思潮的互动,与有清一代“古诗”研究的呼应,与湖湘地域文化的共鸣,是著者正在系统研究的学术论题,而这些研究论题的展开也将更有力地证明魏源对于 《诗比兴笺》的真正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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