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余元天价通行费谁之过,大件运输收费需规范

2013-11-01 05:18李鸿雁
商用汽车 2013年24期
关键词:通行费大件陕西省

本刊记者 李鸿雁

2013年12月9日,一辆大型运输车从陕西西安北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行程558 km后,到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现金缴纳了12万2690元的“通行费”(见右图)。此消息一出,掀起了关于“天价通行费”的激烈探讨。许多地方报纸、网络媒体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转载,在各类重型车用户论坛上,该事件也引发了众多讨论,甚至连中央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也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报道。

这辆车是否属于违法上路、12万余元“天价”通行费的收取是否有法可依、超限运输是否只能以“高价”求通行成为各界讨论的焦点。

12万余元“天价”通行费是如何得来的?

“558 km,12万2690元的通行费,折合219.87元/km!”

听闻这则消息之后,记者查询了该车所通过的包茂高速公路段收费标准,仅为0.8元/km。但实际收费为何要超出正常收费标准上百倍,12万余元的收费如何计算而来,这种行为是否属于“坐地起价”“霸王收费”呢?在日前中央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的采访中,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员给出了解释。

据了解,该车由1辆3轴牵引车和一辆10轴半挂车组成,整车共13轴,有100个轮胎,车长27 m。该车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票据上显示,其总质量为243.7 t。按照《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规定》,货车高速通行费按吨位数计费,且以55 t为界限,一旦超载,就需接受3倍罚款;如吨位数超出至50%以内的,为6倍罚款;超出50%但不到100%,为10倍罚款;超出100%,则为16倍罚款。该车计重243.7 t,所需费用将按以上4种情况累计相加,即(55×558×0.08×3)+(27.5×558×0.08×6)+(27.5×558×0.08×10)+(133.7×558×0.08×16)=12万2690元。经过这样的解释,这12万余元的通行费似乎有章可循。同时,报道称该车驾驶员在通过收费站时,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了这笔“天价”通行费,显然是有备而来,可见这样的收费标准对于运输方来说是心知肚明且可以接受的,而且在后期采访中,运输方也未表现出任何质疑与不满。很显然,运输方不是首次缴纳巨额通行费,而此次的12万余元也并非高速收费管理部门的“漫天要价”。

243.7 t超级运输车辆是否违规上路呢?

据了解,该车于2013年11月30日从西安北收费站驶入,经过10天后,于2013年12月9日抵达陕西省高速公路陕蒙界收费站,该车平均每天行驶50余km,很显然,这并不符合高速公路对于通行车辆有最低速度限制的要求。而且这样缓慢的速度,加上超长、超宽的外形,对高速公路上其他车辆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同时也有可能对公路路面、桥涵等基础设施造成创伤。既然存在这么多的问题,为何还让其在高速公路上畅行无阻呢,这样的情形到底是监管方的失误,还是其中另有文章呢?

陕西省公路局路政处处长陈俊丽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该车已经于2013年11月27日上交了《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并在申请表上写明了运输车辆的长、宽、高,承运货物及质量,运行线路及通行时间等。可见,该车在上路运输之前,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并得到许可,因此并非非法上路。

从其上交的《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申请表》上可以看出,该车隶属于陕西大件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刊记者查询得知,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经营国家重点工程成套设备运输和货运代理总承包运输业务,可独立承担运输“长度在40 m及以上,宽度在6 m以上,高度在5 m及以上,质量在300 t以上”的货物,该公司拥有百吨以上运输车辆近40辆,总运力6000 t以上,是西北地区以公路运输超长、超宽、超重物件为主的大型运输企业。

超限运输VS大件运输,收费标准有待细致规范

从本次运输方的企业资质及其所运输的介质为总质量145 t的电抗器(不可拆解)可以看出,本次运输为大件运输。按照2010年颁布的《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试行)中之规定,“大件运输”是指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 m的或车货总长度超过22 m的或车货总宽度超过3.5 m或车货总质量超过55 t,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即列为道路大件运输管理范畴。该《办法》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大件运输,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按照批准的运输方案和《通行证》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由之前的介绍可知,该车在通行前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上交了通行申请,并获取了《超限运输通行证》,均符合《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然而在通行费的计算中,却按照超限运输标准进行核算,将类似“罚款”的形式,根据超限质量进行不同倍率的收费,并进行叠加,最终得出12万2690元的收费金额。

看到这里,记者有些疑惑,“超限运输”往往是指运输车辆在外形尺寸或者车货总质量超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运输方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上路运输;因此,“超限运输”往往与违规上路、罚款等密切相关。然而,对于拥有运输资质并取得相关部门运输通行许可的大件运输车辆,却以“超限运输”对其进行收费,这让记者有些不解。

在进一步研究了《陕西省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办法》后,记者发现作为陕西省大件运输的管理依据,该《办法》并未就大件运输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因而更没有计重收费以及分阶段分标准累计收费之说。

该《办法》中唯一提及收费的条款为“车货总重200 t以上或轴载质量超过公路桥梁承载能力的大件运输车辆,一般不得通行公路;确需通行的,由省公路局组织路段养护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途经路段内承载能力不足的桥梁进行验算,评估通行安全性。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满足安全通行要求的,省公路局签发《通行证》并组织通行。公路桥梁承载能力不满足安全通行要求的,召开专家评审会确定桥梁加固或绕行方案,并由路段养护管理单位与承运人签订通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和桥梁加固、便道修建等费用承担。桥梁加固或便道修建后,省公路局根据路段养护管理单位书面意见签发《通行证》并组织通行。许可资料报备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路线勘测、方案论证、桥梁加固、便道修建、通行监护等措施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支付。省政府或物价、财政等部门有收费标准或定额的按标准、定额支付,没有标准或定额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然而,这一收费项目也与通行费无关。因此,陕西省大件运输收费标准在哪?其所遵循的“超限运输”收费标准是否适用于大件运输?值得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探讨。

大件运输不管是在通行速度还是对路面、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影响上,都不同于普通道路运输,因为很多人认为大件运输车对道路的损坏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对其征收高额“罚款”理所应当。同时,据了解,道路大件运输的运价远远高于普通货物运价,这也是为何运输公司对12万余元的高额通行费可以做到“处之泰然”。然而,作为道路运输的特殊形式,大件运输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中已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与基础设施、科技研发息息相关的特殊运输,对其监管和收费却未能更加合理化、制度化、透明化,尤其是当前我国并未有针对大件运输收费管理的专门法规,在涉及跨省运输时,由于各地遵循的法规不同,会给大件运输企业带来诸多不便。因此,如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范、透明的大件运输管理标准和收费标准,是整个行业,尤其是大件运输企业所需要和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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