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苏联对华经济援助*

2014-02-02 23:09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苏方陈云援助

周 红

(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北京 100009)

陈云是较早意识到苏联经济援助对于恢复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早在1949年初,陈云就曾提及有必要采取向苏联订购机器、聘请苏联专家等方式,以促进东北工业基地恢复生产。[1]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人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的参加者,陈云不仅继续高度重视苏联援助对恢复和发展新中国经济的作用,并且采取切实工作保障经济援助的落实。他积极参与争取苏联经济援助的谈判,以高度认真的态度核查苏方设计、援建方案,大力推动对苏订货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陈云坚持从新中国实际情况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从大局出发,秉持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推动苏联援助的落实。

一、充分利用苏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因陋就简的实用原则

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国政府从苏联引进了50个大型项目,陈云领导中央财经委员会主要负责聘请苏联设计组、审查初步设计和确定对苏订货的工作,为上述大型项目的落实提供保障。

对于这些苏联援建的大型项目,陈云认为必须重视其前期设计工作,要从全国大局出发,从最有利于新中国工业发展的角度进行分配。至1952年春,中国从苏联聘请了设计组共42个,并将其中30个分配至东北地区的电力、钢铁、煤炭、机械、化学等工业部门。对于这样的分配,陈云认为是极为合理的。他对东北与关内的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后,认为“不失时机地首先恢复东北工业,提高东北工业的生产能力,以便回过头来援助关内”,“关内集中力量于修筑铁路,建立电力站,同时进行勘察工作,以便设计若干重要工厂。关内将铁路、电力与勘察设计同时进行的目的,是为了在路、电通时,即可同时进行建厂。东北与关内的上述分工,符合于两地的工业情况,符合于两年来国家的财力情况,也符合于两地的干部及经济情况。”事实上,这样的设想与分配不仅顾及了新中国不同地区间的差异,更重要的是使援建项目的设计得到更合理的规划。与此同时,陈云认为还应当从人才培养的角度看待聘请苏方设计组一事。当时,中方为聘请苏方设计组需要支付约4700万卢布的设计费,这对于新中国来说是笔大数目,陈云则认为这是“一种迅速、省钱又十分稳当的办法”。他认为,在中国高级技术人员没有培养出来之前,中方投入这些钱聘请苏方设计组,可以减少各项工程在开工初期由于不熟练而产生的各种浪费。[2]正因如此,他一方面主张中方人员要秉承学习的态度积极参与苏方设计组的各项工作,必要时要派中方技师、技工直接到苏联实习半年或一年,同时还要求各工业部门逐步设立自己的设计机构,并请苏联专家帮助培养相关设计人才。陈云的这些主张都得到了中央的认可与肯定。

此外,陈云认为,借助苏联设计工作开展建设的过程中还必须坚持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新中国实际情况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在最初的基本建设引进项目设计中,曾出现过设计标准过高的情况,如设计新疆汽车修理厂时仅兴建房屋就需花费2600万斤米,新疆医院的设计建筑时间要10年之久,这样的设计标准是不符合新中国当时的财经状况及现实需要的。对这种情况,陈云坚持所有的设计工作都应科学、合理,符合新中国国情,他明确提出“应向苏联专家说明,帮助我国设计项目时应根据我国目前则政状况,坚持因陋就简和实用的原则。[3]

在获取苏联援助的同时,陈云始终强调自力更生。以对苏订货为例,中国驻苏联大使张闻天于1952年1月16日和24日两次来信,谈及新中国对苏订货过程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如对苏订单中存在我国可以自己制造的装备;向苏联订货过程中存在中方一方工作乱、速度慢等问题。陈云非常重视张闻天来信所提问题,并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党组会议时作出决定:对苏基本建设引进项日的初步设计经审核批准后,凡我方不能自制的装备,必须向苏联订货,依靠苏联的供应;确能如期制成、质量又能符合要求的装备,我方不应推卸自制的责任,必须自制。5月7日,陈云在全国机械工业会议预备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将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好,积极组织我们自身的生产力,不要向外国订购可以自产的设备。[4]他提出:“今后的方针,一切重要的装备绝不节省地向苏联订,但可以自造的粗货必须自造,以便集中使用外汇,但以确能自造为条件。”[5]事实上这样的安排,一方面能够节省中国的外汇,锻炼自身的制造能力,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苏联方面的负担。1952年2月18日,陈云主持中财委党组干事会再次就对苏联订货工作做出安排。会议决定:“一切工业部门必须抽出一批熟悉器材的干部和可靠的技术人员给进口公司,组成该公司的各个部(或组)”,“凡属向苏订购成套装备或订购大量器材的厂矿,必须派出该厂矿的第二负责人带领必要人员常驻苏联接洽订货、催货。不派重要负责人者,不予订货。”“对于重要工厂的设计和订购装备工作,中央财经各部的负责人必须十分重视,必要时,必须亲去苏联接洽。不能将责任委之于不能胜任的人员。”

二、注重调查研究,严把大型项目的审查关

陈云不仅对于苏联援建项目的设计工作十分重视,对于项目引进的审批工作也是慎之又慎。他亲自主持审查每个工厂的初步设计,关心整个建设的选址、布局,认真研究具体厂址的能源、原料供应和运输能力等配套条件,力求项目建设做到经济、合理。陈云认为,既然我们自身缺乏建设新型工厂的经验,又在过去的基本建设中产生过很大浪费,那么我们就应该极为慎重地开展研究审核工作,以确保援助项目的顺利建设。[6]以哈尔滨铝合金加工厂设计审查和长春汽车制造厂选址工作为例。对于哈尔滨铝合金加工厂,陈云主张既要摸清该厂的设计生产能力、原料来源、产品去向,又要摸清该厂的主要车间和设备构成、员工、厂址面积等设计情况。此外,由于这个厂的产品以供应航空工业为主,为确保产品质量、规格能够符合航空工业标准,陈云还专门向航空工业专家进行意见征询。

在长春汽车厂选址问题上,1950年12月,苏联汽车专家提出协助中国建设一个年产3万辆吉斯150型载重汽车工厂的建议。鉴于苏联生产该汽车的汽车厂建在首都莫斯科,他们认为中国的第一个汽车厂也应建在首都或首都附近,并在北京西郊、石家庄等地开展选址工作。陈云多次主持会议,听取汇报,组织讨论。在综合大家意见、分析比较的基础上,陈云决定:“厂址选在东北,在四平至长春之间选择。”[7]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陈云再次重申该厂址的选定理由,他说:“请苏联的专家来给我们设计一个汽车工厂。专家到了北京,对汽车工厂设在什么地方,争论很多,有的说设在北京,有的说设在石家庄,有的说设在太原,我说是不是可放远一点,设在西安。后来才知道,这些根本不对头。如果这个汽车厂全年的生产量是3万辆汽车,电力就需要2万4千千瓦,西安只有9千千瓦,光修电站就需要几年时间。还需要钢铁,一年要20几万吨,而石景山钢铁厂生产这么多钢铁,要在5年或者6年以后。木材要2万立方米,在西北砍木头,山都要砍光。还有运输问题,每年的运输量是100万吨,而西安到潼关铁路的运输量不超过200万吨,光汽车工厂就够它运的了。讨论结果,中国的第一个汽车工厂只能够设在东北。苏联专家在北京住了两个月,才到东北去勘察。”[8]对其他项目的审查,陈云也同样细心过问。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陈云在对待苏联援华各项目上所开展的细致工作以及对这些工作一丝不苟的高度负责精神。他所做的上述大量工作,对落实从苏联引进的第一批50个大型项目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争取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大规模引进苏联项目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出访苏联,积极参与、筹划争取苏联援助中国工业化建设的谈判。

陈云对于主动向苏联学习,争取苏联援助中国工业化建设是一直持肯定态度的。1951年5月在陈云的组织领导下,中央财经委员会开始对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进行试编。1952年7月,陈云向毛泽东书面报告了五年计划草案准备工作的情况。他认为当前研究五年计划的要点应着重关注今后五年办哪些新工厂。集中力量研究新办工厂的原因,则是为了7、8月间可以向苏联提出一个五年中供我装备的要求。[9]1952年8月17日至9月16日,陈云随同周恩来出访苏联,其主要任务正是同苏联政府协商、研究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规划及援建项目等问题。访苏前,陈云对于获取和利用苏联援助的问题进行了长时间思考,并根据中央的指派,负责“一五”计划制定中工业部分的制定以及参与整体计划的编制,并同周恩来、李富春一起就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与苏方交换意见准备必要的材料。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和陈云领导的中财委编写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为此次同苏联政府谈判援助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项目提供了基本依据。

陈云到苏联后一边协助周恩来同苏开展谈判,一边及时向国内报送会谈进展情况,并就处理五年计划期间的设备进口、对苏出口、外汇收支等问题做出具体部署。在对苏谈判期间,陈云认为,虽然我国第一个五年建设的规模还不能确定,但我国五年的对苏出口计划是不应发生变更的,因为这是我国外汇最基本的、最大的来源,即令基建减少而外汇需要量减少时,亦应减少贷款而不应减少出口。只要出口计划不变,而苏方又能接受我们出口物资的全部数量,则今后五年我国的外汇情况便可处于主动地位。因此,1953年的出口计划,只要苏方接收,应力争完成和超过。此外,陈云还建议零星设备及器材的订货要宁多勿少,多了可由国家储备,并建议立即请国内派熟悉业务的人员来苏进行此项工作。[10]针对以往我国对苏贸易代表团赴苏谈判费时费力的问题,陈云也提出整改措施。他认为其责任主要在于我方准备不充分,造成中苏两方都陷入被动。为提高对苏谈判效率,保证谈判顺利进行,陈云提议要先在国内把各项出口、入口(尤其入口货)的货单综合好。种类、数量、规格在国内确定清楚,写成对苏公文口吻的文件,并译成俄文,打印好后或由贸易代表团带来,或先派一部分人员带此材料来苏,经商参处先与苏方贸易部接触商讨,待轮廓已定时,我对苏贸易代表团正式来苏,便可迅速签订。国内所做准备工作越充分,则谈判时间必短。[11]

1952年9月16日,周恩来、陈云等圆满完成出访任务回国。此后,对苏谈判交由李富春率领的中国政府代表团留苏继续开展。对于中国政府代表团在苏的具体谈判,陈云保持密切关注并及时给予指导,处理了大量中国政府代表团从莫斯科发回的请示报告、建议、询问函,并对有关项目设计的增加、修改或撤销问题给予及时指示。1952年12月,中国政府拟在北京建一个汽车装配厂,12月3日,陈云、薄一波致电驻苏大使张闻天转李富春,希望苏方能及时帮助进行该厂的技术设计与绘制施工图工作。12月13日,李富春、宋劭文回电建议北京汽车装配厂停建,以便集中力量建设长春汽车厂等项目。经过认真研究,陈云、薄一波于12月26日复电同意停建的建议。此后,在改变长春汽车厂某些设计的意见上,陈云、薄一波也及时复电李富春、宋劭文,指导其在苏谈判工作。[12]

除对苏谈判工作外,陈云对如何在国内创造有力的环境以有效落实苏联援助给予了高度重视。首先,他建议尽可能地集结基本建设力量,解决日益突出的繁重的基本建设任务同薄弱的原有设计、施工力量之间的矛盾。陈云认为只有集结起基本建设力量,才能保障“一五”计划的实施,才能有效发挥苏联援助的作用。他致信周恩来,认为要应付苏联答复五年计划设计项目后立即到来的准备工作,我国需要建立大量设计机构。[13]

与此同时,陈云对与我国基本建设以及落实苏联援助关系极大的地质资源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在访苏期间,苏方代表曾提出,由于中方缺乏相关地质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的报告,因此许多工厂无法建造。[14]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议中国应加强地质勘察工作,查明预定建设地区的矿源情况后再确定企业建设等问题。[15]陈云对此给予高度重视。事实上,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陈云就已对地质资源问题予以关注。针对中苏关于项目谈判所涉及的资源和地质资料问题,陈云着手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方案,以便于全力配合对苏谈判。以煤矿设计谈判为例,新中国向苏联提出了48项煤炭设计项目,由于中方缺乏足够的地质资源报告,苏联仅接受资源情况已勘探清楚并备齐地质资料的少数几个项目的设计工作。针对其余项目,陈云复电在苏联谈判的中国政府代表团,提出三项办法:一是其余项目“待我们弄清了资源情况,达到苏联对地质资料的要求时,再提出请其进行设计。因此仍请苏联政府对所提设计项目予以保留”。[16]二是加强钻探工作,以保证符合苏方要求,定期提供地质资料。三是增加有条件进行设计的项目,“除苏已接受之项目外,请另增山东张庄竖井、大同鹅毛口竖井、抚顺刘山竖井三个项目,均于1954年设计,同年第一季度可提交地质资料”。[17]1953年5月15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赴苏联谈判援助中国“一五”计划建设的工作历时八个多月,最终取得圆满成功。

四、充分发挥苏联专家作用,增进中苏两国人民友谊。

早在20世纪30年代,陈云就与俄国人有所往来。1935年至1936年陈云曾在莫斯科列宁学校深入、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并参加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工作,先后到苏联各地参观考察,深入了解了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农业、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亲身感受到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在苏联学习、工作期间,陈云与苏联同志结下深厚友谊。[18]在东北工作期间,陈云积极主动聘请苏联专家来华帮助东北进行建设,同时主张要以老老实实的态度向苏联学习,搞好与苏联专家的合作。新中国成立后,苏联派遣大量专家来华帮助新中国进行建设。陈云不仅在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苏联专家的意见与建议,促使他们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还细心关照他们的生活,努力增进中苏两国人民友谊。

1950年12月9日,周恩来批准《关于加强专家工作的几项具体办法》,对加强苏联专家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办法》规定,每月由周恩来、陈云、李富春、薄一波分别向专家作一次关于中国政治情况和各种政策问题的报告,帮助专家们了解中国各方面情况,使之更有方向地工作及提供工作意见。[19]其中,涉及专家们在财经工作中的业务方针问题,主要由陈云负责联系苏方专家予以解决。陈云积极召开与苏联专家座谈会,及时向专家介绍中国相关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预定计划等方面情况,为专家们的工作尽可能提供便利。同时,陈云还要求中方与苏联专家一同工作的同志,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充分尊重苏联专家们的意见与建议,虚心向苏联专家学习,强调要从工作条件、生活设施等方面给苏联专家以细心周到的照顾。

在充分信赖、尊重苏联专家的同时,陈云仍旧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审查论证每一项苏联专家给出的意见。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准备发展橡胶生产。1951年12月25日,苏联专家就华南地区建立橡胶生产基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书面建议。27日,陈云在财委会议过程中抽出半天时间同苏联专家进行座谈后,向毛泽东、周恩来报告了苏联专家的建议和自己的意见。针对苏联专家建议全部橡胶均种植“在海南岛、雷州半岛、合浦区”,在“北纬22度以北(龙州、南宁)只行试种,等确能种活后再在此线以北正式播种”的看法,陈云经过认真分析后建议采取更为稳妥的方案:“关于南宁、龙州只行试种、暂不大量播种的问题,隔两个月再作定论,因为一月份是最冷月,看立秋在该两处所种之苗能否过冬及其死亡率大小,三月再定应否在南宁、龙州播种的方针。”[20]

对于新中国成立之初苏联对华提供的援助,陈云一直满怀感激之情。1981年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十历史问题的决议》时,对于苏联援华的156项工程,陈云说,那确实是援助,表现了苏联工人阶级和苏联人民对我们的情谊,应该在《决议》中如实反映出来,还历史以本来面目。[21]1984年12月24日,陈云在中南海亲切会见了来访的苏联总顾问阿尔希波夫,郑重地对阿尔希波夫说:“无论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苏联政府和人民给予我们的援助,中国政府和人民都没有忘记,也是不会忘记的。”[22]

结语

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围绕苏联对华援助所做出的努力,所提出的建议和采取的工作态度,不仅对于争取苏联援助起到积极作用,而且对于有效利用苏援、培养新中国自身能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对于苏联援助,陈云主张充分依靠同时不忘强调自力更生;对于苏联专家,陈云充分发挥其作用,并努力增进中苏两国人民友谊;对专家的建议建言和苏方给出的设计,他注重调查研究而不盲从盲信。对于苏联援建的项目,陈云能够从新中国建设的大局出发,坚持因陋就简的实用原则,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规划,认真审批每一项援建项目,为落实苏联援助提供积极保障。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接受外国援助,无论从数量还是受援范围上都呈现出逐渐增加的趋势,虽然这时期的外援与新中国成立初期获取的苏联援助具有明显的区别,但陈云对待苏援所秉持的态度与立场时至今日仍具有学习借鉴的意义。

[1]陈云年谱(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584.

[2][4][5][9][12][13][14][16][17]陈云传(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808、812、812、817、834、831、828、834、834.

[3]陈云年谱(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49.

[6]陈云文稿选编(1949-1956)[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151.

[7]陈云与新中国经济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32.

[8]陈云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2 -133.

[10][11][20]陈云文集:第2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422、423、337.

[15]中共党史资料第69辑[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4 -5.

[18]朱佳木.陈云是俄罗斯人民的真诚朋友[J].党的文献,2005,(5).

[19]中共党史资料第82辑[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6 -8.

[21][22]陈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26 -327、340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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