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动态

2014-02-03 21:12
中国会计年鉴 2014年00期
关键词:列报套期金融工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动态

2013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主要发布了更新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衍生工具的变更和套期会计的延续》《设定受益计划:雇员提存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1-2013》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0-2012》等多项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有限修订。理事会还发布了《租赁(征求意见稿)》《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农业:生产性植物(征求意见稿)》及《概念框架(讨论稿)》等多份准则征求意见稿及讨论稿。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布对若干准则的有限修订

(一)发布《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修订)》。理事会于2013年5月29日发布《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披露(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①删除了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而曾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进行的修订的部分规定,缩小了可收回金额的披露范围;②对当资产减值且可收回金额是基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时此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披露要求进行了修订和澄清。此次修订对自2014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予以追溯采用。

(二)发布《衍生工具的变更和套期会计的延续(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限修订)》。2013年6月27日,理事会发布《衍生工具的变更和套期会计的延续(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限修订)》,以要求在因法律法规导致一项被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从某一交易对方变更为中央对手方的情况下,主体应当继续采用套期会计。此次修订针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停止运用套期会计的规定引入了一项例外情况。若满足特定条件,《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停止运用套期会计的规定不适用于该项套期工具。

(三)发布更新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理事会于2013年11月19日发布更新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套期会计和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修订)》(IFRS9),其中包含了新的套期会计要求及一些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相关的修订。IFRS9同时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修订中对于“变更”的要求。此次修订还要求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其由自身信用风险导致的相关公允价值利得和损失,可按照IFRS9的要求进行列报。IFRS9并没有强制生效日期,允许自行采用。

(四)发布《设定受益计划:雇员提存金(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的修订)》。2013年11月21日,理事会发布《设定受益计划:雇员提存金(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的修订)》。此次修订澄清了与服务相关的雇员或第三方提存金应如何归属于服务期间的要求,并允许对提存金金额独立于服务年限的情况采用方便实务操作的方法。此次修订对自2014年7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五)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1-2013》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0-2012》。2013年12年18日,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1-2013》,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4项准则进行了修订,涉及有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含义、对合营安排是否适用企业合并准则的澄清、对投资组合例外是否包括视同金融工具的合同的澄清以及对于将房地产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自用房地产时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关系的澄清等多项内容。

同时,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0-2012》,对包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等多项准则进行了修订,涉及各相关准则中对于“授予条件”的定义、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经营分部的加总、报告分部总额与主体资产的调节、短期应收应付款、重估方法——按比例重述累计折旧、关键管理人员等多项内容。

上述修订对自2014年7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二、发布多份征求意见稿和讨论稿

(一)发布《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征求意见稿)》。2013年3月7日,理事会发布《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理事会关于金融工具减值的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基于预期损失的新的“三阶段”模型,以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该征求意见稿建议的模型提供了有关预期信用损失及对信用损失预期变化的信息,而且也要求采用更多合理及可支持的信息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针对现行实务的复杂性,此次修订要求对所有金融工具采用相同的减值模型。

(二)发布《递延管制账户(征求意见稿)》。作为费率管制研究项目的一部分,《递延管制账户(征求意见稿)》于2013年4月25日发布。该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有:①允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体继续使用以前的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会计准则来确认、计量和减值递延管制科目,有费率管制业务但没有使用费率管制会计的主体不必使用本准则;②要求主体应当在应用本准则之前先应用了所有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主体应当在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上单独列报管制科目信息,并将其变动信息单独列报于损益表或综合收益表中;③要求主体按照准则中明确的几个方面明确披露按照中期准则确认递延管制科目带来的费率管制的性质及其风险。

(三)发布《租赁(征求意见稿)》。2013年5月16日,理事会发布《租赁(征求意见稿)》,此次是理事会继2010年8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发布征求意见稿,对租赁分类、承租人和出租人会计处理进行了重大改革。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①取消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提出按照标的资产的属性将租赁划分A类(非房地产)和B类(房地产),并进行了具体规定;②不管租赁资产是何性质,承租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除外)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一项租赁负债。在利润表中,承租人应按照A类和B类租赁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③出租人应采用双重会计处理方法;④对租赁的定义、租赁的识别、租赁期的确定、租赁负债的计量、售后租回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在列报和披露方面也作出了相应地修改。

(四)发布《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2013年6月20日,理事会发布《保险合同(征求意见稿)》,此次是理事会继2010年7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后,再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上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以来做出的重大变更重新征求意见。这些变更主要有5个方面,包括保险合同中未赚取利润(合同服务边际)的处理、具有分红特征的保险合同的处理、利润表中保险合同收入和费用的列报、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因折现率变化对保险合同负债的影响以及过渡办法等。

(五)发布《农业:生产性植物(征求意见稿)》。2013年6月26日,理事会发布《农业:生产性植物——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和〈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农业〉的修改(征求意见稿)》,建议生产性植物应同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进行会计处理,而非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41号》进行会计处理。

(六)发布《概念框架(讨论稿)》。2013年7月18日,理事会发布《概念框架(讨论稿)》。该讨论稿是发布修订后概念框架的第一步,其主要内容有:对概念框架的主要目标进行重述;修订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在应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时提供额外指引;修订关于确认资产和负债确认时点的指引;增加关于终止确认资产和负债时点的指引;列报主体权益要求权的新形式;就概念增加一部分,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选择在新准则、新修订准则或新准则解释、新修订准则解释中所使用的计量属性;增加列报和披露部分;以及区分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则等。

(七)发布《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征求意见稿)》。2013年12月2日,理事会发布《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单独财务报表》作出以下变更:①在会计主体的单独财务报表中,核算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中的投资时,允许将权益法作为一项选择;②当会计主体选择改用权益法进行计量时,要求追溯应用此项变更。以上规定表明,会计主体可以按照以下3种方法对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中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一是按成本处理;二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规定处理;三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中规定的权益法处理。同时,理事会将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有关修订,要求首次采用国际准则的会计主体,按照上述规定在单独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也不能豁免追溯调整。

(八)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2-2014(征求意见稿)》。2013年12月11日,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2012-2014(征求意见稿)》,涉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性资产和终止经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等4项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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