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中的变译

2014-02-06 16:08赵巍巍
肇庆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林纾译作译法

赵巍巍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外语系,河南 郑州 451464)

一、引言

林纾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大规模引进外国小说的翻译家,被誉为“译坛泰斗”。身处晚清列强入侵的时代,林纾直言:“吾谓欲开民智,必立学堂;学堂功缓,不如立会演说;演说又不易举,终之惟有译书”[1]。林纾一生译著颇丰,经其翻译的小说多达180 多部,涉及美国、英国、法国、日本、俄国、德国、希腊、瑞士等多国作品,其译作使“小说之体裁作风,因之日变,移译世界文学之风亦日炽”[2]。

虽然林纾的译作为当时蒙昧的中国人接触西方文化提供了便捷途径,但评论界对林纾及其翻译的看法却长期存在争议。林纾不懂外文,其译作都是与通晓外文的朋友合作而成的。没有任何外国语言知识,林纾不得不依靠他的合作者来选择小说文本并依据其口述进行转译。由于合作者水平不同,林纾的翻译便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此外,林纾在译作中有意识地采用变译法,从传统的忠实性来看,其译文多不忠实于原文。这些因素使推崇严复“信达雅”三原则的传统翻译者在评估林纾的翻译时,多持否定态度。关于林纾翻译的批评主要集中在文学和政治两方面。从纯文学角度来看,批评者多认为林纾翻译的180 多部小说中存在大量漏译、误译和删节处,造成超过三分之二的小说翻译未能令人满意,这样的小说几乎没有价值,更别说对读者能产生什么影响。同时,林纾的政治立场也备受指责。林纾既维护封建礼教和中国传统文化,又反对墨守成规,他的政治思想不可避免地反映在其译作的形式和语言上。因此,长期以来评论界对林纾翻译的批评声不绝于耳。

但如今,越来越多从事文化理论研究的评论家从跨文化交际的角度重新审视林纾的翻译。他们极为推崇林纾在翻译过程中对变译法的运用,使得学界对林纾及其翻译的讨论日渐升温。

本文运用文本分析法剖析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中对变译法的具体运用,并给予积极的评价,以期为林纾及其翻译的研究提供参考。

二、变译的释义与使用原则

在悠久的翻译史中,翻译的主要方法是全译。东西方传统翻译理论中,严复的“信达雅”和泰特乐的翻译三原则都对翻译的信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严复在其译作《天演论·译例言》中指出:“译事三难,信达雅……顾信矣不达,虽译犹不译也,则达尚矣。……凡此经营,皆以为达,为达即所以为信也”[3],特别强调“信”的重要性。英国著名翻译理论家亚历山大·弗雷泽·泰特乐也认为“译作应完全复写出原作的思想;译作的风格和手法应和原作属于同一性质;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4]。因此,长期翻译实践中绝大多数翻译者选择使用全译法,其译文力求忠实于原作,而不做任何大的改动。变译作为边缘译法,很少受到译者的关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受市场经济、出版方式和读者需求等因素的影响,变译法逐渐摆脱其边缘地位并日益获得译者的青睐。

在《翻译变体研究》中,黄忠廉指出“变译(或翻译变体)是译者根据读者的特殊需求采用扩充、取舍、浓缩、阐释、补充、合并、改造等变通手段摄取原作中心内容或部分内容的翻译活动”[5]5,并指出“在处理内容与形式的矛盾上,……(变译是)一种有别于微观翻译技巧(增、减、拆)的更宏观的翻译方法”[5]5。该论述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将全译和变译相比较,指出全译关注原文的全部内容及形式,变译则关注原文的主要内容。就翻译的忠实性而言,全译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忠实,即对原作的忠实;而变译则属于创造性的忠实,即以读者为服务对象,译者在译文中附加对原作创造性的理解,从而实现译文信息的忠实、美学的忠实、语用功能的忠实和效果的忠实。

除了版权制约、出版方式等一些次要因素之外,译者和读者是决定翻译方法运用的两个主要因素。有时,译者会故意使用变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例如,在德莱顿的译本《蜕变》和《伊妮德》以及严复的译本《天演论》中,译者都灵活地运用变译以体现译者本人的审美取向。与此同时,读者是另一个重要因素。在翻译过程中,为了满足目标读者的品味,译者必须对原文进行相应改编以适应文化传播和文章主题传递的需要。

在变译法的使用中,译者只有通过改编才可以抓住原文本的主题。因而,变译多是创造性的。黄忠廉根据翻译史和目前的翻译实践将变译法总结为11 类,分别为:摘译、编译、译述、缩译、综述、述评、译评、改译、阐译、译写和参译。同时,他进一步指出,变译的使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同变译法遵循各自的基本原则,应充分考虑原作和读者等因素再进行取舍。譬如,译述的基本原则包括原作的转述性、篇幅的压缩性、译笔的灵活性和转述的忠实性;译评的基本原则包括复述性、描述性、分析性、有序性和对象性。“各种变译在整个变译体系中所处层次有别,它所遵循的原则之间前后相继,呈梯级发展”[5]15。譬如,编译的原则以摘译的原则为基础,并增加了主题的明确性原则、结构的调整性原则等。随着翻译实践的进一步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变译法和相关使用原则出现,从而帮助译者更好地处理文本,便于读者理解原作。

三、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中变译的使用

(一)使用变译的原因

如前所述,林纾使用变译也主要源于两个因素:译者和读者。就译者而言,除了外文知识欠缺这一因素外,林纾运用变译法很大程度上源于他的爱国热情。林纾生活在内外交困的晚清时期,寄希望于其译作来警醒世人。浓浓的爱国之情极大地推动了他的翻译事业。

林纾的翻译事业是由他“开民智”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动的。林纾期望通过译文教育广大民众并给中华文明注入新的活力。面对列强入侵,林纾有着自己的思考。对比东西方的民族性格,林纾曾精辟地指出:“吾华开化早,人人咸以文胜,流极所至,往往出于荏弱……英法二国均蛮野,尚杀戮……”并给出解决之道:“故究武而暴,则当范之以文;好文而衰,则又振之以武”[6]。这一点在他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及《十字军英雄记》等多部译作中有所体现。同时,林纾“开民智”的爱国主义思想还体现在其译作中所蕴含的对自由开放文化氛围的向往,如《鲁滨逊漂流记》《新天方夜谭》《巴黎茶花女遗事》等。

就读者而言,长期闭关锁国之下,中国读者对外国文化一无所知,许多人都是从林纾翻译的小说开始了解外国文学的。这种情况下,林纾不得不在其译文中通过一些适当的改编来帮助读者理解原作。

借助变译法,林纾跨越了东西方文学在语言运用、写作风格和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有效地拉近了读者和原作间的距离,使其爱国思想在不经意间感染了众多读者。

1852年3月,斯托夫人的两卷小说Uncle Tom’s Cabin 一经发表便在美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这部小说关注在白人主导的社会中,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白人占有包括黑人在内的一切社会资源,而黑人只是附属品和赚钱机器。在这种社会环境下,许多黑人努力工作,默默忍受各种痛苦。该小说的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一个逆来顺受的奴隶。尽管汤姆忠实于主人,但依然没能逃脱死亡的命运。

汤姆的故事反映了当时广大中国人民的境遇。1901 年的中国正遭受着外国列强的侵略和掠夺,林纾和好友魏易合作翻译了Uncle Tom’s Cabin,即《黑奴吁天录》。他们选择翻译这部小说,以启发国民意识到当时国人的生活状况,并用汤姆的故事号召国人紧密团结起来,对抗外国军队的入侵。禀承这一想法,又考虑到国人不了解外国文化,林纾采用变译法,实现了其译文创造性的忠实。同时,林纾的翻译也多从读者角度考虑。他翻译的《黑奴吁天录》共44章,却只包含92 000多字,简洁易懂的表述为林纾同时代的读者展示了美国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并将原作的主题准确地传达给中国读者。

(二)《黑奴吁天录》中林纾的变译

翻译并非是两种语言文字间的简单转化,而是译者在理解原作的基础上,考虑到译语的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历史和政治等因素,巧妙地将原作的主旨内容传达给本国读者的再创作过程。好的翻译作品可以使译文的读者与原作的读者产生同样的审美体验。法国著名文论家罗贝尔·埃斯皮尔曾说过,“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次崭新的文学交流”[7]。介于原作和读者之间,林纾在《黑奴吁天录》的翻译中采用了变译法,实现了对原作创造性的忠实,即实现了译文信息的忠实、美学的忠实、语用功能的忠实和效果的忠实。具体来说,该译文主要采用阐译、缩译和改译三种变译法来主动改变原文的形式或内容以适应自身及读者的品味和欣赏水平。3种变译法的运用使译作语言更得体,情景更活泼,描述更生动。下面具体说明变译在《黑奴吁天录》中的体现。

1.阐译

“阐译是在译文中对原作内容直接加以阐释的变译活动”[5]307。阐译的基本原则有:阐释性、通俗性、限制性、对象性、一致性、一体性和简短性。通过使用阐译,译者可以在翻译过程中添加一些内容,来揭示某些词句抽象深奥的内容,解释译语读者不解的文化现象,并将注释和译文恰如其分地融合在一起,从而缩小原文本和目的文本间的文化差距,保持译文信息的忠实。

清王朝统治的数百年间,中国几乎与外部世界隔绝,大多数读者很难接触到外国书籍,对外国文化背景、思维习惯、价值取向、政治经济状况等更是一无所知。因此,为了方便当时读者对原作特定文化现象的理解,林纾在译文中多处简要地添加了一些专有名词的概念和解释,从而实现了跨文化信息的有效传递。《黑奴吁天录》中有很多运用阐译的例子,这里选取其中之一进行简要分析。

原文:

…,but still strong in heart.Her first glance was at the river,which lay,like Jordan,between her and the Canaan of liberty on the other side.[8]82-83

译文:

“此水殆即吾之约旦河耶!(约旦河者,古有犹太人,被埃及王大肆威虐。困苦万状。续有西摩者领之出险,为约旦河所沮,而河之对面为迦南,迦南则另有所属,埃及之威不能至。犹太人将不为其所窘,故意里赛言此以自况)!”[9]24

原文中Jordan 一词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对圣经文化一无所知的读者很难体会到原作所蕴含的深层含义。林纾在译文中以圣经《出埃及记》的故事作为背景知识,揭示了该词所表达的对自由的追求,并提到原文本中未出现的地名迦南来进一步解释约旦河的位置。此处阐译给读者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把原作的意义准确地传达给读者,实现了译文信息的忠实性。阐译的使用在林纾《黑奴吁天录》的翻译中不乏其例。又如,“My dear accusing Angel!”[8]256译为“恩及儿(恩及儿者,天女也,为女中最妍丽无匹之人)”[9]83。“Lord bless us,Mas’r,”[8]76译为“天主保佑主母(此西人自明心迹词)”[9]20。

2.缩译

缩译是“采用浓缩型的语言传达原作的主要内容的变译活动”[5]173。缩译的基本原则有:原作的微缩性、内容的简要性、浓缩的客观性、内容的指示性、内容的报道性和译文的逻辑性。

西方小说热衷于细节的刻画,而中国传统写作风格却趋于简洁,常用几句话来传达丰富的内涵。这是一个巨大的审美差距,也是跨文化翻译时应谨慎处理的问题。我国的翻译前辈对跨文化信息的翻译提出了很多精辟见解,其中傅雷的“神似”和钱钟书的“化境”为跨文化的文学翻译提出了最高的美学标准和要求。简单地说,译文应忠实于译语的行文习惯和审美需求,而不应生搬硬套原语的要求。译文的美学忠实既体现在形式上又体现在音韵上。经变译后的译文只要准确传达出原文的美感和主旨,就是好的翻译。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中,通过运用缩译,省略了原文本中一些微不足道的或者不符合中文行文习惯的细节。紧抓关键词句,概括具体内容,使他的译文达到美学上的忠实,更易为目标读者所接受。下面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原文:

The room was soon filled with a motley assemblage,from the old gray-headed patriarch of eighty,to the young girl and lad of fifteen….And so much did his prayer always work on the devotional feelings of his audiences,that there seemed often a danger that it would be lost altogether in the abundance of responses which broke out everywhere around him.[8]50-52

译文:

一日傍晚,汤姆为邻人延饮,宾主歌呼,方极酣嬉[9]13。

就语言形式而言,西方小说多采用逻辑性较强的长句进行环境和人物的描写,而中国传统小说常用四字结构直接叙述。因此,林纾在翻译时有意识地选择缩译来应对中西方写作方式上的差异,也就是省略与故事整体内容毫无关系或对整个故事叙述影响较小的描述性语句。原文中,斯托夫人用了两页的篇幅细致地描写了奴隶们一次欢快的宗教聚会。数段的工笔式刻画描摹出鲜活的人物形象、生动热闹的闲聊场景以及汤姆对宗教的虔诚,而林纾则通过一个短句就对原文内容进行了白描式的勾勒。原文展现西方文学的细致,译文则体现东方文学的俊逸。同时,英文小说自由流畅的日常用语也被译成韵律节奏整齐的文言文。通过缩译,林纾实现了原文和译文在语言形式和音韵上的跨文化转变,使欣赏小说体的美国读者和惯读古文的中国读者在阅读中都得到美的享受。

3.改译

“改译是根据特定要求,改变原作形式或部分内容乃至原作风格的一种变译活动”[5]287。译文或通过改变内容将外国的人名、地名和故事本土化,便于本国读者的理解;或通过写作形式和风格的改变以适应本国读者的欣赏传统。

“翻译中的语用观实际上就是一个动态的三元翻译观”[10]。翻译过程实现了原文作者、译者和译文读者间的互动。不同的翻译目的下,对同一文化因素的处理方式也将有所不同。除了阐译和缩译,考虑到读者的接受能力,林纾在翻译中还多处使用了改译。在列强入侵的形势下,林纾同时代的多数国人仍误认为中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可以说,当时的国人是盲目骄傲的。因此,林纾有选择地采用改译,将小说中的部分内容本土化后呈现给读者,便于读者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实现了译文语用功能的忠实和效果的忠实。《黑奴吁天录》中有很多改译的例子。例如,

原文:

I see a band of spirits bright.

That taste the glories there;

They all are robed in spotless white,

And conquering palms they bear.[8]297

译文:

吾仰睹天女衣裙之明丽兮,

若有银云为之被也。

长裙缟然其如鹤兮,

执杨枝其依依也[9]124。

长期以来,西方人主要信奉基督教,而中国人则主要信奉佛教或道教。不同的宗教信仰造成了认知上的差异。林纾在翻译时充分考虑到这一因素,对原文内容作了改译。原文是首赞美诗,表达出人们对天国自由的无限向往,其中,spirits(圣灵),glories(主的光辉)和conquering palm(胜利的橄榄枝)都是充满基督教色彩的词汇,中国读者很难理解其中意义。译文中,林纾用了国人更为熟悉的道教语词——天女、银云和杨枝来改译原文中的3个词语,既揭示了原文的内涵,又尽可能避免不同信仰对读者所造成的阅读和接受障碍,使译文读者和原文读者在不同的文化氛围中获得相似的阅读体验和理解,实现了译文语用功能的忠实和效果的忠实。此外,前面提到的“迦南”一词也具有宗教色彩,林纾在后面的译文中也对其作了改译。根据基督教教义,迦南的名字来源于圣经,它是指在古代约旦河和地中海之间的部分或整个地区;在文献使用时,它通常指圣地或应许之地,幸福和自由的地方。林纾将其改译为“安乐窝”[9]25,这不仅与原词效果相同,还避免了误解的产生。

四、结语

不难看出,在《黑奴吁天录》中,林纾对变译的运用主要基于读者和译者两方面因素,其翻译体现了中西方在写作风格及文化背景上的差异,满足了中国读者的品味以及读者对译者多角色身份的预期。尽管林纾的译文中存在对原文一定程度上的误读,但该译文总体上创造性地忠实于原作,成功实现了中国读者和美国作品的跨文化交流,其价值及其带给中国读者的阅读享受远远超过其缺陷。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样性的局势下,如何介绍西方文化精华,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并使之更好地融入世界,已成为每个译者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也许,林纾在《黑奴吁天录》中所采用的变译法可以给我们的翻译实践带来一些启示。

[1]陈福康.中国翻译理论史稿[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133.

[2]陈敬之.林纾[M]//薛绥之,张俊才.林纾研究资料.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348.

[3]严复.天演论·译例言[M]//《翻译通讯》编辑部.翻译研究论文集(1894—1948).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6.

[4]谭载喜.西方翻译简史:增订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29.

[5]黄忠廉.翻译变体研究[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0.

[6]林纾.剑底鸳鸯·序[M].北京:商务印书馆,1907:1-2.

[7]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M].王美华,于沛,译.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137.

[8]Stowe,Harriet Beecher.Uncle Tom’s Cabin(VolumeⅠ)[M].Boston:John P.Jewett&Company,1852.

[9]斯托夫人.黑奴吁天录[M].林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10]田国力.论变译的忠实性[D].保定:河北大学外语学院,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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