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探

2014-04-02 16:55刘宁
河南林业科技 2014年1期
关键词:林权林农服务体系

刘宁



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探

刘宁

(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郑州 450002)

河南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业社会化服务需求非常旺盛。但是目前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难以满足林农的需求。今后,应在稳步提高政府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扶持以林业合作组织为代表的社会性服务组织和以涉林企业为代表的市场性服务组织,促进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

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

自河南省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林业进入了战略发展机遇期。452.5万hm2集体林地成为广大农民发家致富的生产资料,林农对技术、金融、信息、流通、保险等多方面的社会化服务需求非常旺盛。但现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难以满足林业发展的新需求,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河南省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的当务之急。

1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始建于改革开放初期,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该体系日渐完善,已初步构建了由林业站、涉林科研教育部门、林业服务中心、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企业等多元化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构成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总体上讲,该体系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不健全。

1.1 服务主体

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服务主体主要有3大类:以林业站为代表的政府公益服务机构、以林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社会化组织、以涉林公司为代表的市场化机构。2011年,河南省共有1 821个乡镇林业推广机构、1 519个林业专业合作社、100多家涉林服务公司。目前,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发挥着基础作用,但其服务功能正在慢慢缩减;林业合作组织正在蓬勃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林业企业正在小幅增长,发挥着有益补充的作用。

1.2 服务内容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的特点,但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涉及的服务领域较少,仅仅限于林业技术推广、森林病虫害预防、种苗提供、林产品收储等个别服务,林农急需的林权流转、林业贷款、森林保险、森林资产评估等服务刚刚兴起。服务层次低、服务质量低,服务人员少,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林农需求。以林业贷款为例,截止2011年,全省林业贷款共312起,林地抵押面积共2.3万hm2(仅占全省林地面积的0.51%),贷款金额共14亿元,满足的贷款需求尚不足1/10。

1.3 服务对象

从服务对象来看,由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年轻力壮、有能力、有知识的农民多数进城打工,留在农村搞林业建设的多是四五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这些人接受新知识能力较差、精力不足,这在客观上制约了林业社会化服务的提供。以林业贷款为例,多数人没有贷款的意识,即使部分人有此意识,大多嫌手续麻烦而放弃贷款的想法。除了林农之外,林业大户、林业合作社、涉林企业也是重要的服务对象,不用的对象所需服务也不同。

2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县级以下基层政府的林业服务非常薄弱

目前,河南省因政府机构改革、人员编制限制、经费严重不足等多种原因,政府主导的林业服务机构数量大幅减少(特别是县级以下林业部门)、服务功能弱化、技术人员力量薄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提供的服务越来越难满足林农需求。以林业技术推广站为例,截止2011年,全省1 821个乡镇林业推广机构中,仅有121个为县林业局派出机构(乡镇机构改革中没有被撤销,能够能独立运转的林业站),其中的1 501个林业站划归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管理,的没有专职林业技术人员,不能独立运转,经常受到乡镇临时工作的影响,仅仅承担了上传下达的功能。

2.2 非政府的林业服务组织实力弱小

河南省非政府的林业服务组织数量少、实力弱、不规范。2011年,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仅有 1 519个(不及开封1个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农户覆盖率仅为0.72%。林业行业协会更少,仅有100多个。大多林业合作组织只能提供少量的生产资料购买和技术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能力极其有限,严重滞后于林业发展。市场化的林业服务机构发育更少,以森林资产评估为例,整个南阳市有正规法人手续的森林资产评估公司不超过10个,远远不能满足日益高涨的森林资产评估需求。

2.3 河南省林业要素交易市场发育滞后

2012年,全省80个县中仅有36个县成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很多县已经开始筹建,但还没有固定的工作场地和带编制的工作人员。已经成立的机构中除了信阳市浉河区林权交易中心、内乡县林权评估服务中心等比较成熟外,大多数是2010年后刚刚成立的机构,办公面积较少(平均127 m2),财政投入少、内部结构不健全,服务人员不充足(每个机构平均有5个工作人员),业务范围比较狭窄,服务质量堪忧。很过机构还停留在登记林权流转的水平,森林资产评估服务、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等服务滞后。

2.4 缺乏多部门协调和沟通的机制

林业社会化服务涉及很多环节,需要财政、金融、林业等多部门协调,紧靠林业一个部门的努力难以办好[1]。以林权抵押贷款为例,虽然国家林业局早在2009年就下发了鼓励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的文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银行不懂林业,需要林业部门或中介提供森林资产评估报告,但目前河南省森林评估服务滞后,这是第1个瓶颈;如果森林发生火灾、病虫害怎么办,因此银行需要保险部门的配合,但是目前河南省商品林的森林保险还没有开展,这是第2个瓶颈;财政部门虽有贴息林业贷款,但是林农贷不到款,贴息用不上,需要财政和银行协调,这是第3个瓶颈。调研发现,各个部门彼此独立,没有一个协调和沟通的机制,因此很多社会化服务难以蓬勃发展起来。

3 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面向基层,服务林农”的方针,以增强服务功能、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重点,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政府、社会、市场相协调,以政府林业相关部门为依托,以林业合作组织为重点,以中介组织为辅助,着力构建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林业社会化服务队伍;重点发展以林权流转、林业金融、森林保险为主的产前服务,以林业技术推广为主的产中服务和以林产品流通、林业信息为主的产后服务,打造服务林业全程的社会化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一个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贯穿市、县、乡、村四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为林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4 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对策

4.1 努力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为使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必须构建起完善的制度体系。首先,编制规划。要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河南省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编制《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第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实施,抓紧出台《河南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之上出台更为细致的法规,例如:《河南省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意见》、《河南省林业要素市场建设规划》、《河南省林权抵押贷款办法》、《河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河南省规范林权流转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意见》等。

4.2 以乡镇林站为载体加强基层林业社会化服务

大力改善基层林技推广工作条件,按林业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林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2]。切实保障林业重点县的重点乡镇的林业站独立设置,选择一些林业大县,推广建设垂直管理的中心林站或片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林业部门要和机构编制委员会认真协调,争取早日将乡镇林业工作站从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剥离,并明确乡镇林业工作站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每个站核定事业编制2~5人。

4.3 抓紧组建规范的林权管理中心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推进,林权流转需求快速增加,因此河南要把林业要素市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建议集体林2万hm2以上的林业县要抓紧时间组建规范的林权管理中心。将林业管理中属于服务职能和有利于森林、林木、林地流转的部分管理职能,转移到林权管理中心,提高林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林业要素市场所需人员主要从林业部门现有编制调剂,有条件的县可增加相关编制。对于建设的比较规范的林权管理中心,给予10~30万的财政补贴。

4.4 积极培育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以林业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合作社、林业协会、涉林企业等服务主体广泛参与林业经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积极创建林业合作社示范社,给予示范社更多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和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简化程序,降低竞标门槛。加大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信贷支持,鼓励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互助性担保体系[3]。

4.5 建立健全银行、保险、林业、财政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

目前很多部门出台了不少林业的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同步,政策很难落实,亟待建立健全银行、保险、林业、财政等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真正为林农提供融资支持。林业部门要加快森林资产评估工作,加紧培训森林资源评估师。林业部门和保险部门要协作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防范金融风险。林业部门要和银行机构努力沟通,积极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等业务,并与财政部门合作,增加林业贴息贷款等政策的覆盖面。

4.6 构建基于林农需求的交互式的林业技术推广平台

充分发挥涉林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在林业技术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完善激励机制,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承担林技推广项目,把林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作考核,抓紧时间制定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的考核办法。构建一个交互式的林业技术推广平台,构建满足林农需求的互动反馈机制,努力提高林业的产学研结合水平。创新县、乡林技推广机构与林业合作组织、林业科技示范场、进村服务站、农民技术员的衔接方式。

[1] 李宏印,张广胜. 辽宁省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调查及发展对策[J]. 高等农业教育,2010(6):91-94.

[2] 乔永平,聂影. 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以福建省邵武市林业服务中心为例[J]. 中国林业经济,2010(5):25-29.

[3] 蔡志坚,刘俊,谢煜,等. 福建林业社会化服务供给模式的研究[J] .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2):118-122.

Research on Socialized Service System of Forestry in Henan Province

LIU Ning

(Economics & management college of 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Zhengzhou 450002,China)

Since the reform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s was carried out, demands for the s forestry socialized services has proved strong. But now the socialization service system of forestry is unsound in Henan province and it does not meettheneedsofforesters. Fromnowon, on the basis of improving government services, the development of farmer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 and leading enterprises should be encouraged.

Henan province; Forestry socialized services

F 326.2

B

1003-2630(2014)01-0033-03

2014-02-15

刘宁,女,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农林经济管理,河南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世界银行资助的中国经济改革实施技术援助项目“河南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研究与配套政策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编号D06—10

(责任编辑:王团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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